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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人一生不可不知的文学名著(47)

小说中既用了“生活流”,也用了“意识流”,两种写作手法得到了巧妙的结合。在语言运用上,本书别具一格。从头到尾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铺直叙,不避琐碎,不讳隐私,使用了大量美国当时的口语和俚语,生动活泼,平易近人,大大增加了作品的感染力,更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和思索。

·作品概要·

霍尔顿是个中学生,他出身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16岁的他比同龄人高出一头,整天穿着风雨衣,戴着鸭舌帽,游来荡去,不认真读书。他对学校里的一切——同学、老师、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因为这里充满了虚伪。学校的校长、教师、学生们也都是伪君子。他曾经3次被其他学校开除。这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为此,他一点都不觉得难受。他本来想到星期三父母收到被开除的通知后再离校回家,可是学校里极度地寂寞和苦闷,他实在待不下去了,于是在和同寝室的同学打了一架后连夜离开了学校回到纽约城,可又不敢贸然回家,当天深夜住进了一家小旅社。他在旅社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着女装的男人,有相互喷水、喷酒的男女,他们扭捏作态,寻欢作乐,使他感到惊讶和恶心,觉得只有自己才是正常的。

他感到无聊透顶,便跑到夜总会厮混了一阵。回旅社时,他心里还是十分烦闷,稀里糊涂地答应了电梯工毛里斯的建议,叫来了一个妓女。等妓女真来的时候,他又紧张害怕起来,最后只好按讲定的价格给了妓女5块钱,把她打发走了。

第二天是星期天,霍尔顿到街上游荡,捐了10块钱给两个修女。后来他和女友萨丽看了场电影,接下来又去溜冰。萨丽那虚情假意的样子让他很不痛快,于是两人吵了一架后分手了。到晚上,霍尔顿没有事情可做,就想找个人聊聊天。他打电话给他并不喜欢的同学卡尔·路斯,约好晚10点在维格尔酒吧喝酒。10点以前还有不少时间需要打发,霍尔顿又自己看了场电影,回来后到酒吧里和路斯见面。路斯还是那样令人讨厌,可霍尔顿还是希望他能和自己多待一会儿,便喝得酩酊大醉。走出酒吧后,外边很冷,他的头发都结了冰。他忽然感到有些害怕,想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到妹妹菲芯了,便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

霍尔顿偷偷回到家,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把菲芯叫醒,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他对菲芯说,他将来要成为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父母回来时,霍尔顿赶忙躲进壁橱里。等父母进入卧室,他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平常很尊敬的老师家去借宿。睡到半夜时,他觉得这老师是个同性恋,便又偷偷地溜了出来,在附近的候车室里过了一夜。

霍尔顿不想再回家,更不想再读书,他决定去西部谋生,永远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还想在临走前和妹妹见一面,于是托人带去一张便条,约好到博物馆的大门见面。约定时间过了好长一阵菲芯才来,还拖着一只装满衣服的大箱子,她决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因为不能说服妹妹放弃这个荒唐的念头,最后霍尔顿只好放弃了自己的西部之行,带她到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菲芯骑上旋转木马,高兴起来。后来忽然下起了倾盆大雨。霍尔顿站在大雨中,任大雨把全身淋透,随后他坐在长椅上,看着菲芯一圈圈转个不停,心里快乐极了,差一点大叫大嚷起来,霍尔顿决定不出走了。

回家后,霍尔顿生了一场大病,被送到一所疗养院里。出院之后他将被送到哪所学校,会不会好好用功学习,霍尔顿毫无兴趣去想。

·经典章节·

§§§第二十二节

我回来的时候,她倒是把枕头从头上拿掉了——我知道她会的——可她尽管仰卧着,却依旧不肯拿眼看我。等我走到床边坐下的时候,她竟把她的混账脸儿转到另一边去了。她真想跟我他妈的绝交了。就像潘西击剑队那样对待我,在我把所有那些混账圆头剑丢在地铁上以后。

