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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章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有一种叫做时光机的东西,我想我还是不愿意回到过去。过去,永远是用来怀念的,不是回去糟践。人的成长,总是在不断地获得与失去中,才越来越有声有色。这个故事说的就是我,而我是最小的八零后。我所拥有的过去,还真不华丽多彩,却自有“重剑无锋,大巧不工”的味道!

犹记得从小学开始,我就是做班长的有为少年。班长乃班级之首,也俗称“班头”,是同班同学每每回忆起来都最难忘怀的大人物,真心不是县衙里喊着“威——武——”敲棍子的长期工哦!除个别碌碌无为者外,但凡是班头,其地位甚至比班主任更为重要。因为啊,班主任这个角色,从一开始就注定要桃李满天下的,他(她)们要浇灌一代又一代祖国花朵,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他(她)们交际广阔、阅人无数,脑海内存极其有限,既存知识又存人,不光“臣妾做不到”,人民教师也是做不到的啊!相比之下,班头则是统领全班各路豪杰英雄,并在日后的许多年里,仍能穿针引线维系同学关系的核心。所以,我是班头,我骄傲,我为自己代言!

突然想起“活在当下”这个词,当下还真的很流行致青春哦!当年领衔主演《还珠格格》小燕子的赵薇同学,已经买下法国的红酒庄,嫁了富翁做富婆。虽已年过不惑,她还是那个哼唱着“有一个姑娘,她有一些任性,她还有一些嚣张”的她,好像一直不曾变过。初做导演,一部《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又让无数年纪已经立秋的男男女女,悄悄猫在被窝里痛哭流涕!

每个人的青春,都是那么青涩又那么美丽,在经历的时候肆无忌惮,在失去的时候又惴惴不安。然而,对青春最美好的纪念,就是回忆起来总是情不自禁的笑,笑的都迸出了眼泪!而对青春最庄严的致敬,则是,真的真的永远回不去了。

我其实是个书迷,喜欢看小说,也喜欢写点东西。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特喜欢看那种重生的小说,情节基本就是主角成年后极其不如意的某个瞬间,或者车祸,或者被雷劈,死去到阴曹地府,阎王不收、小鬼不管,十八层地狱蹭蹭爆满,生意火得一塌糊涂。于是主角惊醒于某节课上,仔细观察竟发现自己带着后世的记忆,回到了高中的课堂。然后就是噼里啪啦一通无敌,有的买彩票建立商业帝国,有的嬉游花丛真爱无数,总之意淫之下,那叫一个爽歪歪啊!(此处不是广告代言植入,我是班头,我只为自己代言,谢谢合作)。当时,我也捧着小说,望着天空痴痴的想,有朝一日等哥重生了,哥肯定小弟无数、美女追随、号令天下、谁与争锋,哼哼!可每次这么想的时候,天空总是及其配合的突然阴云密布,继而电闪雷鸣。最后,最后。我真是没那个勇气被雷劈,我总担心万一阎王收了,小鬼关了,十八层地狱门可罗雀,生意冷清怎么办呢?毕竟,大环境导致经济下滑,各行各业都在洗牌,买卖都不好做呀!我只好收拾收拾回屋,躲雨去了。这正是,猜得到开头,却猜不到结局呀!

自那以后,小说又流行穿越的了。我仔细一琢磨,重生我都没赶上,穿越就更别痴心妄想了。国情都随着经济发展而波动,换个朝代的话,更人生地不熟了。于是,从此再不关注此类文章!遇上也是自动屏蔽。尽管后来《宫》系列很火,尽管若曦和四爷终究领了结婚证。

别笑我胆怯,连意淫都没勇气。其实,我是真的舍不得我已经有过的班头生涯啊!岁数越大,越觉得我自己导演的人生,虽然磕磕绊绊,但咋就那么精彩呢?记得初中毕业的时候,我在毕业的同学录上写了一句话:做自己想做的事,生活不一定轻松,但一定精彩无限!就是这么一句话,直接影响了我整个的高中生涯,也直接成就了我高考数学只得了5分的“丰功伟绩”!

写那句话的时候,我还喜欢吃馒头,喜欢读路遥的小说,(当然也在16岁那年,读完了兰陵笑笑生的大作,文言文版的《金瓶梅》。)我的理想还是成为一个伟大的文豪,做个像鲁迅先生一样的文学泰斗、时代巨匠,希望凭一腔热血和豪情去针毡时弊。于是,我也写杂文、写小说、写随笔、写狂人日记,希望有朝一日成为真的猛士,直面惨淡的人生,正视淋漓的鲜血。然而时间久矣,我终究没有成为如斯般的文豪,甚至都忘了鲁迅先生究竟是一字胡须,还是络腮胡子,反而偶尔扮演着他笔下的祥林嫂,对那些年曾万分关心我的人们,反复叨念过曾经自以为是的爱情。馒头已然不是我的最爱,我开始喜欢鼓捣火锅,折腾米线哩!而且,我一直未曾静下心来拜读的路遥大作《平凡的世界》,都已经拍成电视剧了,你瞅瞅我这个伪书迷啊!

