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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弟子询问暴雨之后(1)

原来桃应与公孙丑在争执君子能否秉公执法的问题。桃应认为,“秉公执法”只是一种原则,一种倡导,实际上是很难真正做到的,因为每一个人都有私心。公孙丑不同意桃应的观点,他说,一般人固然难以做到秉公执法,但既然倡导,既然立为原则,就应该做到,不然这个倡导和原则便失去了价值和意义。倘说阻力来自私心,那么至少君子能够做到,因为君子是以天下国家为念,人民至上,少有私心。

桃应设想了一个实际案例。舜与皋陶俱为君子,这是毫无疑义的。舜做天子,皋陶做法官,倘使舜的父亲瞽瞍(gǔsǒu)杀了人,那该怎样处置呢?只有把他逮捕起来,杀人者偿命,处以死刑,这才叫做秉公执法。然而皋陶这样处置,舜不会出来阻挠吗?需知舜是天下至孝的典范,看着生身父亲走上刑场而就死地,却不闻不问,不阻挠,这还有何“孝”可谈呢?

二人各有根据,俱都言之成理,顺之成章,难分胜负,只好来请教夫子,由孟子出面作公正的仲裁。

听了两位弟子的叙述,孟子也很感挠头,这确是一桩难以判处的公案,它涉及如何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国与亲、法与孝、权与法的关系问题。孟子并不像以往那样对答如流,而是紧锁眉宇,反剪双手,在室内踱步半天。突然他止住了脚步,仿佛找到了答案,下定了决心,下命令似的把手一扬说:“皋陶下令逮捕瞽瞍!”

桃应反问道:“难道舜就不出面干预吗?”

“干预什么?”孟子理直气壮地说,“瞽瞍杀了人,皋陶逮捕他既有事实根据,又有法律依据!”

“那么,舜又如何对待呢?”桃应望着孟子那紧板着的面容,等待着他的回答。

孟子犹豫了片刻,答道:“窃背其父而逃,隐名瞒姓,滨海而居,终生欣喜欢娱,乐而忘记自己曾做天子。”

桃应问道:“难道舜就不留恋那天子的宝座吗?”

孟子说,当舜啃干粮吞野菜的时候,似乎准备终身如此,根本未想到做官为宦,更未奢望将来有一天会做天子;等到他做了天子,穿着麻葛单衣,饮酒弹琴,尧的两个女儿侍奉于左右时,又好像这些都是早已具备了的,自己根本就未曾种过地,烧过窑,打过渔。一句话,他把抛弃天子之位视为抛弃一只破鞋一般。

桃应不再反问,大约为孟子的回答所折服。公孙丑却转过身去,暗暗窃笑。虽说孔子倡导“当仁不让于师”,虽说公孙丑是个坦诚磊落的人,但他粗中有细,与老师和长者谈话,总得掌握分寸,留有余地,不能令夫子难堪,特别是当时有客人苟衍成在场,公孙丑想,舜不以权柄为念,这确是令人崇敬,不愧为君子和圣人,然而,为了一个犯杀人之罪的父亲,竟然抛弃了江山社稷,天下国家,亿万百姓,这难道也是正确的,也是值得敬仰的吗?在舜的心目中,“孝”是至高无上的东西,它高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它大于政权和法律,难道这也是正确和值得肯定的吗?倘果真如此,“大义灭亲”又该如何解释呢?孟夫子既然这样崇尚“义”,为什么又如此肯定舜的“孝道”呢?看来圣人和君子亦不是十全十美的。

既然谈到了舜的“孝道”,为了将问题说得更清楚、更明白,为了将道理阐发得更深刻、更透亮,为了给弟子们树立光辉的榜样,高大的形象,孟子索性以舜为典型进一步分析论证“孝”的思想。

天下的人都很悦服自己,而且将归服自己,舜将这一切视为草芥一般。不能得到父母的欢心,不可以做人;不能顺从父母的旨意,不能做儿子。舜竭尽一切心力来侍奉父母,结果他父亲瞽瞍变得高兴了;瞽瞍高兴了,天下的风俗因此而改善;瞽瞍高兴了,天下父子的伦常也由此确定了,这便叫做大孝。

桃应不解地问:“舜既然如此大孝,为何不告父母而娶尧之二女呢?”

