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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妈妈,我只要一个(3)

我爸说:“你干吗!弄坏了要赔的。”矮子“哈哈”两声,说:“有一句诗是咋说的?仰天大笑啥--后面那一句是啥?惠儿你帮忙说说看。”我妈笑眯眯帮他补充说:“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矮子说:“我没文化,我就听懂了仰天大笑。仰天大笑。哈哈。我朱矮子仰天大笑!我为啥仰天大笑,惠儿你赶紧拿给他看看。”我妈妈翻开手袋,里面有厚厚的一摞钱。她说:“咱们以前不是说过要开一家咖啡馆么。咱们现在就开!”我是“诗的女儿”在校期间,我爸我妈约会,脸红心跳的,其实顶多拉拉手,不敢有啥肢体接触,多数时间都用来说话了。他们读诗、谈诗,谈人生理想,不停地说话,以克制心中蠢蠢欲动的东西。他们用很多词语,来指代那个东西;用无数其他事物,来暗示那个东西。那个,是的,就是那个。性。归根到底,性是存在的,而且越来越近。他们只是尽力克制着,使之减速。那个,就像通道尽头陈列着的美好奖杯,他们慢慢靠近,百般修饰通道,尽量玩味过程。很多人以“纯情”来理解他们那一辈的感情,以为性被丑化了,被完全压制了,但我通过阅读他们的诗,觉得并非如此。他们那不是“纯情”,那是巴洛克风格一般繁复和充满修饰的感情,其核心依然是性。性自古以来就是生命最强烈的体验,肩负着人类延续和美满人生的重大使命,怎么可能被愚蠢到真的认为是一种罪过呢?而我爸和我妈所做的,那般花样众多,那般愁思伤情,恰恰不是消灭性,而是美化性,诗意性。他们几乎用了所有时间来赋予其最美好的形式,然后等待那最激动人心的时刻的到来。我非常希望自己能像爸爸妈妈那样恋爱一次,但在这世界上,谁能与我一道呢?

他们曾经谈到未来的家,应该一人拥有一间书房,共享一个温馨的卧室和一个大大的充满咖啡香味的客厅。客厅里将继续汇聚诗友,谈论诗歌,交流创作经验。因为这喝咖啡的客厅,我爸爸想到将来要开一个咖啡馆。好啊,咖啡馆,我妈妈十分赞同。她想的是西方文学名著中描述过的巴黎、伦敦或布拉格的咖啡馆,对之十分着迷。她说,我们应该开一个咖啡馆,一个真正的文艺沙龙。

这就是我妈妈不惜以流浪威胁外公外婆,要钱给我爸开一个咖啡馆的原因。我妈妈将八千块钱交给我爸之后四个月,咖啡馆在重庆解放碑地段开张了。咖啡馆的内部装修,完全由我妈引用西方文学名著中的描绘来指导设计,形成雅致、温馨、充满文艺的氛围,为当时重庆文艺界人士所推崇。咖啡馆起名为“古得”,是英语音译,意思是“好”。我爸通过一年多时间的底层生活,获得了独立生存的自信,同时对新时代市场经济的到来,充满期冀。古得。好。就是这个意思。咖啡馆给了他一个起点,让他有机会面临新时代。我妈妈无疑是为他送来美好人生的天使。

他们特将德沃夏克的“新世界第九交响乐”设定为咖啡馆的主题曲,每天开门都会放上一段。德沃夏克的这张唱片,以及播放这张唱片的老式留声机,却是吴叔叔送给咖啡馆开业的礼物。这种留声机,慢悠悠地转动唱片,唱针擦出音乐,音质不是很好,单薄而带有沙沙声。有时候还会滑轨,遗漏一些段落。但就是这种声音,却非常抒情,很让那些文化人怀想陪都重庆的旧时光。作为古得咖啡馆的标志性物品,这架留声机一直用到最后。在我整个的童年,它都是我眼中最神奇最钟爱的东西。

