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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周四,时近午夜。布雷德·布克尔还在时代广场酒吧和电影俱乐部一带转悠,寻找客户。布克尔是个年轻的黑人,因为有本事搞到一切而出名。他能给你搞到可卡因,搞到海洛因,搞到各种各样的药片;他还能给你弄来一把枪,当然不是那种大家伙,一般就是手枪,左轮之类,点22的小口径。但自从他给自己弄了一把之后,就不再干这种事了。他并不是拉皮条的,但是很善于和女人打交道。他能和她们推心置腹,同时又善于倾听。好多个夜晚,他都和某个姑娘一起度过,听她倾诉自己的梦想。哪怕是那种和男人无所不干的最低级的站街女,也有梦想要诉说。布克尔总是听着,他很喜欢倾听女人对他描述自己的梦想,这让他感觉很好。他喜欢听她们这一套。她们相信命里的定数:星座预示来年会走桃花运;她们要生个孩子,或者孩子长大能当上医生、律师、大学教授,上电视;她们的孩子会像喜剧明星理查德·普赖尔一样能唱能跳能表演或者演喜剧,说不定将来还能成为第二个埃迪·墨菲呢。

布雷德·布克尔正在等着瑞典电影宫X级电影放映结束之后的观众清场。很多喜欢电影的人都会在酒吧逗留一下,喝一杯,吃个汉堡什么的,其实是希望能来一段艳遇。他们会混在人群里独自进来,不过你还是能一眼认出他们,因为他们的眼神心不在焉,就好像在思索什么难解的科学疑团一样。而且,大多数这样的人都一脸忧郁,他们都很孤独。

这一带到处都是妓女,但是布克尔自己手上的那一个正待在一个非常有利的角落。酒吧里的男人们可以看到她就在一张小桌子旁边,她那巨大的红色手包几乎把桌子都盖住了。这个金发女郎来自明尼苏达的达拉斯,她骨架很大,蓝色的眼睛在海洛因的作用下变得冷冰冰的。布克尔把她从生不如死的困境中解救出来,当时她在一个农场生活,寒冷的冬天,她的奶子冻得像两砣石头。他对她一直照顾有加,她在圈子里算是个人物,而他也是不多的几个愿意与她合作的人之一。

她的名字叫金伯利·安斯利。就在六年前,趁着她的妓院老板在睡觉,金伯利用斧头把他给砍了。“一定要小心叫金伯利和蒂凡尼的女孩儿。”布克尔总这么说。她被逮捕,起诉,审判,并被判有罪。但是她身上有多处淤青,而且因为长期吸食海洛因,所以属于“无责任能力”,只被认定为过失杀人。她被送到教养机构进行治疗,然后被宣布已经正常,最后又放她回到纽约的街道上。她就生活在格林威治村周围的贫民区,她住的公寓是市政府的一项居住计划提供的,但是连穷人都不愿意住在那里。

布雷德·布克尔和金伯利是好搭档。他一边拉皮条,一边假扮警察,并对自己的这种本事很是自豪。金伯利会在时代广场酒吧搭上一个影迷,然后带着她的客人来到第九大道附近的一座出租公寓楼的门厅过道里,快速地干上一场。接着布雷德就从阴影处走出来,用纽约警察局使用的警棍照着那个男人的头上来一下子。然后他们会把那个男人钱包里的钱对半分,但是信用卡和珠宝要归布雷德。这并非出于贪婪,而是他实在不能信任金伯利的判断能力。

这么干的好处在于,因为金伯利搭上的男人通常是些出轨的丈夫,所以他们不愿意把这种事报告给警察,更不愿被问及自己到底在第九大道阴暗的楼房过道里干什么,毕竟他们的老婆正在家里等着,可能在梅里克、长岛或者新泽西州的特伦顿之类的地方。安全起见,布雷德和小金之后一个星期都不会再出现在时代广场酒吧。他们会转移阵地到第二大道,在纽约这样的城市,这么做就像是进入银河系中另外一个黑洞。这就是布雷德·布克尔热爱纽约的原因:他可以隐身不见,就像是电影《魅影魔星》和《千面人》中的隐形人主人公;就像他在公共电视频道节目中看到的那些昆虫和鸟类,可以根据不同的地貌来改变身体的颜色,昆虫还可以藏身于地下来躲避天敌。总之,跟大多数纽约居民不同,布雷德·布克尔觉得纽约很安全。

