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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易添自惭形秽地说道:“我还小,只是硕士,在德国那边……”易添话没说完,突然听到一声闷响,不大不小,然后窗外略过一阵白烟,车身向左倾斜了一个微小的角度,方向盘的驾驭变得困难,还好速度不快,易添一面踩稳刹车,一面把车停靠在路边。点亮应急灯,下车检查,爆胎了。

这下可没辙,易添开车是有几年,可是爆胎的事情确实是第一次遇到,拿出手机准备打给4S店,手机没有电——昨晚一晚上没想起要充,巧的是方夕桐的也没电了。这是在进入主城区的路上,交通还没有那么便利。

易添蹲在路边,守着干瘪的车胎幽幽地看着,然后一边对方夕桐说:“哎呀,现在这个地方这么安静,你也没法子拦个车,耽误你时间了。”

方夕桐倒也显得不慌不忙,说:“不要紧,我会换胎,要不我先陪你把备胎装上走。”

易添眼神仿佛突然获得了明亮,他吃惊地抬起头看着方夕桐,不像是开玩笑,问:“你怎么会?”

方夕桐说:“我自己也有车啊,只是车钥匙忘在家里了,以前我老板车胎也是我换的。”

于是两个人搬出千斤顶,备胎,起子,就在安静的路边,换起胎来。

半个小时后,易添的车已经恢复了原本的功能,两个人放好东西,站起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同时笑了出来。两个人满手全部是乌黑的灰尘,满头的大汗如雨水一样跌落下来,额头上全部是擦汗后留下的一道道黑色痕迹,方夕桐蓝色的衬衫也变得灰蒙蒙的。

这一刻,易添觉得方夕桐很美,美过好多在台灯微弱灯光里床上裹在被子里婀娜多姿的小狐狸精。

女人的美,永不衰老的是她的得体与能干。

到了大学里,方夕桐走前,两人互留了号码。

在最近的一个周六,易添约方夕桐吃饭。

地方是在市中区的一栋写字楼里,易添带着方夕桐走过密密麻麻公司的名字,径直坐上电梯,来到四十楼。电梯门打开,走过一个拐角,豁然开朗——这里有一家餐厅。

门口挂着陶瓷和木牌,推开门,天花板漫天悬挂的是各式各色的藏文经幡,一面墙上是各种出去游玩的照片。

易添介绍说:“这家店的老板以前是个空姐,所以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是从丽江运过来的。”

自家酿梅子酒很赞,泥塑的瓶子里倒出暗红色的液体,甜甜的带一点酒味,一口之下是不会上头的。但往往这种酒最容易上头。

易添举起酒杯,说:“感谢你在我人生的低谷,在我思想迷茫和挫折的时候,指引我方向,你是我的苦海明灯,你是我的远航灯塔,你是……”方夕桐笑着举起杯子,喝了一口酒,说:“行了行了啊,再这么说我得脸红了。”

易添说:“那你就不具备第三类人的基本素养了。”

方夕桐说:“去你的,你平时喜欢怎么打发时间?”

易添说:“我嘛,消遣方式比较多,待会可以带你一起去,你呢?”

方夕桐说:“我可是很宅的,一般周末就逛街,看电影,看看书什么的。”

易添身子往前伸了伸,说:“看书,我也喜欢看书,你喜欢看什么?”

方夕桐说:“我一般喜欢看小说,游记,小说嘛,喜欢看国外的文学。”

易添说:“我还以为你喜欢看的是文献呢。”

方夕桐笑着说:“你还别说,之前我读研究生的时候我老板给我介绍了一个男生,同济的,个子高高大大,还凑合。我心想给老板一个面子吧,就一起吃了个饭。那小伙子一上来就递给我一个包,说这是礼物,我心想这男生还不错呀,就问,里面是什么呀?你猜他怎么说?”

易添摇摇头。

方夕桐说:“那个男生说,里面是我们专业的规范,对你考证很有帮助。我当时心里就没有话好说了,然后你猜那个男生说什么?他说,你争取硕士毕业前把该考的证都考了,然后读个博士,这样才配得上我。

我的天,我只是说吃个饭,哪里来的配不配得上呀!”

易添拍着手笑了起来。

方夕桐接着说:“所以呢,我现在一般和男生,噢,不,应该是男士单独吃饭,我都会先问问他喜欢看什么书,好吧,我得问问你了,喜欢看什么书呢?”

