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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粉孩儿(1)

他盘在树上,双腿倒钩树干,让自己隐藏在浓密的树叶中。一只呆头呆脑的不设防的小麻雀,飞过来,发出心无城府的欢叫。正午的阳光,明亮到令人目眩——那是一个静谧安详的正午。突然他身子如箭镞般“嗖——”一声飞出,只一闪,再弹回,那只无辜的小麻雀就落在了他的齿间。它挣扎,用翅膀拼命拍他的脸,一股腥甜的鲜血,慢慢溢满他的口腔。

脚下,树林、草滩,又明亮又静谧。一条仁慈的大河在前方从容不迫地流淌。四周没有人,没有人看到他这种怪诞而又残忍的游戏。

他热爱这欢乐的捕捉,热爱静谧的厮杀:麻雀、山雀、知更鸟、白头翁,还有那些形形色色的昆虫,金铃子和天牛、蚂蚱或是蜻蜓,他热爱身体如箭镞般飞出的欢乐,热爱舌头的探索,他也热爱最新鲜的血液溢满口腔的快感。那快乐的感觉竟让他如醉酒般晕眩。

他叼着猎物,用手背去抹嘴角的血迹,他不能留一点罪证。

难过就是在这时候袭来,在极乐之后。他忽然恐惧地松开了嘴,小麻雀“噗”地掉在地上,最后扇动着它永不能再飞翔的翅膀。他一阵翻江倒海地恶心,猛然张大嘴巴,似乎想给那不幸落入黑暗深渊的小灵魂一条出路。他知道这是没有用的,可他只能久久地大张着嘴巴——那是对自己的惩罚。

起初,看上去,他和每一个刚刚出生的普通孩子没任何两样,粉团一般的小身体,胳膊像鲜藕,大眼睛,透明的水玉般的小指甲,黑黑的头发,是个未来的美丈夫。

五个月上,咿咿呀呀,见人就笑,露出两个浅浅的小酒窝,哭起来却是惊天动地浑不讲理。喜欢女人,喜欢让女人抱。干净漂亮的小村姑们一走过,他就噢噢地冲人家撒欢,而男人们,无论老少,他都矜持骄傲地不理不睬。

他娘快乐地说,原来也是个小情种啊!

这小情种,小美丈夫,一天一天长大,悄悄长大,身体中神秘的秘密,无人知晓。突然有一天,他乘人不备爬到了户外,有什么东西在引诱着他,召唤着他。是一种声音,竹笛,牧童的竹笛,这声音让他莫名其妙地兴奋、激动,唤起他身体深处的东西,混沌深处的东西,充满了记忆和向往。他陶醉地舞蹈,在地上扭动,在这欢乐的刹那,他还原为另一种生命和生灵。

那是一个大灾殃的开始,不过他毫无记忆。

再大起来,大约四五岁的时候,他突然迷上了捕食。那时他不知道自己是有异秉的。他很快活,舌头一卷,一只小虫就下了肚,再一卷,又一只。弟弟檀童蹒跚地跟在他身后,学他的样,粉红的小短舌头,一伸一伸,却一无所获。檀童撇着嘴角,哭了。他友爱地俯下头,将刚刚捕获的猎物,一只金铃子,喂到了檀童的小嘴里。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娘的惊叫。

父亲闻声从屋里跑出来,娘用手指着他们小哥俩,说不出话。父亲脸白了,他冲过来,扳开檀童的嘴,抠出了那只金铃子。然后就扑向他,掐他的脖子,摇他,扳他的嘴,用一根指头狠命地去捅他的喉咙。他呕吐了,那些猎物,一只只,呕出来,带着他的体液。有一只,甚至还垂死挣扎地扑了两下可怜的翅膀。

白灼灼的烈日下,他头晕目眩,眼里迸出无数颗闪亮的金星,像诱惑他的美妙的飞虫。

夜晚,父亲坐在他床边,摸他的头发,脸颊,轻轻地,郑重地说:

“粉孩儿,你要记住,人,是不吃虫的啊。”

父亲的脸,还有声音,都很悲伤,那悲伤是他不能了解的,却让他害怕。

“吃虫,会引来祸事,儿,你要记下!”父亲又说。

灯焰在父亲脸上,一跳一跳,墙壁上父亲的身影也一跳一跳,像鬼魅的舞蹈。他不知道“祸事”是桩什么东西,可那一定是可怕的、黑暗的。而他自己,则是一个能引来“祸事”的可怕的人。

天上地下,黑夜白天,有多少的诱惑,引诱他惹祸。飞蛾撞他的脸,青蛙跳上他的赤脚背,牛虻在他耳旁寻衅,萤火虫扑打他家窗棂。这世界,步步都是为他设下的陷阱。他目不斜视,变得呆头呆脑。他对自己说,“粉孩儿,你不能惹祸。”可是心里,却总有一个小声音,说着另外的话。那声音总是愤愤不平地发问,“为什么?为什么?”