咖啡馆开业那天,很多人都记得,写诗的朋友齐聚一堂。大家恭贺我爸我妈,赞叹两人爱情的坚贞,同声齐念我爸写的新诗,完成了咖啡馆的开业仪式。诗友们走后,我爸和我妈关了灯,换上十多支蜡烛,举行了无人参加的婚礼。那应该是更隐秘也更重要的仪式。他们的爱情,终于抵达激动人心的时刻。通过这样美好过程而孕育的孩子,一定是最幸福的。那孩子就是我,宁栀子。妈妈说栀子花是一种暗夜里散发洁白香气的小花。这是关于我的身世的第一个版本,也是我最喜欢、最乐意接受的一个版本。

妈妈那时住的是单位新员工集体宿舍,而我爸为了节约钱,只租了一个单间与矮子叔叔挤着住。深夜无人的咖啡馆,成为了他和妈妈唯一的,也是最能带来激情的幽会地点,我不止一次幻想过他俩夜里在咖啡馆相会的情形。

秘密幻想此事,持续好多年,给我带来很大的乐趣。年幼时,我能想象的无外乎是童话中公主与王子的情形。他们像衣饰华丽的洋娃娃,拉着手跳舞。看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以后,我想象他们的情形如同保尔与冬妮娅同宿的章节。他抚摸她的膝盖,而她紧张得臀部发紧。更大一些后,我联想到《红与黑》中于连与公爵夫人的情形。他们点着蜡烛,在烛光里相互裸露。于连的身体是纤细敏捷而结实的,和我爸的身体一模一样。

显然,随着我年岁的增加,我的想象越来越接近现实,也不可避免地增加了更多犯忌的勇气。在我隐秘的幻想中,出现了更多肉体,更多眼泪。我痴于此幻想,一次又一次,常因想象中的情形而形神颠倒,如吸毒上瘾。我之所以如此,也是因为咖啡馆深夜的每一次激情,都与我的生命密切相关。我是我爸妈心中的“诗的女儿”啊。那个叫做宁栀子的小女孩,必然是因古得咖啡馆的烛光、音乐、诗意和激情孕育而生的。我坚信。

我记得不少他们写诗的事。最早的那几次,不记得当时我几岁,只隐约感觉他俩躺在我两边,开着录音机,他说一句,她说一句,中间夹杂一些我的呀呀短语。连同我的呀呀短语,他们录下所有的话,整理出来,分行,那就是诗了。后来我知道了,那是他们在围绕着我,实验一种意识流写作的方法。

而经常在咖啡馆举办的诗人聚会,每次他们都带着我。我因此被重庆一帮诗人轮番抱过,人人都叫我“诗的女儿”,说我是这个丑陋世间唯一纯净的灵感之源。

他们以“诗的女儿”为题,开过多次同题诗会。我爸、我妈妈、吴叔叔、聂叔叔、林阿姨都写过送给我的诗。他们说,我不单单是我爸我妈的女儿,更是所有诗人的女儿。是的,现在我的记忆越来越清楚了。他们,我爸、我妈、吴叔叔、聂叔叔,林阿姨等等,一群诗人,异口同声地说我是“诗的女儿”。这样说时,他们是快乐单纯的,丝毫看不出这称谓底下其实隐瞒着我难言的身世。就是他们,在古得咖啡馆,围绕着我,将我最纯粹的孩子气的一面奉为他们日渐凋落的理想的最后象征。他们如此真诚,我无法斥之为骗局。那定期举办的诗会活动,为我递来诗人们内心世界的纯真、亲切和温暖,让我一度觉得重庆就是人间天堂。

我家开的古得咖啡馆

要说做生意,我爸爸无师自通,还真是一把好手。他坚持咖啡馆选址解放碑,因为这里是重庆历来的市中心,是时尚人士的集中地。古得咖啡馆作为重庆咖啡馆第一家,自然是时尚的。时尚是严肃的教化。我爸爸规定了男士必须正装进入。所谓正装,也就是那随着市场经济的展开而一股脑地流行开的西装。还写字牌要求客人不得高声喧哗,这一条可苦恼了重庆人。因为重庆人聚会习惯高声说话,还因此鄙视轻言细语的成都男人,说成都男人“母兮兮的”。我爸以一种近似信仰一般的苛刻来对待那些习惯不改的客人,他们要高声说话,他去警示;如果他们划拳吆喝,他就真有能耐把他们赶出店门。那时候,矮子叔叔“操社会”的能耐就派上了用场。他怪眼一睁,大喝一声,能吓住很多人。古得咖啡馆一开始就因为其“很不友好”的待客之道而出名了,事实上是,真正喜欢喝咖啡的人,还真因此受到了吸引。

