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晚餐
……
该来的迟早都会来,仅仅只是时间的问题。
因为事先已经应了下来,侯宁本来打算带钱鑫鑫出去大吃一顿,也算是给这几天的“同居”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说一千道一万,钱鑫鑫的到来,给他带来了一辆奥迪A6,好吧,现在侯宁已经不在乎一辆奥迪A6了……
按照这个小丫头自己的意思,她不喜欢出去大吃大喝,搞得跟应酬一样,前些日子侯宁说他会做饭,所以英堂里备了一整套的厨具。
得,她歪脑筋又转了起来。
想大家就在家里给她整一顿大餐,也不知道她是不是缺心眼。
王半仙负责出去买原材料,罗玉山则在家里折腾。
到了晚上的时候,家里折腾的已经够呛,拉灯结彩搞得跟花姑娘洞房一样,当然,王半仙买来的食材也都拾掇完了。
其实也都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只是些平常可见的蔬菜,肉类之内的东西。
按照王半仙的说法是,这个大小姐什么稀罕玩意儿没吃过?估计就这种寻常的家常菜没吃过而已。
另外,王半仙还悄悄买了一个大蛋糕,他不是个真小气的人,知道什么钱该花什么钱该省。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会花钱的人才会赚钱。很多人盲目的花钱,以为这就是赚钱的开始,其实是没理解到这句话的精髓。钱要花在点子上,该花当然要花,但是乱花,估计你一辈子也就那个样子了。所以花钱是门学问,每个人都懂,但并非是每个人都做得到。
临“动工”之前,钱鑫鑫又说了,要每个人都做一道拿手的菜,大家依着今天她最大,也就忙活了起来。
王半仙最拿手的菜居然是西红柿炒蛋,好吧,这家伙儿还藏着一手,西红柿炒蛋居然还整得有模有样。
罗玉山就悲催了,整了一个“糊锅肉”,其实他本想弄一个回锅肉来着,结果不知道把握火候,炒糊了……好在侯宁在一旁给他指点,要不然连糊锅肉都没了。
至于钱鑫鑫,没人知道她折腾了个什么东西出来,反正她一进厨房就把所有人都赶了出来。
结果侯宁看到都这样,除了整一个拿手的青椒肉丝,还炒了三个菜和一个汤,分别是剁椒鱼头,小青菜,酸辣土豆丝和一个老鸭汤。
开饭的时候,钱鑫鑫这个小魔头又让大家把自己的拿手好戏一个一个端上去,王半仙的番茄炒蛋倒是被他蒙混过关,钱鑫鑫只嘀咕了两声“看起来不错,不知道吃下去会是什么感觉。”
罗玉山可就没他那么好运,一盘“糊锅肉”被钱鑫鑫批得一无是处。罗玉山也不反驳什么,本来自己就不是下厨的料,没必要在什么事上都争个头彩。
当然,侯宁一口气端上来的四菜一汤,还是让他们三个人有点儿乍舌,怎么都没想到,侯宁还是那种进的厅堂,下的厨房的“贤夫良胥”。
再说钱鑫鑫,好吧,这家伙弄了一个水果拼盘!这都算了,还愣说是一道菜……
哎,要不是想到明天她就要走了,三个人非得一人拾掇她一番不可。
菜上齐了,大家坐在餐厅,各坐一方,但是没有人动筷子,很默契的沉默不语。
每个人的心里都藏着一个故事,不知从何说起。
“我说你们怎么都不动筷子啊,这可是我们折腾了一晚上最丰厚的晚餐喂。”罗玉山性格最豪迈,虽然自己心里也想起了什么,但仍旧是仗着那一股子男人气概,说了句。
钱鑫鑫一听,眼泪就在眼眶打转,愣是强忍着说道:“这应该是我这辈子吃到最香的一顿饭。”
没有人去问她为什么,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但是一个女孩子十二岁就去国外读书,那种背井离乡,那种思恋家人的痛苦,又有几个人能明白?也许她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吃一顿家常菜了。
很多孩子都觉得,如果我出生在她那样的家庭,十二岁就能出国深造,该多好啊?但是羡慕别人的同时,他们有想过么?一个人背井离乡的那种孤独,是金钱和一两个电话就能麻痹的么?
家财万贯,身家亿万又如何?难道他们就没有值得同情的时候么……?
其实不光是钱鑫鑫,侯宁抬起头看了看王半仙,王半仙的眼眶也在打转。
这个男人不管曾经多辉煌,不管今天又如何耀眼,但是他身上的故事,又何不悲苍,何不凄凉?