“老海士尔·威塞菲尔怎样啦?”我说,“你写了什么关于她的新故事没有?你上次寄给我的那个就放在我的手提箱里。手提箱寄存在车站里。那故事写得挺不错。”

“爸爸会要你的命。”

嘿,她有了什么念头,真是念念不忘。

“不,他不会的。他至多再痛骂我一顿,然后把我送到那个混账的军事学校里去。他至多这样对付我。可是首先,我甚至都不会在家。我早就到外地去了。我会到——我大概到科罗拉多的农场上去了。”

“别让我笑你了。你连马都不会骑。”

“谁不会?我当然会骑。我确实会骑。他们在约莫两分钟之内就可以把你教会,”我说。“别去揭它了。”她还在搞她胳膊上的胶布。“谁给你理的发?”我问她。我刚注意到她理的头发式样混账极了。短得要命。

“不要你管,”她说。她有时候很能怄人。她的确很能怄人。“我揣摩你又是哪门功课都不及格。”她说——非常怄人。说起来还真有点儿好笑。她有时候说起话来很像个混账教师,而她还只是个很小的孩子哩。

“不,不是的,”我说,“我的英文及格了。”

接着,我一时高兴,就用手在她的屁股上戳了一下。她侧身躺着,正好把屁股撅得老高。她的屁股还小得很哩。我戳的并不重,可她想要打我的手,只是没打着。

接着她突然说:“哦,你干吗要这样呢?”她是说我怎么又给开除了。她这么一说,又让我心里难过起来。

“哦,天哪,菲芯,别问我了。人人都问我这问题,真让我烦死啦。”我说,“有一百万个原因。这是个最最糟糕的学校,里面全是伪君子,还有卑鄙的家伙。你这一辈子再也没见过那么多卑鄙的家伙。比方说,你要是跟几个人在谁的房间里聊天,要是又有别的什么人要进来,而来的又是个傻里傻气的、王八样的家伙,那就谁也不会给他开门。人人都把自己的房门锁起来,不让别人进来。他们还有他妈的那种混账的秘密团体,我自己也是胆子太小,不敢不加入。有个王八样的讨人厌的家伙,名叫罗伯特·阿克莱的,很想加入。他一直想加入,可他们不让。只是因为他像个王八,讨人厌。我甚至都不想谈它。那真是个糟糕透顶的学校。你相信我的话好了。”

菲芯一声不响,可她在仔细听。我一看她的后脑勺就知道她是在仔细听。只要你跟她说些什么,她总是仔细听着。好笑的是,有一半时间她都懂得你他妈的在说些什么。她的确懂得。

我继续谈老潘西里的事。我不知怎的兴致上来了。

“教职员里虽有那么一两个好教师,可连他们也都是假模假式的伪君子。”我说,“就拿那个老家伙斯宾塞先生说吧。他会请你喝热巧克力什么的,他的为人的确挺不错。可他上历史课的时候,只要校长老绥摩进来在教室后面一坐下,你再瞧瞧他的那副模样儿。老绥摩总是在上课的时候进来,在教室后面坐那么半个小时左右。他大概算是微行察访什么的。过了一会儿,他就会坐在那儿打断斯宾塞的话,说一些粗俗的笑话。老斯宾塞简直连命都不要了,马上露出满面笑容,吃吃地笑个不停,就好像绥摩是个混账王子什么的。”

“别老是咒骂啦。”

