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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歌声剑影

夜风从泱莽之野吹来,渗入这幽墟之中,拂过肌肤,竟令人深感寒彻。

苍鹰神情惶急,想要遮掩,可情急之下却想不出该如何圆话。李书秀微微发呆,问道:“小盛这孩子。是南宋的皇子?”

苍鹰见瞒不过去,当下也不骗她,垂头丧气的点了点头,悲叹道:“什么皇子皇帝,他眼下身份,不过是一个年幼的孩子罢了。这尊贵身份非但帮不了他,反而令他深陷险境之中,即便我和李大哥费心照看,可一路上连续遇到波折,终于沦·落到这般绝境,小盛他真是可怜。”

李书秀身子发颤,双手扯了扯胸前衣衫,恍惚间想起了自己经历的往事,不免同病相怜,对小盛极为怜惜,悠悠说道:“难怪你们先前叫他陛下,我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呢。”

苍鹰搔搔脑袋,道:“我这人也是太不靠谱,管不住自己的嘴巴,激动起来,当真是口无遮拦。”

李书秀轻笑一声,答道:“可不是吗?”她倚在阳台栏杆上,深深呼吸,叹道:“苍鹰兄弟,咱们别急着回去,成么?”

苍鹰忙道:“可小盛他们。。”

李书秀说道:“那殿堂之中并无机关,而扎木勒所走的道路也无法绕回殿堂,我留下的包裹中还有些干粮,他们也不至于挨饿,其实他们的处境要比我们安全得多。”

苍鹰犹豫片刻,无奈说道:“既然姑娘如此肯定,在下悉听尊便。”

李书秀在阳台上坐了下来,仰起俏脸,望着黑夜,问道:“苍鹰兄弟,你今年多大?”

苍鹰用手指抵住眉心,苦苦思索,终于答道:“我这人年岁混乱,好似活了二十岁,又好似活了几百年。”

李书秀笑道:“不许胡说,你要是活了几百年,那岂不是成了妖怪啦?”

苍鹰眼中满是苍凉,叹道:“姑娘说的不错。”

李书秀说道:“咱们都这么熟了,按照哈萨克的习俗,你年纪比我大了四岁,我该叫你苍鹰大哥,你该叫我阿秀。”

苍鹰恍然大悟,说道:“原来拉普兄弟口中说的阿秀就是你,他怎地不知道你便是阿秀?还以为你已经死了呢。”

李书秀想起拉普,心中涌起忧伤,她说道:“我随养父养母来到塞外,他们两位老人家陆续死在蒙古恶人手上,我被居住在哈萨克村落的爷爷收养,从此就住在村子里。在偶然之中,我遇上了拉普,我俩非常要好,他会捉一些小鸟小动物来给我玩,我会编织最美丽的花环和围巾给他,也会唱最好听的汉族曲子给他听。但他是哈萨克中最勇敢和高强的男孩儿,他父亲是村里最著名的勇士,他很快就和村子里最美丽的哈萨克女孩儿订了亲。我。。我从此就再也没见过他,他也因此以为我死了。”

苍鹰听她语气惆怅哀婉,似乎深深这段情缘纠缠,笑道:“这也寻常不过,谁没有年轻犯傻的时候?我遇到过好多英雄好汉,无论武功多么高明,战场上多么勇猛,最终却栽在女人手上,死在争风吃醋的打斗之中。这情之为物,自古便为一道难关。”

李书秀听他说的轻巧,沉默半饷,又道:“后来蒙古人来到哈萨克村落之中搜寻我,那些哈萨克人将我藏起来,终于躲过了搜捕,但我知道再也不能连累他们,于是爷爷便带着我离开了村子,想找一处隐秘的地方隐居起来。谁知半路上遇到蒙古人追杀,我爷爷为了救我,也惨死在蒙古人刀下,我本已经被蒙古人逮住,但我师父碰巧路过,将我救了下来。他将我带回他的住处,传授我武艺,抚养我至今。”

说到此处,想起爷爷的恩情,心中哀恸,情难自已,泪水扑扑而下。

苍鹰却一点儿也不怜香惜玉,听了她的话,心下反而生疑,大声问:“阿秀姑娘,为何蒙古人铁了心思要捉你?”

李书秀擦擦眼泪,哽咽道:“因为。。因为他们想捉住我,用我来威胁我父亲投降。”

苍鹰咦了一声,问道:“姑娘的父亲是。。”

李书秀神色楚楚可怜,眼中却满是骄傲的光芒,她轻声道:“他叫李庭芝,是宋朝的兵马大元帅,他与蒙古人交战数十年,忠肝义胆,誓死不降。”

苍鹰刹那间跳的老高,只觉得热血沸腾,心神激荡,嘴里哇哇乱叫,手舞足蹈了片刻,一下子将李书秀抱住,就仿佛她是天上掉下的宝贝一般,他大声嚷道:“你是李庭芝将军的女儿?你当真是李庭芝将军的女儿?”

