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可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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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侯宁就遇到了这么一档子事儿。
这天晚上他上班的时候,因为第一份工资就丢了,心里有些苦闷,都说凭自己劳动赚的钱,花起来舒坦,这还没怎么花,就成了别人的囊中物,是个人都会有不多不少的心结。一晚上他都没精打采,总是琢磨着搬个地方住。
大概在十一点的时候,他正在监控室里抽烟,有同事进来,说酒吧外面有人找他,听同事说,这人应该不是酒吧的常客,侯宁纳闷,自己来庆城也就一个多月,没认识什么朋友啊?知道他在这里上班的也就路边摊的老杨,但是这个时间段,老杨肯定没这闲工夫。
带着一脸的好奇,侯宁走出酒吧,站在酒吧对面,靠着沿江的护栏处,的确有一个男人,三十多岁,西装革履,伴着夜色也看不清那人的莫样。
听同事说,来找他的人就是他。
侯宁一脸的诧异朝着他走了过去,还没等他开口,那人就递给了他一根朝天门。这让侯宁更加诧异,照理说,一身如此穿着的人,不应该只抽六块钱的朝天门吧?
三十多岁的男人先自顾自地点燃了一根烟刁在嘴里,双手扶着沿江的护栏问道:“侯宁,还记得我么?”
听声音有点耳熟,但就是想不起什么时候认识了这么一号人,侯宁诚实道:“在我印象里,不记得。”
男人哈哈大笑,又叹了口气后才说道:“别说你了,连我都快忘了这副尊荣,这几年来都是一副邋遢相示人,也就只有你和老杨还把我当个人。”
侯宁心中突然有了个大胆的想法,但又不敢确定,带着一股子疑惑问道:“你是王半仙?”
男人点了点头,道:“怎么样,想不到吧?”
听到他的回答,侯宁又开心又诧异,怎么也想不到第一次见面还跟个叫花子似的王半仙,一转眼没几天,竟然来了一个大变活人,穿得跟他们经理一样站在了自己面前。他巧妙的掩饰了内心的不可思议,然而脸上还是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情。
王半仙将烟头重重的弹到了江堤,也不看侯宁脸上的表情变化,喃喃道:“如果没有遇到你的话,我想我这辈子都情愿做个乞丐,对于以往的生活也没有了半点的怀恋,然而恰巧是因为遇到你,我才愿意重出江湖,相信我,你的明天绝对不是一个小小的皇朝酒吧这么简单。”
侯宁对他说的话有些闹不明白,他也不知道王半仙的曾经有多辉煌,对于他而言,别说皇朝酒吧,就是老杨的那个路边摊都可望而不可及。
王半仙没理会他的诧异,指着江对面一座霓虹斑斓,林立在众多大厦之间如同腾空而起的高楼说道:“知道那是什么地方么?”
侯宁半带悻然,反问道:“世贸大厦嘛,凡是来过庆城的人谁不知道?”
“那你知道它有多高么?”王半仙继续追问道。
侯宁无言以对,他知道这座高楼,却也是真不知道它到底有多高。王半仙也不嘲笑,自然而然的解释道:“它一共有六十二层,两百六十二米高,它是庆城地标式的建筑物,站在楼顶,可以三百六十度无遮拦,俯视整个庆城。”他越说越激动,侯宁却不知道他说这些是什么意思。
王半仙也不急,小小激动了一把后,说道:“不过它也是一层一层盖起来的,正所谓万丈高楼平地起,你也是这么个道理。一步一步走,我相信你将来一定可以站在更高的地方,俯视包括它在内的整个庆城。”
这一句话,直到很多年后,侯宁才明白。然而如今,他的内心也跟着王半仙一样,小小的激动了一把,但是一回头看到自己现在上班的地方,立马想到了自己今天的际遇,又难免伤怀。起点太低,目标太高,别说走上去,就是爬,那都是一个累人的活。
王半仙对侯宁稍逊即逝的激情也不关心,在他看来,这只是一个人正常的表现而已。
“你知道我为什么又穿上了这一套衣服么?”