孟子回答说:“舜若先告父母,娶妻则必不成。不孝有三——阿谀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不孝中,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畏无后也,故君子以为,舜虽不告而娶,犹若告也。”

有人将公孙丑比作子路。他们二人确有许多相似之处,诸如勇武、坦诚、率直、磊落、重义气、讲友情、忠于夫子等,但也有若干不尽相同之处。公孙丑不似子路那样鲁莽,思想简单,比子路有涵养,肯用脑,有见地。假若说子路是一员虎将,公孙丑则接近于智勇双全。公孙丑在熟练地掌握了十八般武艺,尤精于射技之后,又埋头攻读史书文献。公孙丑的读书不似一般人那样将工夫下在记忆和背诵上面,以显示自己的博学多闻,而是下在钻研道理上,力争从中悟出某些“性”和“道”来,以指导自己的人生道路,这就需要用脑筋,苦钻研,多推敲,乃至于大胆地怀疑,勇敢地否定文献、书籍中之所记,所述,所议。例如,有一段时间公孙丑在潜心钻研《尚书》,书中有这样一段记载:伊尹帮助汤统一了天下,汤死之后,太丁未立就死了,外丙在位二年,仲壬在位四年,太丁的儿子太甲又继承了王位。太甲破坏了汤的法度,伊尹便将他流放到桐邑,三年之后,太甲悔过,自己怨恨,自己改悔,在桐邑能够以仁居心,惟义是从。三年之后,太甲完全听从伊尹对自己的教训了,于是伊尹又将他调回到亳(bó)都重做天子,全国上下,无不欢欣鼓舞。

读到这里,公孙丑不解,请教孟子:“贤者之为人臣,其君不贤,难道就可以放逐吗?”

孟子解答道;“有伊尹之心迹,则未尝不可;倘无伊尹之心迹,便是篡夺了。”

孟子毕竟已是古稀老人了,近两年来时常患病,而且常常一病数月不起。入秋以来,孟子一直病秧秧,咳嗽,喘息,多痰,四肢乏力,神志委靡。数日前又与一齐臣发生了一场不愉快的争辩,当时气得脸煞白,唇战抖,口讷讷而不能言……弟子们担心,夫子的病体经受不住这突如其来的刺激,第二天一早纷纷前往探视。可是尚未来到夫子的居室,迎风送来了一阵悠扬和美的琴声。弟子们被这悦耳的琴声迷住了、陶醉了,大家不约而同地驻足谛听,一个个屏息敛气,凝神静思,翘首竖耳。随着风这个媒介的变化,那琴声时远时近,时断时续,时高时低,时张时缓,时抑时扬,仿佛有一支绚烂的彩笔,在描绘着一幅幅多彩多情,扣人心弦的图画一一黎明前的海滨,东方一抹朱红,一片祥和,一腔赤诚。渐渐的,这红色在扩散,在弥漫,在燃烧,烧红了天,烧红了海,烧红了山林树木,烧红了田园庄禾,烧成了一个火红的世界!……

荡漾的红波托出了一轮赤红灼烁的朝阳,这朝阳在滚动,在升腾,光芒四射,訇然有声。大海泛着橘红色的波澜,这波澜亲切地吻着海滩,狂热地拥抱礁石,奏出醉人心田的乐章。

鸥鸟飞出了巢穴,在大海上翩翩起舞。海燕则是无畏无惧的勇士,在弄潮,在戏浪,在蔑视大海的威风。渔船启碇出海,扬帆远航,大海是它们的自由王国,点点白帆似蓝天上飘浮着的朵朵白云。岸边的拉网小调一声声,一阵阵,似叮咚流淌的山泉,而那齐声呐喊和号子,则是一阵阵怒潮,一团团烈火。新的一天开始了,这是生机勃勃的一天。

春光明媚的花园里,风和日丽,群芳斗妍;异香阵阵,蜂蝶恋恋;翠柳抚堤,万木葱茏;百鸟唱和,群兽嬉逐;清溪蜿蜒,绿水欢唱;鸳鸯戏水,锦鳞游泳……这里是一个没有霸权、没有战争、和乐仁义的世界。

一碧如洗的夜空,没有一丝云,没有星雾,没有一点霭,天湛蓝湛蓝,蓝得简直要一点一点地滴落下来。漫天星斗,晶莹闪烁,犹似一匹平滑的蓝缎子上镶嵌着的无数颗明珠宝石。一弯新月从东方升起,散开着温柔慈祥的光辉,使那蓝色的天空变淡,变灰,变亮,使那骄傲的星斗羞愧、不安、躲闪,使那夜色朦胧、安详、和谐一一这是伏羲那颗透明的心,这是女娲那妩媚的笑眼。夜空,清澈透明,不染一点尘埃。夜空之上,没有饥饿,没有穷困,没有血迹,没有污秽。

