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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1993,北京爱情故事 (4)

我若是个丑女,我绝不同情薄命的红颜。我们丑女打小吃的苦太多了,在家干粗活重活,上学被男生往脖领子里塞毛毛虫,无论什么考试只要有印象分我们就总是零甚至负数(怪不得我们之中大部分人都学了理工科呢),少女怀春的年华对我们无疑是场灾难,我们唯有寄情于书本,或者干脆认命自此做一个不仅丑还要蠢的碌碌无为的妇人;大了嫁人,只敢提忠厚老实,没资格提经济收入(据说大款里没几个好东西,这太好了,谁爱傍谁傍去吧);挣钱立业,我们千万别指望利用什么“女性优势”,那只会坏事……

但我们早早尝遍世态炎凉,我们能吃苦,我们懂事,我们客观,我们一步一个脚印,因而我们的幸福很实在,我们的成果很牢固……

26

跟徐颖刚好的那一段,我还跟李泉开玩笑,我说:“我们搞文学真算搞到‘家’了,你搞文学前辈,我搞文学女青年,四支笔杆子,哪天咱们聚聚。”

李泉说:“薛红英可不算啊,人家现在做贸易。”

我说:“‘底儿潮’就算,再说,薛红英没准是在体验生活呐。”

李泉一乐:“那她体验得也太深了,她们家连张桌子都没有,除了那饭桌兼麻桌,我估计她好几年没写字了,除了写个借据收条什么的,还很吃力的样子,颇有大款风范。”李泉又说,“我喜欢这样的,写个什么破诗呀!‘兹收到某某还款一万元人民币’——那什么劲头!”

27

我跟徐颖同起同落的日子里,外面的树叶正一天比一天茂密。每天早晨醒来,徐颖的面容就在我的枕旁。

我已毫无爱恋。

近一个月来,我忍耐着徐颖的一意孤行,以沉默,以麻木,以喝酒。我心想我倒要看看这个女人能把我怎么样!

徐颖开始修理我了。首先我的长发变成了寸头。其次我的某些不符合她口味的衣服被明令禁止,包括一条带洞的牛仔裤,还有一件缝了两个口袋的圆领衫,那是楚洁帮我缝的,虽然粗针大线,但我为的是夏天装个烟什么的方便。徐颖说:“你穿这衣服就像个瘪三。”当时我们走在夏天的商业街上。

我笑笑,只说:“这装东西不是方便吗!”

“你自己缝的?”她拉住我,眼神里充满怀疑。

我们停住脚步,在人流中对峙着,我对她的举动厌恶恐惧兼有。我躲开她的目光继续往前走,我瞥见商店大玻璃里我傻乎乎的寸头,心中气愤陡生。

徐颖从后面追过来,挽着我的手臂口气软下来说:“我要给你买件衣服。”

我说:“不买。”

“听话,噢。”徐颖压低着声音,这哀求的口气怎么听都像威胁,她挽得我更紧了些。我觉得我就像被警察攥紧了手臂往派出所带的小偷。

我咬着牙说:“我有的是衣服,不买。”

徐颖依旧小声说:“你的衣服没有几件像样的,听话,我给你买,啊。”

在滚滚人流中,我们俩的神情远远看过去完全可以配上另一番对白——

男:我头一次干,不骗您。

女:放老实点,不听话吃亏的是你,听见没有?

男:我真的第一次干,真的。

女:什么真的假的,到地方再说!

我们没有去派出所,徐颖把我带到时装店里,买了件牛仔衬衫,一百多块钱,有两个兜。

28

几天以后,我问徐颖我的那件缝着兜的圆领衫呢?当时徐颖倚在床上,举着本张爱玲,眼也不抬地说:“剪了,做抹布了。”说完她抬起头来斜视我,做桀骜不驯的公鸡状。大概她预料我会愤怒,这样我们就会像电视剧里那样惟妙惟肖地翻演一出全武行。

我备感无聊,叹口气说:“剪得好,剪得好。”

“怎么,心疼啦?”徐颖不依不饶地引我入戏。

我哭笑不得地说:“这哪跟哪啊?”

徐颖见我还不入戏,扔了张爱玲,捶床大怒:“什么哪跟哪?说,那衣服是不是那个叫什么楚洁的给你缝的兜?”

我简直被她气得脑袋发涨。我转身去客厅的冰箱里取啤酒,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自顾自地喝起来。

徐颖追出来,倚在门框上,双手抱在胸前,用眼角斜着我,鼻孔里哼了一声,一脸的鄙视。

我点起根烟,狠嘬了两口,颇不耐烦地说:“行了行了,早都过去的事了!”我又喝了一大口冰镇啤酒,抬眼望徐颖,“行了,啊,听见没?”