一个晴朗的秋日,孩子们聚在草滩上小树林旁,玩弹弓,比赛打鸟。他们玩得很快活,你喊我叫,那射出的弹子,却差不多弹弹虚发。他一时忘情,忽然飞身上树,两脚倒钩住树梢,身子“嗖”地一弹,一只小鸟就扑棱棱地落在了他的齿间。他一松嘴,“嗖”地又是一弹,另一只又被他扑棱棱拿下。树下的孩子们张大嘴,看呆了,突然他们欢呼起来,大喊,“给我!给我!”他们围着大树,雀跃着,向他要战利品。只见那柔韧的小身体,嗖嗖地、欢快地、寒光凛凛地出击,如同一只匕首,刀刀见血。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在一旁惊叫起来:

“天爷!造孽呀,看这孩子,像长虫!”

那是一个长舌妇,最爱搬弄是非。其实,就算不是遇到长舌妇也无法掩盖真相了。遇上这样的奇事,哪个人又能守口如瓶?不到一个时辰,一庄的人,男男女女,都知道了这孩子的怪诞,一庄人交头接耳,长虫、长虫的说个没完。大人们纷纷唤着自家的孩子,唤他们回家,早早地将鸡鸭警惕地赶入了窝。他一个人,留在刚才还热闹欢腾的草坡上,看着太阳落下,月亮升起。他知道自己惹了“祸”,不敢回家。天渐渐黑下来,黑透了,满天的星斗,像满天的大泪滴,盈盈欲坠。夜露也起了,在草尖上伤心地滑动,也是盈盈欲坠的。他躺下来,俯下身,把自己埋进了草丛里。忽然他身体里涌起了一种奇妙的变化,仿佛柔若无骨。柔若无骨地在大地上狂喜游走的幻觉攫住了他。这刹那的幻觉,这狂喜,让他害怕得发抖。他心里叫着,不要!不要!不要!可是不要什么呢?他一点儿也不知道。

睁开眼睛的时候,是在爹的怀里。爹在草丛中抱起了睡着了的他,一路抱着回家。爹没有骂他,没有抱怨。他委屈地说,“爹爹,我没有吃虫。”爹回答说,“乖儿,我知道。”他安静地搂住了爹的脖子,那是开天辟地的一次。黑漆漆的庄子里,只有他家的纸窗,透着温暖的光明。娘在收拾行装。爹抱他进来,对娘说:

“连夜赶路吧。”

当晚,他们举家离开了这村庄,慌不择路。这是他们因为相同的原因而进行的第三次迁徙。只是前两次,粉孩儿太小,不记得了。

这一家人最终在北方大河边的一座城郭中落脚生根,那已是几年后的事了。

这城郭,富庶热闹,是个水旱码头。有个河神庙,临河而筑,庙前是品字形的三座大戏台。年年六月二十三,河神过生日,要唱三天连轴戏。三座戏台,同时开锣;三家班子打擂,三昼三夜,锣鼓丝弦不停点。

南来的船,在这里靠岸,卸下茶叶和丝绸。北来的皮筏子,卸下的则是胡麻油和皮毛。那皮筏子,是用剥下的羊皮筒扎成。这城郭,到处都弥漫着羊膻气和北人喜欢的胡麻油香。

三街七十二巷,各有各的热闹,纸坊、染坊、酒坊、醋坊、粉坊、画坊、金银楼、铁匠铺、酒肆、茶楼、勾栏院,应有尽有。东来西往的旅人,坐贾行商,泼皮无赖,南莺北燕,九流三教,日日川流不息。粉孩儿一家,栖身此地,恰如鱼游大海,鸟入山林,得其所哉。

西街上,粉孩儿他爹言亘,开了间生药铺。几年下来,药铺渐渐有了好名声。那铺面不算大,却也有堂号,叫做“言生堂”,卖南北药材,也配制丸散膏丹。其中一味“回春散”,是疗治蛇伤和解五毒的奇药,有起死回生的神效——那是“言生堂”秘不示人的独家秘方。

