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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风铃叮咚(1)

担当敬重

谢明

不知不觉,树上的叶子蔫了。一阵阵西风先是把它们的水分抽干,然后又把它们一片片的吹落、刮走,于是,一个轮回的生命行将结束,满眼新鲜的写意渐渐化为一组组守望苍天的根雕,人们不再亲近它、拥抱它,只有隔着一片雪地远远地凝望。

凝望中不乏敬重。

如今,我的年龄也到了让人敬重(或不敬重)的季节。

一般说来,童年的时候让人喜欢,青年的时候让人爱恋,老年的时候让人亲近,只有中年,才更有可能让人敬重。

这是沉甸甸压在眉头的敬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更希望让人“喜欢”、“爱恋”和“亲近”,那的确是一种轻盈愉悦的感觉,而决不是以青春为代价,用落叶做筹码的无奈与苍凉。于是那眉头便常常锁着。

这是沉甸甸压在心头的敬重。但凡被敬重者,大都有一段坎坷泥泞的人生经历。套用一个女明星的语法:做人难,做好人更难,自始至终做个好人难上加难。于是便有“好人没好报”、“好人不长寿”之说。

这是沉甸甸压在肩头的敬重。人到中年,为人父为人母也好,为人兄为人嫂也好,为人师为人长也好,最最重要的是为人师表,然而,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更属于那种凡夫俗子、性情中人,于是很累。

不久前,在《榕树下》读到这样一些文字:一直以来都想为您的文章发表评论,但由于懒惰,或许出于对您的敬畏,不敢在您面前妄加评论,始终没有写成。

读您的文章,感受最深的就是“情”与“真”二字,普普通通的人与事,在您的笔下就变得“情深深、意绵绵”,字里行间充满了真诚与率真,由此便有了浓浓的“人情味”。

由于您的正直与浓浓的“人情味”,使得相识以来,我更加尊敬您,抛却曾经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内心里视您为不可多得的良师益友,虽然我们交流不是很多,但心里的距离不远。

在您身上,我受益最大的莫过于您的“人格魅力”对我的影响,父母赋予我诚实、正直的秉性,在您这里,我知道它是人性中最美的“篇章”!

在物欲横流的现实社会中,您的真性情是最为宝贵的了,这也是始终以来您是我最敬重的人的原因!我真真要感谢您,并祝您安康!

这些文字是一个女孩子写的,她是一只快乐的小燕子,整日里快乐地歌唱,快乐地飞翔,快乐得让我仰慕,却从未想过她也有仰慕别人的时候。

这些文字是用心写的,她是一个率真的女孩,即便你重权在握,依然面无惧色;她是一只忠实的“候鸟”,无论你怎样风雨飘摇,仍在老宅的屋檐下筑巢。

这些文字是写给我的,当然,也是写给那些与我年龄、经历和品格相近的人们——那些时常被人称之为兄长,却并不一定慎思何谓“兄长”的人们。

我是在四十岁的时候来到了一个员工平均年龄只有二十几岁的单位里当“大孩头”的。于是平生第一次听到人家称我为“老X”,而后,也便有了“老兄”、“老爸”甚至“爷爷”(那天在电梯里,一个抱在母亲怀里的小女孩便如此称呼我)的称谓。此前,六岁上学(跳班),我在同学中总是“老疙瘩”’;十六岁入厂,身边除了师兄就是师姐;三十六岁当处长,是当时同级干部里最年轻的。这样一种经历,使我习惯于追随兄长而从未想过担当敬重。

即便我当“大孩头”的时候,能从下属们眼神中读到也仅仅是敬畏或者尊重——真正敬重的目光不是投在你的胸前,而是铺在你的背后。

显然,敬畏的目标是领导,尊重的对象是长者,而只有敬重的客体才是:人格。—个人,只有当他素面朝天,毫无任何光环笼罩的时候,品格的魅力才有可能最真实地展现出来,于是也才有可能真正赢得恒久的敬重。

