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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这类事让我很恼火,我是说,如果有人一边口口声声求你帮他妈什么忙,一边却那样打着呵欠。而更让我十分恼火的,是明明有人作文做得不好,却口口声声说只是标点符号的问题。斯特拉德莱塔老干这种事。他总是想让你认为,他作文之所以写不好,仅仅是因为把标点全放错了位置。这家伙在这方面也有点像阿克莱。有一次,我坐在阿克莱身旁看篮球比赛。我们队里有位叫胡维·考埃尔的主力,能中场投篮,百发百中,连球架上的板都不碰一下。阿克莱他妈的在整个比赛中,老是说考埃尔的身体打篮球合适极了。天啦,我多讨厌这类玩意儿。

我在盥洗盆上坐了会儿,有些腻烦了,心里一高兴,就从上面跳下来,往后退了几步,跳起踢跶舞来。盥洗室是石头地板,跳踢跶舞十分合适。实际上,我并不会跳踢跶舞这类玩意儿,只不过想让自己开开心而已。我开始学起电影里的某个家伙来,是那种歌舞片里的。

我虽然把电影恨得像毒药似的,可倒很高兴学电影里的一些动作。斯特拉德莱塔从镜子中看到我跳舞。我喜欢当众表现自己,此刻也亟需一个观众。我那样不要命地跳,都快把自己累死了。我边跳边说:“我是混蛋州长的儿子。我父亲不让我跳踢跶舞,他要我上牛津。可这踢跶舞是他妈的我的命。”斯特拉德莱塔笑了,他这人倒也有几分幽默感。我喘着气,继续说。“今天是齐格飞时事讽刺剧开演之夜。那位领舞的醉得像只王八,不能上场啦。那么,谁来替他呢?我,只有我,混蛋老州长的小儿子!”

斯特拉德莱塔指着我头上的那顶猎人帽,问:“你哪儿弄来的这顶帽子?”他竟然现在才看见。

我这时实在喘不过气来了,就停下来,不再逗笑取乐,脱下帽子看了第九十遍,说:“今天早晨在纽约买的。一块钱。你喜欢吗?”

斯特拉德莱塔点点头,说:“很漂亮。”他这样说只不过为了讨我欢喜,好让我帮他,因为他马上接着就问。“喂,我得确定一下,你到底肯不肯替我写那篇作文?”

“假如我有时间,成;但要是我没时间,不成。”我说着,又走过去坐在他旁边的那个盥洗盆上,问他。“你约的女朋友是谁?是费兹吉拉德吗?”

“去你妈的,不是!我早跟你说了,我跟那母猪早一刀两断啦。”

“真的吗?那把她转让给我吧。嘿,不开玩笑,她倒很合我胃口。”

“就给你吧……但对你说来,她年纪可就太大啦。”

突然间,没有任何其他原因,我只不过一时高兴,想逗趣儿,跳下盥洗盆,给斯特拉德莱塔来个“半纳尔逊”。你不知道“半纳尔逊”吗,那我告诉你,那是一种摔跤的招数,就是用胳膊卡住对方脖子,如果有必要,甚至可以把他掐死。我当时就这么做了。我他妈像只美洲豹,一下就扑到了他身上。

“老天爷,快住手,霍尔顿!”斯特拉德莱塔正在一个劲儿地刮胡子,没心思逗趣儿,大声叫着。“你想让我怎么着?割掉我的混帐脑袋瓜儿吗?”

我已把他脖子紧紧卡住了,一点也不想松手,只是说:“你有本事,就从我的铁臂中挣脱出来。”

“老——天爷!”他大叫着,放下剃刀,猛地将两臂一振,挣脱我掌握。没办法!这家伙是个极有力气的大个儿,而我是个极没力气的瘦个子。“喂,别瞎闹啦!”他说,把脸又刮了一遍。他每次总要刮两编,好像这样才能保持外表美观,而且用的就是那把脏得要命的剃刀。

我问他。我又坐到盥洗盆上,问他:“你约的不是费兹吉拉德,又是谁呢?是不是菲丽丝·史密斯那小妞儿?”

“不是。本来应该是她的,后来不知怎么回事,全搞乱了。我现在约的是跟布德·莎同屋的那位……嗨,我差点儿忘了,她认得你呢!”

“谁认得我?”

“我约的那位啊。”

听他这么一说,我倒有些感兴趣了,问:“是吗?她叫什么名字?”