侯宁摇了摇头,他实在是想不通一个四肢健全而且脑子没有半点问题的男人为什么要去当乞丐?随随便便找份什么样的工作不能让他衣食无忧?
王半仙看着江水,有些发呆,缓了缓才说道:“当年我被自己兄弟出卖后,有个朋友就跟我说,这年头,人心最不可信,我说那也不尽然,也许是我遇人不淑,你猜他说了句什么?”
侯宁一脸诡异,道:“他该不会说他也出卖了你吧?”
王半仙哈哈大笑,转过身靠着护栏,道:“那还不至于,他跟我说,如果我成了乞丐还有人把我当人看,这人就信得过。你说巧不巧,我当了几年乞丐,愣是没遇到一个,就快我要死了心的时候,你出现了?”
“我!”侯宁一脸惊讶,他根本就没想过要去改变谁。毕竟现在的自己还不足以有那个能力,只能说一切都是巧合。
王半仙严肃道:“其实也不单单是因为你请我吃碗炒面这么简单,怎么说了,我看人从来不会出错,你还记得你爷爷给你讲名字的由来么?”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不是这句,是下一句,三千富贵何惧懦夫,正是因为这一句话,我对你才有很深刻的印象,对了,还有你说的那句,不作恶既是行善,其实这些个道理所有人都懂,但是做不做得到就未必了,我想你爷爷一定在你身上寄了很深的厚望。”
王半仙说完,两人沉默了一会儿,有些东西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真什么都说得清清白白,未必是什么好事儿。
侯宁递给他一根朝天门的时候,王半仙才开口说了句:“要不是当了几年臭要饭的,还真不觉得这个一根三毛钱的烟也可以这么有味道。”
“对了,你现在住哪里?要不跟我一起住,我反正要找地方搬。”侯宁见他抽烟抽得津津有味,顺道问了句,他不曾知道,这家伙儿以前是抽中华都觉得难抽,现在六块钱的朝天门却能抽的如此有味道的一个怪胎。
王半仙没有直接回答他,倒是问了问他为什么要搬家,侯宁把事情简略的跟他说了说,王半仙却劝他凡事要慎重,跟他说了不少理由和原因,毕竟一棒子打死一群人这样的事儿,就算真被你乱棒打出来一个,但也容易得罪其他不相关的人。
侯宁想了想,也觉得是这么个理,不过他搬家倒也不单单是因为丢了钱,总觉得自己还需要多充充电,换个好点儿的环境,至少没人一下班能打地主打一夜。王半仙对这事儿,倒也没说什么,只说他对庆城这个地界熟,找房子的事情就交给他。
侯宁本想继续问王半仙有没有需要帮忙的,那知道他还没开口,王半仙就跟他说,过几天要带一个朋友来,能不能让他在酒吧找个事儿做。对于这样的小问题,侯宁倒也答应的干脆,反正酒吧现在在招保安。
临了,侯宁一看手机,妈了个巴子,他居然出来快半个小时了,这才拉王半仙进酒吧先喝两杯,等下班了一起去老杨那里吃点东西,吓唬吓唬他。
王半仙开始还不愿意进去,说这种地方自己两三年没来过了,感觉跟社会有点脱节,但又架不住侯宁的软磨硬泡,最后也就只能硬着头皮跟侯宁进去了。
如今侯宁在酒吧怎么着也算个小领导,加上大老板有交代,那些同事即便敢在背后说三道四,当着面谁也不敢招惹这个不知深浅的家伙。
说句老实话,像王半仙这种长得不难看,嘴皮子不比刘德盛差的家伙儿,人缘还真不是一般的好,本来侯宁把他安排在一楼最角落的位置,给他点了两瓶啤酒,没想到一眨眼的功夫,他那里就人满为患,男男女女都有,并且酒水饮料源源不断的出现在他桌上。这家伙儿,实打实的男女通吃,首先还说自己不好意思,没多久就原形毕露了吧?不过在这方面,侯宁自愧不如。也不知道为什么,不管是当初那个衣衫破烂的乞丐,还是今天西装革履的王半仙,侯宁对他都没有半点的憎恶感,甚至可以说,还有那么一点点儿英雄识英雄的错觉。
侯宁看他们聊得不亦乐乎,摇了摇头,这些人要是知道他前几天还是个乞丐,不知道该做何感想。
两点多,侯宁准时下班,王半仙也跟着一起走了,走之前他那桌不知道从那儿冒出来的朋友还恋恋不舍。侯宁一阵苦笑,要是把王半仙弄到酒吧做陪酒的,刘德盛这厮还不得失业?