周四晚上几乎没有什么猎物上手,但是金伯利在灯光下依然很美,金色的头发似乎有一圈闪亮的光环,白色打了粉底的双乳就像两轮小月亮,十分张扬地从绿色低胸连衣裙中探出来。一位笑容可掬的绅士,带着一点迷离的欲望,端着自己的酒杯来到她的桌边,很有礼貌地问她是否可以坐下来。布雷德注视着他们,感觉这个世界真是充满讽刺。这个男人衣冠楚楚,毫无疑问是律师或者教授之类的高级人物,或者,谁知道呢?某个低级政客吧,地方议员或者州参议员什么的。但是他现在却和一个斧头谋杀犯坐在一起,一会儿头上还要挨一下子,权作餐后甜点吧。这一切就是因为他那根鸡巴,这就是麻烦的根源。男人行走一生,只用一半大脑思考,都是鸡巴惹的祸。这真是太糟糕了。或许一会儿他该先让这个家伙插入金伯利的身体,射出来,然后再棒击他的脑袋。他看起来人还不错,很有绅士风度,帮金伯利点烟,给她叫喝的,也不对她动手动脚,尽管他已经明显把持不住了。

布雷德喝完手上那杯酒,正好小金给了他一个暗号。他看到小金站起身来,在那个红色手包里翻来翻去,天知道她在里面摸索什么呢。布雷德离开酒吧,走到大街上。这是早春一个晴朗的夜晚,户外小吃摊正在架子上烤着热狗、汉堡和洋葱,飘来的味道让他觉得饿了,但是他能等到把活儿干完再吃。他沿着第四十二街走去,虽然已是午夜,依然到处人头攒动,人们的脸都被霓虹灯照得五颜六色,这些灯来自成排的电影院、巨大的公告牌,还有旅馆探照灯那锥形的灯泡。他喜爱从第七到第九大道之间的人行道。他进入过道,猫在天井里。等到小金拥抱她的客人时,他就可以出去了。他点上一根烟,从外套下面的腰带皮套里掏出了警棍。

他听到他们走进过道,门叮当一声关上了,小金的手包发出了悉悉率率的声音。然后他听到小金的声音:“就干一下呗。”这是一句暗号,他又等了几分钟才从天井里走出来。他有些犹豫,因为眼前的确是一幅美丽的画面。小金在第一层台阶上,双腿分开,可爱、肉感、白皙的大腿都露了出来,那个样子体面的男人穿着依然整齐,只是把自己的那玩意儿挺出来,插入了她。就在那一时间,小金却似乎突然飞入了空中,然后布雷德惊恐地看到她还在向上飞,下面的台阶似乎也跟着一起飞了起来,然后他看到在她头顶竟然是晴朗的夜空,好像这座建筑的房顶被一刀切去了。他举起那根电棍,乞求,祈祷,作证,希望他的生命不要就此玩儿完。所有这一切就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

塞西尔·克拉克森和伊莎贝尔·德曼看完了一部精彩的音乐剧,刚刚走出一家百老汇剧院,正慢慢溜达着往第四十二大道时代广场那边走。他们都是黑人,实际上这一带的大街上主要都是黑人,但是他们和布雷德·布克尔不一样。塞西尔·克拉克森十九岁,在社会研究新学院修习写作课程;而伊莎贝尔十八岁,热爱戏剧,想成为一名女演员,所以她追看每一部百老汇和外百老汇戏剧。他们正在恋爱,好像只有十几岁的青少年才干这种事,他们的眼中除了对方没有别人。当他们从第七大道走到第八大道时,炫目的霓虹灯将他们笼罩在一片爱的光芒之中,他们的美仿佛给两人周围制造了一道魔法屏障,将他们和醉醺醺的乞丐、半疯的瘾君子、妓女、皮条客和那些疑似抢劫犯的家伙们隔离开来。塞西尔身材高大,明显是个强壮的年轻人,看起来如果有人敢碰一碰伊莎贝尔的身体,他简直会杀了对方。

