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有血气的尽都如草;他的美荣都像草上的花。草必枯干;花必凋谢。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
“———呃!”
那左手的痛苦在意识中化成了整个身躯的知觉。
而边传来硬物摩擦的声音。
哗……
一只粗壮的木桩插入了躯体,李斯感到胸口一阵剧痛,吐出了大口的鲜血。
眼前模糊的影响逐渐清晰,“我……我这是怎么了?”李斯悲叹道。
“没错!是你输了!噩梦终究会醒,城堡领地全部已经消失殆尽,部下与随从也全都死光了!当然,她的生命也消逝在此剑下!”说着,高举着的重拳终于落下,没想到的是,这居然是第二支插入躯体的利刃。
“伯爵!你已经一无所有了!只是个可悲的 NO LIFE KING!!你已经一无所有了,一切都……”
“啊……”不知道是第几次了,自从上次从教堂做礼拜回来,就一直心神不宁,一直做同样一个噩梦。
“啊哈……啊哈……”李斯大口大口的喘吸着,额头上的汗水,身体上的汗水,还有手心里的汗水。
扭开台灯,李斯不知所措,不知道什么时候,李斯觉得脸颊上有一丝凉意,用手一抹居然猩红一片,从黑暗中莫名之处陨落下一滴血液,啪——
在白色军官手套上,顿时散开来;那是肉体逐渐被削去的感觉,它化为刺骨的恶寒。
“可恶,深夜恐惧症!”李斯恨恨的咬紧了牙齿,“简直是愚蠢至极!”
意识中涌上了一股仿佛自己的身躯被放在齿间咀嚼的快感,李斯仿佛感到自己正缓缓遭到吞噬。
“夏伦已经死了……谁让他就是‘凶神’!但是,最近……真的让人无法解脱,真的是的!”仿佛是个透明的虫蛹。
“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李斯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头,自我意识化为手掌般大小的形体囚禁脑海中。
无论脑中有形的意识如何摆动手脚,陷入沉眠的身躯依旧没有任何反应。
才恢复了知觉维持了幽闭于脑中的意识,血潮流经的脉动讯息回到了脑中,仅属于身体一部分的左臂此刻宛如透过全身。
在这唯有留有知觉的时刻,李斯看了看着桌上的一份报告:伦敦一片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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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名为“垂直之城”的英式建筑里,代号:黑暗放逐。
“Lucifer,既然把我们这些圆桌成员都叫到这里来,想必事态一定很严重吧!赵谭雄大人!”荀子道。
“没错!”赵谭雄道。
“据报告!这几个月以来,由吸血鬼引发的案件层出不穷。”吕不韦道。
“这样下去,依老夫看!事态不会自我平息的!”御史大夫冯劫道。
“就我们‘黑暗放逐’的秘密调查也是有限的!这是怎么回事?”韩非道。
“嗯!我们就迄今为止击退的吸血鬼与僵尸,进行了彻底的调查之后,发现了这个……”说罢,赵谭雄抬起手来,位于手指之中的莫名存在。
“那是什么?”司空玄道。
“发信器!或与之类似的东西!它被植入在吸血鬼身上的多处地方!它们的状态,行为方式以及战斗模式!全部资料都被收集并反馈!”赵谭雄回答道。
“你说什么?”公孙起惊异。
“这一系列的事件,并非自然发生!很明显是有人在暗地里操纵!吸血鬼,还有另一件事!”赵谭雄道。
“嗯!怎么,还有什么吗?”公子高问道。
“是僵尸!”说罢,赵谭雄点燃了一只雪茄,“本因是遭到吸血鬼侵食的并非童男童女的人类才会变成的!”
随即,Lucifer吐了一口烟,“可是在这一连串的案子里!却没有发现一例转变为吸血鬼的!很明显的,它们不分童男童女,把所有人都变成了僵尸……更奇怪的是!僵尸本应该在作为宿主的吸血鬼死亡之后,就自行消失的!可是,在贝特里克的事件发生之后,尽管教廷的安德烈神父已经将吸血鬼击溃!但是,当我们冲进时,里面充满了僵尸!”
“这是怎么回事?”大将蒙恬心存疑虑。
“贤智未足以服众,而势位足以御贤者也。很明显,在幕后操纵这些的黑手,他们在改造吸血鬼与僵尸。跟我们一样!”赵谭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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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野心是一把屠刀,一个野心不断膨胀的人,是会挥着屠刀向一个阻拦他达到狂妄目的的人砍去的。哪怕这个人本人无心去阻拦他,但只要他认为这个人是一个绊脚石,都不能逃脱。哪怕这个人曾是他的亲密伙伴,也不能放过。宇宙的律向是要一切的东西都不断改进以趋于完美的,那一粒微末的生命细胞不停地进化,进化为低等的虫,又渐进为爬虫类,鸟类,兽类……最后才进化为人类。人类本身有心灵,心灵是从经验来获取完美的,心常常会以形出现,重演进化的经历,由原始进化到完美,以是故,心往往现出各种形相,或为虫,或为乌,或为兽,或为人,将来,每一种生命形态都会进化为完美的人!当人进化修成最完美境界之时,就会提升至更高境界的生命形态。每当深夜,电话铃声突然响起而将我惊醒的时候,我就知道,又有一个前一天还生龙活虎的人死了。像这样的事情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有时候我真希望是打错电话的,就像有次一个醉得七荤八素,把我当成是她多年不见的旧情人的女人打来的一样,或者,像上次那个我一接起电话他就占着线,劈哩啪啦说了一长串葡萄牙文的白痴也行。OH,FUCK……”李斯用手紧紧捂住了头。
李斯患有“深夜铃声恐惧症”,哪怕是后来加入了「黑暗放逐」,每当黎明来临前的那几个小时电话突然响起的时候,李斯仍然会吓得浑身发毛,许多残酷的案子是在夜晚发生的,大部分的民众都在睡梦中,也因此这类案件通常都没有目击者,一桩暴力犯罪也许要好几个小时之后才被发现,所以常常当李斯到达现场的时候,尸体早已经冰冷僵硬的像块木板了。
是啊,当电话铃声在深夜响起的时候,还是赌它是件坏事的好。
就像半个小时以前,当李斯正梦到自己是个摇滚巨星,而李斯身边被一群狂热的女歌迷包围着,却被暮穆的电话吵醒的时候一样,他是李斯在念书时的死党,通常李斯接到老朋友的电话总是非常高兴,即使是像这样的深夜也完全不介意,但暮穆早在三个月以前就已经不知所踪!
而且,这是军队的内部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