“哼,我早就知道。”徐颖咬牙切齿道。

我皱着眉头,嘬着牙花子,夹着根烟连连摆手道:“行了行了,你是非把戏演足不成是怎么的?”

徐颖面对我这般嘴脸,暴跳如雷般吼道:“什么演戏不演戏!”她怒目俯视我,我正捏着杯啤酒,脑袋隐在烟雾缭绕中拨浪鼓一般苦不堪言地摇着。徐颖噔噔噔蹿入厨房,又噔噔噔蹿出来,将一团破布劈面向我扔来:“叫你穿!”

我猝不及防,烟头烫了我的手掉在地上,啤酒瓶倒了,洒了一茶几的酒,眼前是剪成几片的那件圆领衫,我吓了一大跳,继而暴怒,继而——天可怜见,我竟然不会暴怒!我哆嗦着嘴唇站起来,浑身充血以至四肢发麻,我看见徐颖梗着脖子立在对面墙前刘胡兰面对刽子手一般蔑视着我……

我手心出汗,一个箭步——

我蹿到了门外!

我三步并作两步兔子一般往楼下蹿着,出了楼门,百米冲刺一般往前跑——这就是我当时以解心头之气的唯一方法,我真恨自己怎么不是个大老粗……

我穿着拖鞋在街上狂跑,脚指头从拖鞋前面探出来蹭着水泥地也丝毫不觉什么,一口气蹿出去几百米,累了,便喘着粗气狂走,路人的眼光淹没在夏日明晃晃的阳光里衰弱地闪烁不定,我如入无人之境,一口气奔到了烟摊。“啤酒!”我冲正百无聊赖坐在那儿看街景的盛立国说。

29

我的住处距烟摊大约两三站地。烟摊附近是一些大机关的宿舍区,这里有好几个机关班车的停靠站,每当傍晚下班时分,那些巨大的长方形怪物(“黄海”、“北方”一类)轰隆隆地在马路边停靠,又轰隆隆地开走,于是满眼便皆是灰秃秃的机关干部。他们低头走路,行色匆匆。他们当中的姑娘穿套装,挎小包,不苟言笑;小伙子们或贼头贼脑或蔫头耷脑;中年妇女干瘪蜡黄,她们倒是精神头十足,满眼期待地四处张望,似乎在寻找继续扎堆聊天的谈伴;中年男人倒是少见,大约混到那个岁数要么有了专车要么晚上有应酬,即便有那没出息的,他们也被这人流湮没得无声无息。

我喘着粗气,大口吞咽着带冰碴的啤酒。我的眼前便是这些在暑热和灰尘中疲惫不堪的男男女女。我想起刚才我跑出来的时候,徐颖似乎喊了一嗓子什么,大概我的举动彻底打乱了她的计划,她此刻大概正在家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呢。想到这儿我略感解气。

天渐渐地黑下来,干部们纷纷被吸进附近的楼群。楼房里的灯亮起来了,他们将看电视了,他们将看小报了,他们将睡觉了……

在啤酒的作用下我又满心高兴起来。我跷着二郎腿坐在白炽灯下,喝一口酒,抽一口烟,心潮澎湃,思绪万千。盛立国坐在我的背后看着黑白电视里的足球集锦。

徐颖出来找我了。她出现在明晃晃的白炽灯下。她打扮得漂漂亮亮,化了妆,显得光彩照人。她冲我笑着,以示和解。

她建议去吃饭,我没拒绝。盛立国与她友好地寒暄,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我站起身,跟盛立国结了账,徐颖挽着我的胳膊走进黑夜。

几个小时后,我将烂醉在我们的床上,并在烂醉中做爱。这是我们无数次争吵的典型结局。我的次日总是被掏空了一般疲惫。

30

一度,我跟徐颖除了疯狂做爱没别的。我们像两个绝望的厌世者,似乎生活中除了这点乐趣,一切都是废墟。

很快我便不干了。即使大量喝酒也无法麻痹我厌恶的心理。当时的情景我就像一个备受凌辱的妓女,在昏暗的床头灯的光晕中赤身裸体,头发凌乱,在床帷间死抱着酒瓶和烟卷,任徐颖百般戏弄而麻木不仁……

这样下去的结果就是我愈发地冷漠而徐颖的欲望愈发地高涨,我想这也是徐颖每每暴怒的原因之一吧。我对那张床心生恐惧,不喝酒是上不去的。继而就是发现徐颖浑身上下的缺点,她不再美丽,不再明眸皓齿,她原本温顺细腻生机勃勃的身体分解为一块块奇怪呆板的橡胶躯壳,这躯壳内隐着一个喜怒无常怒目圆睁的女暴君……以至我以不断地手淫造成阳痿的假象来反抗暴政……

白天,平静下来的徐颖说:“你得补一补了,想吃点什么?”

