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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跑步的但丁(4)

但丁记得就在这一年,宿舍里两三个哥们儿纷纷恋爱,只有一个来自边远山区的小伙子,还处于一种焦灼的状态。那个小伙子长得很是粗壮,腱子肉很是发达,每天在临睡前都要做譬如俯卧撑,或者举哑铃这样的活动,以此抵消春潮涌动的情欲。但丁记得自己在帐子里写情书、情诗的时候,总是能听见这个山区小伙沉重的鼾声在架子床上上下起伏。

至于但丁曾经数次去过教堂,除了几个亲密好友之外,几乎鲜为人知。那个时候他还没有遇见这个女孩。在但丁看来这不是一个什么了不起的经历,相较之他开诗歌朗诵会,办文学社刊物,这甚至有些亵渎神灵。要知道他当初去教堂就是希望自己能够得到救赎,因为他去那儿聆听唱诗班的歌唱,阅读教义,都不是因为宗教信仰,他是一个无神论者。他只是想从那些禁欲风格的文字里,从那些缠绕尖顶的浩荡的音乐里找到一条捷径,那就是如何平息自己的情欲,让自己躁动不已的灵魂安静下来。那个时候的他桀骜不驯、傲慢、趾高气扬,有著名的飘飘长发,在校园呼啸来去。

事实上,他站在教堂那些面目各异的人群之中,但丁只感受到了一种尘嚣和纷杂。静穆犹如清凉的石子反而激起了内心的涟漪无数。

除了去教堂,但丁还努力尝试过其他方式,试图来平息自己的躁动,譬如阅读,譬如爬山,譬如洗冷水浴,譬如打球,譬如跑步。也包括那个小伙子的俯卧撑、举哑铃运动。而这些对他难以奏效,因此他每次听见那个山区的小伙子站在内走廊上嘴里大叫着,并且浑身大汗的时候,他完全理解。理解他的亢奋,也理解他的疲惫。

后来但丁的变化就体现在他的诗篇只为一个人而写,而不是为那些在校园小径上来回的女孩们,确切地说他不再为一个雌性生物写诗,那个皎然如明月的女孩子从一个群像上凸现了出来。那会儿,所有的人都感觉到但丁只为一个人活着。

但丁的女友比他低一级,因此迟一年分配工作。但丁分到了这个城市的一家小发电厂,从事文字工作之余去勘察街道上空那些错综复杂的线路会不会在一个不期而遇的日子里冒出火花来。一度但丁以为这是一个奇怪而有意思的工作,他曾经目睹过那些噼里啪啦的蓝色火花,也目睹过街道和社区陷入一片黑暗之后人们的惊慌失措。很快,但丁就开始觉得索然无味了。这些在他看来,永远是一件件修修补补的工作。那些文字材料也是如此,长年累月犹如一件古怪的大衣,每年的事情总是像补丁一样打上去即可。在那些日子里,但丁养成了一个糟糕的习惯,那就是每次他坐车去西郊看望大学女友的时候,总是不放过经过的每条街道上空的那些电线。这是一个不知不觉的职业毛病。在至少有一年时间内,但丁的目不斜视,趾高气扬就是这么来的。他单位的很多人几乎都拥有这个毛病,在不知情的常人看来,他们都好像藐视人生,怀才不遇,但丁也是能意识到这点的,后来他强迫自己上了公交车后立即入睡。有座位的时候他总是头歪在一旁,呼呼大睡。逢到人多,譬如上班潮、旅游热的时候,他就会一手扶住栏杆,或者手握拉环,只要需要,他都能轻松站着入睡,将头埋在臂弯里,他有这个本事。因为他的地点永远是终点站,车子停下来后呼啦一声,他总是能清晰听见,准确醒来。

