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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出.发(3)

带着追求真理的精神,我上网查了一下,这才知道,古时候,芙蓉是一律种在水边的。《长物志》曰:“芙蓉宜植池岸,临水为佳。若他处植之,绝无丰致。”虽然也有水芙蓉,但那只是浮萍的一种,开很不起眼儿的小花。李白写到的一定不是它。我们再看看其他几位诗人的,写到芙蓉也都带着水灵。苏东坡描摹:溪边野芙蓉,花水相媚好。范成大形容:袅袅芙蓉风,池光弄花影。王安石抒情:水边无数木芙蓉,露染胭脂色未浓。正似美人初醉着,强抬青镜欲妆慵。芙蓉还有个名字“醉酒芙蓉”,不知是不是因此而来。

先科普一下:芙蓉原产于我国,四川、云南、山东等地均有分布,以成都一带栽培最多,历史最悠久,故成都有“蓉城”之称。成都叫“蓉”的女孩子大概有几万。芙蓉花就是成都的市花。书上说,“芙蓉喜欢温暖湿润的气候,喜阳光。”这两点有些自相矛盾。湿润没的说,成都是湿润的大拿,可阳光实在是稀少,入秋以来一直阴着,国庆七天大假全是阴雨。

再来说史。我曾经写过一篇随笔,《遥想城墙当年》,引经据典地考证了一下成都城墙,其中就写到了芙蓉。公元934年,后蜀君主孟昶(读厂),曾经“于成都城上,尽植芙蓉。每到深秋,四十里如锦。”我看到这段资料时好兴奋。当然,那时的城墙多为泥土砌成,据说孟昶“尽植芙蓉”是为了“尽以帷幕遮护”(遮护泥土的意思)。

我总觉得不尽如此,孟昶有一位心爱的妃子叫花蕊夫人,不仅美艳如花,且能诗善字,能歌善舞,才情俱佳。孟昶非常爱她,常与她一起郊游,赏花作诗。我猜想那四十里芙蓉,亦是孟后主为了讨花蕊夫人的欢心而种植的吧?

不管他是为了什么在城墙上遍植芙蓉,我都觉得他了不起,居然在刀光剑影、杀敌御寇处让鲜花盛开。你可以想象一下那时城墙上的景色,每到深秋芙蓉盛开时,一眼望去皆如锦绣。花朵红白相间,一日三变,多么妖娆。即使是在春夏无花的季节,绿荫匝绕数十里,风来满城凉爽,也够迷人的了,如此猜想,那敌兵攻打到城下,也会停止喊杀声陶醉片刻的。

其实芙蓉花并不似我们想象的那样娇艳,它很坚强,因开在深秋,还有个名字叫拒霜花,颇有女英雄气概的。它的用途也广,树皮纤维可搓绳、织布;根、花、叶均可入药,外敷还有消肿解毒之效。所有和人有关 的意义,都是人强加给它的。

不管怎么说,芙蓉花与艳俗、与浮躁、与二百五都毫无关系,它只是一种开在深秋的美丽而又单纯的花朵。

我为伊正名。

2007年10月21日

大声咳嗽

上周一(12日)我又去了北京,参加全国青年作家会议。从去到回来,我一直在不停地跟人解释,我为什么会参加这个会。因为本人实在是离青年太远了。那就在这里再解释一次:我是特邀代表。此次会议邀请了20名45岁到55岁的特邀代表。

人还没到宾馆,一记者就打电话到我手机上,要我就此谈点感想。我便在手机上写了两句话发给她,大意是,5年前我参加青创会时就已经不年轻了,此次还能参加我依然感到荣幸。如果有可能的话,我愿永远与青年为伍。

呵呵,完全是老同志的口吻。

也不知真的是老了还是我不适应北京,上次在北京开作代会我病了一场,此次又生病了,通俗的说法是咳嗽,书面的说法是支气管炎。整个在京期间,我一直大声咳嗽,从开幕咳到闭幕。后来只能逃会,呆在房间里看书了。因为即使我很坚强带病坚持,也实在是影响会场纪律,咳的声音之大、次数之频繁,令代表们侧目。真是我咳故我在。后来我在小组会上开玩笑说,我是害怕党中央听不见我的声音,专程到北京来咳嗽了。