易添说:“我嘛,诗歌,文学,都还可以,文学的话,外国的也看,国内的喜欢那些笔锋比较粗糙的人,余华这些,最喜欢都梁的《血色浪漫》。哎,对了,这书你看过吗?”

方夕桐说:“我看过,特别经典,感觉那个时代的人思想都很疯狂,又很特别,是一个绝对不会重演的时期,我特别羡慕里面人的生活。”

易添说:“没错,特别是男主角插队那段时期,荒凉带着悲壮的感觉。”

方夕桐突然说:“你谈过姐弟恋没有?”

易添愣了一下,说:“严格意义上,谈过,不少前女友都比我大,不过都只是大小半年左右,大很多的倒是没有。不过我有个朋友倒是有过,谈过一个比他大两岁的姑娘。那姑娘第一次和他见面,就开了个保时捷,他自己开个普桑,他当时就想啊,这姑娘要么就是被包养,要么就是来包养他的。”

方夕桐说:“后来呢?”

易添说:“原来啊,这姑娘就只是家境比较好而已,是个幼儿园老师,人挺单纯的,长得也不错。”

方夕桐说:“那他们结婚了?”

易添摇头,说:“没有。”

方夕桐叹了口气,说:“为什么啊?”

易添说:“毕竟女生年纪大了,男生还需要奋斗,还是个学生。你想啊,你一个男生带女朋友去见自己的朋友,清一色的学生;你去见姑娘的朋友,都是老板呀经理啊什么的,他压力得多大呀。其实,这姑娘消费蛮大,暂且不说给她买什么,单纯是陪着她吃饭陪着她玩,一个学生也承受不起呀。所以两个人交往了小半年,就和平分手了。”

方夕桐说:“真可惜。我吃饱了,要不我们出去走走吧。”

吃了饭,两个人又乘坐出租车去了易添出国前经常去的一家小酒馆,里面只有啤酒和鸡尾酒,不同于一般的酒吧,这里每个周末有着定期的小众乐队循环演出,收取廉价的门票。两个人坐在吧台,易添要了杯“玛格丽特”,本来想为方夕桐点杯“雪球”,没想到她竟然直接点了“B52”!乐队在不停地敲打着金属一样的声音,一阵阵的敲击声把酒意驱使上来,酒劲上头,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方夕桐听着音乐,说:“这个地方我还是头一次知道。”

易添无不自豪地说:“我以前经常来这里,我比较喜欢小众的音乐。”

方夕桐说:“你还真文艺,你是生下来就这么文艺吗?”

易添笑着说:“怎么可能,我读大一的时候,有个同学来跟我卖弄,说自己现在出唱片,走民谣风,主打歌叫《狐狸》。我当时听到耳机里面咿呀唔呀的声音,内心是无比的嫉妒。回了家,我在网上搜,结果发现这首歌是万晓利唱的,也开始听,后来一首接一首,一个人接一个人,就开始喜欢这类小众的音乐了。你要是说我文艺,完全是折煞我了。”

乐队散场,酒喝得也差不多尽兴了,易添放下酒杯,对方夕桐说:

“我们去磁器口吧!”

方夕桐多少有些惊讶,说:“现在?”

易添说:“不是现在还是什么时候,走。”

两人立马出了门,招了一辆出租车,车灯擦出一道霓虹,消失在黑夜里。

磁器口是长江边上的一个古镇,距离重庆大学五分钟的车程。

十点多钟,街上的店铺都纷纷关门,狭窄的巷子在冷清的时刻显得特别宽敞,石板铺就的路上,偶尔有一两只夜猫闪着萤火一般的双眼窜来窜去,平日热闹的古镇此刻变得深幽幽的。方夕桐倒没有畏惧,但是她清楚易添是心有所惧的,这点,女人的直觉已经告诉她了。

她明白,从踏进古镇的第一步,就一定有什么事情会发生的。也就是说,她的命运或者未来中的一段,也许落入易添的手掌,也许会为他所改变。可是她没有拒绝,她清楚这种时刻也许不会再到来,不是说换一个人,换一个时间,她的命运依然会作出同样的改变。

方夕桐踩着高跟鞋,显得特别吃力,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易添脱下自己的帆布鞋,拿给方夕桐,说:“来,我们换着穿。”