那些文艺界专业人士及其爱好者,以及有了些钱开始学习品位的人,也都来古得咖啡馆学习“品位”了。古得咖啡馆提供人们羡慕已久却从未亲见的咖啡豆研磨过程。“咱们是资格的”,矮子叔叔常向客人如此强调,并认认真真地亲自动手操作咖啡机。不过有一点他总是不好意思让人看到,那就是柜台后面,他垫在脚下的塑料小凳。没有这小塑料凳,他不太够得上咖啡机。我爸说他可以冒充美洲人。因为咖啡豆来自美洲,而美洲人好像也是个儿矮、皮肤黑。

我记得人们一脚踏进咖啡馆,就好像立刻形成了与往常不一样的神态。那些文艺青年,独自前来,特地来听老唱机播出交响乐啊、协奏曲啊啥的。点一杯咖啡,独坐,用一种超脱的、漫不经心的表情敲击咖啡杯,偶尔高傲地用眼角瞅瞅窗外。而那些情感还处在暧昧期的男女,只要能到古得咖啡馆约会,感情似乎就能增进一分。这是时尚所包含的潜移默化的力量在起作用吧。人们刚刚获得政府准许,准许赚钱,准许享受生活,咖啡馆也算生逢其时,眨眼间,生意就好得不得了,每天都看见时髦男女坐得满满的,演习着优雅的举止,彼此微笑,温言细语。古得咖啡馆让重庆人学会了低声说话,变成了谦谦君子,我爸经常这样说。

咖啡馆经营四个月后,我爸我妈拿了三万元钱去给外公外婆。我爸爸还记得自己当年向外公说过的那番话,为说那番话他打过很多次腹稿,并激动得睡不着觉。

他对外公说:“听惠儿讲了八千块钱是叔叔阿姨的全部积蓄,我不知道说什么好。真的非常感谢伯伯伯母对我的救命之恩。这三万块钱,是咖啡馆这几个月来的赢利,我首先想的是应该把这笔钱全部拿来报答两位老人。作为一个念过大学的人,我并不认为钱能代表一切。可是要说用其他东西来报答,却永远显得不那么实在。这是我们通过努力挣来的钱,应该还算有意义。它证明我能踏踏实实地生活,能通过努力争取我和惠儿的幸福。”一路上我妈妈都在叮嘱他先别说他俩的关系,要慢慢地来,不料他一开口就说“孝心”和“我和惠儿的幸福”,却是直截了当地坦诚了。我妈妈担心得要命,没想到外公一拍我爸的肩头说:“好小子,比我女儿干脆。”我爸我妈的正式婚礼,是咖啡馆开办两年后举行的,那时我已经半岁多了,是被他们抱着参加他们的婚礼的。而这个婚礼非常有名,据说我爸约了二十多位朋友,组成一个摩托车队,浩浩荡荡迎娶我妈,再浩浩荡荡开往老家达州,风光百倍地宴请了二十桌亲朋好友,只差没有打横幅了。我爸我妈写诗,在我爸老家达州本来是没啥人知道的。现在老乡们都知道了,那个用二十辆摩托迎亲的宁家大娃,是个诗人;那个先生娃娃后结婚的宁家大娃,是个诗人。据我妈妈说,因为这个出风头的轻狂举动,刚刚与外公恢复正常的关系马上就变紧张了。显然,我爸爸克制不住总想出风头这毛病,而且是一时改不掉的。

因为咖啡馆,我们家小跑步奔向了小康,但我妈妈却仍听从外公的意见,一直在物资局上班。外公说:共产党的天下,始终是国有的天下,吃皇粮错不了。我爸爸等人自以为得意地在市场经济里弄潮,在外公眼里这只是走投无路的无奈之举。妈妈上着班,还要抚养我,弟弟子栋出生后,两个孩子更让她照顾不过来。说要找一个保姆吧,我外公却严厉反对,说这是学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请佣人,他这老党员老干部想不通。我妈是独女,一贯听外公的话,又总觉得在她和爸爸这件事上,一再令外公难受了,其他事情无论怎么样她都要听话。她这一听话,受的苦可就多了。外婆有时过来帮忙,可没法长期帮,因为外公的身体也不好,也需要她在身边随时照应。