那个时候的但丁经常在这个两点之间来来回回,虽然两地之间的距离只有十一站,但是疲惫总是有的。后来他降速似的低下了往返的频率,因为大学女友的考试,或者因为他制造出来的无伤大雅的小争吵,使他有理由休息一阵。大学女友通常选在周末来但丁的单身宿舍,但丁逢上周末是高兴的,比吃红烧肉(他最喜欢的食物之一)什么的还要高兴。因此但丁最愿意过的日子就是周末,他认为给世界上所有分离的情人制定出一个特殊的时间表,那就是将一年中所有日子抽空,只剩下周末。那些大汗淋漓,活色生香的周末。然而,这是想入非非,做大头梦。他的女友用玉指点了一下他的额头,你呀,就是爱做大头梦。然后说完翻身骑在但丁的身上。

但丁的女友曾经数次要求去但丁的家,那个家出现在但丁的诗篇里,有一条通达的枫杨树大道,鸡冠花环绕的房屋,亲切的傻子,难忘的家人。但丁总是未置可否,他拿不准应该不应该带她回去。有一次差点就答应带她回家了,可是后来他家里发生了一连串的变故,但丁改变了主意。家里连串的变故使大学时代的但丁神采飞扬的形象略显黯淡。那段时间他热爱上了跑步,还爱上了喝酒。他总是喝得烂醉,他的女友总是在大学附近的那几个小酒店里找到他。有一回他头上满是鲜血,坐在地上,旁边的一个啤酒瓶如花开裂,只见他痛苦地捶打着自己的胸膛。就是在那个时候,那段痛苦在他的发丛里留下了一道疤痕。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结束这段痛哭流涕的历史,但丁的女友有着很大的功劳,她像是一头温柔的母兽给他抚平了心上的伤痛。如果没有她,但丁自己也清楚那会儿他将落拓无比。但丁出现在校园甬道上,依旧神采奕奕,他打着手势激烈地和他的同窗说着什么,或者一路搂着他的女友招摇过市。总之但丁挺过了那段时期。

但丁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是她毕业离校的那天,他将大学女友和她的十来个纸箱和一个大旅行箱接到家的时候,他惊呆了。他的家仅仅就是一间宿舍,十几平方米。他的大学女友是一个敝帚自珍的女孩,她的那些物品无一例外舍不得扔掉。那些纸箱和皮箱马上就将宿舍塞满了,忽然之间他的这间单身宿舍成了一个临时的仓库。得承认,这个成了但丁心理上的一个隐患。当生活真切地来到他身边的时候,他没有想到竟然就是如此令他难堪和措手不及。但丁只得先将大学女友安置下来,他和女友来到女友的单位,那是一所职业学校。学校以培养一些技工为己任,据资料显示已经有将近六十年的历史,而此前但丁是听都没有听说过。他尊重女友的选择,当时他的大学女友有两个地方可以去,她在他们系里是出类拔萃的,系主任很热心地帮她联系了几个单位。其中一个是电力综合研究所,这是一个福利、待遇各方面都不错的地方,还有一个也就是这个职业学校,系主任主张她去研究所。在系主任办公室,系主任跷着二郎腿,弹动着手上的香烟,眼睛盯着但丁的女友说,你去这个,这个地方好。而但丁的女友斩钉截铁地告诉系主任,她选择后者。

当时系主任问她为什么,她如实地告诉了他,因为她的男友的缘故。系主任摇摇头,表示无话可说。后来女友告诉但丁,那个系主任在把表格递给她的手里的时候,还摸了摸她的手背。她当时恶心极了。几乎很潦草地填了表就奔出了办公室。她告诉但丁那简直就是一场屈辱。她真切地看见系主任浓黑的鼻毛,还有焦黄的手指,她当时真的觉得恶心极了。

后来但丁和女友找到了女友单位,讲了他们的窘境,强烈要求单位给安排一间宿舍。领导还算不错,很是理解年轻人的处境,答应尽快解决。后来确实是解决了,但是但丁的女友又不是很愿意去住,因为那是一间低矮的平房,在学校的最南端。要经过一个小小的竹林,有一排三四间的小平房。砖墙斑驳不堪,显然那是一间多年弃置不用的房子。但是无论如何,但丁以为一定要让房屋发挥点作用,和他那间在若干里之外的单身宿舍共担两个年轻人的物件、爱情、汗滴和喘息。这间房子的好处在于,寂静,没完没了的寂静。但丁女友是无法一个人在这里过夜的。