“你见了准会呕出来,我发誓你一定会。”我说,“还有,在‘返校日’那天,他们有那么个日子,叫‘返校日’,那天所有在一七七六年左右打潘西毕业出去的傻瓜蛋全都回到学校来了,在学校里到处走,还带着自己的老婆孩子什么的。可惜你没看见那个约莫五十岁的老家伙。你猜他干了什么,他一径来到我们房间里敲我们的门,问我们是不是能让他用一下浴室。浴室是在走廊的尽头——我真他妈的不知道他干吗要来问我们。你知道他说了些什么?他说他想看看他自己名字的缩写是不是还在一扇厕所门上。他约莫在九十年前把他妈的那个混账傻名字的缩写刻在一扇厕所门上,现在他想看看那缩写是不是还在那儿。因此我跟我的同房间的那位一起陪着他走到浴室里,他就在一扇扇厕所门上找他名字的缩写,我们不得不站在那儿陪着他。在整个时间里他还滔滔不绝地跟我们讲着话,告诉我们说在潘西念书的那段时间怎样是他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日子,他还给我们许许多多有关未来的忠告。嘿,他真让我心里烦极了!我倒不是说他是个坏人——他不是坏人。可是不一定是坏人才能让人心烦——你可以是个好人,却同时让人心烦。要人心烦很容易,你只要在哪扇门上找自己名字的缩写,同时给人许许多多假模假式的忠告——你只要这样做就成。我不知道。说不定他要不是那么呼噜呼噜直喘气,情形也许会好些。他刚走上楼梯,累得呼噜呼噜直喘气,他一边在门上找自己名字的缩写,一边直喘气,鼻孔那么一张一合的十分可笑,一边却还要跟我和斯特拉德莱塔讲话,要我们在潘西学到尽可能多的东西。天哪,菲芯!我解释不清楚。我就是不喜欢在潘西发生的一切。我解释不清楚。”

菲芯这时说了句什么话,可我听不清。她把一个嘴角整个儿压在枕头上,所以我听不清她说的话。

“什么?”我说,“把你的嘴拿开。你这样把嘴压在被头上,我听不清你说的话。”

“你不喜欢正在发生的任何事情。”

她这么一说,我心里不由得更烦了。

“我喜欢。我喜欢。我当然喜欢。别说这种话。你干吗要说这种话呢?”

“因为你不喜欢。你不喜欢任何学校。你不喜欢千百万样东西。你不喜欢。”

“我喜欢!你错就错在这里——你完完全全错在这里!你他妈的为什么非要说这种话不可?”我说。嘿,她真让我心里烦极了。

“因为你不喜欢,”她说,“说一样东西让我听听。”

“说一样东西?一样我喜欢的东西?”我说。

“好吧。”

问题是,我没法集中思想。有时候简直很难集中思想。

“一样我非常喜欢的东西,你是说?”我问她。

可她没回答我。她躺在床的另一边,斜着眼看我。她离开我总有那么一千英里。“喂,回答我,”我说,“是一样我非常喜欢的东西呢,还光是我喜欢的东西?”

“你非常喜欢的。”

“好吧。”我说。不过问题是,我没法集中思想。我能想起的只是那两个拿着破篮子到处募捐的修女。尤其是戴着铁边眼镜的那个。还有我在爱尔克敦·希尔斯念书时认识的那个学生。爱尔克敦·希尔斯的那个学生名叫詹姆士·凯瑟尔,他说了另外一个十分自高自大的、名叫菲尔·斯戴比尔的学生一句不好听的话,却不肯收回他的话。詹姆士·凯瑟尔说他这人太自高自大,给斯戴比尔的一个混账朋友听见了,就到斯戴比尔跟前去搬弄是非。于是斯戴比尔带了另外六个下流的杂种,走进詹姆士·凯瑟尔的房间,锁上那扇混账房门,想叫他收回他自己所说的话,可他不肯收回。因此他们跟他动起手来。我甚至都不愿告诉你,他们怎么对待他的——说出来实在太恶心了——可他依旧不肯收回他的话,那个老詹姆士·凯瑟尔。可惜你没见过他这个人,他长得又瘦又小,十分衰弱,手腕就跟笔管那么细。最后,他不但不肯收回他的话,反而打窗口跳出去了。我正在洗淋浴什么的,连我也听见他摔在外面地上的声音。可我还以为是什么东西掉在窗外了,一架收音机或者一张书桌什么的,没想到是人。接着我听见大伙儿全都涌进走廊奔下楼梯,因此我穿好浴衣也奔下楼去,看见老詹姆士·凯瑟尔直挺挺地躺在石级上面。他已经死了,到处都是牙齿和血,没有一个人甚至敢走近他。他身上还穿着我借给他的那件窄领运动衫。那些到他房间里迫害他的家伙只是被学校开除。他们甚至没进监牢。