其实后来看冯小刚的《非诚勿扰》,我就是为了看看秦奋是怎么在教堂忏悔的。还真没想到,接着会有《非诚勿扰2》,看了李香山人生告别会那段,我终于可以对我的少年时期理想做个总结。那便是:你写书或者停笔,总有人在坚持着,莫言得了诺贝尔奖;你爱吃或者拒绝,馒头总是会摆上餐桌,不吃就饿着;你喜欢,或者淡忘,路遥的作品就在那里,已经排成了电视剧,爱看不看;你愿意或者排斥,人生总是惨淡得,被动着也要面对;你正视或是惶恐,淋漓的鲜血有形或无形地充满各个角落,有招想去、没招死去。虽至今,仍笔耕不辍,且偶有小彩头傍身,却再不敢做文豪之想。

时至今日,整个初中的一切,大都模糊了。只剩一个她,莫能忘怀!先搁下不提,后文自有浓墨表述。

与初中接踵而至的高中生涯,是我人生中最迷茫却还带那么点阳光的最矛盾三年。在这三年里,我自导自演了一个看着像废柴,却总又时不时的让人有所期待的活脱脱的我。在这段时间里,我曾经内心拒绝过班头这个角色,然而却又因为种种原因使我登上班头之位,继而号令群雄。正是这次重大转折,让我确定了整个人生追求。所以,我想跟正在看我书的你说一句:迷茫的时候不必害怕,索性就那么洒脱的迷茫着,当你真正跌入谷底,尝试了不能再惨淡的人生,此后的每一步路,其实都是上升和进步。但是,请切记,凡是迷茫期,定要适可而止,该改变的时候,绝不能犹豫。不要总想着遇上什么天塌下来的大事了,再去改变自己,等这样的大事,突降而至,你是招架不来的,也会后悔莫及。

关于迷茫,我还想多说几句。别嫌我啰嗦,毕竟第一次写长篇,没有点啰嗦的潜质,慢慢写书路,岂不全是搜肠刮肚?迷茫啊,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不可避免的,同样不会有人一次迷茫,就能终身平安。所以,我们要理性面对迷茫带给我们的刺激,别被它蒙了眼睛,找不到前方的路。人在不同的成长时期,必然会面对不同程度的迷茫,我还是想说,迷茫一定要适度,该改变的时候,千万别犹豫!有位励志大师说过:如果你能改变自己的想法,你就可以改变自己的人生。别总盼着不好的事情发生,才能刺激你的人生,让你奋发向上,走向巅峰!有个美国人说过,人不是得到自己想要的,就是得到自己恐惧的,他说这就是吸引力法则。所以,推出一个妙招,与诸君共勉,希望我们可以一起走出迷茫,以君临天下模式开启精彩人生。那么妙招便是:在你觉得最迷茫时,照照镜子,和自己说一句话,并把这句话重复十五遍,“你到底想要什么?”我试过,挺有效,请你也不要放弃治疗,哈哈~~

闲话太多啦,言归正传。

做了这么多年班头,曾有过无数小小的幻想,当那些幻想一一破灭,深藏在脑海那再也打不开的角落之后,我终于承认,天哪,我真正的人生居然是从高中开始的。究其原因,不难得出结论!不论是青春张扬,还是颓废落魄,我都是在那种叛逆中开始成长的。

我那时候就觉得,人生应该是个体验的过程。高中之前,我一直是三好学生,五好少年。然而,对于处在青春期的我,看着初中已经开始热血械斗、莺莺燕燕的那种“奢侈”生活,心中不免好奇和向往。于是我立志,高中我要掌握自己的命运,体验从未有过的生活方式。

所以,高中毕业时我几乎所有课本都是崭新的,大概从没翻扯过。我把它们抬到校门口全卖了,当时可能买了20多块钱呢!然后请了同学们吃大头脆雪糕,那在当时可是一块钱一根的奢侈品呀!想想不禁一阵恶寒,我是有多败家。

可能,唯一坚持的,就是百无聊赖时,写点东西吧!于是,我写了几篇短小说,权当自娱自乐。当时还被同学们竞相传看,当时的虚荣心,那叫一个满足。可是,总想静下心来写个长篇,却始终不能。

如今看来,当时一是阅历不够,写不出神马东西;二是内心浮躁,无法坚持下来;三是有学业任务的压力,虽不愿学习,却躲不开其困扰;最重要的是,缺时间和精力啊!

你看现在,我终于有了自己的店,不用被上班打卡以及各种制度所困扰。摆一杯咖啡在电脑旁,打开ipad浏览下最近的新闻,然后在店里优美背景音乐的催化下欣然提笔,多了那么几分潇洒和惬意。再不那么紧迫,再不那么惶恐,再不那么焦虑。如此真好!

我是江湖上最努力的班头,我为自己代言,我写我的传记,不图从此声名远播,只希望在此书中,你也能看到最真实的自己。你若能正视生活到无论它是否惨淡的地步,努力去拼搏奋斗,坚持做一个你周围人当中最坚强、最励志、最有责任心也最阳光上进的那一个,这便是我的功德,足可令我对你起身三拜,肃然起敬啦!

那么,故事开始了。把你交给班头,去跟着我一起体验那一番平淡日子里的激扬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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