然而我却无法坦然接受这一颗颗年轻而纯洁的心中嫩嫩生长着的敬重。

尽管我从小就想做个好,而且也一直在努力争取做个好人,每当做人和做事之间发生矛盾的时候,最终的选择大都是舍身求仁。可是,我也曾动摇过,甚至险些去敲“嫖客”的门;我也曾灰退过,彻夜的“醉”通宵的“赌”;我也曾说过假话,办过错事,动过斜歪心眼,有过一念之差。尤其使我内心不安的是,因为我在做人与做事之间的选择,“保全”了自己而牵连了朋友——这是一笔还不清的心债。

即便如此,我仍是愿意努力担当起这份沉甸甸的敬重。因为我在那个女孩子的信中分明感受到了一种希冀,于是也唤醒了我心中的一种责任。依稀记得改变亚瑟一生命运的,正是那个曾经被他无比尊崇和信任,最终却出卖了他的神父。我若让他们失望,也便如同那个虚伪而丑恶的家伙,上帝都不会原谅的。

如果我值得这份敬重,那么就持之以恒;如果我有辱这份敬重,那么就弃旧图新;如果为了这份敬重需要牺牲些什么的话,我非常愿意;如果因为这份敬重能够改变一个人的话,我尤为庆幸。

于是我在给那个女孩的回信中写道:时下物欲横流,周遭红尘滚滚,我的确有些燥热,也有些寒冷,只有在夜阑人静的时候,特别是在打开《榕树下》网页的那一刻,顿觉山育水秀,柳暗花明——这里是我们的乌托邦,也是我的桃花源。

在这里,最动人的,除了美丽,还有善良和真诚,字里行间,书来信往,时时处处都浸润着、散发着、弥漫着当今“世内”最最缺乏的人文关怀。正因如此,我才格外看重朋友之间清纯如冷泉,浓烈似热血的真情实意。

然而,我的脑子里还在反反复复地思忖着另外一个问题:我能对得起你们那沉甸甸、火辣辣的“敬重”吗?显然问心有愧,可是我却愿意尽心竭力担当起这份敬重,起码不能伤了一颗颗晶莹剔透的心。

当我就要打完这篇文章的时候,窗外已经响起环卫工人清扫马路的扫帚声:哗,哗,哗——在寂静的黎明中听得格外清晰,让人不禁想起一堆又一堆的残枝败叶,于是希望那些环卫工人还是手下留情的好,切莫把树叶都扫走了,冬去春来,它们还会在这里复萌生命的,恰如龚自珍诗云:“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哦,落叶无声,落叶有情——付出生命的担当,收获永恒的敬重。

倚天万里稼轩剑

谢晓

(一)

对于文学,我始终爱好着。

可是由于文学之外的原因,这种爱好有时竟显得如此偏执甚至狭隘。譬如:比较中国文学和外国文学,我相对喜欢前者;比较当代文学和古典文学,我相对喜欢后者;在中国的古典文学中,我比较热衷诗词歌赋;在历代的诗词歌赋中,我比较偏爱北宋的词。

其实,对于宋词我也知之甚少,只晓得那时兴起了以苏(东坡)辛(弃疾)为首的豪放派词风“横绝六合,扫空万古”,是中国文坛上的一大奇观。

当然,即便同是豪放派的词人或作品,我依然有着自己“非文学”的价值判断和审美选择。

一方面,我读熟了苏东坡的“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李煜的“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陆游的“此生谁料,心在天山,身老沧州”;另一方面,我也记牢了岳飞的“驾长车,踏破贺兰山阙”,宋江的“他年若得报冤仇,血染浔阳江口”,文天祥的“堂堂剑气,斗牛空认奇杰”。

然而我却觉得,前面几位的文学成就斐然,可是谁也没有真正带过兵,打过仗,于是字里行间似乎缺少了点血色和豪气;后面几位倒是武功卓著,壮怀激烈,但仗打得久了,文心总在马上颠簸,于是佳篇有限,流传甚少。

那么,究竟谁才称得起中国词坛上的大文豪暨大英雄呢?窃以为,旷世亘古只有一人——那就是词中之龙,人中之虎的辛幼安,那就是上马击狂胡,下马草军书的辛稼轩,那就是“破敌金城雷过耳,谈兵玉帐冰生颊”的辛弃疾!