人生中最风生水起的时候,他却遭遇了兄弟的背叛,出卖,一落千丈,失意的时候,宁做朱门冻死肉,“乞食”街头,又有何人见他弯下过腰?
然而今天的耀眼,他又向何人炫耀过?又有几个人听他说过自己的家人?连罗玉山这种刀口舔血的汉子都有哥哥,难道他就没?当然,他不说,也没人会不识趣的去问,毕竟每个人身上都有一段不为人知的往事,也许是幸福,也许就是痛苦。
再看看罗玉山,其实他身上的问题根本不用别人说,大家都一清二楚,两兄弟相依为命,但是哥哥如今却身陷囹圄,他何曾不怀恋?
如果可以,他宁愿陪他哥哥一起,将那无止境的牢底坐穿!
侯宁回了回神儿。
冷眼看世界,何处不凄凉?
他自己身上又何尝没有一段不堪的往事?
轻轻拿起筷子,敲了敲,低下头轻声说道:“我今年二十岁了,看上去就像个十八九岁的愣头青一样。长这么大,也许这是我吃得最安稳的一顿饭。
其实我很小的时候就会做饭,那个时候只有六岁,还没我们家的灶头高,没办法,只好搬个小板凳,去炒油炒饭,除了油和盐什么都没。但是我觉得那是我人生中吃过最饱的饭,因为没有它,我也长不到今天这么大。一直以来我都想亲手做一桌子菜,但是我却怕最后吃饭的只有我一个……”
所有人都抬起头,看着侯宁在那里第一次叙说他的往事儿,侯宁是个很坚强的人,从不会在外人面前落泪,今天,他依旧只是让泪水在眼眶徘徊。
“吃完饭,我就去读书,那个时候家里真的穷,穷得吃了上顿没下顿,我没什么要求,一个住在伯父家的孩子,能有什么要求?我当时真的很害怕,害怕伯父他们觉得我是个拖油瓶,就把我丢出去,跟罗猫娃儿{叫花子的意思}一样,在街上要饭。
也许是我小心眼儿吧,总之我就像个小丑一样,尽量的去逗他们开心,哄他们。我的想法很简单,就是希望有个地方落脚而已。所以心机这个玩意儿,我从小就不缺。
记得读书的时候,因为欠学校学费,我经常被老师在学校放学前站队的时候点名,站在旗台上亮相,那个时候我真的觉得好丢人,好丢人……我不止一次又一次的问老天爷,为什么这就是属于我的命运?穷不是我的错啊?错是在我知道自己穷,还不去尽量让自己富有!但是那个时候我只是个孩子,我又能怎样?
读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额不对,是六年级,那个时候我已经欠了学校四个学期的学费,我们的班主任,在上课的时候把我赶出了教室,让我回家拿学费,我不敢回家,我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我的伯父伯母,所以就在学校和我家之间的山上游荡,狂叫。
有几个人把我当成了一个孩子?没有,一个都没有,为什么?就因为我没有爹妈么?荒唐!真TM的荒唐!我招谁惹谁了?究竟是谁,又为什么要把我带到这个世界来,受人白眼?从哪个时候我就发誓,我一定要赚好多好多的钱,让曾经看不起我,给我白眼,冷言冷语的所有人!全都TM闭嘴!我不是圣人,做不到什么博大的胸襟,也做不到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我知道的很简单,就是当我有能力的时候,让所有人闭嘴……”
当侯宁说完,再次抬起头来的时候,手中的筷子已经成了两半,其他人都隐忍着已经到了边缘的泪水。没有让它落下来。
侯宁倔强的一笑,道:“得了得了,瞧我这演技,把你们都骗了,那些大导演也真是的,为什么就没人请我拍戏呢?”
没有人说话,真与假他们分不分得清,不知道。但是侯宁说那些话的时候,绷紧的愤怒,他们可以明显感受到。
也许是唤醒了他们心中不堪的往事,也许是因为岁月无情的雕琢,痛苦的过程,也许仅仅只是因为感动或者是悲愤。
气氛越来越悲伤,侯宁无可奈何,只好说道:“别了,别了,真也好,假也好,过去的都过去了,就让今天这顿成为话别过去,最后的晚餐,为了明天干杯!”
“好!为了明天干杯!”三个人也都举起了酒杯。
钱鑫鑫的送别仪式,成了话别过去最后的晚餐。
一顿饭谈不上高兴与不高兴,剩下的只有感动,感动别人的时候,感动自己。
最后的晚餐,话别不管如何不堪的过去……为了明天,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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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只想说一句,侯宁的那段经历是真实的……
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傻乎乎的就把这段写上来了,尽管我刻意的克制了那种悲愤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