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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黄梅时节家家雨(1)

天牧

她走了,我再也没有见过她。那个叫作季雨的女孩彻底离开了我的世界,她最后那句结束语的意思,意味着我的爱情失败了。

我开始和小白通电话,我知道,我这样很贱。但人总是会受伤的,我也会,我需要一个人的温暖来慰藉我。小白,谢谢你。

季雨要去嫁人了,每当我想起这个,心里就会痛恨她。这个女人究竟是疯了还是傻了,为什么会说这样的话?如果她爱钱,我这儿有钱;如果她要爱情,她为什么还要这么说?

其实,也许我从未理解过她。

那个夏天,我开始开着车在北京城里转悠,像我刚到北京那会儿一样,漫无目的,只是为了打发时间。

海跃说:“哥,你终于失恋了,恭喜你。”

是该恭喜我,我再也不会去碰这样麻烦的女人了。

那是一个同样难熬的夏天,我常常想起她,她的怀表还挂在我这儿,与她初次见面的感觉一直还在。我走到四楼的时候,雨下得有点大了,曾经令我朝思暮想、像优雅的长笛一般的女孩,已经不见了。

突然对一个女孩这么着迷,这是一种很疯狂的状态,我也说不清楚这是为什么。我甚至想着,会不会有一天我们能再见,而再见时,她会变成什么样子?

差不多一个月以后,我跟着公司的人去北戴河游玩。我们在高速公路上一路飞车,速度让我觉得这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可以旋转的,可以爱,也可以不爱……

我在那个海滨小城待了数天,沉浸在完全自然的状态里。我想,失恋的痛苦,也许应该结束了。

但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在回来的路上,我会再次遇见季雨。

那天下着大暴雨,高速路上车辆也很少。我和同事开着车往北京走,在进入通州界内的时候,我突然看见一个穿着纯白衬衣的女孩踉跄地走在雨里,一直往城外走。

在我们的车与那个女孩擦肩而过的瞬间,透过朦朦胧胧的车窗,我看了她一眼,只一眼,我就知道她是季雨。

我知道,她想死,一个人在高速路上走,除了求死,还能有什么别的想法。

那一刻我对司机说:“停车,停车!”然后用最快的速度跳下来,冲向那个孤单的身影。

“季雨!”我拉住她,她仍然死命地往前走。

大雨里,她歇斯底里地挣扎着,只是要往前走:“求求你,让我死。”她满脸泪水地对我说,雨水哗啦啦的,她只是对我说,“求求你,让我死。”

我忘了我是怎么把她拉回来的,我只记得我满身是水,和同事们一起拦着她,把她从危险的马路上拉了回来。我顾不得同事们询问的“这不是季雨吗”“她怎么了”之类的话,我只有一个念头,她要安安全全的,她不能死。

后来她终于精疲力竭,安静下来,而后沉沉睡去。于是我把她带回了家。

她躺在床上,很安静地睡着,像一朵静静的花儿。

我坐在一旁,我真的很想知道,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她究竟要做什么。

季雨昏睡了两天后,终于醒了过来。

我问她:“你究竟怎么了?”心里是难以名状的憋闷。

她坐在我的面前,穿着单薄的白衬衣和牛仔裤。她的头发短了许多,到肩膀的长度不太适合她。我能看见她裸露出来的倔强而清瘦的脖颈,还有她很白的皮肤。

“你失恋了?”我问。

“嗯。”

“跟那个大款?”

“不是,是另一个人。”

她镇定地坐在我面前,不再像前夜那样歇斯底里地疯狂,我看着她的眼睛,对她说:“季雨,你能告诉我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吗?”

“他很好,他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人。”

“你很爱他吗?”

“对。”

“现在还爱吗?”

“我不知道。”季雨把头侧向一边,眼泪淌下来流进脖子里。她问我:“你有烟吗?”

我想起橱柜里有朋友送给我的CAMEL,那是很浓烈的香烟。我递给她,她点了一根烟,放进嘴里:“你也抽吗,你不抽烟的吧?”

“不抽。”

“我认识他的时候,他也不抽,我也不抽。”她说,“也许我还爱着他。他像大海,你漂在海上,而他是海边长大的孩子。”季雨薄薄的嘴唇叼着烟,“他很好。”

季雨

我坐在他面前,天牧真的是个对我很好很好的男生,他曾经是我的上司和朋友,现在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坐在他家的沙发上,也是白色的沙发,那是一种很干净的白色,像我和何铮最初的那张白色沙发一样白,也像我二十岁时一样的纯白。

我向他讲述我过去的故事,从开始到现在,我知道现在的自己处于一种什么状态,在回忆之前,忘记之后。每一次在天牧家的时光,都让我觉得自己脱离了这个世界,这里像是我的一个天堂,安静、安全。

在我平静的声音中,我好像又看见了何铮,他站在楼下,推着自行车,手里拿着那个发出荧光蓝的手机,画出一个又一个的圆圈。我开始怀疑我的眼睛,我不知道那是曾经发生过的事情,还是只是我的幻觉。

我靠着那张宽大的沙发,抬起头看着天花板,我看见自己闭上眼睛往回走,走过每一棵树,每一片云,每一道光,往回走,一直往回走。我突然想起万荷堂里爸爸书房里那首哀伤的诗,“细雨湿流光,芳草年年与恨长”,回忆是浸满了水吗,我要从哪里取出一瓢?

