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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这问题让我有点犯愁,可不回答也不行。我在床上悄悄挪动了一下屁股,考虑该怎么回答才好。这床是我有生以来坐过的最硬的,人坐在上面一点都不自在,真的!我想了下,说:“四门。但我英文考得不错。因为我在胡敦中学的时候,就已念过《贝沃尔夫》和‘兰德尔,我的儿子’这类玩意儿。我是说英文这门功课我用不着费多大劲儿,除了偶尔写写作文。”

我尽量拣好的一面说,可他根本就没听,只要别人说话,他总不肯好好听。他嘀咕着说:“历史这一门我没让你及格,因为你简直什么也不知道。”

“嘿,先生,我明白,完全明白。您也是没办法。”

“简直什么也不知道……”他摇摇头,重复一遍。我都已承认了,他却还要重复说一遍,然后又说了第三遍。就这个最叫我受不了。

“可简直什么也不知道。我非常非常地怀疑,整整一学期,你可曾把课本翻开过哪怕一回?要不,怎么会什么也不知道?孩子,你老实说,到底有没有翻开过?”

他对历史简直着了迷。我不愿伤他心,就说:“呃,约略看过那么一两次,”

“你约略看过,嗯?”他用一种嘲讽的口吻说,那种口气太明显了,我一听就听出来了。“……噢,你的那份试卷就在我小衣柜顶上,最最上面的那份就是。请拿来给我。”

来这套真下流,可我还得过去拿来给他,没办法。嘿,你想象不出当时我心里有多懊丧,深悔不该来道别。随后,我坐回到他那张“水泥床”上。他拿起我试卷来,那神情就像是拿着臭屎什么的,好像生怕我听不清,一字一句地说:“从十一月四日到十二月二日,我们上了关于埃及人的课。在自由选择的论文题里,你选择了写埃及人。你想听听你都说了些什么吗?”

我当然不想听,忙说:“不,先生,不怎么想听。”可他丝毫不懂得尊重人,照样念了出来。老师就是这样,想干什么是非干不可的,你很难阻止他。我只好坐在那儿听那些废话。玩这一套确实很下流!

埃及人是属于高加索人种的古民族,住在非洲北部一带。我们都知道,非洲是东半球上最大的大陆。我们今天对埃及人感兴趣的原因很多。埃及人到底用什么秘密药料包裹在死人身上,能使他们的脸在无数个世纪之后仍不腐烂?现代科学希望得到答案,而这个有趣的谜题是对二十世纪现代科学的一个挑战……我开始有点恨他了。他不念了,把试卷随手放下,说:“我们可以这么说,你的大作,写到这儿就算完了。但是,你在试卷底下还写了封短信给我……”他这句话比刚才那句更充满讽刺意味,可说十足的讽刺。你真想不到,像他这样的老家伙竟能把话说得这么讽刺。他既然提到了那封短信,我当然知道他想干什么,忙说:“我知道我写了封短信……”我想阻拦他,不让他把那玩意儿大声读出来,说得非常快。可一点用也没有,根本没法拦住他。他现在浑身热得就像个着了火的炮仗一样,照念不误。

亲爱的斯宾塞先生(他大声念着),您讲课虽然讲得极好,可我对埃及人向来不怎么感兴趣,只知道这些。您尽可以让我不及格,反正除了英文这一门外,我哪门功课也不可能及格。

极敬爱您的学生霍尔顿·考尔菲德。

他这么大声地把那封短信念出来,这事我一辈子也无法原谅他。

我跟你说,他要是写了那样的一封短信给我,我是决不会大声念给他听的,我真的不会。尤其是,我写那信他妈的只是为了安慰他,好让他不至于因不给我及格而太难受。我是多么好心地对待他,可他呢?

