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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所以说地精必须死

稍微打了个盹,半睡不睡的小憩了片刻,等到天色大亮后,秦枫便随后收拾好行囊再次上路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有赖于他身上沾染上的这头异怪的气味,自这以后,就再没有碰到什么对他穷追不舍的怪物。

当他找到了一条溪流顺着山势而下,在花了三天左右的时间踩过了数百里山脉,终于第一次沐浴在毫无遮掩的阳光之下,

“总算是走出了这片深林,不过,也不知道有没有回去大汉的路,如今最起码需要找个有人的地方,搞清楚我如今到底流落到了哪里才是正经。”

站在一个山坡上向着远处张望了片刻后,秦枫不得不承认最起码方圆十几里内都没有任何人烟可言。

帮他走出了森林的那条溪流,远远地向平原深处流淌而去,并在数里之外汇入到了一条颇为宽阔的河流之中;而在河流周围,隐约能够看到成群结队的野牛、野鹿、野马,以及狼群与狮群,甚至就在他附近,就有类似于兔子、狐狸和旱獭等常见小型动物出没留下的痕迹,暂时看来最起码不用为饮食和饮水的问题而担心了。

而他随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用随地捡的石子用“飞石”绝技打了三只兔子,随后立即点火吃起了阔别已久的熟食。

——在森林中的时候因为担心烤煮食物散发出的香气引来潜伏在森林暗处的猎食者,再加上火种控制不善的话很可能引发波及自身的大火,使得那些猎取到的动物因为无法用火杀灭那些未知寄生虫和病菌、而根本不敢贸然食用,这才在随身携带的干粮吃完后,足足过了好几天以野果野菜果腹的悲惨日子。

之前点燃篝火焚烧巨魔尸体,实际上也让他担了不小的风险,若不是担心继续被这种一时不慎就会沦落为对方腹中之餐的下场,并且巨魔本身弥漫出的气味已经足够吓退周边的绝大多数野兽,他多半不会如此简单的就决定生起那团火。

如今来到了平原后,首先空旷的环境使得香气很容易就会被风吹散,虽然会弥漫的更远,但是因为已经稀释到了极低的程度,反倒无法被绝大多数的生物进行反向定位,至于火种只需要在地上挖个火坑就能够将所有可能导致的危险性去除掉,而不用担心会有落叶或是枯枝突然从脑袋上哗啦啦的掉落一地,将原本控制得挺好的火焰瞬间散布的到处都是。

随身携带的盐巴和自身精湛的烤肉手艺,让这次因陋就简的烤野兔依旧做得有模有样,而对于此刻已经近一周之久都没有正经吃过什么东西的少年来说,这简简单单的烤兔子,却已经成为了超越了以往他所品尝过的所有食物的绝顶美味!

在将手中的三只兔子吃完后,依旧意犹未尽的秦枫甚至还重新回到林子中,又用飞石打了一只野鸡回来,并从溪流旁边挖出了不少粘稠的河泥,去掉内脏后用黄泥掺着树叶和野草包裹起来,随后便塞入了火坑之中,等把这只野鸡煨好下肚之后,这才算是彻底解决了这段时间忍饥挨饿所导致的营养缺失。

在水里好好洗了一次澡,并将身上的衣服也揉洗了一番后,简单的布置了一下后,抱着直刀坐在火坑旁睡了一晚后,之前积攒的疲劳和倦怠就从他的身上飞快消散,在第二天一早起来时,已经再次变得精神抖擞、活力十足!

由于只要是人类,就会本能的聚集在河流下游区域生活,再加上一路上根本不需要为食物的来源发愁,因此秦枫毫无包袱、穿好晾干的衣物后,便收拾好行囊向着远方大河的下游循迹而去。

——这片草原,并不像秦枫一开始认为的那样友善而平静。

在他离开了那片有巨魔生活的山林后,一种丑陋而烦人的小型类人生物,就成了他随后行程中的主要麻烦制造者。

这是一种大约一米二三左右高,四肢构造和人类相似,皮肤显现棕色或是绿色,有着一个与身体比例失调的大脑袋的古怪生物,其那宽大的长鼻子和巨大的尖耳朵极具特色,群居,拥有不亚于人类的智慧和心智能力,可以制造简易的工具和武器,有着属于自己种族的语言,不过却是一种根本无法沟通和交流,胆小怯懦又野蛮残暴的愚蠢生物。