我当时能想到的就是这一些。那两个跟我一块儿吃早饭的修女,还有那个我在爱尔克敦·希尔斯念书时认识的学生詹姆士·凯瑟尔。好笑的是,我跟詹姆士·凯瑟尔甚至都不熟,我老实告诉你说。

他是那种极沉默的人。他跟我一起上数学课,可他坐在教室的另一头,平时从来不站起来背书,或者到黑板上去做习题。学校里有些人简直从来不站起来背书或者到黑板上去做习题。我想我跟他唯一的一次谈话,就是他来向我借那件窄领运动衫。他向我开口的时候,我吃惊得差点儿倒在地板上死了。

我记得我当时正在盥洗室里刷牙,他过来向我开口了。他说他的堂兄要来找他,开汽车带他出去。我甚至都不知道,他还知道我有一件窄领运动衫。我只知道点名时候他的名字就在我前面。凯伯尔·罗;凯伯尔·威;凯瑟尔;考尔菲德——我还记得很清楚。我老实跟你说,我当时差点儿没肯把我的运动衫借给他。原因是我跟他不太熟。

“什么?”我跟菲芯说。她跟我说了些什么,可我没听清楚。

“你连一样东西都想不出来。”

“嗯,我想得出来。嗯,我想得出来。”

“呃,那你说出来。”

“我喜欢艾里,”我说,“我也喜欢我现在所做的事。跟你一起坐在这儿,聊聊天,想着一些玩意儿——”“艾里已经死啦——你老这么说的!要是一个人死了,进了天堂,那就很难说——”“我知道他已经死啦!你以为我连这个也不知道?可我依旧可以喜欢他,对不对?不可能因为一个人死了,你就从此不再喜欢他,老天爷——尤其是那人比你认识的那些活人要好一千倍。”

菲芯什么话也没说。她要是想不起有什么好说的,就他妈的一句话也不说。

“不管怎样,我喜欢现在这样。”我说,“我是说就像现在这样。跟你坐在一块儿,聊聊天,逗着——”“这不是什么真正的东西!”“这是真正的东西!当然是的!他妈的为什么不是?人们就是不把真正的东西当东西看待。我他妈的这都腻烦透啦。”

“别咒骂啦。好吧,再说些别的。说说你将来喜欢当个什么。喜欢当一个科学家呢,还是一个律师什么的。”

“我当不了科学家。我不懂科学。”

“呃,当个律师——跟爸爸一样。”

“律师倒是不错,我揣摩——可是不合我的胃口。”我说,“我是说他们要是老出去搭救受冤枉的人的性命,那倒是不错,可你一当了律师,就不干那样的事了。你只是挣许许多多钱,打高尔夫球,打桥牌,买汽车,喝马提尼酒,摆臭架子。再说,即便你真的出去救人性命了,你怎么知道这样做到底是因为你真的要救人性命呢,还是因为你真正的动机是想当一个红律师,只等审判一结束,那些记者什么的就会全向你涌来,人人在法庭上拍你的背,向你道贺,就像那些下流电影里演出的那样?你怎么知道自己不是个伪君子?问题是,你不知道。”

我说的那些话菲芯到底听懂了没有,我不敢十分肯定。我是说她毕竟还是个小孩子。不过她至少在好好听着。只要对方至少在好好听着,那就不错了。

“爸爸会要你的命。他会要你的命。”她说。

可我没在听她说话。我在想一些别的事——一些异想天开的事。“你知道我将来喜欢当什么吗?”我说,“你知道我将来喜欢当什么吗?我是说将来要是能他妈的让我自由选择的话?”

“什么?别咒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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