“让我想想……嗯,对了,叫琼·迦拉格。”

嘿,他这么一说,我差点儿倒在地上死去了。

“琴·迦拉格!”我大声叫着,从盥洗盆上一下跳起来,差点儿摔死在地上了。“你他妈的说得真不错,我确实认识她。她前年夏天就住在我家隔壁。她家养了只他妈的道柏曼种大狗,我就是因为那狗才跟她认识的。她的狗老是到我们……”

斯特拉德莱塔忽然也大声叫起来:“老天爷!霍尔顿,你挡住我的光线啦。你非站那儿不成吗?”

嘿,我心里兴奋着呢,的确很兴奋,忙问:“她在哪儿?是在侧屋吗?我应该去跟她打个招呼才是。”

“不错。”

“她怎么提到我的?她现在是在B.M.吗?她说过可能要去那儿,不过,也说可能上西普莱。我一直以为她在西普莱呢。她怎么会提到我的?”一想到要见琴·迦拉格,我心里十分兴奋,的确十分兴奋。

“我不知道。老天爷,你坐在我毛巾上啦。请你起来一下,行不行?”

我确实坐在他那块混帐毛巾上了,站起来,仍念念不忘那妞儿,不停地嘀咕:“老天爷,琴·迦拉格!”

斯特拉德莱塔往他头发上敷维他力斯,他妈的,那是我的维他力斯,他又用我的。我告诉他:“她是个舞蹈家,会跳芭蕾舞什么的。

她老是担心大腿可能变粗变难看。那会儿正是最热的暑天,她每天坚持练两小时,从不间断。我老跟她一块儿下象棋。”

“你老跟她一块儿下什么来着?”

“象棋。”

“噢,象棋!”

“不错,可她从来不走她的国王。她只是让国王呆在最后一排,从不肯用。她就是喜欢它们呆在后排时的那样儿。”

斯特拉德莱塔没说话。下象棋这类玩意儿,一般人是不感兴趣的。

我继续说:“她母亲跟我们在同一个俱乐部。你知道,我偶尔也帮人拾球,挣几个钱。我给她母亲拾过一两回球。她大约进了九个洞,得一百七十来分。”

斯特拉德莱塔正在梳他一绺绺漂亮的鬈发,根本没心思听。我无聊极了,说:“我下去跟她打个招呼。”

“干吗不去呢?”

“我等一会儿就去。”

他不再理我,又继续分起他的头发来。他梳头总要梳个把钟头,这弄弄,那弄弄,像个大姑娘似的。我兴致仍浓,还不肯走,想跟他谈谈琴·迦拉格,又说:“她母亲同她父亲离了婚,又跟一个酒鬼结了婚。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个皮包骨头的家伙,腿上长满了毛,一天到晚都穿条短裤。琴好像说他是个剧作家什么的。不过,我一天到晚只见他喝酒,收听混帐侦探节目,还他妈光着身子满屋子跑,不怕有琴在场。”

听到一个酒鬼光着身子满屋跑,还有琴在场,斯特拉德莱塔有点来兴趣了,问:“是吗?”这家伙是个非常好色的杂种。

“她童年真糟糕透了。我不开玩笑。”

可斯特拉德莱塔对这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只是那些非常色情的东西。

“老天爷,琴·迦拉格!”我喃喃重复着,确是念念不忘。“至少,我应该下去跟她打个招呼。”

“你他妈干吗不去,光嘴里唠叨个屁?”

我嘀咕着说:“我这会儿没那心情……”走到窗边向外张望,可窗玻璃上全是水汽,外面什么也看不见。我的确没那心情,做那种事,你总得有那心情才成,说。“……我还以为她上西普莱了呢。我发誓,她真说过去西普莱……”一时手足无措,在盥洗室里踱来踱去,末了又问。“她爱看这场球赛吗?”

“嗯,我不知道。估计她爱看。”

“她告诉过你,我们老在一起下棋吗?”

斯特拉德莱塔说:“我不知道。老天爷,我也是刚认识她呢。”他刚梳完他那头漂亮的混帐头发,正收拾他那套脏得要命的梳妆用品。

“听我说。你代我向她问个好,行不行?”