小竹林几乎将学校隔离开来。围墙外是一条少有人走的陋巷。一到学校放了晚学,整个学校就空荡荡的。竹林里有一片草地,在绿阴里葱茏可爱,颇为隐蔽。有一次但丁还要求和女友到那里做爱,被女友一口拒绝。否则那里真有点太初有为的意思,正如但丁在诗篇里这么写道:乐园的柴扉,无人看管,只有亚当和夏娃坐在午后。这个局面到了后来才有所改观,就在第二年这个隔壁的房间里住上了两个新来的女大学生,他的大学女友才可以勉强中午在那里睡一个午觉。大抵是有了伙伴的缘故,但丁的大学女友开始有了些胆量,她开始不再要求但丁一定非得来此过夜。以前她总是这么说:“我一个人在这里怕的,你要来,一定要来,哪怕是跑也要过来。”

但丁庆幸自己的跑步成绩还算理想,这得感激他在遭遇家庭变故后那段落魄的日子,他那个时候几乎天天跑步,风雨无阻。现在他的那个狗窝似的家离站台大概五分钟的距离,因此他到站台等车有一段路程。他总把时间算得准准的,几乎到了分秒不差的地步。可是有段日子因为公交路线调整,路段维修,公交车的时间表有点混乱,那个时候你如果经常在王家洼乘车的话,就会看见一个年轻人,一头长发,他跟着车子一阵跑动。有时候车子会停下来,有时候却不,这个时候你会听见,那个长发年轻人狠狠地骂了一声:“我操!”

然后他的影子会停在路旁,弯下腰双手扶膝,垂下头来。毫无疑问,他就是但丁。

但丁作出的决定很是惊人,他先是炒了单位的鱿鱼,然后又想炒了女朋友。驱动他如此去做的根本原因是他想前往K市,过一种他想过的生活,像他的那几个搞艺术的朋友一样,一天只有一顿稀饭,两三条萝卜条的生活。在K市的西郊安贫乐道,他们在那里写诗、画画,勤于艺术。有一次她向他的女友复述了他的愿望,可是他的女友却给予了冷嘲热讽。

她如此对他说,你省省吧,那都是一些做梦没有做醒的疯子。但丁无话可说,其实那只是一个表面的想法。他之所以前往K市,真正的意图其实是寻找他的姐姐。但丁至今有意保留着当时姐姐写回家的第一封信,信件上的邮戳告诉他,姐姐有可能在K市生活。只有在那儿,他才有可能与姐姐相逢。那种可能性的存在只有建立在他踏上K市的土地之后。

有段时间,他经常梦见二哥,他的二哥穿着一件花衬衫在他的面前走来走去。在城市街道上他落寞而行,蓝色火花在他身后噼里啪啦地绽放。他必须完成这个心中珍藏已久的夙愿。当后来他真的见到姐姐的时候,他才明白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只要你认定了去做,事情就会出现惊喜的面目,可能性才会变成真实。

至于他满心希望离开此地,前往K市还有一个更为隐蔽的原因,那就是要极力摆脱一个女人的引诱。那个女人是他同事的老婆,长得很妖艳,也很性感迷人。那会儿他除了埋在一些毫无新意的文字材料里,便是在街上勘察天空里有没有电线头爆发出蓝色的火花。就是这个奇怪的工作使得但丁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认识了这个女人,确切地说是看见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上班。那家房地产公司位于滇星路,那里是一个老街区,那里也是一个经常出现问题的路段。这个城市的人们对这个路段梧桐树丛里经常爆发出丝丝蓝色的火焰,都记忆犹新。但丁站在街上,头仰起来看那些噼里啪啦的小火花。他先是感到一阵清冽的芳香袭近,然后就听见围观的人群里有一个女人的声音,她的声音和那些噼里啪啦的小火花一样,很有感染力。