那是我们星月当空的爱情,它最初萌发于何铮的二十一岁生日。

11月19号很快就到来了。

11月的秋风把北京城里每一棵树都吹得哗哗作响,街上所有的一切都高调地飞舞着,一切都躁动着。

何铮在钱柜定了一个大包间,那天的气氛欢快又热烈。何铮的朋友很多,都是他们艺术系的学生,全都个性十足,谈起电影、音乐、设计,每个人都口若悬河。大家一起唱歌,闹成一团,吃蛋糕,吹蜡烛。

“我问你们,俄语里生日快乐怎么说啊?”

“С Днём Рождения!”

“好复杂啊。”

“白晓,那英语里怎么说啊?”李瑞插话。

“没劲,李瑞你就这么没劲。”白晓瞪了他一眼,“白痴才问这个呢。”

“你爸爸是很有名的古董收藏家对吧?”有人问我。

“对。”我回答,免不了很尴尬。

“玩游戏吧,何铮觉得怎么样?”闻佳建议。

“成啊。”何铮点头。

“玩一只青蛙跳下水怎么样?”

“晕啊,这太简单了吧。”

“天黑请闭眼呢?”

“不会啊,就青蛙吧。”

争论了一会儿,大家决定玩一只青蛙,这是一个幼稚和无聊的游戏,但是大家都乐此不疲。闻佳站出来宣布规则:“大家轮流说一只青蛙跳下水,每个人说一个字,顺时针地说,比如我说‘一’,李瑞就说‘只’,碧珊就说‘青’,以此类推,说到最后‘水’字的时候,下一个人就说‘咚’,就是青蛙跳下水了嘛,然后接着第二只青蛙跳下水,然后‘咚咚’两次,两只青蛙嘛……”

“明白了明白了。”大家响应。

于是游戏开始,大家坐成了一个圈。

“我先来。”何铮说,“一!”

“只。”挨着何铮的一哥们说。

“青。”轮流下去。

“蛙。”

“跳。”

“下。”

“水。”

“咚。”

……

这是一个超级弱智的游戏,可不知怎么却在大学里流行了起来,并且越演越烈,几乎成为同学聚会必玩的游戏。大概真的是生活过得太空虚了吧。

一圈过后,大家都没有错。每次轮到闻佳的时候,她都会敲一下筷子,这次她的筷子已经敲到第二十下。

到李瑞的时候,他显然已经记不清到底有多少只青蛙、自己咚了多少下。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闻佳还不断地在一边骚扰他。

“错啦。”李瑞被人揭发多咚了一声。

“哈,要惩罚呢,大家说,是真心话还是大冒险好啊?”

“惩罚,惩罚,看你的意思。”闻佳大声说道。

“那就大冒险吧。”李瑞无奈极了,但之后却有更让他无奈的事情。

“冒什么险呢?”何铮在一旁起哄,“不如你亲闻佳一下吧。”

大家起哄起得更厉害了,我也在一旁跟着闹腾。

“不要啦,让我亲她,多难为情啊。”李瑞向大家求饶,同时对何铮投去鄙夷的眼神,“还是不是兄弟啊!”

“是兄弟才这么帮你呢。”何铮笑着说。

“好啦,有什么了不起嘛,亲就亲。”闻佳站起来,豪爽地说。

好奇怪的年代,女生越来越豪放,男生反而更扭捏。

于是李瑞把她按到墙上,靠过去。阅人无数的闻佳显然紧张了,却还是故作倔强地噘着嘴。李瑞把嘴唇靠过去,即将亲到的时候侧了下头,挡住别人的视线,亲到了她的脸颊上。

游戏接着进行,何铮不知怎么走神了,成为第二个接受惩罚的人。

旁边几个文艺编导系的女生显得很激动,跃跃欲试的样子,似乎在等着成为第二个被亲吻的公主。

看来何铮真的很受欢迎,这年头,男生有着漂亮的脸蛋,似乎比什么都重要。

“寿星!在场的女生里,你最喜欢谁?给她打个电话告白吧。”一个女生提议。

“好啊,好啊。”大家又响应。

何铮没有拒绝,只是皱了一下好看的眉头:“我还没准备好呢,你们就让我告白?”

“看来,这里面真的有他喜欢的女生呢。”碧珊是摄影系的女生,她也在喊。

我倒是没有说话,静静地坐在白晓旁边,拿起一杯果汁慢慢地喝。这番茄汁好甜好甜,喉咙都黏糊糊的。我不禁想起了那一夜的数条短信,或许这些短信发得再多也不代表什么,可我还是忍不住地想,会是我吗?