“好吧。”斯特拉德莱塔随随便便地应了声。我知道他大概不会。

像斯特拉德莱塔那样的家伙,是从来不代别人问候人的。

他跟着就回房去了,可我仍在盥洗室里呆了一会儿,想着琴,随后,也回到房里。进房时,斯特拉德莱塔正在镜前打领带。他这一辈子总有他妈的一半时间在镜子前度过。我在椅子上坐下来,瞧了他一会儿,说:“嗨,别告诉她我被开除了,行不行?”

“好。”

斯特拉德莱塔就这点好。他跟阿克莱不同,你在一些小事情上用不着跟他详细解释,这多半是因为,我估计,他对一切都不怎么感兴趣的缘故。我认为这是真正的原因,而阿克莱是个极好管闲事的杂种。

他很快穿上了我那件狗齿花纹的上衣。我忙说:“老天爷,可别给我撑大了。我还只穿过两回哩。”

“我不会的。他妈的,我香烟放哪儿了?”

“在书桌上,你围巾底下。”我提醒他,他老是记不起东西搁什么地方。他走过去,把香烟装进了上衣口袋——我上衣的口袋。

我突然紧张起来。我是个精神很容易紧张的人。我把猎人帽鸭舌转到前面,算是换个花样,问他:“听我说,你约了你的女朋友打算上哪儿去呢?你决定了吗?”

“我不知道。如果来得及,也许去纽约。老天爷,她外出时间只签到九点三十。”

我不喜欢他说话的口气,就嘲讽地说:“她所以只签到九点三十,大概只是因为她事先不知道你是个很漂亮、很迷人的杂种。她要是知道了,恐怕会签到明天早晨九点三十哩。”

“一点不错。别再开玩笑了,替我写那篇作文吧。”他说着,穿上大衣,准备出发。这家伙太自高自大了,你很难一下子惹他生气。“记得别费太大劲儿,只要写篇描写的文章就成。好吗?”

我没回答他。我现在没那心情。我只说了句:“问问她下棋时是不是还把所有的国王都留在后排。”

“好的,请放心。”他说着,砰的一声关上门,走出房间。可我知道他决不会问她的。

他走后,我又坐了约莫半个小时,我是说我光坐在椅子里,什么事也不做。我想着琴,还想着斯特拉德莱塔跟她的约会,心绪不宁,都快疯了。我已经跟你说过,斯特拉德莱塔是个多么好色的杂种。

霎那间,阿克莱又闯了进来,跟平常一样,是掀开淋浴室门帘进来的。在我的混帐一生中,就这一次见了他,我打心底里高兴,因为他给我打了岔,让我想到别的事情上去。

他一直呆到吃饭时才离开,不停地谈论着潘西他所痛恨的一切人,同时又不住挤他腮帮上的一个大粉刺,连手绢也不用。我老实跟你说,我甚至都不认为这杂种有手绢,至少我从没见他用过。

一到星期六晚上,我们在潘西总吃同样的菜。这应该算得上是道好菜,因为是吃牛排。我跟你说,我愿拿出一千块钱来打赌,他们之所以让你吃牛排,纯粹只是因为星期天会有不少家长来校,大概老绥摩以为每个学生母亲都会问她们宝贝儿子昨晚吃了些什么,而儿子就会说是牛排。你看,多大的骗局!你应该看看那些牛排,又硬又干,切都切不开,而且,总是一起塞给你很多硬块的土豆泥,饭后点心也只是苹果和面包屑做的布丁,除了不懂事的低班小鬼和像阿克莱这类什么都吃的家伙,谁都不吃。

牛排虽难吃,可一出餐厅,我们却都高兴起来,因为下雪了。大雪下个不停,地上积雪已有约莫三英寸厚。景色真是美极了!我们打起雪仗来,东奔西跑地闹着玩,的确很孩子气。不过,大家都玩得挺痛快。

我没有约会,就跟参加摔跤队的朋友马尔·勃罗萨德商量定,搭公共汽车到埃杰斯镇去吃一餐汉堡牛排,顺便再看他妈一场混帐电影。

我们俩谁也不想烂屁股似的在学校坐上整整一晚。我问马尔,能不能让阿克莱也跟我们一块儿去,因为他星期六晚上老是呆在房里挤脸上的粉刺,不做其它事。马尔说能倒是能,只是不太感兴趣。他不怎么喜欢阿克莱。不管怎样,我们就这样说定了,各自回房收拾东西。我一边穿高统橡皮套鞋,一边大声问阿克莱去不去看电影。他隔着淋浴室门帘听见了,可并不马上回答。他就是这种人,问什么都不肯马上回答。最后,他掀开混帐门帘,站在淋浴台上,问我还有谁同去?他老是打听什么人去什么地方,我敢发誓,要是沉了船,你把这家伙救到一只他妈的救生船上,他在上船之前,一定会先问问是哪个在划船。

