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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李志

二号演武场,女武神演武场,一个正门,两个侧门前,人头攒动,成千上万的麒麟子正摩肩接踵的往里走,手里大多都拿着吃的和喝的,兴奋不已的交头接耳。

看这热烈的景象和气氛,不是有一场盛会在等待他们,而是他们在热切的期盼着一场非比寻常的盛会。

今天是麒麟学宫一年一度马球大赛的决赛日,全学宫十成中至少有八成的人会来观看比赛,可以说是一年中最重要的赛事,没有之一。

就连每个学年末选拔优秀学员的比武大会,单论人气的话,都比不上这风靡全国的马球大赛。

此时,林奇和高博伦也混在人群里,缓缓的往前走。林奇比任何人都冷淡,他之所以来,唯一的原因就是应紫飘的要求。而高博伦则比任何人都兴奋,因为他最倾慕的女神洛水仙子甄淼淼,将作为逐鹿营的主力出现在比赛中。

以往,若是没有课程的话,这两个人八成会找个相对清净一点的地方,一个苦心修炼,一个毫不厌烦的研究模型。这会儿,则都为了各自喜欢的女孩子,来看他们平时并不太在意的马球比赛。

“唉,这可真是天意呐!”

高博伦手里摆弄着一个又宽又矮、双排八轮的怪车模型,忽然发出一声感叹。

他的身旁,林奇背着装满食物、饮料和装备的大背包,怀里抱着比自己高上太多的龙牙宝剑。因为他几乎比所有人都要矮小,一眼看过去,看不见人,只能看到高高举起的剑柄。

大门前,人着实很多,虽然排着队,也不免挤成一团。未免自己瘦弱的小身子骨受到伤害,林奇脚下踏着奇妙的步法,左摇右晃,前移后挪的,总能恰到好处的躲开挤撞和踩踏。

这是《无方麒麟步》中的走法,经过整整两年不曾间断的悉心钻研、艰苦修炼,他已触摸到一些皮毛,运用到实战中或许还差得远,应付这种事情,完全不在话下。

听到高博伦的感叹,他漫不经心的问道:“怎么了?”

倒不是他好奇,而是如果他不搭理的话,这家伙肯定会问他,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这么说呢?所以,他还是顺口问一声的好,省得麻烦。

“你想啊!你的女孩代表的是追风营,我的女孩代表的是逐鹿营,她们要在女武神演武场进行巅峰对决,而咱们又是最要好的哥们,在观战台上,各自为各自的女孩呐喊助威。这难道不是缘分?这难道不是天意吗?”高博伦说着,一脸痴情,两只黑褐色的眸子里直冒精光。

林奇对这厮的痴心妄想早就司空见惯,还是忍不住道:“你可真是一厢情愿,自己都说过了,人家或许压根就不知道世上有你这么一号人……”

“那又如何?”

高博伦慷慨激昂的道:“就算她那水一般的眸子里并没有我的存在,也阻挡不了我对她的热情!她不知道我,这没关系,我知道她就行了。”

林奇撇撇嘴,道:“我的意思是说,你可以找机会跟她认识一下吗!让她知道有你这么一个人,就像你找紫雪帮忙介绍紫族女孩一样。”

“也是啊!你说的不是没有道理……听说紫飘跟她打过交道,如今又是巅峰之战的对手,我可以让紫飘帮我介绍一下。”高博伦兴奋的道。

林奇连忙阻道:“你可千万别!你找谁介绍都好,最好不要找紫飘。她跟那个洛水仙子不是打过交道,而是打过架。难道你忘了么,当初你跟她说了十大名花候补榜的事情,她没过几日就找到了水仙子,两个人好生激斗了一场,结果借着紫宝之利,把人家给欺负了。为此,你还担心了好长时间呢!”

高博伦又露出了痴相,对林奇的话置若罔闻,如梦似幻的自语道:“说不定水仙子其实还记得我,记得我跟她说过话,记得我给她写的小纸条,记得我给她做的那些小玩意儿。我们只要一见面,她就想起我来了!然后,然后就能在一起了……噢!水仙子……甄淼淼,她不是所有人的女神啊!她是我的,是我高博伦一个人的女神……”

“蠢货!什么你的?皮痒了,想找揍么?”

前面一个比高博伦还要高上一个头顶的三等麒麟子转过脸来,瞟了他一眼,先是怒斥了一声,然后轻蔑的道:“就凭你这副德行,也敢觊觎水仙子的美貌,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死催的!”

周遭人闻声,发出好一阵哄笑和怒骂,大多数男孩子都愤慨的用嘲笑和怒骂讨伐这个口出狂言的家伙。

高博伦脸涨得微红,不甘示弱的反击道:“我承认我很差,可我再差也比你强上百十倍!嘴上长着一撮毛的家伙,你嘴长得难看是天生的,这没什么,但嘴里没好话,我就要说你了!”

这高个子少年上唇上长着一颗足有小孩小指头大小的黑痣,痣上还长着一撮长长的黑毛,十分难看。

“混蛋!你说什么?

他平生最恨的就是有人拿这毛痣说事,当下怒火中烧,一把揪住高博伦的领子,其势汹汹的道:“区区一个二等,也敢捋我的虎须?”

高博伦吓了一跳,整个儿被大力扯起,用脚尖撑着地,面色发白,没敢抗拒,可嘴上依然不饶,挤出一丝笑意,戏谑道:“虎须?你确定那是虎须?我看就是多余的一撮毛而已呀!”

