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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赶赴京城

朝登紫陌,暮践红尘,十几天辛苦赶路,十数匹骏马扬起漫天黄土,其中一匹体型较小的母马之上,赫然坐着的就是萧逸。

笔直如箭的官路,两边风光再不是一成不变的鸟语花香,山清水秀,而是人烟渐渐稠密,良田村庄连绵不绝。

当日竹林结拜之后,眼看李睿也将动身北上,打听他此行之地即是马三宝和罗老爹的驻军所在,萧逸连夜作出一首诗作,拜托李睿带给对他最有恩情的马三宝,算是实践当日的诺言。

原本还打算和花子庆在县城厮混一段时日,筹备些盘缠后在赶赴京城,谁知身为大姐的程秀秀二话不说,强迫十郎跟着一同上路。

连日来晓行夜宿,因为有了贡生的身份,萧逸也得以在沿路各处驿站安歇,每日骑马非常辛苦,虽然大腿火辣辣的疼痛,整个人却不见疲惫,最令人惊奇的,就是不过五日,萧逸就已能掌握骑马的要诀,进步神速。

跟随在长孙冲之后,萧逸随着马儿的节奏,神色悠哉的上下起伏,两边的美好风光早已看的腻了,思绪沉浸在对于日后的盘算中。

萧逸不想寄人篱下,早已婉拒几位义姐的邀请,再说她们的长辈过了九月,都会奔赴各地做官。

居长安大不易,萧逸清楚自己无法在京城久居,倒是长孙冲的建议不错,说可以举荐他到国子监就读,后来详细追问,才知道,国子监分为六个学科,其中国学和太学想都别想,都是四品以上的官宦子弟方有资格,而其他四科,同样以官员和贵族家的子弟占了大多数。

思来想去,萧逸最终还是拒绝了长孙冲,因为以自己的浅薄学识,十年寒窗恐怕都是少的,与其浪费时间在学堂里,莫不如先想办法安身立命,起码也要能够自食其力。

可是要如何活下去呢?萧逸有些一筹莫展,经商不可,打工不行,务农不会,当兵不敢,完完全全是一个废物。

萧逸紧皱眉头的模样,早就被身侧的尉迟珊珊看在眼里,轻笑道:“好啦,知道十郎你不屑受人恩惠,算是阿姐求你好了。”

“这是哪里话。”萧逸闻言苦笑,老实的道:“我一无所长,哪里敢挑三拣四,故作清高,只是我不习惯去大家族里,靠着二姐寄食而不出力,心里过意不去。”

“赫赫,男子汉就当如此,阿姐倒是要为你喝一声彩。”

尉迟珊珊骑在马上,她与程秀秀和单莺,一直都是男装打扮,甚至连前胸都用布条紧紧勒住,脸上不涂脂粉,看上去英气勃发,好像是俊俏的郎君一样。

这呆在一起的时间久了,才知原来这京城里的女子想要单独出门,几乎都是身穿男装样式的胡服,尽量把女性特征遮挡住,算是初唐时期的一个保守风气,应该是后来才渐渐宽松的。

“咱们娘子军社,过几日就要成立了,你要知道,这不是民间的结社,讲究的团结互助,一人有难全社姐妹相帮,而是一个拥有崇高志向的,唉!”

意兴飞扬的说到这里,尉迟珊珊脸色一暗,无精打采的道:“可惜总归是没有用处,再过些日子,阿耶和娘就要逼我嫁人了。”

萧逸摇摇头,对于三位姑娘向往征战沙场的毕生心愿,倒是非常赞赏,不过到底是不切实际的愿望,那战场何等残酷寂寞,又岂是想象中的热血浪漫?

很聪明的闭口不言,这年轻人都是不经一事不长一智,劝解是无用的。

神色惆怅的抬起头,尉迟珊珊到底性子爽直,很快把淡淡愁绪甩到脑后,笑吟吟的道:“好在我十六岁前都是自由的,真可怜那些早早嫁人的姐妹。”

萧逸心中很好奇,身下母马很安分的跟随在队伍中,也不用费心操控,说来郁闷,自己明明实际年龄最大,偏偏当日马三宝先见为主,按照说出的生日,给户部报上了个武德元年生人,结果一个十二月,自然成了排行倒数第一。

这么多日子,多少也习惯了,反正古人即使是刚出生的婴儿,按辈分都是自家祖宗辈的,叫几声哥哥姐姐,还不算太过难受。

“二姐,你今年十五岁,还有一年的自由,那一般人家的女儿,最早要多大就可嫁人?”

斜瞅着一脸好奇的小郎君,尉迟珊珊取笑道:“怎么?十郎打听这个,难不成想要娶媳妇了?”

“没,没有。”

急忙摇手,萧逸脸色通红,险些栽倒在马下,闹得身前身后的人全都哄笑,最前面的程秀秀和长孙冲好笑的回头,长孙冲挪揄的笑道:“要不帮十郎说上一门亲事,放心吧,按我大唐律,即使家中一贫如洗者,邻里街坊凡是有些积蓄的,都会资助你盖间新房,送上喜床锦被,哈哈。”

“咦?还有此等好事?”