我跟他说还有马尔·勃罗萨德。他想了下,说:“那杂种……好吧。等我一会儿。”听他口气,倒像他在给你很大面子一样。

他总要过那么五六个钟头才会收拾停当。我走到窗口打开窗,捧起窗台上的积雪,捏了个雪球。这雪捏起雪球来真是爽极了。不过,我没往任何地方扔。我本来想扔到停在街对面的一辆汽车上的,可那汽车看上去是那么白、那么漂亮,就改变了主意;跟着,又打算往一个救火龙头上扔,可那东西也同样显得那么白、那么漂亮。最后,我没地方可扔,就关上窗,在房中走来走去,把雪球捏得硬上加硬。之后,我、勃罗萨德和阿克莱三人一起去乘坐公共汽车时,我手里还拿着那个雪球。公共汽车司机打开车门,要我把雪球扔掉。我说我不会拿它扔任何人,可他不信。你看,人们就是不信你的话。

正在上映的电影好像是个喜剧,由凯利·格兰特主演,反正就是那套玩意儿,勃罗萨德和阿克莱都看过。所以,我们吃了汉堡牛排后,只玩了会儿弹球机就回潘西了。我倒不在乎没看到电影。再说,我以前也跟他们两个一起看过电影。他们哪怕是见到一些毫不可笑的情节,也常会莫名其妙地笑得像个疯子一样。我甚至不乐意坐在他们身旁看电影。

回到宿舍,还只八点三刻,时间仍早。勃罗萨德是个桥牌迷,一回来就找人打牌去了。阿克莱在我房里呆了好一会儿。他这次不是坐在斯特拉德莱塔椅子的扶手上,而是径直躺在我床上,将整个脸贴在我枕头上,用极单调的声音唧唧咕咕地说话,又一个劲儿挤粉刺。我至少给了他一千个暗示,但都没把他打发走。他又喋喋不休地讲今年夏天怎样跟一个小妞儿发生暖昧关系。他说这事至少一百遍了,每次都不一样。这一分钟说是在他表兄的别克牌汽车里胡搞,下一分钟又说是在什么海滨木板路下面,全他妈一派胡言。自然啦,在我看来,他倒真是个不折不扣的童男,我甚至非常怀疑他有没有摸过一下女人哩。最后,我不得不直截了当地说,我要替斯特拉德莱塔写作文,他得给我他妈的出去,好让我凝神思考。他最后是出去了,但跟往常一样,磨蹭半天才走。他走后,我换上睡衣裤和睡袍,戴上那顶猎人帽,写起作文来。

问题是,我实在想不起有什么房间、屋子或其他什么东西可以照斯特拉德莱塔说的那样去描写,至少,我对房屋之类的东西不感兴趣,因此,索性写起我弟弟艾里的垒球手套来,这倒容易写,的确很容易。

我弟弟是个用左手接球的外场手,所以,那是只左手手套。这手套的动人之处在于指头上、指缝里到处都写着诗,是用绿墨水写成的。他写这些诗的目的,是当场上没人攻球时可以阅读。他已经死了,是我们在缅因州时患白血病死的。那天是一九四六年七月十八日。他小我两岁,却比我聪明五十倍,实在聪明过人。他要是还活着,你准会喜欢他。他的那些老师经常写信给我母亲,说班上有他那么个学生他们有多高兴。他们说的是心里话,决不是随便说说。他不仅是全家最聪明的孩子,许多方面也十分讨人喜欢。他头发极红极红,大家都认为红头发的人最最容易发脾气,可他从不。我来告诉你他有什么样的红头发吧。我十岁就开始打高尔夫球。记得十二岁的那年夏天,有一天,我正打着球,忽然眼前晃过一片红云,当时觉得只要一转身就能看见艾里。我立刻转身,果然见他正骑自行车上,在围着高尔夫球场的篱笆外面离我约莫一百五十码的地方看我打球。那头红发红的十分耀眼。

他就是有那样醒目的红头发。天啦,他真是个好孩子!他常常在饭桌上想起什么,忽然就会一下子笑得不可开交,还险些从椅子上摔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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