还好矮子叔叔特别喜欢小孩子,且神奇显现出哄小孩的才能。真的很神奇,这个社会上很多人都害怕的朱矮子,居然大出人意外地展现出一颗童心。因此,我和弟弟常被妈妈带去咖啡馆,拜托给矮子叔叔照看。我自小就知道,在咖啡馆吧台旁边,也正好位于留声机金色大喇叭下面,有一个蓝色的小塑料凳,那是我,宁栀子的位置。说来好笑,这小塑料凳,就是矮子叔叔当初偷偷垫脚用的塑料凳。现在用不着了,因为挣钱了,可以浪费一下了,矮子叔叔便强行叫人来换了更矮的吧台以适应自己的身高。矮凳旁边,更靠近吧台里面一些,则是我弟弟子栋的摇篮。弟弟正好位于我和矮子叔叔中间,我们常常一起照料这小东西。

我都记得。我学着妈妈和矮子叔叔的样子,守着摇篮,轻轻摇晃让弟弟入睡。如果他醒来,瞪大眼睛看我,我就逗他笑。我还盯着闹钟,等闹钟一响就喂他吃奶。小闹钟很关键,只要按照妈妈设定的闹钟办,就没啥问题。闹钟一响,我就把奶瓶塞入弟弟的嘴巴,他就不会哭。弟弟吸奶瓶的小嘴巴看起来非常好玩,我时常会在他吸奶瓶之前或之后,把我的中指塞到他嘴巴里。他照样吸,而且乐滋滋的。我认为吸奶之前让他吸我的手指,是帮助他开胃;吸奶之后让他吸我的手指,是餐后点心。我觉得他喜欢吸我的手指头耶!所以我要是见他特别可爱的话,还会专门把手指头塞到他嘴巴里表示奖励。

从位置来看,我和弟弟也是离矮子叔叔更近,离我爸爸更远的--他经常坐在厅堂最靠后的一个卡座上与人谈着事。我总是看见他在与人谈事,像个正经八百的企业家。显然,矮子叔叔比我爸爸更会照顾小孩。

我爸也喜欢小孩,可是又怕小孩。因为他有一个毛病,受不了小娃娃的哭声。那种受不了,是强烈的、神经性的。他觉得耳朵刺痒,血脉膨胀,头皮发炸。我们如果发现弟弟要哭了,就会示意爸爸赶紧避开,他也会忙不迭地捂住耳朵跑开。等安全了,我们会示意他松开耳朵再过来。他也会凑近前来,用一种好奇、兴奋的表情看着弟弟。

他看着这个“单纯的小生物”(他是这样描述弟弟的),喜不自胜,搓着手,却又不太敢伸手去碰,好像担心自己指甲会划破弟弟皮肤一样。在我的印象中,他很少有抱我和弟弟的时候。他就会看着我或弟弟“傻乐”。如果他实在忍不住了,要伸手来对我和弟弟表示爱抚,却不太知道轻重,经常把我们吓一大跳。我认为他对我的所谓“爱抚”,实际上有点像小学时候调皮小男孩对我的捉弄,抓我的头发、揪我的耳朵,或者刮我的鼻子。如果我心情好,可能会借机与他胡闹一阵。如果心情不好,我宁愿躲开一些,别让他碰着我了。我妈说她实际上照顾着三个小孩,我爸是大弟弟,我是二妹,弟弟是小弟。我因此也常喊我爸爸“哥哥”,他也乐呵呵地答应。电影上那种深沉有力的父亲形象,跟我爸爸没关系。

日渐凋落的诗会

我妈妈即便忙成个千手观音,可还坚持写诗。她说写诗是用来抵御艰辛生活的良药,生活每天都有艰辛,所以需要长期服用这剂良药。她这样说话,应是她对诗歌的思考,并非有所特指,而我爸爸却觉得羞愧,因为开咖啡馆三四年后,他都几乎不写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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