他们在一个卖熏肠和汉堡的大型户外烧烤摊边停下,就在柜台边吃起来。他们不太敢走进去,因为地板脏兮兮的,都是丢弃的纸巾和一次性纸盘。两人吃着热狗和汉堡,塞西尔喝了一罐啤酒,伊莎贝尔则要了一罐百事。他们看着街道上的人,就算这么晚了,人行道上还有挨挨挤挤的人群。他们非常平和地看着这些流离失所的人们,这个城市里的渣滓从自己身边经过,两人一点也没有意识到有什么危险。他们为这些人感到难过,他们没有承诺,没有未来,没有现在,也没有长久的幸福。当人群散去,他们又回到街上,开始沿着第七大道走向第八大道。伊莎贝尔感觉到春风轻拂着自己的脸颊,她把脸埋进塞西尔的肩膀,一只手放在他的胸膛上,另一只手则轻轻抚摸他的脖子。塞西尔觉得心中温情激荡。他们都幸福极了,陷入爱河中的两个年轻人,就像他们之前的亿万人一样,正在享受生命中美好的瞬间。突然,塞西尔惊讶地发现所有绚丽的、红红绿绿的灯光都灭了,他唯一能看到的是黑暗的天空,然后两个人就在他们完美的幸福当中,灰飞烟灭了。

一个八人的旅游团正在利用复活节这一周的假期参观纽约市。他们沿着第五大道,从圣·帕特里克大教堂开始逛,拐到第四十二街,然后朝着霓虹灯光密集的地方走去。当他们到达时代广场的时候,都非常失望。他们以前在新年夜的电视上见过这里,成百上千人聚集到广场上,迎接即将到来的新年。

可是这里太脏了,满地都是垃圾。广场上的人群看上去都凶巴巴、醉醺醺,还嗑了药,或许他们都困守在这些钢铁大厦里,不得不穿梭其中,因此而变得近乎疯狂了。女人们穿着俗艳,就像色情电影院海报上的那些女人。他们似乎行走在不同层次的地狱之间,空旷的天空没有星星,只有路灯喷出脓水一样的黄光。

这个旅游团正好由四对夫妇组成,来自俄亥俄州一个小城,他们的孩子都已经大了,所以他们决定到纽约来玩玩,权当庆祝。他们已经走过了特定的人生阶段,完成了必要任务。他们结了婚,养大了孩子,都有过一份还算成功的事业。现在将要有一个新的开始,过一种新的生活。他们已经打赢了主要的人生战役。

3X级的电影院并没有引起他们的兴趣,俄亥俄州也有很多。时代广场真正让他们好奇而且害怕的是,它竟如此丑陋,满大街的人看起来如此邪恶。这几位游客身上都佩戴着有大大的“我爱纽约”图案的纽扣徽章,那是他们旅游第一天买的。现在其中一位女士把这个饰物摘下来,扔到路边的排水沟里。

“咱们离开这儿吧。”她说。

所有人都转身朝第六大道的方向返回,离开了霓虹灯密布的街道。就在他们要转过拐角时,突然听到远远“轰”的一声,接着似乎有一阵风呼啸而过,然后,从第九一直到第六大道这一路便掀起了龙卷风般的气浪,中间夹着的苏打水罐、垃圾桶,还有几台汽车似乎也飞舞了起来。出于自然本能,全团成员都转过第六大道的拐角,躲开迅猛而来的气流,但他们还是被乱哄哄的气旋吹得站立不稳。他们听到远处有高楼倒塌的轰隆声,还有成千上万人垂死的尖叫声。他们蹲在拐角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他们刚刚走出了一颗原子弹爆炸造成的破坏半径,是和平时期降临到美国的最大灾难中的八名幸存者。

其中一个人挣扎着站起来,去扶起其余几个。“操蛋的纽约,”他说,“希望所有的出租车司机都死光光。”