这种怪物几乎仿佛野草一般遍地都是,并且习性如同强盗一样,只要远远看到落单的行人就会蜂拥而上,虽然在受到了惨重伤亡会立即士气崩溃四散逃亡,但是当再次碰到同类、积攒起较大的数量后,又会立即记吃不记打的转回头来继续各种作死行为——不过,因为其的基数和生活区域实在是太大,就算杀完了一茬儿,没走出多远就会再次碰到呼啦啦的一大片,实在是让人烦不胜烦。

短短八天的时间过去了,死在秦枫手下的这种怪物的数量,竟然就已经不下于一百之数,若不是少年有着一手堪称“游刃有余”的精湛刀术,可以凭借“避实击虚”之法错开生物身体中坚硬的骨骼、直接对目标的生理要害进行致命一击,从而保证锋刃丝毫不损的话,手中这把百炼钢刀早就已经钝的只能够用来砸人了。

而通过这段时间的杀戮,如何应对这种怪物对他来说已经完全驾轻就熟了,甚至专门为这种生物“定制”出了一套招招不离颈部要害的「砍脑袋刀法」,出刀刚柔相济,刀刃可以游刃有余的顺势从脊椎软骨之间一切而过,杀起这种矮小的类人形生物基本称得上是一步一杀,甚至比过去农忙的时候下地收麦子还要轻松些许。

让他感到颇为古怪的地方是,虽然在这接连不断的战斗中他因难以保全自身而多次负伤,但是伤势的痊愈速度却超乎常理的快。

一道划开了手臂足有三公分长、切开了真皮层的出血性轻伤,只用十几个呼吸的时间就能够自动收口止血,甚至绝大多数时间他都要在战后清洗身体的时候才能察觉到;而有几次他狠狠地挨了几下,分别在腹部和腰部出现了深达一公分以上、足以穿透皮下脂肪层乃至于触及内脏的割裂伤,当他用手捂住伤口且战且退寻机逃脱后,准备处理伤口的时候,才发现出血量竟然少得惊人、痛感也要比常理要更加轻微,而当他用麻布将伤口包裹好后,几乎立即就能够再次投入到战斗之中,而这种过去很可能会死人的伤势,却只用了几天的时间就恢复如初了!

——他怀疑这种超出常理的血肉修复能力,很可能源自于他在将那只拥有超凡再生能力的巨魔,而他当时收入掌心的那枚光球,此刻想来也变得颇为古怪起来,隐约间他似乎当时好像隐约感到有一股暖流涌入下腹部,虽然当时认为是一时间的错觉,但是此刻看来,那随着光球融入他体内的,很可能蕴含了那只魔怪的部分天生异能。

经过他的谨慎测算后,这继承来的异能如今只能暂且称为“快速痊愈”而已,并不具备断肢接续乃至于血肉重生的奇迹能力,不过这对他来说已经足够用了。

这种愚蠢至极的绿皮小怪物,在将秦枫彻底惹怒后,让少年足足花了三天的时间,穷追不舍、深入各种山洞和地下坑道********杀光这群纠缠不清的魔怪,在清剿了十数个小型群落后,连续不断的杀戮似乎产生了某种未知的神秘变化,在那之后,即使是原本并未同他碰过面的这种绿皮怪物都会本能的对他感到畏惧,几乎不用他出手就会在见到他后顿时跑个干净,这才让他恢复了冷静,随之终止了这段已经近乎于杀疯了心的屠戮之旅。

“这附近在天地间弥漫的元气浓度好高啊,深吸一口就能顶上过去四五次之和,这样的话,出招和收招也会更加快捷和迅猛了,真是和之前那片森林完全不同,难道这才是这个世界中的正常情况?这样的话,日后战斗起来也会更轻松一些。”

如今已经确认自己来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中的少年,在发现想要回去基本上难以实现后,便开始考虑起如何在这里更好的生存的问题了。

他虽然有着一身因从小勤修不辍,而锻炼出的坚韧体魄和精湛刀术,但是这在应敌对杀之时,也不过是“粗浅”的外功而已,若是遇到比他体格更强、或是拥有奇异能力的人就没了太多的用处,他真正凭之安身立命的,却是一身家传的呼吸吐纳之术——可以说,他的一身功夫都在那一呼一吸之间,一次呼吸所能够吸纳的元气越多,他所能够爆发出的力量和速度就越强,而吞吐的空气越多,他能在这一状态下维持的时间也就越长。

而以此地的情况来说,他所能够爆发出的实力甚至要比在森林中还要提升两成以上——虽然看起来不多,但是平日来说功力高上一线就有明显差别,功夫强上了接近两成后,他再杀那只巨魔简直可以直接碾压了,只不过这种爆发也是以自己的身体进行支撑的,若是体能够强的话自然无往而不利,若是体能不足的话,不仅实力受限、运力太过甚至反而容易伤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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