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9351000000025

第25章 行政行为(1)

本章要点

1.行政行为是一种公务行为,能直接或间接地引起法律效果,一经作出,即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等都具有拘束力。

2.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及权限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不违反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合法规定权利与义务。

3.行政行为作出后,可以依法变更、撤销或废止。

一、行政行为概念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

行政行为来源于行政学中的同一概念。行政行为(Administrativeact,Administrativeaction或Administrativebehavior)最早出现并逐渐流行于二战后的行政学界。美国著名学者赫伯特·A·西蒙曾在1968年出版的《国际社会科学百科全书》中使用了“行政行为”一词。这也是一种关于行政行为起源的说法。行政法学界以前曾使用“行政法律行为”,而现在统一使用“行政行为”。最早把行政行为作为行政法学的一个理论范畴来研究,应归功于法国的行政法学者们。

在法国,行政行为的意义由于使用的标准不同,而有三种不同的理解:一是以采取行为的机关为标准,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所采取的全部行为,以区别于立法机关所采取的立法行为和司法机关所采取的司法行为。这种意义被称为形式意义或机关意义的行政行为;二是以行为本身的性质和内容为标准,行政行为是适用普遍性的规则于具体事件的行为,制定普遍性的规则的行为是立法行为,适用法解决争端的行为是司法行为。这种意义被称为实质意义的行政行为;三是以行为的作用为标准,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用以产生行政法上效果的法律行为,以及个人由于行政机关授权执行公务时所采取的某些行为。这种行为被称为功能意义的行政行为。

而普通法国家不同于大陆法系国家,由于他们没有一个完整的公法和私法概念区分,因此,对于行政行为,他们并没有一个清晰和确定的概念。

行政行为主要是一个学术上使用的名称,主要用于说明行政主体进行活动的法律手段。行政行为的合法与否,关系到是否被法院宣告为无效或撤销,即对行政主体作出的行为的最终评判问题。因为“对法院来说,某种行政是不是行政行为,往往可能构成司法审查的先决条件,因为只有行政行为才能成为司法审查的对象”。行政行为理论是行政法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某种角度而言,行政法学理论的各个组成部分都是围绕着行政行为理论展开的。因此,研究行政行为是十分必要的。

行政行为的概念界定曾经是众说纷纭。有时,行政行为被认定为行政机构的活动,凡是根据公共权力作出并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都是行政行为。有的认为行政行为是指包括除立法和司法行为之外的一切公共行政单方面的、权威性的产生直接法律效力的行为。奥托·迈耶(OttoMayer)则认为行政行为是行政机构意志的宣告(adeclarationofthewilloftheadministrativeorgan),只有当行政当局向一人或一人以上宣告了它的意志,这种行为才获得了社会意义和法律效力。

在我国,行政法学上的行政行为,特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中,代表国家行使行政职权所作出的单方的,并能直接或间接引起法律效果的公务行为。在这里的行政行为,包含了合法的行政行为,也包含了非法的行政行为,只是非法的行政行为至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应当说,对行政行为概念的界定我国行政法学界已经取得共识。

(二)行政行为的概念的涵义

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和其他国家机关的行为相比较,主要具有以下特点: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从主体上看,行政行为往往是行政主体通过行政人员来实施的。这是行政行为的主体要素。行政行为都是以行政主体的名义进行的,因此,从法律意义上说,任何行政行为都是由行政主体作出的。这是国家行政权力的性质决定的,即任何公权力都只能归属于特定的适格组织,而不能转让给个人。同时也就意味着,行政主体应该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负责。一旦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行政行为而受到影响,行政主体应该对此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2.行政行为是一种公务行为。从性质上看,行政行为是一种公务行为。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为了实现其公共管理的目的行使其职权的行为。它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具有法定的强制力。从这一角度看,行政机关等组织在购买办公用品等的时候所为的行为就不是行政行为。

3.行政行为是一种单方行为。说行政行为是一种单方行为是指行政行为的成立只取决于行政主体的单方面的意志,而不涉及到行政相对人的意志。这一点仍然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有的学者认为行政行为既有单方面的,又有契约性的,即行政合同亦属于行政行为。

4.行政行为能直接或间接引起法律效果。从效果上看,行政行为是一种能直接或间接地引起法律效果的行为。这是指行政行为的作出,能够使得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发生变化。一般地,抽象行政行为只引起间接的法律效果,而具体行政行为则能直接地引起法律效果。

(三)行政行为的特征

1.单方意志性。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就一定的管理事项对行政相对人所作出的管理行为,它是单方面行为。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只要是在行政组织法或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内,即可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而无需和行政相对人协商和征得其同意。一般地,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不仅表现在行政主体依据其职权进行行为,如行政机关的行政监督检查、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行政处罚,即便是在颁发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行为中存在着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行为,但是行政主体是否满足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请求仍然是由行政主体单方决定的。行政主体只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自行决定是否作出某种行为。在这一点上,行政行为不同于行政合同中双方存在着合意。