一辆警察巡逻车正缓缓行驶在拥挤的街道上,从第七大道到第八大道。车里坐着两名年轻的警察,一个意大利人,一个黑人。他们不在乎堵在车流中,这里是辖区最安全的地方。他们知道,就在街道黑暗的那一侧,他们能扫荡出专偷车载收音机的小偷、低等皮条客还有抢劫犯——这些人专门祸害纽约那些安分守己的行人。不过他们不想牵扯到这些犯罪中,而且现在纽约警察局有个政策,容许这些小偷小摸行为的发生。纽约全城现在似乎都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默许弱势群体抢夺那些成功的、遵纪守法的公民财物。不管怎么说,有的男男女女们买得起五万美元的汽车,里面的收音机和音响系统就值一千美元;而还有成千上万的人无家可归,连一顿饭钱也掏不起,或者买不起一支无菌注射针头给自己来上一针。这种现象对吗?那些生活富裕、脑满肠肥、心平气和的市民可以厚颜无耻地在纽约的街道上走,不用带枪,口袋里也不用装杀人的螺丝刀,他们觉得自己可以欣赏这最伟大城市的华丽街景,而且一分钱也不用掏,这样对吗?无论如何,美国古老革命精神的火花仍然在闪耀,有些诱惑是无法抵制的。而且各级法院,各级警察,还有那些最受人尊敬的各大报纸的评论员,他们都默许一种共和精神,允许纽约街头发生偷窃、抢劫、夜盗、强奸甚至是谋杀。这个城市的穷人没有别的依靠,他们的人生已经被贫困毁了,被潦倒的家庭生活毁了,而这本来是城市生活的最基本因素。的确,曾经有位专栏作家提出,这一切问题都可以归咎于路易斯·英弛,重新规划纽约格局的地产大亨,他建造了一栋栋豪宅,用钢板阻挡了阳光。

那两个警察注视着布雷德·布克尔离开了时代广场酒吧,他们对他的底细已经摸得很清。一个警察问另一个:“我们要不要跟着他?”另一个说:“别浪费时间了,我们这次逮住他,他过一阵子又会出来。”他们看到那高大的金发女郎和她的客人也走出来,沿着同样的路线向第九大道走去。“可怜的家伙,”一个警察说,“他还以为自己有艳福了呢,其实他要挨棍子了。”另外那个警察说:“他的头上会肿起一个跟他的鸡巴一样大的包。”两人都放声大笑起来。

他们的巡逻车还在一寸寸地挪动着,两个警察都在看着两边的街景。已经是半夜了,他们这一班马上就要结束,他们可不希望出什么事拖得他们下不了班。他们看着数不清的妓女挡住了行人的道路,那些黑人毒贩子就像是电视里的广告员一样,肆无忌惮地叫卖着他们的货,抢劫犯和扒手推挤着他们眼里的猎物,并想办法跟游客们搭话,好趁机下手。两名警察坐在黑暗的巡逻车中,注视着外面被霓虹灯照亮的大街,看着所有这些纽约社会的渣滓正沉入专门为他们准备的地狱中。

两名警察一直很警觉,生怕有哪个疯子会抄起一把枪,透过某扇窗户乱射一通。他们看到两个吸毒的骗子倒在一个衣着光鲜的人脚下,那人想赶紧走开,无奈四只手抓住了他。巡逻车的司机一踩油门,开了过去。骗子放开了手,衣冠楚楚的人微笑着松了口气。就在这一刻,街道两边突然下陷,第四十二街从第九到第七大道那一段被埋入地下。

光艳绚丽的百老汇,伟大的白色大道上,所有的霓虹灯突然都熄灭了。黑暗随即被大火照亮,大楼烧了起来,人身上也着了火,燃烧的汽车如黑夜中的火炬一般移动着。消防车、救护车和警车响起了尖锐刺耳的警笛声和各种警报声,他们都奔向纽约的心脏地带——现在已经是梗死的心脏。

格莱斯和提波特在第八大道和第四十二街交叉口的海港事务管理局大厦安置的原子弹爆炸,造成一万人死亡,两万人受伤。

爆炸首先发出巨大的声响,紧跟着是呼啸的飓风,然后便是钢筋水泥化为碎片的铿锵声。这次爆炸造成的破坏经过了精确的计算,从第七大道到哈得逊河口,从第四十二街道第四十五街这一地区整个被削平了。这片地区之外,损失被降到最低。出于善心以及天才的计算,格莱斯和提波特将放射危害控制在这一地区之内。

整个曼哈顿行政区,所有的窗户玻璃都碎了,街道上的汽车都被倒下的建筑物压扁。爆炸之后一个小时不到的时间,曼哈顿的所有大桥上就挤满了各类汽车,他们都要逃离城市,到新泽西和长岛去。

死者当中,百分之七十以上为黑人和西班牙裔,其余百分之三十是纽约的白人居民和外国旅游者。在第九和第十大道扎堆安营的无家可归者,以及睡在海港事务局大厦里面的流动人群,他们的尸体都被烧成了一段段的焦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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