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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发财了

洛谣找了个墙角窝着,这里正好斜对着钱庄的大门,柳青一出门就能看见她,就在她判断柳青携款从后门潜逃的可能性有多大的时候,柳青贼头贼脑的出来了,那样子就像偷了一只鸡一样的,特欠!

只见柳青先是东张西望一通,随后一溜烟跑到洛谣这,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的速度,把一个袋子丢给了洛谣,洛谣狠狠地白了他一眼,“拜托,你能不能不要跟个做贼的似的,那东西是我的,又不是偷的,你怕什么啊?”

“不是的,不是的,你看,看,看一下...”得,一紧张又变成口吃了。

洛谣从里面抽出一张银票,仔细的辨认了一下,好像是十两,恩,还行,不亏了。

她刚在等柳青的时候就已经仔细换算了下,古代一斤有16两,现代一斤500克,那个金牌30克才,那就是0.96两金子,因为这金子的纯度比清朝时肯定高,所以暂且算一两金子好了,换算成银子就是10两,还有一种换算方式,这金牌她花了10000人民币,清朝的一两银子能换大概现代200块钱,那最多能得50两银子,现在得了10两,看来不算太黑啊。

“你看着我干嘛?”柳青正双眼泛光的盯着洛谣。

“你看清楚了?”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银子,八十两呢。

“嗯?”洛谣翻开钱袋一看,里面还有一张五十两的银票,其余的都换成了碎银子跟铜板。

“总共多少?”洛谣问。

“八十两,我换了二十两碎银子......”柳青如实回答,“那老板说做工精细,正好他主子过寿,他正愁找不到添箱的物事,所以就多给了。”

“好吧。”洛谣颇为淡定的点头。

洛谣的淡定感染了柳青,柳青觉得自己真是太丢脸了,没得这么眼皮子浅的,不就是八十两银子吗?等以后他出人头地了,不愁攒不了银子。

洛谣从袋子里扣了一两银子给柳青,柳青不肯收,洛谣说:“等下休息够了,还要麻烦你帮我办点事情呢。”柳青只好无奈收了。

找了家客栈,要了两间房间,洛谣打发柳青去休息便把自己关在了屋内,她得好好顺顺,她把斜挂包跟双肩包里的东西一股脑都倒在了床上,那几个损友的东西估计这辈子还不了她们了,那就先看看有没有什么是可以用的,就当是帮她们背包的手续费好了,哎,命啊,望着床上的N部手机、各种款的钱包洛谣欲哭无泪啊,人名币那么多有什么用啊?清朝用的是银子啊。

把手机,钱包等等用不着的东西都装到双肩包里,收拾到最后就剩下一把瑞士军刀,这是我有次充话费移动公司送的,削水果蛮好,就一直留着,一个打火机,还是限量版的,这个是娜娜买来送给她家那位的,超大款,然后剩下最多的竟然是各种耳环、项链、戒指、手镯、发卡,这些东西那些损友几乎人手一套,爬山不方便就摘了放在了包里,结果就被洛谣带清朝来了,这些东西在现代一个比一个贵重,也不知道在这里值不值银子,不管了,这些“贵重物品”得随身带着,也不知道在这个世界,自己能不能养活自己。

在现代的时候她就是个米虫,可以说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她的外公是知名企业的董事长,外公就妈妈一个孩子,妈妈就她一个孩子,她是被当成集团接班人培养的,可是从来就没人教她怎么做饭洗衣服。

相反为了防止被别人欺负或者绑架了,她外公也请了私人教练教她一些拳脚功夫及应付一些突发状况,对付些小鱼小虾还是没问题的,就像柳青那手无缚鸡之力的书呆子,但是前世(现代)的那些穿越小说中,尤其是穿到清朝的,那些皇子阿哥的个个都是高手,皇子阿哥身边更是高手高高手,随便遇到个路人甲都是会武功的。

洛谣现在开始庆幸遇到了柳青这个书呆子了,别人胎穿,魂穿的能装作失意,她是连本体带灵魂一起穿来的,对这个世界根本就不了解,她更不想跟皇子阿哥扯上关系,她的文科成绩一向不怎的,对历史更是不了解,就知道康熙后面是雍正,然后是乾隆,这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要知道现在是康熙三十八年,她好像貌似记得康熙在位六十一年,还远着呢,所以现在应该算是比较太平,等到慈禧的时候她早就是个真正的古人了,而且是作古的。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在这个世界她该怎样生存?她没什么手艺,首先当不了绣娘、才女,不会做饭洗衣服,所以伺候人的活她也做不了,随便找个人嫁了也不行,因为据那书呆子说每个人都是有户籍文书的,她的身份证显然是没有用的,她也变不出户籍来,这就是她选择跟柳青一起进京的原因。

