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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合不勒汗

刀疤叽里呱啦说完,胡林没听明白,阿里叽里呱啦回答了对方。

胡林看到,听了阿里的话,那几个游牧骑兵点了点头。

“什么情况?”胡林一头雾水,焦急地问道。

阿里回头对胡林说道:“他们是蒙古人,是大汗的卫兵,追踪狼群来到这里。一开始以为咱们是金国的间谍,我告诉他们我们是从南边大宋来的,对方很高兴。”

胡林和阿里骑上马,然后跟着那队人向前面走去。胡林很疑惑,这个大汗究竟什么来头呢?

这个胡林也算是见多识广,知道不同的民族不同国家的最高领袖的名称不一样。金国的统治者名称叫都勃极烈,宋国的叫皇帝,这边蒙古国的叫大汗。

刀疤带头,这伙人不一会儿便走到了一条大河边。

一路上,刀疤和阿里有说有笑,甚是投机。看样子,阿里很有当传教士的天分,跟一个陌生人非常地自来熟。而这伙游牧民族也比较友好好客,见到两个陌生人之后并没有多少为难。

这如果要是在女真人的地盘,看到两个汉人,男的估计被抓去当奴隶,女的一部分被抢去当妾,另一部分则被送到浣衣院。这个浣衣院,可不是去什么洗衣服的地方。这里是金国官营的窑子铺,赵构的七大姑八大姨,大娘婶子姐妹们,都被完颜宗翰弄到这里面去了。就连赵构的老妈,韦贤妃现在也在这地方受到极其严重的侮辱。民间更有传言,韦贤妃在金国嫁人生子。

其实,本来蒙古大草原,以前一直受到契丹人的统治。后来契丹人被女真人打败,而女真人一时又全力攻打南宋,无暇顾及蒙古草原,于是再1127年,蒙古人合不勒统一蒙古各部,被各部推举为大汗。

合不勒是谁?此人便是后来大名鼎鼎的成吉思汗的曾祖父!

没想到贺飞派遣的传教士,竟然直接找到了蒙兀国大汗的卫兵。蒙古人相比较女真人来说,还是比较好客的。只要你同蒙古人表明了友好的意图,蒙古人便不会难为对方。

阿里已经把自己此行的目的说了一遍,对方听出来没有什么恶意,便很高兴同这个叫阿里的女真人交往了。

刀疤将胡林和阿里带到了一个大蒙古包里面,里面一个雄壮的男子,正搂着两个赤身裸体的女子嬉笑。看到有外人进来,雄壮的男子推开两个女的,然后站起来整了整衣冠,看了一眼进来的两个陌生人。

“宋人!”

这个身形雄壮的男子竟然会汉话,这让胡林感到非常惊讶,又非常高兴。

带他们两个进来的刀疤用右拳按在左胸口上,向蒙古包里面的男子行了一礼,叽里呱啦说了一通。然后那个会说汉话的人也叽里呱啦说了一通。

阿里在胡林的一边小声对他说道:“这个是他们的大汗合不勒,他会汉话,我们可以跟他说汉话。”

胡林比较机灵,他学着刀疤的手势,然后对合不勒说道:“尊敬的大汗,我很荣幸能见到您。”

合不勒向刀疤男摆了摆手,示意对方出去,然后看着胡林,一脸警惕地问道:“你们是商人?”

胡林摇了摇头,说:“不,尊敬的大汗,我们不远万里,从遥远的大宋来到这大草原上,是为了将光明神的光芒照耀到世界的各个角落。”

合不勒身材高大,要比阿里高一头,而且体格健壮,浑身肌肉发达。所有的蒙古人都是天生的摔跤高手,像合不勒这样的,绝对是高手中的高手。而且,蒙古人的力气比较大,蒙古骑兵都能拉开一百五十斤重的弓。马可波罗行纪里面,马可波罗说过一件事,他曾经试着拉开一张蒙古强弓,但是却发现根本无能为力。

听了胡林的话,合不勒嘴角微微一撇,然后说道:“光明神?不不不,我们世代信奉长生天,如果相信了光明神,长生天会不高兴的。”

原来,蒙古人是有信仰的。还好是一神教,只有一个长生天,只要把这个长生天偷梁换柱,换成光明神,这件事情就算是完成了。

“敢问大汗,你说的这个长生天,究竟是什么来头?”胡林很好奇地问道。

“我合不勒便是长生天选定的代表,我便代表了长生天。伟大的天神长生天,是永恒最高神,是苍天不灭的象征!”