何铮终于把手机掏了出来,他的手机很好看,是黑色直板的诺基亚。我一直觉得男生最适合用直板的手机,精神又好看。他的动作舒缓又镇定,他开始拨号,然后把手机放在耳边。

我仍然在喝着果汁,几秒钟后,感觉到外套口袋里的手机振动了起来,贴着我的小腹,那振动伴随着心跳一下一下的。我看着何铮,他却没有看我,只是用另一只手蘸着桌子上遗留的一小摊水渍,画着一个又一个的小圈。今天这振动似乎特别响,随着我心跳的频率敲打着,甚至我的呼吸也跟着急促起来。我没有接,只是有些愣。

是我吗,或者只是一个刚好打过来的电话?

大家等待着,等待着在场的女生回应,可是没有人说话。

天啊。

我突然之间,不,是在电光石火的那一秒,明白了什么是爱情。只有这贴着身体不断振动的感觉才是爱情,只有他闪烁的手机灯光才是爱情,只有他修长的手指拨出来的那一串号码才是爱情。我看见一张拉满了的弓,箭上穿着我的心,几乎就要射出我的身体。

大家还在闹,“谁啊”“怎么没有人”,大家不断猜测那个女生是谁。

电话终于挂掉了,何铮有些沉默,半天没有说出话来。

“在场的女生真的没有人接到电话吗?”有人问。

“……”我动了动嘴唇,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原谅我何铮,原谅我此刻的不知所措和胆小。

之后的气氛不知怎么就忽然凝重了起来,似乎是因为何铮吧,他永远都是全场的焦点,他后来一直闷闷不乐。

快要散场的时候,闻佳和李瑞一起合唱《广岛之恋》,他们开始唱“不够时间好好来爱你”的时候,我逃跑似的跑去洗手间。

我酝酿了很久,直到现在才决定起身,快速钻进洗手间的隔间里,掏出手机,手机是白色的三星最新款。

未接来电--何铮。

我自顾自地笑起来,一屁股坐在马桶盖上,握紧了手机。

大家散场的时候,我出门看见何铮正站在门廊边,我走过去对他说:“生日快乐。”

他点头笑了笑,没说话。

我才发现,原来我真的一直在做梦,现在才醒来,而亲吻我让我醒来的,就是何铮。

从生日会上回来,已经快一点了。

“睡不着,想喝酒吗?”闻佳问。

“有酒吗?”

闻佳腾腾腾地跑了,一会儿拿回来七八瓶罐装啤酒:“楼下的自动贩售机天亮之前没有啤酒了,全被我买光了。”

我们蹲在楼道的角落里喝酒,闻佳喝酒上脸,一会儿脸就红了:“何铮爱你呢,你这么矜持是干吗呢?弄得他后半段多不好意思啊。”

“那你呢,李瑞不也喜欢你吗?”

“我就算了,就不去祸害正经男生了。”闻佳用毫不在乎的语气说,“珍惜吧,大小姐。”

天牧

“每个人都有心事。有时候我真想做个小孩子,不知道过去和未来,只知道现在,就像现在的我一样。如果我只有现在这一刻,在一个美好的男人的家里,看着落地窗外的夜色,即使萧条也是美好的。”季雨喃喃地说着,她说,“我现在活得很寂寞,但是我习惯了,依赖酒精和香烟活着。但是一想到何铮离开了我,心里还是会很痛。”

“你喝多了吗?”我拿过她的杯子。

傻姑娘,她因为酒精作用而涨红了的脸上写着“年轻”两个字。我从没想到,她的背后藏着这么一个故事。但是我不在乎,我不介意。傻孩子,她怎么会这样呢,但这样的她真的很可爱,为了爱不顾一切的傻孩子。

如果何铮是她的过去,让我做她的未来吧。我愿意听她的故事,听她说她的曾经,我陪她一起往回走,一起把回忆里那些荆棘都拔掉,慢慢去适应新的幸福。她可以的。

“忘不了他吗?为什么会忘不了呢?”我问她。

“不知道,就是忘不了。”她说。

“我能了解你的感受。”

“你感受不到。”她苦笑着说,“其实我和我爸爸是同一类人,我们都对婚姻很偏执,他和我一样,我们都着了魔,跳不出来。”

我明白她最初对我撒了谎,她不是来自云南,更不是小山村里的女孩,而是一个大家闺秀。对这样的谎言,我能理解,人总是会想尽办法保护自己,特别是在受到伤害之后。

在这漫长的叙述中,她告诉了我一个关于结婚证的信仰。在她的叙述进行到这里的时候,我和她一样不解,我不明白为什么她的爸爸会有这个奇怪的癖好。但是后来我懂了,我真的能懂。

叙述到这里戛然而止,她突然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古董吗?”

她的眼泪突然涌了出来,黑色的眼睛里滴答地掉出水珠,我只能说:“你别哭,你别哭,你想到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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