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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祥瑞三剑(一)

六月的云罗城闷热的厉害,中午时分,仿佛一切都被融化了般,没有一丝气息,金蝉在杨树上吱吱叫着,愈发让人烦躁,几只黄狗躲在树荫下吐出长长的舌头,懒得叫一声。

林夕走在街上,听着街道两边传来的吆喝声,慢慢笑了。

终于不再是奴仆,和普通人一样为了自己活着,享受着阳光,享受着微风,热了可以歇一歇,不必担心后背会挨上一鞭子。

奴仆的青衫早已被他换下,老头子也不知去了哪里,所以他也要离开云罗城。

漫无目的,随遇而安。

只是走之前,他要见一个人,而那个人此时正慢慢地走到树下,望着林夕,笑了。

“臭小子,你藏得够深的,什么时候学了这一身本事?我可一点都不知道。”说着过去轻轻捶打了林夕一下。

“不说这个了,三儿,我得走了,万一被他们家遇到,总要有些麻烦。跟你来道个别,这些钱给你,你脑子灵,肯定能想出个法子赎回卖身契的。”

林夕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金子,扔给了王三儿。他知道王三儿的鬼点子多,总会有办法离开。

王三儿伸手接过来,随手放进了衣袋里,或许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把黄灿灿的金子拿在手里。

“放心吧,有了钱想出来还不容易?你要去哪?”

“不知道,随便走走吧。可能先去下汨罗江,拜祭下爹娘,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小时候的村子了。”

“是该回去看看,我回去想个主意,估计最多一个月就能出来,然后做点买卖,或许能混口饭吃。”

“舍得那个丫头?”

“嘿,我只是想要个女人,丫鬟里就她和紫燕还算漂亮,我看到紫燕就觉得恶心,只好想想她了。如果没有今天这事儿,我可能会安安心心当一辈子小厮,等待机会好好表现,或许夫人会把那丫头配给我。

我也有野心,想要钱,想要女人,可是我不会去想那些不着边际的事。

当小厮我会去想那个漂亮的丫头,但是我得用手;当个小商人我会寻个大户人家的小姐,之前我可能得去花柳之地;如果当个财倾一方的富豪,我会去找个门当户对的官宦之家,但是之前肯定会纳妾……

我念叨她,是因为我需要个女人,而不是需要她。

她是女人,但女人不仅仅是她。”

王三儿憨憨地笑了,林夕也笑了。

“好了,时候不早了,我得回去了。给爹娘烧纸的时候多烧一份。”

林夕点了点头,转身离开。灰衫向北,青衣向南,金乌西垂,熏风东至,夕阳洒在林夕的脸上,也洒在王三儿的脸上……

去了钱庄,把身上的二两金子换了十六两银子,还有半贯钱,打听了汨罗江的方向,孤身一人上路。

虽然十六两银子已经不少,怕是小农家中三五年的收入,可是他又不会经商,这些钱花一文就少一文,只是他觉得车到山前必有路,便是全花了,大不了做个乞丐,也便不怎么在意。

所以此时的林夕坐在巴陵郡的酒楼里,要了两碟小菜,一壶老酒,当然还不少不了才从洞庭湖里捕上来的鱼。

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滑嫩的鱼肉,抿起嘴感受鱼本身的清鲜慢慢在口中弥散,仰起头喝下一杯酒。

这家酒肆就在洞庭湖的边上,略带湿腥的风从窗棂中吹进来,浩淼的湖面上几只渔船,点点白鸥,不时传来缥缈的渔歌。

正是采菱的季节,不远的荷花淀中穿梭着几艘小船,船上不仅有豆蔻年华的女孩儿,还有她们的欢声笑语,软糯歌声。

其实原本不需要小菜和那尾鱼,就着这清脆的歌声,林夕也能喝下一坛酒的。

酒肆中有人吟诗作赋,有人高谈阔论,林夕喜欢这种热闹的感觉,他虽不参与,可是耳朵却在听着,不时在心中笑一笑。

林夕的背后还有四个人,穿的并非中原服饰,每人身边都有柄刀,头发向上扎起。

初时觉得好奇,多看了两眼,不想对方竟然瞪了他一眼,林夕也懒得理论,只当不通礼数的蛮夷,把眼睛转到别处。

“唐人中没有真的武士,刚才那小子腰里悬剑,我去和他比试一番,不想才三两下就赢了,都说大唐地大物博,能人无数,为何咱们从江浙来到这里,居然一个都不曾遇到?”

林夕听着身后的人说了这么一句,停下了酒杯,也不回身,心中有些气愤,只是不知这些人是哪个番邦的。

“唐人武士用剑,舞起来好看,用起来却是不如刀,吟诗作对他们倒是擅长,所谓佩剑,不过就像女人的饰环一般,只是为了好看。

看这洞庭风波,岛上是没有这样浩大的景色的,这世上土地,能者王之。北胡乱华后再无华夏,当初几十万胡人就能打下这花花江山,咱们大和是徐福后裔,才算是真正的华夏正朔。”

这一句话似有挑衅之意,声音极大,整个酒肆中都没了声响,一时间目光如刀,在那倭人的脸上扫过。

林夕离得最近,也不回头,听完这句话,他已知道这是东瀛倭人,懒洋洋地骂了一句:“朔你妈个逼。徐福东渡不过七百余年,如何生出这么多?”