大声咳嗽。小说题目啊。

因为咳嗽,我几乎没有外出,除了实在推不掉的聚会参加了两个外,其余时间均老老实实待在宾馆。后来感觉挺好的,每天一个人读书、咳嗽、喝水、吃饭。

当然还是见到很多朋友,大部分是在电梯里和饭厅里见到的。虽然是青创会,特邀代表还是认识不少的,正式代表里,60年代的也大多认识。

此次会议年龄最小的20岁,与我儿子同年。因此,本特邀代表没有拿着相机到处狗仔,呈现出老同志严肃稳重的形象。

比较高兴的是看了一场百老汇歌剧《第42街》,虽然剧情一般,但现场感受了一下美国人的歌剧氛围。

最后一天讨论时,我谈了一下感受。我说我忽然觉得我还不能以老自居,我还应该与青年作家一起成长。在青年作家面前我也不过就是个写作开始得早一些的人,我并不比他们具有更多的长处,更多的优越性。我说的是真心话,我希望自己还能继续成长,继续往前走,继续进步。

一个80后的小姑娘马上说,裘老师你还要成长啊,我们怎么办啊?我笑说,难道你要我衰老吗?

呵呵,不成长肯定要衰老,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也要继续成长。

5天的会好像很长,其实很快过去了。我在晴朗的早上离开宾馆,一路大声咳嗽着离开了北京。

2007年11月18日

成都下雪啦

早上起来,忙着侍弄我的水仙花,将浸泡了一天一夜的“矮壮素”倒掉,这矮壮素是妈妈给的,妈妈说用矮壮素浸泡后,水仙花就不会抽得老高直到倒伏,而是生长得矮矮壮壮,绿油油的。之后再将水仙鳞茎外层的褐色皮膜剥掉,放进玻璃盘中,再围上一圈儿好看的鹅卵石,这些鹅卵石我已经存了多年了,每年都用来种水仙。

现在该说水仙了,这水仙来自遥远的福建,来自一位我不认识的人,他是我原来同事曼玲的朋友,曼玲在编辑部工作时,他年年都寄来,曼玲调走后他大概不知道,依然寄来。一次一纸箱。每次收到我们都会惊讶地说,啊呀,他还在寄啊!心里却是偷着乐。这一次我忍不住感叹说,这个人太让我感动了,对朋友太好了,寄东西多麻烦啊。可他已经寄了差不多10年了!我很想告诉他,曼玲调走了,可没有联系方式。看邮寄地址也看不清,因为写在箱子上的。只好请曼玲跟他联系了。

既然寄来了,一定要让它在遥远的西南生根开花,不枉一生。我们办公室的几个人一人分了一点儿,留下的,就种在办公室。往年也是这样,每个走进我们办公室的人都很惊讶:呀,你们居然有水仙,好香!

等我种好水仙,走到窗前想看看别的花时,突然发现,窗外竟然在下雪!而且还不小呢!都能看清雪花了,没有鹅毛大,也有鸡毛大,没有鸡毛大,至少也有鸭绒大。可惜雪一边下一边化,无法出现“白茫茫一片”的景象了。但我还是拿出相机,打开窗户,迎着寒风,咔喳咔喳地照了一通。当然,效果不好,仅仅是表个态而已,表达我对纷纷扬扬雪花的热情欢迎,还有惊喜,还有暗恋。

我有多少年没看到大雪了?认真一想,其实也没多久。最近的一次,是去年在杭州,雪花纷纷扬扬,虽然没有铺白,也是很认真的从天而降;再往前,是2005年年末,我去甘孜《我在天堂等你》拍摄现场,虽然没有顶风冒雪,但一路都是雪,冻得够呛;再往前,是2005年春天,在西藏,格金拉山口,雪大到车不能前行,积雪高过我们的车顶,然后是东嘎拉哨所,我踩着雪唧唧嘎嘎往上走时,一连摔了两跤,我看见了站在雪地里的哨兵,还看见了伏在雪地上的杜鹃花。