两人沿着江边一直走到了摆摊的老杨那里,这期间两人讨论的话题,全都围绕着王半仙今天这么一身打扮,老杨认不认得出来。侯宁一想到那个场景,就想笑,反而是王半仙一言不发,也不知道是不是心里有疙瘩。
当侯宁来到老杨摊子跟前的时候,他把王半仙往前面一推,便问道:“老杨,这人你还认识么?”
老杨抬头随意瞄了一眼,一脸惊讶,直接从简易灶台后面跑了出来。惊呼道:“哎呀,你要不这么说,我还真认不出王半仙这小子了?”
侯宁听老杨这么说,吃惊的程度不比他低,这王半仙连口都还没开,老杨咋就一眼认出来了?首先这家伙儿站在自己面前,还说了句话,他可都没认出来,难不成老杨还真是天神下凡?
“好小子,要不是你额头上那道疤,打死我也不信啊。”听了老杨的话,侯宁这才仔仔细细的看了看王半仙的额头,是有一块不大不小的伤疤,还是老杨眼尖,看来那句老话是没说错,姜还是老的辣。
王半仙脸上,除了额头上有块疤,长得还不错,有点成熟男人的韵味。听他说,这块疤就是当年被兄弟出卖后,被人打的,一提起这块疤,那又是一段幸酸往事。
看到他们两个,老杨也懒得做生意了,这年头别说兄弟,真有几个能在一起一醉方休的朋友,那也是一件快事。
招牌酒,四十二度的半斤装白酒,一人先来了一瓶,本来给自己买了准备打牙祭的猪头肉也给贡献了出来,老杨这人,真要处久了,那真是没得说。
侯宁看他这阵仗,心里直发慌,上次吃他几颗花生米米,楞生生喝了两瓶酒,今天这猪头肉吃下去,指不定喝多少。
他一脸委屈道:“老杨叔,我和半仙今晚可都没吃饭,要不先给我们一人整一碗炒面再说?”
老杨一听,“中,先吃点东西垫垫底,待会儿也好多喝几杯。”这话刚说完,他就跑过去忙活了,就凭这儿,也足以看到这个中年男人的“险恶用心”。
在他炒炒面的时候,王半仙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他说这老杨也就是时运不济,要是让他赶上了机遇,飞黄腾达不敢说,但必定比现在要好上一百倍不止。
侯宁没听出这话的深意,自顾自地抽着烟,王半仙又说道:“他这人,脑子活,眼睛尖,估摸着以后你用得着。”
听他这么一说,侯宁才恍然大悟,感情王半仙说了半天的机遇,是说我啊?
王半仙笑了笑,道:“前段时间无聊,我帮他算过,他不是终此一生的命,并且他的机遇就是你,不过这就要看他把不把握得住了。”
侯宁无言,这家伙儿还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说的话更是压根听不懂。
忙活了半天,老杨三碗炒面出锅,热腾腾的就端了过来,他一靠近,王半仙也就不再说什么,埋头就吃。要说这老杨的手艺,还真是没得说,不比五星级酒店的大厨差,估摸着也是几十年锅里来油里去,慢慢磨出来的技术。
三人一边喝,一边说着些漫无边际的话题,王半仙有一点好,就是绝对不再外人面前显摆他那些能耐,换句话来说,也就是他没把侯宁当外人。
一顿酒喝下来,天都快亮了,老杨也不急着收摊,愣是没散场,喝了一瓶又一瓶,一解了心中酒逢千杯知己少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