“回春散”不仅医人,也医马。因此北边来的商贾,常常贩许多回去,卖给草原上的牧人。被毒蛇咬伤的骏马,灌下“回春散”,果真起死还阳。“言生堂”的名声,也因此越传越远;南北行商,有不少甚至专为这“回春散”而来,生意自然日益红火。门上换了黑底金字的大牌匾,雇了好几个伙计。有了钱,又买了处大院落,两进的庭院,其中后一进是一座水磨青砖一碹到顶的巍峨的楼房,雕着五福献寿、和合二仙、马上封侯、麒麟献子。各样吉祥如意的砖雕,好不气派。搬进这新居的头一晚,他娘胡氏哭了。他娘站在庭院里,一手拉着粉孩儿,一手搂着檀童,仰脸看那楼房,哗哗流着眼泪,说,“儿啊!儿啊!”

六年过去了,粉孩儿如今已是一个十一岁的小少年。当年粉妆玉琢的团团脸,长出了尖下巴,可仍然是俊美的。两只清水眼,配两弯笼烟眉,有一种天然的女儿样的幽怨。他罕言寡语,不爱笑,也不和人亲热。在学校里念书,从不跟别的学童们一起玩耍淘气。掌塾的先生夸他冰雪聪明,说,“孺子可教!”给他取了一个好名字,仕麟,言仕麟,说他日后定有蟾宫折桂的一天。他爹听了这话,自然十分欢喜。

几年顺风顺水的日子过下来,言亘发了福。许多事都忘记了——忘记了儿子曾经有过的异秉和怪诞。现在他是一个成功的生意人,是一个有着锦绣前程的童生的父亲。言亘把对家乡的记忆变成了一种嗜好,那就是喝茶。夏日的夜晚,他摆一把藤椅在院中树下,沏一壶南来的香茗,雨前的旗枪或是龙井,摇只大蒲扇,听儿子在他面前,朗朗地背诵那些圣人的文章,人生在世,夫复何求?往事如风而过,似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唯有素白的瓷杯上飘出缕缕的茶香。

东邻西舍,有女初长成。东邻姓卫,开着家大银楼;西舍姓贾,有两家绸缎庄和一家生意兴隆的当铺,俱是城中最殷实富足的人家。东邻西舍都相中了粉孩儿这个美少年,想钓他做金龟婿。卫东家和贾东家,常常邀仕麟爹去吃酒;卫娘子和贾娘子,则隔三差五来言家串门。当然,眼下孩子们都还小呢,且不说破。只不过,卫娘子和贾娘子,看到那粉孩儿,私心里已经觉得那一准是自家的东床娇客了。

父亲高兴得过了头,吃醉了酒,回到家中,胡言乱语,连连叫着粉孩儿的名字,说,“粉孩儿,粉孩儿,娥皇和女英,你要哪一个?”

胡氏忙用一碗热茶堵住了他的嘴。

胡氏说,“粉孩儿,念了一天书,出去散散吧。”

粉孩儿出去了。出家门,不走大路走小路,朝西,再朝西,就来到了河滩上。城郭让他甩到身后了,热闹喧嚣让他甩到身后了。现在,只有他和河,只有洪荒中叫人迷惘、伤心的涛声,还有西坠的落日、草滩、树林,这是百虫的家乡,百鸟的家乡。远远地,过来一队纤夫,拉着一只吃水很深的上水船,河岸上的纤夫,人人赤身露体,阳物在身下晃晃荡荡。嘴里唱着河上古老的号子:

盘古爷呀,嘿哟嘿哟!

开天地呀,嘿哟嘿哟!

女娲娘娘,嘿哟嘿哟!

生万民呀,嘿哟嘿哟……

他听着纤夫们渐行渐远的号子,慢慢平静下来。

他学会了隐藏。六年来他隐藏得很好,再也没有惹祸。在这个城郭中,没有谁再把他看做是一个怪物。就连父亲,也以为他迷途知返,转了习性。可是,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他其实仍旧是,也许,永远都将是人群中的一个异类、一个妖异。他身上奇怪的癖好和习性,那让人群惊异害怕、给亲人带来祸端灾殃、让他自己深深羞耻和痛苦的东西,不是他想甩脱就能甩脱的。那是他与生俱来的,是和他的血肉之身生死相随、撕裂不开的厄运,是他的命。一天天长大的粉孩儿,小小年纪就明白了这一点,从此就变成了一个不会笑,也没有快乐且心机很深的孩子。