“黑痣”双眼眯起,紧绷的面皮微微跳动着,已然气极,一手掐着他的脖子,一手捏住他的肩膀,凑近他的耳朵,寒声道:“当我卸掉你这只膀子时,你最好不要叫唤,享受这痛苦,慢慢挤出去就是了。如果你引起骚乱的话,我保证将来会找机会卸掉你另一只膀子,外加两条腿,十根手指!”

“黑痣”说话就要动手,说时迟,那时快,倏地,一道白影横在“黑痣”和高博伦之间,是一根细腻如玉、扁平如剑的奇长骨刃。

这骨刃正是龙牙剑,是林奇出手了。他一直在一旁静观其变,怎会眼睁睁看着高博伦被卸掉臂膀。

“黑痣”先是一惊,当看到持剑的林奇时,更是瞳孔紧缩,大惊失色。他愣了一下之后,连忙把目光移到高博伦身上,松开他的脖子和手臂,拍拍他的肩膀,皮笑肉不笑的道:“原来你是麒麟家林公子的朋友啊!既然如此,看在林公子的面子上,本公子也就不和你斤斤计较了,以后不要再随便乱开玩笑就是。”

“黑痣”说完之后,向林奇点头致意,就要转过身去。

林奇也不想惹事,见好就收,收回了龙牙剑。他看着这人的面目,脑子里蓦地闪出几张模糊的画面来,对其人没什么印象,可对其唇上那颗分外惹眼黑痣却有些熟悉的感觉,不禁开口道:“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黑痣”身体一顿,脸上的表情瞬间凝滞,下一刻,满脸堆笑的道:“林公子真是说笑了,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三等麒麟子而已。我见过你,这是当然的。至于你见没见过我,这就不一定了。或许,林公子是在哪瞧见过我这颗标志性的大黑痣,所以对我一点印象吧!反正,我是从没有得到过与林公子认识的机会。”

林奇犹疑了一下,因为想不起来,也就不在意了,一边往前走,一边朝这人伸出了手,淡声道:“我不是什么公子,你叫我林奇就是了,还没请教你的名字呢?”

“呃……这个,呵呵,我……”

“黑痣”支吾了几声,才是握住林奇的手,回道:“我叫李志,来自……来自一个不值一提的小家族。”

“志向的志?”

林奇和这人握了一下手,从口袋里掏出随身携带的小本和笔,翻开来,在其上写写画画起来。

“对!是志向的志。”

“黑痣”一看这架势,立马慌了神,额头上径直冒起汨汨的细汗,连忙回道。

他说完之后,仿佛还怕林奇不相信,接着补充道:“因为我唇上长了这么一颗难看无比的大黑痣,所以从生出来的那一刻起,就被人们所嫌弃。家父为了鼓励我,就选择‘志’这个字做我的名,想让我勿以此为耻,从小竖立远大的志向,像祖上所有伟大的战士们一样为保卫夏国而战。等到功成名就的那一刻,人们看到的便不会是这个小小的外貌缺陷,而是我所立下的不朽功业。”

林奇听完之后,深受感动,看着这人,情难自已的道:“你很幸运,有一个这么好的父亲。我也一样,曾有一个好父亲。因为我是奇迹般存活下来的病子,他就给我取了‘林奇’这个名字,希望我能不惧痛苦、艰险,一直创造奇迹,坚强的活下去。我一直以来,就是遵从他的期盼,在坚持不懈的努力着,从不曾放弃过。”

他很久没有被人感动过了,此时听了这个男孩的故事,情绪被感染到,一时激动得厉害,脸上带着一丝别样的笑意,接着道:“说句实话,你和我的命运倒是有几分相似啊!你有一颗难看的黑痣,我有一颗要命的黑心;你因为黑痣而困扰,我因为黑心病而痛苦,都在为克服这些东西而努力。所谓同病相怜,我们正好可以成为相互鼓励的朋友呀?”

“黑痣”面向林奇二人,随人流慢慢倒走,听着林奇的话,他呆若木鸡,怔怔的说不上话来。

与之相反,林奇脸色极好,如沐春风一般。

他再次埋头本上,不好意思的道:“对不起,写一半后,我就光顾着说话了,你叫李什么来着?”

“黑痣”回过神来,忙道:“李志,志向的志。”

“李志……”

林奇写完之后,又问:“你是在三等营第几队啊?”

“呃,第……第五队。”

“黑痣”说着,好奇的探过头来,想看看林奇究竟在画些什么,一看之下,顿时傻眼了。

只见小本上画着一个简略的头像,下面标着他的名字和所属营队。那头像,简直像极了他,就算没有唇上的那颗黑色毛痣,都能认出是他来。

林奇连忙阖上本子,一脸羞惭的道:“这是我的备忘本,我最不擅长记人的名字和相貌,但只要写到小本上,时常翻翻,渐渐就能记住了。”

“哦。”

“黑痣”恍然。

“总之,很高兴认识你,期待能和你再次见面。”

林奇跟“黑痣”又握了一下手,听到身旁传来咳嗽声,转而道:“差点忘了跟你介绍了,这是我最好的朋友高博伦。常言道:不打不相识。方才的不愉快已经过去了,你们好歹也认识一下吧!”

“黑痣”向高博伦点点头,以示和解。高博伦咧嘴一笑,大方的接受,向他摆了摆手,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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