萧逸大为惊讶,也顾不得人人取笑自己,就见长孙冲面有得色的说道:“自是不假,我大唐虽然立国不久,却是历朝历代,最重视百姓教化和倡导礼仪伦理的,耕者有其田,人人有屋住,家家有余粮,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友爱四邻,无私互助,凡此方能使百姓安居乐业,老弱贫者无有后顾之忧,呵呵。”

哑然失笑,即使非常热爱唐朝,萧逸也不相信长孙冲描绘出的理想世界,初唐时,社会风气确是是千古罕见的美好,比如出行时无论到了哪里,都永远不愁饿死,凡是普通百姓家,都会热情的招待旅人。

说穿了,就是初唐时人口减少的太多,人们饱受战乱之苦,异常珍惜这得来不易的稳定生活,加上地多人少,朝廷轻徭薄税,土地还未开始大肆兼并,使得百姓不愁温饱,甚至还能积攒些财物。

百姓富裕了,自然就会开始讲究礼仪道德,奢靡风气又还未兴起,加上官吏又是罕见的清廉,这么多的有利条件加在一起,这才形成初唐时期独一无二的魅力。

看着人人脸上那与有荣焉的骄傲神色,萧逸又一次想起武媚娘的身影,心不在焉的听着长孙冲继续夸夸其谈,暗笑自己总是习惯性的喜欢俯视一个朝代,作为一个小人物,快快乐乐的活下去,才是最有意义的。

一直到长孙冲讲的口干舌燥,一见无人附和自己,不禁无趣的拎起水囊,不再说话。

尉迟珊珊朝长孙冲的背影做了个鬼脸,笑道:“说起嫁人,听说最小的新娘不过十岁,对了。”

好像是想起什么似地,尉迟珊珊一指前面的长孙冲,说道:“据说娘娘有意把长乐公主嫁给他呢,殿下今年十一岁,他们俩自小就是青梅竹马,要是我猜的没错的话,十四岁之前就会完婚。”

“为什么?”萧逸好奇问道。

得意一笑,尉迟珊珊解释道:“因为娘娘当年就是十三岁时出嫁,这女儿自然要和娘亲一样呀!”

情不自禁的皱起眉头,萧逸叹道:“十三岁?这么小的年纪,不好。”

“为何?”这次轮到尉迟珊珊好奇询问。

笑着摇摇头,萧逸自是不能当着一个未婚少女面前,大讲特讲什么年纪小,身体还未发育完全,生孩子比较危险的暧昧话题。

“这这人真是的,总是喜欢故弄玄虚。”不满的嘟哝一句,尉迟珊珊大声说道:“长孙冲,你几何时迎娶殿下?”

骑着马的长孙冲身子一僵,倒是单莺笑道:“姗姗姐好没羞,这男婚女嫁,都要遵从父母之言,五郎岂会知晓?”

“哼!别人或许会不清楚,他长孙大郎岂会不清楚?”

尉迟珊珊这番话说的意有所指,毕竟长孙家实在是太特殊了,长孙冲的父亲乃是圣人自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交情最是深厚不说,也是帝王最信任的心腹大臣,亲姑姑不但贵为一国之母,这天底下,谁人不知圣人夫妇伉俪情深?成亲这么多年了,还是如胶似漆,夫妻恩爱的羡煞旁人。

“唉!”幽幽一声叹息,长孙冲苦笑道:“此事一言难尽,算了,不说了。”

萧逸一愣,心说难道是史书上记载的有错,还是自己记忆有问题?还是长乐公主的传言有误?为何长孙冲一副有苦说不出的难受表情?

不单单是萧逸迷惑不解,三位少女同样吃了一惊,随即心中燃烧起熊熊的八卦之火,程秀秀一想起自己的对头长乐公主,眯着眼眸看着前方,突然开口道:“今晚在驿站安歇,明日一早进京。”

尉迟珊珊和单莺极有默契的相视一笑,当下不再打探长孙冲的隐私。

此刻距离长安城还有二十里路,路上遇见的行人商旅极多,不时还能看到远处那低矮的城郭,初具规模的小镇子。

见得多了,最初的新鲜感早已过去,最令萧逸印象深刻的,就是所到之处,无不是一副欣欣向荣的景象,即使此时百姓的生活不算富足,但到处都是破土动工的房舍,无疑证明随着人口繁衍,百姓们的日子已经越来越好。

尉迟珊珊饶有兴趣的四处观看,想起先前的话题,笑道:“等到了京城,你就听从阿姐的安排,先住进一所民宅里,暂时委屈你担任一个社官,每个月有三贯钱的月钱,等今后十郎有了本事,来去自由,如何?”

“啊,三贯钱,社官?”

萧逸大吃一惊,这三贯就是三千文钱,此时的物价,一斗米不过二十文,一头健壮的耕牛也不过五千文钱,这工资实在是给的太高了,足够普通的一家人衣食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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