他将那份混帐试卷放下,拿眼望着我,那样子就像他妈的在乒乓球比赛或其他什么球赛中把我打得落花流水似的。他又想把试卷扔到床上,只是又没扔到。自然啦,我又不得不再次起身去把它拣起来,放在那本《大西洋月刊》上面。每两分钟起身给他拾一次东西,真叫人腻烦。

等我放好试卷,他就瞪着眼问我:“孩子,你怪我不让你及格吗?”

我大声说:“不,先生!我当然不怪你。”我真他妈希望他别老这么一个劲儿管我叫“孩子”。

“孩子,老实说吧,你要是处在我的地位,会怎样做呢?”

呃,看得出,他不给我及格,心里确实很不安。于是,我就跟他信口胡扯起来,告诉他我真是个窝囊废,又说换了我,也不得不那么做,还说大多数人都无法体会当老师的处境有多困难,诸如此类的话,反正都是那套老话。奇怪的是,我一边信口开河,一边却在想别的事。

我本来住在纽约,当时不知怎的,竟想起中央公园靠南边的那个小湖来了。我琢磨我回家时,湖里的水大约已结冰了,如果结了冰,那些野鸭会到哪里去呢?我一个劲儿地琢磨湖水冻严后,那些野鸭到底上了哪儿去。我在琢磨,会不会有人开辆卡车来,把它们捉住送往动物园,或者,竟是自己飞走了?

我确实很幸运。我是说,我竟能一边跟老斯宾塞胡扯,一边却想着那些鸭子。真奇怪,跟老师聊天竟用不着动什么脑筋。可我正在胡扯,他却突然打断了我话。他老喜欢打断别人的话。他说:“孩子,你对这一切是个什么感觉呢?我对这很感兴趣,感兴趣极了!”

“您是说,我给开除出潘西这件事吗?”我问他,真希望他能把他那瘦骨嶙峋的胸脯给遮掩一下,这可不是什么赏心悦目的景色。

“我如果没记错,我相信你在胡敦中学和爱尔敦·希尔斯也遇到过同样的困难。”他说这话时,不仅语含讽刺,而且简直有点儿恶意了。

我对他说:“我在爱尔敦·希尔斯不完全是给开除出来的,可以这么说,我只是自动退学,倒没什么困难。”

“请问,为什么呢?”

“为什么?哎呀,这事说来可就话长。先生,我是说问题极其复杂。”他听了也不会明白,我一点也不想跟他细谈,因为这不是他在行的学问。我那时离开爱尔敦·希尔斯最大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四周全是伪君子,就是那么回事。到处都是他妈的伪君子!举例说,学校校长哈斯先生就是我生平见到的最最假仁假义的杂种,比老绥摩还要坏十倍。我跟你说,每到星期天,都会有些学生家长开了汽车来接自己的孩子,老哈斯就总是跑来跑去地跟那些家长们握手,像个娼妇似的巴结人,除非是见了那些模样儿有点古怪的家长。你真该看看他是怎样对待我同寝室的那个学生的父母的。我是说,要是学生的母亲显得太胖或是性格直率没有什么教养,或者学生父亲凑巧是那种穿着宽肩膀衣服和粗俗的黑白两色鞋的人,每每见到这样的家长,老哈斯就只跟他们握一下手,假惺惺地冲他们微微一笑,然后,就径直去跟别的学生的父母讲话,而且一谈差不多就是半个小时。这类事情常常逼得我发疯,让我烦恼得神经错乱起来,我受不了!我痛恨那个混帐中学爱尔敦·希尔斯。

这时,老斯宾塞好像又问了什么,可我没听清,我正想着老哈斯的事呢,便问:“你说什么,先生?”

“你离开潘西,有什么特别不安的感觉吗?”

“哦,确实有一些不安的感觉。当然啦,也不太多,至少现在还没有。我认为到目前为止,这桩事还没给我带来多大的伤害。不管什么事,总要过一些时候才能击中我。我承认我是个窝囊废。这会儿,我心里只想着星期三回家的事。”

“孩子,难道你一点也不关心自己的前途?”