幽静的密林深处,一片芳草地,草地正中有一石几,几位老者正围几而坐,饮酒,赋诗,弹琴,唱歌。他们的座下绿草如茵;他们的身边繁花似锦,香飘阵阵;他们的四周,群山环翠,古松苍墨。几杯热酒下肚之后,他们便返老还童,载歌载舞起来,小鸟在伴唱,山泉在低吟,鸣蝉在鼓噪,松涛在助兴,蜂蝶在翩舞,一个多么令人陶醉的天地啊,这里没有明争暗斗,没有尔虞我诈,没有弱肉强食,没有痛苦和烦恼。

这琴声抒写了夫子的心迹,表达了夫子的希望与抱负,渲染了夫子追求的崇高美好的境界。

琴声终断了,弟子们蜂拥而入,将夫子团团围住,施礼者,握手者,拥抱者,搬着肩头摇晃者,更有调皮者竟亲吻一下夫子那粗糙而满是胡子茬的腮帮。大家见夫子的心绪这般好,兴致这般浓,欣喜若狂地围着夫子说呀,笑呀,唱呀,跳呀。不过人多嘴杂,不识相的苟矢弗如,竟问夫子何以会这般兴致盎然,奔波奋斗一生,终无所成,难道就不感到苦恼和绝望吗?终身寄人篱下,难道就不觉得自惭形秽,矮人三分吗?

同学们闻言,纷纷以白眼瞪苟矢弗如,阻止他不要继续往下说,但苟矢弗如却置若罔闻,还是口若悬河地把话讲完了,这大约便叫做“不吐不快”;或者正居心叵测,也未可知。

苟矢弗如的一系列问话,并未引起孟子的情绪波动和伤感,相反他倒是很喜欢苟矢弗如的这种坦率和开朗,认为他提出了一个别人想提而未提的带普遍意义的问题,于是略加沉思之后,就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与解答。

孟子说,有自然爵位,有社会爵位。仁义忠信,不疲倦地好善,这是自然爵位;公卿大夫,这是社会爵位。古代的人修养他的自然爵位,于是社会爵位也随之而来了。现在的人修养他的自然爵位,来追求社会爵位;而当社会爵位已经得到,便放弃他的自然爵位,这就太糊涂了,因为这样做的结果,必然连社会爵位也会丧失。与王侯卿相比,他有他的社会爵位,我有我的自然爵位;他有他的权势,我有我的仁义;他有他的富贵,我有我的忠信。为何要自叹弗如呢?我之所以力倡仁政,目的全在于解民倒悬,救民出水火,并非因为自己矮人三分。当然,希望富贵,这是人们的共同心理,但每个人都有自己可尊贵的东西,只是不去思考它罢了。别人所给予的尊贵,不是真正值得尊贵的。赵孟赵孟——晋国正卿赵盾,字孟,因而其子孙都称赵孟。所尊贵的,赵孟同样可使它下贱。《诗经》上说:“酒已经醉了,德已经饱了。”这是说仁义之德很富足了,也就不羡慕别人的肥肉细米了;到处皆知的好名声在我身上,也就不羡慕别人的绣花衣裳了。我坚信自己是诗中所说的这种人,为何要自惭形秽呢?

苟矢弗如羞红了脸,使劲地低垂了头。

这便是孟子的胸襟,孟子的心地,难怪他总是那样自负,总是那样乐观。

苟矢弗如,齐人,是孟子第二次游齐新收的弟子,三十多岁年纪,是孟门弟子中最年轻的一个。

西周时期,齐国东方原有一个莱子国,这是一个由“莱夷”部族建立的国家,在西周和春秋时期不但是一个经济、文化相当发达的大国,而且一直是齐国在东方的强大敌人。这里土地肥沃,农业发达,三面临海,富渔盐之利。特别是它的西南部,玲珑山脉连绵起伏,盛产黄金,因而这里被誉为“金城天府”,苟矢弗如便出生在这“金城天府”里。公元前567年(周灵王五十五年),莱子国为齐所灭,所以说苟矢弗如是齐国人。金城天府的儿子该有一颗金子般纯洁赤诚的心,苟矢弗如怎么样呢?