方夕桐脸颊绯红,在黑夜里倒也不显得尴尬反而显得一丝丝别样的美,埋着头穿上易添四十二码的板鞋,鞋带捆得紧一些,倒也不显得大,易添则提着高跟鞋,光着脚在地上走。

来到江边,到处都是散落的鹅卵石,大大小小,星罗棋布,江水不断地流经和冲洗,使它们尤为圆润。

易添触景生情,说:“我们的人生,就像石头一样,时间越是沉淀,越为圆滑。”

坐在地上,双脚没入江水,初下去有一阵阵刺骨的感觉,但是片刻后带来的是一种沁心的凉爽。

方夕桐看着河对面星星一般闪烁的灯火,说:“这地方似乎对你很特别。”

易添点点头,说:“我和我毕业前最后一个女朋友就在这里认识的。”

夜空中,星星不断被点燃,旋即又熄灭。易添心中那熟悉的眼神,也被点燃,又刹那间熄灭。

易添接着说:“其实这个时间,有个女生愿意陪我坐在这里,她的心思我是明白的。”

对岸的建筑忽明忽暗,带着犹如魔幻一般的灯火,五颜六色,易添不住把玩一块河中捞起的石头,然后扔到河的中间。他没有接着说,也不知道接着该说什么,他不清楚心里对叶恺薇的感情是否只是剩下对遗憾的怀念。

孤独的深度注定了感情的容量,所以易添总是需要大量的感情。

易添说:“你喜欢钢琴吗?”

方夕桐说:“喜欢,你也会?”

易添摇摇头,说:“我可不会这种高雅的东西。”

方夕桐说:“我还以为你这么厉害呢。”

易添说:“你喜欢哪首曲子?”

方夕桐想了想:“巴赫吧,或者拉赫玛尼诺夫,第三钢琴协奏曲。”

易添很想说,那喜欢卡农吗?

可是这一刻他怯懦了,不单单是因为叶恺薇,也是身边坐着的方夕桐,换胎时候怦然心动的感觉让他觉得陌生而又熟悉,他很质疑自己这么快就有心动的感觉,他害怕这是假象,害怕自己是被自己的伤感所蒙蔽,他害怕开始一段不负责任的恋爱。他更害怕自己因为忘记不了叶恺薇,而去伤害别人。

方夕桐没有看易添,她也脱下鞋子,把脚放入水里,手不停地拨拉水花,说:“你相不相信另一个世界?”

易添说:“张初犁的那个世界?”

方夕桐点点头。

易添说:“我以前不相信,可是现在相信。”

方夕桐说:“也许因为张初犁。”

易添说:“不过不见得比我们这里好,至少没这里好。”

方夕桐说:“前几天我一直梦到张初犁。”

易添说:“前几天我一直梦到我前度,可是昨天梦到你,还是在换胎。”

方夕桐没有接话,反问道:“你觉得是梦真实,还是现实真实?”

易添说:“那不一定的,我们现在不在梦中,所以觉得梦境虚伪,也许现在我们就是处于虚无的世界,早晚都得醒来。我们偏执地觉得色盲的眼中分不清绿色和红色,是因为我们能分别看到两种颜色。万一真实的世界里花和树叶都一种颜色,那病变的岂不是我们。我们觉得别人是精神病,可是他们眼里我们又都是不正常的。这一切的一切,只能单纯归根于我们这类所谓的‘正常人’基数比较大而已。”

方夕桐叹了口气,说:“希望如你所说,那么他就没有死,只是梦醒了。”

易添侧过头,露出诡异的笑容,说:“看得出,你是个好女生。”

方夕桐反诘道:“哈哈,看得出,你不是个好男生。”

易添说:“你怎么知道?”

方夕桐说:“你自己都承认了。”

易添哈哈笑起来,说:“明知道我不是善类今天还敢赴约,你真不是简单的女生。”

方夕桐嘟嘟嘴,装了一下可爱,狡猾地说:“我可不是女生,我是第三类人。”

易添说:“想知道我为什么变成这个样子的吗?”