他生而与人不同。

他常常独来独往,不合群。他最喜欢的地方就是这片大草滩,百虫的家乡。草的气味,让他感到亲切。最不快乐最郁闷的时候,他闻到阳光下草的腥气甚至会哭。他趴在草地上,哗哗地流泪,感受到一种羞耻的快乐。他努力克制着不让他那条箭矢般的长舌飞出口腔。可是,总有控制不住的时候,总有激情奔涌的时刻,在确保没有第三只眼睛的注视下,他会偶尔放纵一下自己。他钻进小树林,爬上枝叶最浓密的大树,将自己隐藏起来。当一只猎物,无论是小麻雀还是知更鸟,被他迅雷不及掩耳地咬在齿间、鲜血涌入腔中的刹那,他会狂喜得发抖,而随之而来的便是更深的羞耻感、罪恶感和一个永没有答案的疑问:

“我怎么了?怎么了?怎么了?”

没有人回答,只有迷惘伤心的涛声在大荒中永不停息地劝说着。拉船人又过来了,唱着号子。他渐渐平静下来。不知为什么只有在这些赤身露体的纤夫们面前,他的羞耻感才会消弭殆尽。这世上,只有他们,光天化日之下精赤条条的袒露被看做是天经地义的事。是因为他们低贱吗?他不知道。可这些精赤条条低贱的人却是他唯一不害怕的人群,他甚至梦想有一天也去做一个拉船人,摆脱掉这身衣服,再也不用去管那条舌头——自古以来,拉船人走的那条水道河滩,就是天不管地不管皇帝老子也不管的一片野地。也许只有那里,才是他的容身之处。

可那只能是做梦。他入了圣贤的门,只能做圣贤的弟子,只能做圣贤要他做的事了。

他想起搬进新房的那一天,娘搂着檀童,拉着他的手,哗哗流着眼泪,说,“儿啊,儿啊!”一家人,只有他,懂了娘的意思,知道娘没有说出口的是一句什么话。若说,六年来,他的隐藏瞒过了所有的人甚至至亲的亲人们,那是不准确的。至少,娘心里悬着明镜:知道这小小的孩儿为了这个家,为了这一家人的平安“忍”下了什么。娘知道这高门楼大宅院是用这小小儿郎多少隐痛、挣扎和委屈换得的。为了娘没有出口的这句百感交集的话,他还得这样一天又一天、半人半鬼地“忍”下去。

太阳沉下去了,天地一片苍青,大河的劝慰之声在苍茫中哗哗不息。草滩上有了蚊子。蚊子成团肆虐地撞他的脸。他定定心,像所有的人一样,用手拍打和驱赶着它们,而不是用舌头。然后,他把大河留在身后,踏着漫天草香回家去。

又过了几年,这河边的城市决定兴办一件大事,人们要重修河神庙。那河神庙始建于哪朝哪代,已不可考,如今,已是摇摇欲毁。城中缙绅、商贾、农户、作坊,纷纷捐银捐物,请了工匠,选了吉日良辰,大兴土木。历经一春、一夏,到秋天,终于大功告成。新河神庙雕梁画栋,高高立在河畔高崖,顺带也整修了古戏台。山门前,勒石刻碑,记下了“重修河神庙碑记”,还有捐银者的姓名。

言生堂言亘的名字,是排在最前列中的一个,上面赫然写着:捐银三百两。

翌年,言家也出了一件大事。这一年,是大比之年,十六岁的粉孩儿言仕麟,一举得中乡试解元,考了全省第一名举人。喜报传来,惊动了一城的百姓。一城的百姓都说,“神童!神童啊!”又听说这神童生得玉树临风,貌比潘安,更是惊奇不已,人人都想一睹这神童的风采。

贺喜的踏破了家门,言家一片喜气洋洋。设筵开席,又请了最好的戏班子,在新筑成的河神庙戏台上,唱三天大戏,以飨全城父老。开戏第一天,遵照古例,戏班主请新举人言仕麟在河神前净手焚香,掣签点戏,第一支签,抽的是一出《白蛇记》:汉高祖刘邦斩杀白蛇起义、夺取天下的故事。

坐席上,父亲言亘,脸色大变。

锣鼓咣当咣当敲响了,梆子声震耳欲聋,刘邦斩白蛇的故事,唱起来了。高亢起伏的唱腔,贴着河面传得很远,很远。

这白蛇不是那白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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