我约莫想了一分钟,然后才说:“噢,我对自己的前途是关心的,没错儿。当然啦,我当然关心。不过,也不是太关心。我认为不是太关心。我是这样认为的。”

老斯宾塞说:“孩子,你会关心的,到了后悔莫及的时候,你就会关心的。”

我真不爱听他说这些话,听上去就好像我快要死了似的,十分令人懊丧,说:“我认为我会这样的。”

“孩子,我很想让你的头脑恢复些理智,我想给你些帮助。我想帮助你,只要我做得到。”

看得出来,他倒的确是想给我一些帮助。但问题是,我们俩一个在南极,一个在北极,相差太远,就这么回事。我说:“先生,我知道您想给我帮助,我非常感谢。真的,我感谢您的好意,真的感谢!”

说着,从床边站起来,嘿,哪怕要命,我也不想再在那儿坐上十分钟了。“问题是,咳,现在我得走了。我还放着不少东西在体育馆里,要赶着去收拾,好带回家。我真有不少东西得收拾呢。”

他看着我,脸上带着极其严肃的神情,又开始点起头来。突然间,我真为他难受得要命,很想再陪陪他,可又实在没法子再逗留下去了,像这样一个南极一个北极,而他又不住往床上扔东西,老是半途掉下来害我去捡,还穿着那件破旧的睡袍,裸露出骨瘦如柴的胸膛;房间里又弥漫着一股象征流行性感冒的维克斯滴鼻药水气味,我实在呆不下去了,说:“先生,听我说,别为我担心。我说的是老实话,我会改过来的。我现在只是在过年轻人的一关。谁都有一些关要过的,是不是呢?”

“孩子,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我最讨厌人家这样回答问题了,说道:“当然啦,当然谁都有关要过。先生,我说的是实话,请别为我担心。”末了,几乎把手搁在他肩膀上了,又问。“成吗?”

“喝杯热巧克力再走,好吗?斯宾塞太太马上——”

“谢谢,真谢谢!不过,问题是我得走啦,我得马上回到体育馆去。谢谢,多谢您啦,先生。”

于是,我们握了握手,说了一些废话。我心里难受得可真要命。

“先生,我会写信给您。请注意您的感冒,多多保重身体。”

“好的。孩子,再见吧。”

我随手带上门,向起居室走去。忽然,他又大声跟我嚷了句什么,可我没听清楚。我想他说的是“好运”,但希望不是。我他妈真希望不是。我从不跟任何人说“好运”,你只要仔细想想,就会觉得这话挺可怕。

你大概这一辈子没见过比我更会撒谎的人。说来真可怕,我即便是到铺子里买一份杂志,要是路上有人碰见了我,问我去哪儿,我也许会说是去看歌剧。真是可怕!我跟老斯宾塞说要去体育馆收拾东西,完全是撒谎,我压根儿就没把我那些混帐体育用具放在体育馆里。

我在潘西时,就住在新宿舍的“奥森贝格纪念斋”里,那里只住初中生和高中生。我是初中生。跟我同房的是个高中生。这个斋是以一个从潘西毕业的校友奥森贝格的名字命名的。他离开潘西后,靠做殡仪馆生意发了横财,在全国各地都设有殡仪馆停尸场。你只要付五块钱,就可以把你家属埋葬掉。你真该见见老奥森贝格。或许,他仅仅是把尸体装进麻袋,往河里一扔就完事。不管怎样,他给了潘西一大笔钱,他们就以他的名字来命名我们住的新斋。