我说:“白菜豆腐保平安,我吃白菜豆腐。”

徐颖说:“不行不行,你看你这身体,你得吃肉!”徐颖便拎着菜兜子去买肉,并且买回些《药膳与食疗》之类的小册子。

那些天,徐颖倒着实给我做了几桌好菜,吃得我满嘴流油,补得我燥热难当浑身起包,我想起孙二娘开店下的蒙汗药,麻翻了多少英雄好汉,并且好汉们最终都变成了她的包子馅。

夜晚,我不再拒绝,只当是被麻翻了的英雄好汉……我看着身下满心快意紧闭双眼的徐颖,挥汗如雨地大干……我想起崔健的一个歌名——《最后一枪》……

31

我们曾提到结婚。是我先提出来的,不过那完全是在徐颖的暗示下。

当时是在我的卧室(已是我们的卧室)。徐颖穿着黑色睡裙俨然女主人。我喝着酒,录音机里放着徐颖所喜爱的齐豫潘越云一类的歌曲。她大约忧郁地提出我们之间前景如何的问题。我酒喝得高兴,便容易说让大家都高兴的事。我拎着酒瓶说:“一毕业就结婚呗。”徐颖眼睛里闪过一丝亮,她说:“一毕业就结婚,太快了吧?”我本想说“是太快了”,没容我插嘴,徐颖马上接着说,“不过我倒真得好好想想呢!”她略显紧张地点上根烟,盘腿坐在床上,对我笑笑,然后她垂下头低声说,“唉,你知道吗?你不是第一个跟我提结婚的男人。”

我感觉又入了她的俗套。她开始历数她经历的几个男人如何向她求婚。有一边下跪一边摇着金链子的大款,有带着瓶子底呆头呆脑的书生,有满脑子黄色录像的性虐狂兼三流导演,也有热情善良普普通通的老好人。她对他们最好的感觉就是没有感觉,更别提厌恶得让她“直想吐”了。

“我真得好好想想呢。唉,你呀,你呀……”她望着我的眼神里充满了柔情(我有点快吐了)。

顺便说一句,徐颖自己对我说,她是天生的演员,一度在北京高校中热闹了一阵的莎士比亚戏剧节上被评为最佳女演员,中戏的科班女生恨她恨得牙疼。

我信。

我说:“你是不是只演悲剧?”

她说:“你怎么知道?”

我说:“那叫罗什么叶来着?”

“罗密欧与朱丽叶,你看过我的演出?”她眼睛又大又亮地盯着我,发现我并不认真,两眼便像探照灯般充满厌恶地暗了下去。

总之,那天晚上的事她后来不止向一个人宣扬为我向她的“求婚之夜”,弄得我一度在众哥们间抬不起头。

到半夜的时候,她已经考虑成熟了。其间我数次想把话题从“结婚”引到别的上面,但均不成功。她开始谈我们如何操办婚礼:“我们可不大操大办,买点花生瓜子,买点糖,约几个要好的朋友聚聚,完了!”

“酒总是要喝的吧?”我近乎绝望地说。

“噢……噢,当然喽……”她再次以哄婴儿一般的口吻对我说,满眼是兴奋的光,脸上洋溢着笑。

此后我还是又作了一点点抵抗,如果那能称之为“抵抗”的话。徐颖的毕业分配肯定是回原籍,徐颖的意思是为了几个留京名额打得头破血流“没意思”,她打算在北京“漂着”。刚认识她那会儿我曾说“没问题,有我呢”。但在“求婚之夜”,当她大展婚后宏图,俨然生米煮成熟饭一般,于是我向她展示了另一番“宏图”:我向她提出婚后我们双双回到那个江南水乡去。我说我对北京早就腻了,我说我对江南小镇充满好感。我向她说了几个我去过的南方小镇,有的与她的家乡很近,我说:“我的后半生改喝黄酒了,”我又说,“我们可以自己酿。”

徐颖马上说:“你别傻了,你在北京这么好的条件就全扔了?电视台,哥们……”

我说:“扔了扔了,什么他妈电视台哥们的,我认识谁呀,我们一块回去教书,要么干脆开个小酒铺,茴香豆什么的,咱们离开这乌烟瘴气的大都市,也省得你几回回梦里回江南了。”

徐颖一时不知说什么好,她把她的家乡吹捧成世外桃源已不是一回两回了。她叹了口气:“唉,哪有那么容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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