这便是我的敬仰:文学的英雄和英雄的文学。

(二)

辛弃疾比苏轼整整晚了一个世纪。百年沧桑,此时的宋王朝已经由鼎盛转向衰败,然而,这却是一个造就英雄的时代。于是,辛弃疾便比苏东坡有了大悲愤大慷慨大豪放。他出生在金人统治的山东,二十岁刚出头便拔剑而起,率众抗金。他曾单骑追杀贼寇首领,也曾带领五十骁骑直捣金兵五万人的大营,生擒起义军的叛徒。正是这些金戈铁马的浴血厮杀,才使得他胸中大气磅礴,笔下豪情激越。辛弃疾流传后世的爱国词章,正是以抗金复国的剑戟为笔血泪为墨的宏篇巨作——没有他所亲身经历的“掀天事业”也就不会有稼轩词这样的“冠古文章”。相形之下苏东坡的豪放大都是形而上的,无论喝多少酒也决然不会出现那种“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的幻觉——英雄醉了依然英雄。

辛弃疾出生的第二年岳飞便被害了,时年三十六岁。而辛弃疾却在风风雨雨坎坎坷坷中顽强地走过了六十七个春秋,并为我们留下了六七百首名篇佳作。这不能不说是中国词坛的一大幸事。同样是力主抗金而被奸臣所害,甚至大体也在同一个年龄段上,岳飞断命于杭州的风波亭(身后仅存词作三首),辛弃疾则退居江西的上饶、铅山,此后二十余年,他把满腔悲愤化作短歌长赋:“胸有万卷,笔无点尘,激昂排宕,不可一世”,进而把宋词的创作推向了一个崭新的高峰。于是我们还真得感谢那帮昏君佞臣,正是他们给足了辛弃疾创作的时间和冲动。恰如前人分析的那样:“辛稼轩当弱宋末造,负管乐之才,不能尽展其用,一腔悲愤,无处发泄”,这才爆出了“肝胆激烈”“龙腾虎掷”的稼轩词。换言之,倘若稼轩得志的话,怎会有”把吴钩看了,栏干拍遍,无人会,登临意”这样的绝妙好词?好一个壮心不已的辛弃疾,即便虎踞龙蟠时,周身上下也透着一股英雄气。

(三)

是英雄,大都寂寞,所谓“逆胡未灭心未平,孤剑床头铿有声”。而立之年的辛弃疾,就是这样一柄久久置于匣中,夜夜不平而鸣的“孤剑”,一直没有机会扬眉出鞘,杀敌报国。于是,在他的许多诗词中,屡屡出现这样一柄“镆邪三尺照人寒”的宝剑因被弃用而慨叹“属镂怨愤终千古”。

譬如,在他三十四岁的时候,登高远望,秋色无疆,水天苍茫,身为江南游子却无法回到被敌寇占领的故乡,于是便把腰间的宝剑抽出来看了又看,掂了又掂,接下来使劲拍打着楼头的栏干,心里快要发狂了,可是又有谁能够理解他的赤子心肠?正是:“把吴钩看了,栏干拍遍。无人会,登临意”。他甚至在想,此刻若有美人上前为失意的英雄抹去腮边的泪花那该多好啊。

譬如,在他三十七岁的时候,送一个朋友去汉中前线,而自己却始终没有收到从军的诏令。一腔怨愤,满腹牢骚,当着朋友的面又不便表达,只好说:我的宝剑不能用来杀敌报国,那就用它敲弹几支曲子给你听吧;我也没有什么可以送你,那就用杯中的酒来告别吧——“腰间剑,聊弹铗,尊中酒,堪为别”。想必那日朋友走后,辛弃疾肯定会长醉当醒,长剑当舞,长歌当哭的。

譬如,在他四十九岁的时候,又一夜对酒当歌,慨叹韶华不再,岁月蹉跎。于是趁着酒兴拨亮油灯,抽出宝剑仔仔细细试看它的锋棱——半梦半醒之间,耳畔响起了军营的号角声声:“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这时,辛弃疾的眼前浮现出当年奋勇杀敌的情景,刀光剑影,血雨腥风,胜利一个接着一个……突然间梦断魂收,灯下持剑的只是一位白发丛生的老人,空自悲切。