但丁后来回忆他们在街头相遇的一刹那,犹如梦境。他依稀记得他听见女人的声音后转身就看清楚了那个人的脸,但是却找不到她的视线,等找到了,却让他心头一颤,因为她的眼神里闪过一丝淡然,在这淡然的背后还有一些忧伤的味道。这让但丁莫名地脸红。他站在那儿,不知所措,之后就逃也似的离开了。

那段时间他总要去大学看望他的女友,每次看望后总是会有些争吵,这让但丁想起来好像他乘车去那个校园仅仅就是去找一个人撒气似的,这个事件表明但丁和他的父亲一样,都有着强烈的自尊。他受不了别人眼神里的淡然甚至不屑。女人,尤其是那些貌美的女人(事实上这类人有强烈的征服欲)。那个时候他的女友并不知道他内心的这一变化,默然地接受他诗人式的喜怒哀乐,反复无常。的确,他的女友已经习惯了。当他在他那间逼仄灰暗的宿舍向她正式提出分手时,女朋友出奇得平静,并没有像但丁所预料的那样,哭泣或者和他厮打在一起,甚至一个枕头都没有扔过来。她只是平静地从床上起来,穿好衣服,然后冷冷地说了一声,好吧。事实上她的脸上写着一句话:“谁还稀罕,我已经受够了。”

那个时候他的大学女友一点也不清楚他的内心,就是连他后来在这个小小单位结识的一个好友也不清楚。戏剧性就出现在这里,这个好友以前练过体育,参加过一些田径比赛,笑容灿烂,为人憨厚。有一天他邀请但丁去他家喝酒,但丁如约而至。给他开门的正是那个曾经在路上和他目光相遇过的女人,这种巧合也使但丁坚定了他去K市的决心,只要注定遇见总要会遇见,老天爷迟早会安排这么一个机会。她皮肤白皙,全身洋溢着一种令人窒息的春意。但丁以为敲错了门,她却喊住了他。他被让进屋。她告诉但丁她丈夫也就是他好友上街去买一些熟食去了。房间内只有两个人,他们几乎没有说话,但是但丁感觉到她的眼神,那种骄傲感已经荡然无存,眼睛里闪着另外一种东西,那是一种独特的光芒。这同样让但丁不知所措,他微微涨红着脸,坐在她家客厅的沙发上,努力避开那种热辣辣的直视,浮皮潦草地回答着女人的问话。事实上他们都同时意识到了问题的虚渺,和各自的心不在焉。好在过了一会儿,他的那位憨厚的好友拎着几个塑料袋回来了。

当时但丁心里忐忑不安,他的内心担心起来,他别和她有什么故事,他暗暗对自己说,你别想。

5.鼻涕,鼻涕

但丁和这个女人的故事始终被他自己所控制着,甚至有一次他差点被突破了防线。他拒绝被引诱。他大声地对那个女人说,不。女人舌头和手都缩了回去。这个使后来的但丁略感宽慰,他相信欲望是可怕的,但他更相信救赎的力量。可是女人的鼻涕,却激发了他的另一丝感情。他不得不想起了他的傻子二哥,他觉得他们在哭泣的时候是一致的,悲伤,甚至绝望。他问,二哥,你到底怎么了?二哥说,他想要一个女人。

那次贯穿集镇的一条河流上正漂过一具美丽的女尸,人们以此消遣二哥,他们对他说,你不是跟你妈妈要个女人吗,那可是现成的,下去把她抱回家吧。二哥当时信以为真,下了码头,站在水中,张开双手。但丁和他的姐姐在K市相遇时还提到了这一幕。他姐姐说,她怎么能忘记呢,当时还是她将水中的二哥拉回家的。他全身湿漉漉的,哭个不停,脸上满是鼻涕。但丁记得姐姐说的时候还面带愠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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