雪一直藏在我童年的记忆里。5到12岁,我是在华北平原度过的,那里年年冬天都下雪,早上起来妈妈叫我和姐姐起床时,只要说一声,下雪啦!我们就会迅速爬起来,趴到窗户上去看雪。那时的雪,总能一夜之间将世界改变,什么都看不见了,只有白茫茫的一片。我们踩着雪去上学。等雪冻住了,我们滑着雪去上学。课间休息时我们捏雪人,捏雪兔子,当然也免不了打雪仗。冻得受不了时,老师会让我们放下书和笔,一起搓手,一起跺脚……

但在成都迎接雪花,依然是件稀罕事。成都的雪跟成都的太阳一样金贵。成都是个温吞吞的地方,不大冷,也不大热。下雪和出太阳都是要登报的,上电视的。不过十几年前成都还是经常下雪的,至少隔两三年下一回吧。后来就完全消失了。我记得最后一次是1994年。我是从儿子的年龄推断的,那年他刚上小学,刚学会骑小自行车,他兴奋地在雪地里骑车,我追在后面给他拍照。一转眼,小自行车不知去向,骑车人远走他乡,雪花只飞舞在别人的天空,而我,在等待中渐渐老去,呵呵。温馨的伤感。

成都下雪啦!请允许我夸张一回,兴奋一回。谁知道下一次降临,又是哪年月呢。

2008年1月20 日

因为多梦.所以写作

有本杂志让我谈谈梦,半天时间,便有了下面的文字。可见我对梦一直有感觉,尤其是女人的梦。

喜欢做梦的女人大大多过男人。

这话没什么科学根据,是我的研究成果。

如果有人说了些不切实际的想法,我们通常会嘲讽一句:做梦吧你?或者,说梦话吧你?这表明梦通常是不着边际的、不可思议的、离谱的。

而喜欢做不着边际的不可思议的离谱的事的,多半是女人。

所以女人喜欢做梦。

我这三段论推得是不是很有道理?

我就喜欢做梦,从童年到少年到成年到今天,几乎夜夜有梦。不过比之一般的女人我要理性些,故所做的梦属于写实主义。比如我做母亲时,常梦见给孩子洗澡喂饭,做编辑时常梦见在划版面开编前会,写作时就在梦里想小说情节,还在梦里想出过两篇作品题目,居然用上了。总之我的梦境脚踏实地到乏味儿。但如此多梦,毕竟是不安分的表现啊。

我周边的女友们,也很爱做梦。如果一大早我就接到她们的电话说梦,那多半是我擅自进入她们的梦了,或者,她们未经允许梦见我了。如果是个美梦,彼此哈哈大笑,乐得不行,如果是噩梦,彼此互相安慰,梦是反的呀,没关系。这样的事还常有连锁反应,有一回我一天之内,不,一夜之内被三个人梦见,一个梦见我出现在拉萨街头,一个梦见我在上海咖啡屋跟她聊天,还有个大概是人物特写,没有环境。我当时很怀疑自己是否患有夜游症?不辞辛劳地四处奔波于他人的梦境中。

其实最致命的是,女人不仅夜里做梦,白天也做梦。所谓白日梦的说法,一定起始于女人。

当然,白日梦还有个好听的叫法:“充满梦想”。

女人的确充满梦想,她们总是梦想获得完美,完美的爱情完美的容颜完美的生活,所以总是失落。失落——梦想,再失落——再梦想,再再失落——再再梦想,直至灭亡。

女人永远不可能脚踏实地地生活,想入非非是她们的精神支撑,也是她们的快乐源泉。一加一在男人那里等于二,在女人那里可能等于一百、一千、一万。比如一杯热茶加一场秋雨,可能就等于幸福生活。一句甜言蜜语加一个小礼物,可能就等于完美爱情。当然,有时候一句话一个表情,可能就等于地狱。

如此夸大其词不着边际,当然就令生活变得多姿多彩了。

由此可以得出第二个结论:生活中,脚踏实地的男人一定要佐以一个想入非非的女人,或者说,清醒认真的丈夫一定要配一个梦呓般的妻子,这样日子才能取长补短,有滋有味。

最后归纳中心思想:做梦和我写作的关系。

有位男作家说,他是“因为无梦,所以写作”。

我实在不想和人唱反调,可我却不得不说,我是“因为多梦,所以写作”。

你们呢,我亲爱的女友?

200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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