方夕桐抱着自己,说:“我们可以换个地方,这里开始有点冷。”

易添回头看看江边,说:“不介意的话可以在江边这家旅店,我们可以聊到很晚。”

易添抬起头,望着漆黑的天。

距离高考还有六十六天。

易添刚刚跟班主任谈完,以他现在的成绩,最多只能考个三本。

易添满不在乎,说:“哦,我知道了。”

走出办公室,他掏出手机,发了个信息:“刚才班主任跟我谈了,说我只能考三本,你自己好好准备高考。”

手机振动了一下,短信说:“如果你还想和我在一起,你就好好学习,每天我帮你辅导功课,我给你讲我的笔记和例题,这样你才能和我一起考到北京,我也才会和你一直在一起。”

易添回复道:“那好,既然你想去清华,那么我就努力到北京陪你。”

回忆切换到了现实,画面也从校园里转换到了磁器口青年旅社宽大的床上。易添和方夕桐躺在床上,各自一边,话题是回忆。

方夕桐问:“然后呢?”

易添闭着双眼,手枕着头,说:“两个月之后,我考起了本地的大学,虽然是‘985’、‘211’,但是却在重庆,她去了浙大,到最后,我们都没能如愿。”

方夕桐说:“那确实是很可惜,那你为什么变成这样?”

易添说:“变哪样?”

方夕桐捋了捋头发,说:“频繁地更换女朋友。”

易添说:“高考结束我才知道在高中的时候年级很多女生反对她和我在一起,所以很敌对她,写恐吓信,发短信,在方便面里放风油精,走廊上故意撞她,让她一直心神不宁,我就想报复一下。当然,后来我们就分手了。”

方夕桐说:“因为距离?”

易添说:“不,因为不对等,人家记得我惦记我是人家有情有义,可是我还耗着人家,就是我不懂事了,沙漠里开得出玫瑰吗?我看未必吧。”

方夕桐问:“后来呢?”

易添说:“后来我就开始讨厌女生,接着就开始经历了很多人,不同的人,到后来,都已经忘记谈恋爱谈感情是什么感觉,也忘记什么人才合适自己,越是迷茫,越是频繁地更换,就越是找不到对的合适的,到了现在,连怦然心动是什么感觉都已经忘记了。”

如果条件允许,男人往往有种收集的天性:有了红玫瑰,就想要白玫瑰;有了瘦小娇,就想要肥白高;有了十二星座,就想要十二生肖。

可是真正需要的,却不一定知道。

夜里,两个人各自占据各自的一半床和被子,方夕桐被易添梦中的叫喊声惊醒,像是被追赶,像是被吞噬,像是跌落深渊,像是深陷于泥沼之中绵软无力。

易添开始喃喃自语,反复叫喊一个名字。

是谁的名字?方夕桐悄悄侧过头去,附耳倾听,模模糊糊的声音,噢,好像是两个字,不,不对,是三个字,断断续续的,声音轻得像蚊蝇的翅膀,好奇心驱使方夕桐凑得更近,近到可以看清楚易添的每一个毛孔,她屏住呼吸,仔细地听。她禁不住仔细端详起面前这个男生,观察他的棱角和面孔。

易添突然醒过来,从梦中醒来,从噩梦中被惊醒,双眼猛地睁开,身子突然一抖,看到咫尺之前,方夕桐正出神地望着他,而他的嘴唇差点碰到方夕桐。

方夕桐脸上露出绯红的晚霞,她一时间茫然无措,说:“你刚才在叫喊谁的名字,所以我好奇过来听听。”

易添问:“什么名字?”

你的名——手中的鸟

你的名——舌尖的冰

双唇只需一碰就行

凌空抓住的飞球

嘴里衔着的银铃

跑进沉静池塘的石——溅起的水声如同你的姓名

黑夜马蹄声碎——踏出的是你的响亮的名

班级对着太阳穴一勾——相声就是你的姓名

你的名——啊,不能说!——你的名——眸上的吻

留在眼睑上的冷的温存

你的名——雪上的吻

想着你的名字——如同啜泣

冰凉浅蓝色的泉水——梦亦深沉

整整将近一个月,易添每天都和方夕桐几乎是形影不离。在书店里易添选一本诗集方夕桐拿一本东方文学,两个就可以坐一下午;晚上再去小街小巷里找一家不起眼的或者装修看上去脏脏的饭店吃饭,偶尔去去酒馆,吃烧烤,也就把一天打发过去了。

很快,三月的尾声悄然将至,也是两个人快分离的时候了。

当有人问方夕桐与易添的关系的时候,她总是笑呵呵地说这是她闺密。闺密,多么灵巧的称呼,把进一步的可能性和退一步的实际性巧妙地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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