譬如,在他五十岁的时候,闲居铅山瓢泉,每日经营着自己的田园以打发余岁残年,看似舒坦闲适,其实内心深处从来也没有平静过,常常在想,迄今老夫的手臂仍有力气挥舞倚天长剑,但是谁来启用我们呢?可笑那些当权派只会清谈误国,而我们却不能忘了失陷的西北神州——“长天倚剑谁问?夷甫诸人堪笑,西北有神州”,比那“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曹操更豪迈。

如是铿锵的“剑声”在稼轩词中还有许多,像“说剑论诗余事,醉舞狂歌欲倒”,“举头西北浮云,倚天万里须长剑”,“且置请缨封万户,竟须卖剑酬黄犊”,“弹短铗,青蛇三尺,浩歌谁续”,“又携书剑路茫茫”,“他时剑履山河”等等,一声声呐喊,一道道寒光,振聋发聩,醒世惊人。尽管他终身不得施展,然而铭刻在我们心中的永远是这样一副独步乾坤的背影:剑在手,问天下谁是英雄?

(四)

我崇拜辛弃疾,说到底,就是敬佩他的一身英雄气。因为在我的心中,自幼便凝着无论怎样也化不开的英雄情结。

可能是血统的关系,生长在军营中的我从小就对军旅生活有着极为特殊的感情,只可惜我们家里只有我没当过兵,正因如此,我才更加向往那身能够让你立码变一人似的军装。“男儿何不带吴钩”——在我的眼里,军人最接近英雄,而军人成为英雄的最好方式就是牺牲。所以每每读起辛弃疾式的英雄诗篇,为国捐躯便成了人生的最高境界。于是战争变得神圣了,死亡也变得美好了。记得儿时我常常做这样的梦,那就是慷慨赴死,无所畏惧,醒来时我自己被自己感动的流眼泪。

也可能是现实的原因,当今英雄以及革命的英雄主义似乎离我们越来越远了。在物欲横流,红尘滚滚的商品社会中,人们变得越来越浮躁,越来越冷漠,越来越“洒脱”,越来越“实际”。于是,英雄和牺牲都可能成为被人耻笑的字眼,读炒股经的远比读稼轩词的多,“卖剑买牛”甚至买官封侯的实属正常,考不上大学的才去当兵呐,像辛弃疾那样放着地方官不愿做,非要到前线打仗去的人,大家一定说他的脑袋让球闷了。于是我真担心,如今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者寡,将来外敌入侵时的抗战英雄也不会多。然而,一个没有英雄的年代和国度都将是委琐而丑陋的状态,因此我们才要唤回辛弃疾!

日前,我的一个朋友对我说,每到“八一”她都很难过,因为一到这时她便更加想念当年在中越自卫反击战中牺牲的战友。这种感情我非常理解,有一次去杭州我便躲开了湖上的众多游人跑到南山烈士陵园静静地坐了半天,为此还写了一篇题为《清明雪》的文章,想说的就是我们不应该冷落英雄,更不应该忘记先烈。此刻,我更想说的是英雄不死,英雄情结不死,革命的英雄主义不死!

一如辛词——“唤起一天明月,照我满怀冰雪,浩荡百川流。

鲸饮未吞海,剑气已横秋”。

月光宝石

常虹

在一次联谊活动中,我结识了女制片人木子。

那次活动的内容主要有两项:游泳、登山。木子是个活跃人物,她是那种走到哪里都能引人注目的女人。木子的水性极好,泛泛地游还嫌不过瘾,兴之所至,竟在水中玩起了花样。然而,这条水中蛟龙上了山顿时便全失了风度,幸亏有众多“骑士”相助,才勉强拖拖拉拉上了山。木子的歌喉也很棒,标准美声唱法,细一打听,原来是科班出身,难怪!

木子,就是这么一位男人羡女人妒的人物。

木子最爱唱的一首歌,名为《女人不是月亮》。“你真的这么认为吗?”我趁机发问。“不错,应该如此!”木子回答。“应该?就是说有时还可以是月亮喽!”“不知别人如何,反正我再也不是月亮了。”

现在的木子确实不再是月亮。月亮自己不会发光,它只能依傍别人,圆下一轮淡淡的清辉。而作为一名独立制片人,木子的事业正如日中天,铸起属于自己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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