胡林看到,这个合不勒说起话来,双手举起来,抬头看着蒙古包的上方,从他的眼神里面,好像看到了自己心目中的天神一样。

明白了,就像汉人里面,认为皇帝便是天子一样。同样的道理,蒙古人也认为大汗便是长生天之子,这样一来,这个君权的合法性便毋庸置疑了。你质疑我,就是质疑老天。

在蒙古人的心目中,一直信奉长生天,而现在大汗已经先入为主的将自己封为天子了,已经建立了一个****的国家了,想要改变这种现状,确实比较难。

不过,胡林确实比较机灵,看着有些激动的合不勒,胡林忙说道:“对对对,长生天保佑所有的草原子民。大汉也知道,长生天不关心南边大宋的子民,也不关心女真人,不关心契丹人,对不对?”

听到面前这个宋人这么说,合不勒陷入了思考。确实如此,长生天只是草原上的最高神,一出了草原,就没有人信奉长生天了。

这个合不勒早年曾经去过中原地区,所以他懂得汉语,也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

“不错,长生天只保佑草原子民。”

胡林一拍大腿,转头对阿里说道:“你听到了吧,这就是咱们这次来的目的。长生天只保佑草原子民,而咱们的光明神却可以保佑所有的人,包括契丹人、女真人、宋人、蒙古人、突厥人、回回、吐蕃人、阿拉伯人等等等等,咱们的光明神都能保佑。尊敬的大汗,这长生天是草原的最高神,可是这光明神却是全世界的最高神,这一点,你一定要相信……”

合不勒哈哈大笑,笑完之后对胡林说道:“不不不,我不会相信什么光明神,我们已经有长生天了,我不觉得你说的这个光明神比我们的长生天好在哪里。不过既然你们不是金人的间谍,那也就是我合不勒的客人了!来人呐,给我尊贵的客人献上最好的美酒来!”

合不勒一声令下,便有仆人忙着在蒙古包里面摆开了战场。不多时,什么手抓羊肉,奶酒等等,就摆满了桌子。

胡林和阿里已经吃了十几天的干粮了,现在看到肉,比看到亲妈还高兴,也顾不上什么传教的重要使命了,先填饱肚子再说吧。

胡林咽了口唾沫,对合不勒说:“大汗真是太好客了,你让我们怎么感谢你好呢,嘿嘿。”

合不勒倒是比较爽快,大踏步走到摆好食物的桌子前面,坐到了主人的位子上,大笑道:“来尝尝我们草原的美味,远方的客人。”

胡林和阿里现在也顾不上客气,学着合不勒的样子,跪坐在桌子前面,然后一人抓起一条桌子上的羊腿,便大口地啃了起来。

“嗯,好吃,太好吃了。”

合不勒手下烤的羊腿相当到位,外焦里嫩,味道好极了。当然,胡林之所以觉得这东西味道好吃,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他们已经很长时间不吃肉了。次要的原因,就是这些烤羊腿确实好吃。

那合不勒也比较豪放,一把抓起一大块羊肉,送到嘴边用力地撕下来一块,咀嚼了起来。

吃了一口肉,合不勒端起铜酒杯对胡林和阿里说道:“二位再尝一尝草原上的美酒。”

马奶酒,第一口尝起来确实有些让胡林受不大了,但是咽下去之后,喉头留下一丝淡淡的奶香,还是比较有回味的。而且,自己连续多日尝不到什么酒水,能品尝到这样的东西,已经算是长生天开恩了。

“大汗如此好客,让我们二位真是感到非常感激啊。”

听到奉承的话,合不勒便更加高兴了。

“让我的美人出来给客人舞一曲。”

听到合不勒的话,一个女仆人立马弯着腰走出了大汗的帐篷。不一会儿,一个头戴毡帽的男子,领着十来个年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走了进来。

胡林转头一看,以一个宋人的眼光来看,这十来个女孩子模样儿还真漂亮,果然是美人级别的。

那些美人进来之后,便开始跳起了具有民族特色的舞蹈。而那个头戴毡帽的中年男子,则拉起了马头琴。那个男子一边拉琴,一边还叽里呱啦唱着歌。歌词胡林是一句也听不懂,只觉得这韵律非常优美,便随着美人的舞姿,自己有一种欲醉欲仙的感觉。

“客人,快点喝酒啊!”

合不勒看到那个宋人端着酒杯,眼睛盯着自己跳舞的美人不动,于是提醒道。

胡林一回身,忙对合不勒说道:“喝酒,喝酒!哇,好酒啊!大汗,你这日子过得可真滋润,有美酒,有美人,就是大宋的皇帝也没有你逍遥快活啊!”

听了胡林的话,合不勒把眉头一皱,说道:“哎,我区区一个汗,怎么能和你们大宋的皇帝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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