苟矢弗如,中等个儿,方正脸,姑娘般细嫩白里透红的皮肤,大眼睛,双眼皮,虽因高度不足而称不上美男子,却也能博得许多女子的青睐,令若干姑娘倾心垂涎。他头脑聪敏睿智,反应快,记忆牢;十分健谈,雄辩,张嘴便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他对孟子似乎崇拜得五体投地,什么圣贤、伟人、胜尧舜、赛文武、超孔子、空前绝后之类的桂冠不断地往孟子头上戴,压得孟子晕头转向。孔子说:“巧言令色,鲜矣仁!”以孔子嫡传自居的孟子,对这位“巧言令色”的苟矢弗如却颇有好感。他仿佛很殷勤,对孟子异常忠贞,朝夕相伴,事于左右;端茶递饭,煎汤熬药,全都争先恐后。在一次孟子病重期间,他不仅守候在病榻前三天三夜不曾合眼,还偷食了孟子呕吐的秽物,以试其病情。这自然很使孟子感动,理所当然地受到孟子的器重与宠爱。当然,孟子也并非没有发现苟矢弗如身上的许多缺点与毛病,诸如轻狂、自负、目中无人、好评人短长、文过饰非、华而不实、作风有失检点等。孟子批评过他多次,他虽也痛哭流涕,山盟海誓,痛心疾首,但却终不见实效。近来孟子时有耳闻,苟矢弗如常在外边与一些不三不四的人鬼混,有时竟与其狐朋狗友同去寻花问柳,夜宿烟花巷。孟子想,这些丑闻倘使传扬开去,岂不坏了我孟门的名声,天下虽大,哪里还会再有我孟轲师徒的立锥之地!不过,这些都是传言,并无真凭实据。找苟矢弗如谈谈?凭以往的经验,没捉住手脖子的事,他是不会认账的。再说,哪里能望风捕影地去批评弟子。

为了讨好夫子,为了表示自己像子路那样“闻过则喜”,有着勇于改过的诚意和决心,苟矢弗如主动地来向孟子请教该如何修养自己的问题。

孟子说,修身的首要问题是“知耻”。

羞耻对于人关系重大,无羞耻之心者,与禽兽无异,你看那路边交尾的野狗,便是这种人的典型代表。干机谋巧诈事情的人,是无处用得着羞耻的,不以赶不上人为耻者,如何能有所长进呢?一个人,虽有优越的先天条件,很好的素质,倘不知耻,不加强自身的修养,这些条件和素质便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一样会被人所鄙弃。西施虽美,倘她身上沾染了肮脏,人们见了她,必会掩鼻而过。相反,纵使面貌丑陋之人,如果她斋戒沐浴,便也有资格祭祀天帝了。

孟子的这番话,说得既含蓄,又露骨,既原则,又具体。

当谈到修养的重要性时,孟子说:“一两把粗的桐梓,人欲使其生长,皆知如何培养。至于本身,则不知该如何培养。难道一个人爱其身竟不如爱桐梓之树吗?这真是太不动脑筋了。”

孟子又说:“今有一人,其无名指曲而不能伸,既无痛苦,又不碍事。如有能使其伸直者,则不远秦、楚之路而往治之,因其指不若人也。指不若人,知厌恶之;心性不若人,却不知厌恶,此之谓不知轻重等次呀!”

当谈到该如何修养自己时,孟子强调了如下五点:

一.养心莫善于寡欲。孟子说,修养心性的方法,最好是减少物质欲望。其为人也寡欲,那善性纵使有所丧失,也必不多;其为人也贪婪,那善性纵使有所保存,必将寥寥无几。

二.视盈若虚。孟子认为,倘用春秋时晋国六卿中韩、魏两家之财富来增加他,他也不因此而自满,这样的人则超出常人远矣。物质财富是这样,精神财富、知识财富亦无不如此。倘使修养到了这个程度,则再不会骄傲自满,盛气凌人了。

三.不言人恶。孟子说,常言人恶者,必看不到他人之长处,也就不能虚心地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久而久之,则必固步自封,鼠目寸光,这样的人对社会有百害而无一利。孟子强调说:“宣扬他人之不善,后患来了,将该如何呢?……”

四.中庸。凡事均应不偏不倚,既不能胆小怕事,畏首畏尾,无所作为,也不可偏激过分,盲目冒进。青年人尤应力戒偏激,孔子说:“过犹不及。”他自己是实践这一主张的典范,无论做什么,从未过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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