李书秀被他一抱,也觉得神魂颠倒,心底感动莫名,她点点头,从衣衫里翻出一块金色吊坠,苍鹰一瞧,只见那是一块仿制的军令牌,上书“书香剑女,秀命平安——李祥甫”。

苍鹰握住军令牌,双手颤抖不休,大声道:“没错,我认得这字样,李祥甫,那正是李将军的称谓!苍天有眼,苍天有眼。”

李书秀哭笑着说:“苍鹰大哥,你认识爹爹么?”

苍鹰高声嚷道:“我曾随李将军死守扬州,他最终被蒙古人俘虏处死,我则无耻的苟活下来,这两年来,我没一天不愧疚自责,恨自己胆怯懦弱,居然没有追随李将军一同赴死。谁知今天老天爷保佑,居然让我碰上了你!”

李书秀自也听到父亲的死讯,虽然她自幼与父亲分离,但父女亲情却不曾稍减,听苍鹰一提,立时伤心欲绝,又默默的流下泪来。

苍鹰突然捧起她的脸,全神贯注的注视一番,喜道:“没错,我见过你,阿秀!我见过你。九年之前,扬州城外,当李将军为了保护你,委托下属将送你走的时候,我确实见到过你。”

李书秀顷刻间明白过来,她惊喜说道:“我也见到过你啊,难怪我觉得你脸熟,原来咱们早就打过照面了。”

苍鹰激动至极,只觉得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猛然站起身来,抽出长剑,呼地一声,剑光宛若星芒,长剑如龙腾般从空中划过,当剑刃划破空气之时,剑尖微微发颤,发出悠长的清响。

李书秀笑了起来,脸上犹带着泪痕,灿若朝霞,美若朝露。

他手腕一翻,长剑收回,一牵一引,剑尖随身起舞,但见他招式癫狂,姿势大开大合,只攻不守,势若风火,随着他长剑破风,居然发出动听的音调,宛若在吹着羌笛一般。

李书秀又惊又喜,暗想:他并非单单在舞剑,而是在奏曲呢。

只听悲壮优美的声音从苍鹰手中传出,曲折悠扬,在空中回荡萦绕,令人黯然神伤,又令人心神迷醉。

苍鹰剑招变幻,时而如狡兽暴骇,时而如骏马奔腾,时而如天降花雨,时而如流风回雪。而随着他长剑舞动,剑尖发出的声调也随之交替起伏,时而如猿啼,时而如鹤唳,时而如豹吼,时而如鹰啸,笛不如此般婉转,箫不及其声悠远,他这以剑奏乐之法,当真是神乎其神,超凡脱俗。

李书秀被他剑音所迷,聆听片刻,忍不住放声歌唱起来,她唱的是草原上的一首天铃鸟的曲子,乃是她小时候与拉普在野外玩耍所唱的歌,她歌喉曼妙,当真如同在天际翱翔的天铃鸟在歌唱,那声音渐渐融入苍鹰的剑音之中,相辅相成,配合的天衣无缝。

两人沉迷在这歌声乐曲之中,心中喜悦,渐入物我两忘的境界,过了许久,李书秀先前受到内伤,此时伤痛复发,呼吸不畅,不禁咳嗽起来,如此一来,苍鹰连忙停止舞剑,扶住李书秀,匆忙问道:“阿秀姑娘,你伤势如何?”他见自己卖弄功夫,竟惹得阿秀受伤,神色惶恐,仿佛犯了弥天大罪一般。

李书秀笑道:“真对不住,这么一打岔,咱们这曲子也被打断啦。”

苍鹰哈哈大笑,说道:“阿秀姑娘说什么话来,今后日子长得很,咱们若要演奏曲子,还怕找不到机会么?”

李书秀心中一动,问:“今后日子长得很?”

苍鹰拍着她的肩膀,喜滋滋的说道:“阿秀姑娘,我好不容易与你碰面,从今往后,你是甩不掉我苍鹰啦。你若要留在大漠,我便扮成牧民保护你。你若要返回故乡,我自然也义不容辞的侍卫在你左右。”

李书秀高兴至极,但仔细想想,又觉得不妥,她问道:“那小盛。那皇上该怎么办呢?”

苍鹰说道:“咱们从这迷宫出去之后,我带着他找到接头人,那接头人神通广大,而且忠心耿耿,值得信赖,有他照顾小盛,我自然可以高枕无忧啦。”

李书秀心中甜蜜,情不自禁的说道:“其实咱们可以一同陪着小盛,他要去哪儿,咱们便一同去哪儿。”

苍鹰点点头,自然而然的说道:“在下全听阿秀姑娘的命令,你让我做什么,我便做什么。”

就在两人敞开心扉,互诉衷肠的时候,苍鹰忽然眼神迷离,顷刻间沉默不语。阿秀问道:“苍鹰大哥,怎么了?”

苍鹰不答,只是遥望着远方,他见到在纯白的月光之下,一个如鬼魅般的黑影从天而降,在他面前幻化成型,那黑影双眸闪着红光,神色麻木,慢慢站到他身旁,在他耳畔呢喃低语。

那是乌鸦,除他之外,谁都瞧不见的乌鸦。

苍鹰暗叹一声,微微颔首,目光渐渐变得空洞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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