她不知道在康熙这么一个文治武功都极佳的君主的治理下有没有重大灾情,如果知道的话还能装作逃难的丢了户籍文书,那补办一个就是了,关键是,逃难不可能就逃她一个出来吧,所以她现在发现自己什么都做不了,所以她想跟柳青合作,刚刚收拾的那些珠宝首饰就是她的本钱,她觉得她可以继续当个米虫,她可以当个地主或者做个商人,当然了,她是幕后的,至于抛头露面的就选柳青好了,呆是呆了点,但人老实啊。

既然决定了,那就...睡觉吧,昏昏沉沉也不知睡了多久,睡得也不是很踏实,于是干脆就起来了,衣服也没敢脱了睡,一想到这个,她就浑身难受,她想洗澡,她的衣服还得去买。

“柳青,柳青......”洛谣用力砸着门。

“吱呀—”门开了,“洛姑娘,你醒了,我......”

“你去帮我买几身衣服去,我出门急,没带!”洛谣面部红耳不赤的撒谎,顺手把那张十两的银票塞给了他。

柳青连连摆手:“用不着这么多,二两银子就够了。”

洛谣挥手打断他:“还有别的呢,你等下去车马行看看,有没有马车租或者卖,估计这还不够呢,你去打听个情况,可以先付定金,我可不想走路去京城。”

柳青道:“姑娘,要不这样,我先去给姑娘买一身衣服,我怕买了不合身,其余的还是姑娘自己去的好,我跑跑腿还行,要是买马车的话还得姑娘自己做主。”

洛谣:“也行!快去快回!”

柳青走后,洛谣吩咐店小二把吃的和洗澡水送到房间,柳青也就去了一盏茶的功夫就回来了,回来的时候洛谣已经吃完了饭,打发柳青回他的房间吃饭,她锁好门,美美的洗了个澡,只不过穿衣服的时候死了许多脑细胞,好在之前有个同学COSPLAY,她去见识过,还亲手摸过,所以在死了N多脑细胞后竟然让她穿上了,奇妙的是没有穿反,也没有长短不一,很有成就感的说。

等洛谣收拾好了后天差不多也黑了,跟柳青约了明早再去落实马车的事情就各自回房休息了。

柳青气喘吁吁的跑来:“姑娘,我打听了,普通的马需要五两银子,好一点的得八两,马车也分好多种,如果姑娘一个人坐的话,我觉得普通的就行了,虽然小了点,但是只要五两银子,要是有暗格的,最少要十两银子呢,这么贵。”

洛谣对他念经似的的叙述已经免疫了,有气无力的说:“当然要有暗格的了,要不然马料放在哪里啊?”

“啊?还有马料啊?”

“要不然马吃什么啊?”继续翻白眼,“你去买个大点的带暗格的马车,我有用,买匹好马,马料也让他们准备了,快去吧。”

“哎!”柳青已经完全胜任跑腿这一光明而有前途的职业了。

今天早上起来,她就跟柳青商量了,以一两银子一个月雇了他,看他就像天上掉了馅饼的样子,洛谣万分后悔,好像给太多了。

洛谣穿越的时候是深秋,前世的深秋跟这里的不一样,在那个现代化的世界,秋天跟春天总是来得晚去得早,所以她才会跟一帮损友在秋天刚刚冒头的时候去爬山,原因是太阳不大,天气不冷,刚刚好,谁知道这个世界的秋天是这个样子的,天气已经有点冷了,要是从山东走到北京,再快也要一个多月,那会就是冬天了,她最怕冷了,所以马车必须要买,还要尽快赶到北京,然后找个地方窝着冬眠。

洛谣跟柳青这一整天就是忙着买东西了,马车跟马就花了十八两银子,这是大头,剩下的衣服、棉被、锅碗瓢盆、炉子等等日常用品总共花了不到十两,都被她细细的收在了马车隔板下面,隔板由两个部分组成,分为前面跟后面,后面要从马车尾部打开,那里放着马料,前面部分得从马车里面打开,里面又被洛谣细细分成了四个部分,一个里面放着碳,一个里面放着锅碗等,一个里面放着干粮跟水,还有一个放着双肩包。

马车里面也被洛谣整理了下,后半部分被加高成一个床的高度,上面厚厚的铺了几层毛毯,上面铺上一床被子,就是她的临时铺盖了,一切收拾妥当,俩人又在客栈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吃过早饭就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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