那倭人听到对面一个瘦弱少年竟然骂了他,顿时火起,拔出长刀,双手握刀,站起身来走到了林夕面前。

“你侮辱了我,我也和你决斗。”

“你也侮辱了我的祖宗,但我不和你决斗,因为我如果被狗咬了,绝对不会再去咬狗一口。”

林夕用筷子夹起一枚蚕豆,放进嘴里咀嚼,连头都没抬。

那倭人听到林夕的辱骂,终于出手了。

右手的刀自上劈下,速度极快,酒肆里的人都把脸转了过去,或许下一刻林夕就会身首异处。

林夕看着刀光来袭,忽然伸出了右手,将气息凝结在手腕上,胳臂化骨如蛇,在刀刃即将砍到他的肩膀前,抓住了对方的刀背。

倭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用力想要把刀压在林夕的脖子上,可是却丝毫压不下去。

林夕左手又拈起一枚蚕豆放进嘴里,在蚕豆被他的牙齿轻轻咬碎的瞬间,手腕猛然用力,咔的一声,倭刀从中断裂。

“我们华夏士子用剑,因为剑有双刃,一刃为暴,以暴制暴,扫世间不平事。一刃自省,三省吾身,呃……算了,对牛弹琴,滚。”

林夕不屑地看了那倭人一眼,然而那倭人却忽然从腰间又抽出一柄短刀,朝着林夕刺去。

也许那是倭人最快的速度,可是在林夕眼中,还是慢了许多,他甚至连闪都没有闪,这柄短刀很精致,他不知道能不能掰断,所以他的右手伸向了倭人的手腕。

一柄剑如同蛟龙一般袭来,迅疾无比,甚至林夕也只看到了一抹影子。没有人看到剑的主人什么时候拔的剑,剑的主人似乎也化进了凌厉的剑气中。

在林夕的右手捏住了倭人手腕的同时,那柄剑正好刺在倭人的短刀上。

刀断了,剑停了,倭人乱了。

剩下的三个倭人急忙拔出刀来,围住了林夕和那柄剑的主人。

林夕这才看清了剑的主人,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面容俊俏,只是少了一只胳膊,握剑的是左手,右臂从肩膀处便只剩下一条空荡荡的袖子。

剑的主人看了眼林夕,轻轻扬了扬手里的长剑,淡淡道:“我是用剑的。”

林夕点了点头,收回右手之前拧断了那个倭人的手腕,然后坐回了椅子上,倒了一杯酒。

青年将剑插回了剑鞘,扔下酒菜钱,转身离开。

青年走了,倭人也走了,酒肆里又开始热闹起来。

人们谈论着百余年前楚末之乱北胡乱华的惨剧,谈论着徐福东渡的传说,谈论着林夕的手,谈论着青年的剑。

二楼的一间雅阁中,一个二十多岁的华服男子看着下面的林夕,回头问了身边的一个黑脸汉子一句。

“启年,那个少年是几品?”

“看气势似乎只是个不会武功的普通人,但是刚才出手的速度和准度当有四品下阶,折断倭人长刀的那一下,应该在四品上阶。我也看不透。

至于那个用剑的小子,那一剑气势凌人,尤其用剑尖刺断了倭人短刀的那一手,也是四品上阶的修为。只是那小子的剑极快,极准,他的剑意我看不出来是哪一门派的”

华服男子很惊讶地看着身边的黑脸汉子,这黑脸汉子已是七品的实力,更是涉猎颇广,跟随他十余年来,对手出身何门何派总能一眼看出,从未走眼。

“大人起了招揽之心?这小子不错,堂堂正正的华夏子民,若不是他先出手了,我早就下去剁了那几个倭人的爪子。”

华服男子点了点头,说道:“我来这里,一则为了公事,二来看看荆楚之地有没有什么人才,三来就是去岳阳楼写一篇文章,你去叫他上来共饮几杯?”

黑脸汉子嘿嘿一笑,问道:“大人又要作诗了?怕是那岳阳楼以后又是儒生才子必去之处了。只是为何非要去岳阳楼,要写什么不妨在京城,那里儒生又多,只怕您秀口一吐,便是长安纸贵。”

华服男子举起桌上的青白磁杯,看着里面的陈酿若有所思,缓缓摇了摇头道:“诗词文章,总要此情此景相应才有味道,就如喝酒一般,那西域葡萄酒盛在夜光琉璃杯中,方能色泽殷红,如饮匈奴血,彰显男儿色。而这女儿红总是要在青瓷杯中,才能有梨花润雨的江南韵味。若是颠倒过来,虽然酒还是酒,却少了些味道。

况且那些酸词冗文吸引的都是些百无一用的书生,我要的是胸怀大志的人才。”

黑脸汉子点了点头,犹疑了一下。

“只是,一会新罗和倭国的遣唐使要来拜见您,是不是有些不便?”

华服男子听到这两个名字面色有些讥诮,不以为然地摆了摆手。

“那倭人张狂你也看到了,新罗更是鼻屎大的小国,又不是在鸿胪寺,哪有那么多说道?是他们要见我,又不是我要见他们,难不成你家来了客人,又有人去你还要把客人撵走不成?去吧。”

黑脸汉子“嗯”了一声,转身下楼。

华服男子见黑脸汉子已经下楼,饮下了杯中的醇酒,喃喃道:“文正公啊文正公,我又要无耻一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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