今年头一次举行橄榄球赛时,他坐了他那辆混帐大凯迪拉克来到学校。他来时,我们大伙儿还得在看台上全体肃立,给他来一个“火车头”——就是一阵欢呼。第二天早晨,他在小教堂里给我们作演讲,讲了大概有十个钟头,一开始就讲了五十来个很粗俗的笑话,以便向我们证明,他是个多么有趣的人,是真的了不起!接着,他告诉我们,说每逢碰到什么困难,他从来不怕跪下来向上帝虔诚祷告。他教我们经常向上帝祷告——说要跟上帝无话不谈——不管是在什么地方;还教我们把耶稣当成好朋友来看待。他说他自己就时时刻刻在跟耶稣谈话,甚至开车的时候也是。我听了真笑破肚皮。我完全可以想象得到,这个假模假样的大杂种开车时怎样把排档推到第一档,同时请求耶稣多开几张私人小支票给他。

他演讲最精彩的部分是在中途,他正告诉我们他自己有多了不起,多出人头地,这时,坐在前排的那个叫爱德加·马萨拉的家伙,突然放了个响屁。干这种事虽然很不雅,而且是在教堂,可也十分有趣。

老马萨拉气得差点儿没掀掉屋顶。可以说,几乎人人都在笑,可又没一个人笑出声来。老奥森贝格装出压根儿没听见的样子,继续讲,可校长老绥摩正好坐在他旁边,很明显已经听见了。嘿,他该有多难受!

他当时没说什么。第二天晚上,他叫我们全部到办公大楼上必修课的大教室里集合,他亲自登台演讲,说那个在教堂里扰乱秩序的学生不配在潘西念书。我们想叫马萨拉趁老绥摩讲话时照样再来个响屁,可他心境不好,放不出来。嗯,不管怎样,反正那就是我住的地方。

离开老斯宾塞家回到房里,自另有一种舒服,因为人人都看球赛去了,房里又正开着暖气,让人觉得十分温暖适意。我脱下大衣解下领带,将衣领上的钮扣松开,然后戴上当天早晨在纽约买的那顶帽子。

那是顶红色猎人帽,有一个很长很长的鸭舌。我发现我把所有那些混帐宝剑都弄丢了之后,刚下地铁就在那家体育用品商店橱窗里看见这顶帽子,只花一块钱买了下来。我把鸭舌转到脑后,我承认这样戴十分粗俗,可我喜欢。我觉得这么戴看上去挺帅气。随后,我拿出正看的那本书,坐到椅子上翻看。我们每个房间都有两把椅子,我坐一把,同房的华西·斯特拉德莱塔坐另一把。因为大家都习惯坐在扶手上,扶手已不像样子了。不过,这些椅子坐着确实很舒服。

我看的书是从图书馆误借来的,他们把书给错了,给了我本伊萨克·迪纳逊着的《非洲见闻》,回到房里时才发现。刚开始,我以为这是本烂书,后来发现其实写得还挺不错。我这人文化程度虽不高,但书看得倒不少。我最喜爱的作家是我哥哥,其次是林·拉德纳。

进潘西前,我哥哥将一本拉德纳写的书作为生日礼物送了给我。书里有几个十分离奇曲折的短剧;还有一个短篇小说,讲的是一个交通警察怎样爱上了一个非常漂亮的、爱开快车的姑娘。那警察已结了婚,不能再跟她结婚什么的。后来,那姑娘给车撞死了,原因就是开快车。

这故事真把我给吸引住了。我最爱看的,就是那种至少有好几处是别出心裁的。我还看过不少古典作品,像《还乡》之类,很喜欢它们;也看过不少战争和侦探小说,却没看出什么道道来。我觉得,真正有意思的是这样一种书,当你读完后,很想和写这书的作家成为极要好的朋友,只要高兴,随时都可以打电话给他。可惜,这样的书不多。

我倒不怎么在乎给这位伊萨克·迪纳逊,还有林·拉德纳打电话,不过,据说他已经死了。就拿萨默塞特·毛姆的那本《人生的枷锁》来说吧,这是本挺不错的书。去年夏天,我看了这本书,可看了后决不想打电话给萨默塞特·毛姆。我说不出其中的道理来,只是觉得像他那样的人,我就是不愿意。我倒宁可打电话给托马斯·哈代。我喜欢游苔莎·斐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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