2.效力先定性。所谓效力先定性,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后,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在没有被国家有权机关宣布为违法无效之前,对行政机关本身和行政相对人以及其他机关都具有拘束力,任何个人或团体都必须遵守和服从。之所以规定行政行为具有效力先定性,主要在于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为了使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能够良性发展,进而实现对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保护。

3.强制性。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代表国家,以国家的名义作出的,为了使国家意志得到有效的贯彻,因而赋予行政行为以强制力作为其实施的保障。根据行政法的原则,行政主体为行使其职权,都享有相应的管理权力和管理手段,并依据法律的授权而具有强制力。一旦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受到阻碍,行政主体就可以法律赋予的强制力予以保障。

(四)行政行为的法律功能和形式

1.行政行为的法律功能。这里讲的行政行为的法律功能主要是指行政行为能够引起的法律效果。这种法律效果主要有:

第一,赋予或剥夺权利。行政行为作为一种法律意义上的行为,其主要对行政相对人的影响在于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赋予或剥夺。权利的赋予如行政奖励,权利的剥夺如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科以或免除义务。行政主体可以通过行政行为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科以一定的义务,如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科以了纳税人交纳税款的义务;同时,行政主体也有权通过行政行为依法免除行政相对人的义务,如对纳税给予一定的优惠或减免。

第三,证明或确认关系。行政的证明或确认的最突出的表现就是行政确权。

2.行政行为的形式。行政行为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不同的行政行为各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而且,依据法律、法规的不同规定,一定的行政行为表现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行政行为的合法与否。目前,我国的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第一,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行政主体借助于语言来实现其行为意思的方式。例如对行政相对人口头提出警告。这种形式的优点在于简便、易行、直接,但其缺点是缺乏文字依据,对事后争议有可能有举证困难的问题,因此,对于比较正式的行政行为均不宜采用此种形式。

第二,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行政主体借助于文字来实现其行政意思的一种方式。这是行政行为中最普遍使用的一种形式。很多情况下,书面形式是合法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下,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行政行为将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行为。

第三,动作形式。动作形式是行政主体借助于行政人员的动作来进行意思表示的方式。最常见的是交通警察指挥交通的各种手势。

第四,默示形式。默示形式主要是一种不作为的形式。例如,默示形式只有在法律、法规有着明确的规定时才能采用。

二、行政行为类型

行政行为种类繁多,内容庞杂。行政行为的分类涉及到对每一行政行为的定位,涉及到行政行为在司法审查中的地位,以及行政行为可能对社会带来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对行政行为进行比较详细的分类归纳,深入理解行政行为的不同特点,把握每种行政行为的不同内容、行为结果以及它们所应遵循的不同的原则。

行政行为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

根据行政行为的效力作用的范围进行划分,可以分为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所谓内部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代表国家在行政主体内部对其隶属的组织、人员和财物等进行的一种管理。内部行政行为其实包含的内容十分众多,例如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下达行政命令;行政机关对公务员进行的一系列管理行为,包括降职、升职、处分等都属于内部行政行为。所谓外部行政行为,也被称作为公共行政行为,主要是指行政主体对社会实施的公共管理行为。这种行政行为所针对的对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例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商管理,房产管理部门颁发房产证件等,都属于外部行政行为。

关注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的区分,是行政法学在近代所发展起来的。随着近代以来政府职能的不断扩大,内部行政权力的运作对行政相对人的利益的威胁也越来越大。如果对内部行政行为不加以适当的控制,行政权力同样会遭到滥用,从而违背行政权力的初衷。划分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的意义在于:

1.确认两者适用法律的不同。内部行政行为适用内部行政规范,使用内部法定的管理手段和方法进行管理;而外部行政行为适用社会公开发布的外部行政规范,可以采用相应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种手段和方式进行。

2.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的效力范围不同。内部行政行为只在行政主体内部发生效力,不对外发生效力;同样,外部行政行为对社会的相对人产生法律影响。

3.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的救济方式不同。在我国,内部行政行为不受司法审查。被管理者不服内部行政行为,主要的救济方式为申诉、控告等,而不能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而当行政相对人对外部行政行为不服时,其有权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依据行政行为适用范围可以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所谓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行为,其主要的内容包括行政主体制定和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而言,抽象行政行为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行政立法行为,即有权行政主体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另一类是制定不具有法源性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即有权行政主体制定或规定除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主要具有两个特点:第一,抽象行政行为针对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即是针对不特定的人或不特定的事实施的。第二,抽象行政行为的效力是向后发生的,即抽象行政行为只对实施该行为以后的人或事发生约束力,一般不溯及既往。抽象行政行为的范围较广,它不仅包括了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市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部门制定规章的行为,还包括各级行政机关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对特定的人或特定的事所作的特定行政行为。例如对违反交通规则的公民进行罚款;对申请公司登记的公司进行登记等等。行政主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结果和表现形式,就是行政处理决定书的作出。相对于抽象行政行为而言,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有以下的特点:第一,具体行政行为针对的是特定的对象,它是对特定的事或特定的人实施的。例如公安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只针对违法的特定人,而不会及于其他人。第二,具体行政行为向前发生效力,即具体行政行为只针对已经发生的特定事或特定人发生效力,而不涉及其以后行为的法律评价问题。具体行政行为的范围也很广,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或授权组织,无论其处于哪一级,都可以依法实施具体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分,不仅是行政法学理论的一种划分,也是法律制度学采用和确认的一种划分方法。因此,区分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意义在于:

1.为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受理案件的范围提供依据。从世界各国关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来看,大体上有两种模式:一是英、法、美等国的模式。在该模式中,行政诉讼法的范围包括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例如,美国行政法学者认为行政机关有两种正式的行政行为,即“制定规章”

同类推荐
  • 中国现代作品

    中国现代作品

    我们中小学生必须要加强阅读量,以便提高自己的语文素养和写作能力,以便广开视野和见识,促进身心素质不断地健康成长。但是,现在各种各样的读物卷帙浩繁,而广大中小学生时间又十分有限,因此,找到适合自己阅读的读物,才能够轻松快速地达到阅读的效果。
  • 现代企业管理学

    现代企业管理学

    本书内容包括:现代企业管理概论、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管理组织、企业战略管理、市场预测与经营决策等。
  • 淡然的人生不浮躁:周作人幸福的艺术

    淡然的人生不浮躁:周作人幸福的艺术

    不少人追问“幸福是什么?”在这个物质充裕、精神恍惚的时代,关于幸福的界定显得愈加迫切和重要。幸福似乎就围绕在我们身旁,简单的触手可得,平凡的招之即来,然而,试问现实中的人们,又有多少人承认自己已经领悟了幸福的真谛,得到了真正的幸福?幸福是无形的,它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瞬间,它需要我们用心去发现,去感觉。
  • 哈佛小天才IQ智商课:和美国孩子一起提升智商

    哈佛小天才IQ智商课:和美国孩子一起提升智商

    本系列丛书包括《哈佛小天才EQ情商课》、《哈佛小天才IQ智商课》、《哈佛小天才LQ学商课》和《哈佛小天才MQ德商课》等四个分册,分别从情商、智商、学商和德商等四个方面多个角度,精选出一个个生动有趣、精彩经典的哲理故事,每个哲理故事均有精要的哲语阐释和英汉双语名言印证,力求言简意赅地剖析成功的教育智慧,寓教于乐地揭示出哈佛大学最精华的教育精髓,为优秀家长和成长中的孩子打开成功的秘密。
  • 青少年应该知道的风筝(阅读中华国粹)

    青少年应该知道的风筝(阅读中华国粹)

    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发展历程中,依靠勤劳的素质和智慧的力量,创造了 灿烂的文化,从文学到艺术,从技艺到科学,创造出数不尽的文明成果。国粹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显示出中华民族独特的艺术渊源以及技艺发展轨迹 ,这些都是民族智慧的结晶。《阅读中华国粹》丛书囊括占今,泛揽百科,不仅有相当的学术资料含量,而且有吸引人的艺术创作风味,是中华传统文 化的经典之作。杨晓编著的这本《青少年应该知道的风筝》就是其中一册。《青少年应该知道的风筝》共分七章,内容包括:风筝的历史、制作、 放飞、流派、名家名品、体育竞技、民俗文化等。
热门推荐
  • 半路湛南

    半路湛南

    望海量的宝贝们原谅西西的不勤劳,现在西西把这本书暂停,请转至新书《温故他以南》续读,西西会在新书里坚持每天一更的,么么哒。
  • 重生末世随心

    重生末世随心

    她是孤儿,从小不知道什么是亲情。找了个男朋友本以为可以结婚生子,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却没有想到末世来临。遭受背叛回到末世前一不小心开起从小带在身上的手镯原来是一个空间。场景一:秦行你个混蛋,为什么要背叛我,我做错了什么。呵呵我从来都没有喜欢过你,和来背叛一说。场景二:你为什么要一直跟着我。一个冷着脸的人嘴唇微动说:不知道。(我草)
  • 爆笑萌妃:邪王宠妻无度

    爆笑萌妃:邪王宠妻无度

    八卦小记者穿成轻功绝顶的暗卫,这儿没电视没电脑,许哆哆表示受不鸟啦!幸好,这儿八卦遍地是,美男天天见,对着主子八块腹肌流口水的许哆哆不禁想要大喊:主子,我们什么时候来一发啊!——精彩片段1——暗卫长恨铁不成钢地看着面前的人,“让你去监视孙侍郎,你看看你弄回来的什么鬼情报!”许哆哆看着自己收集回来的八卦,一本正经道,“孙侍郎喜欢一边抠脚一边吃饭,有8个小妾,但最爱的是隔壁老王的夫人,很详细啊。”“这是我要的吗?”许哆哆一脸无辜,“队长,您不是说要巨细无遗吗?”暗卫长卒。
  • 千糖百变

    千糖百变

    《千糖百变》,本文稿是魅丽优品人气畅销作者巧乐吱的新作,是一部以新奇古怪的魔力糖果元素为亮点的轻魔幻校园小说。故事里的女主人公是一位热衷制作糖果的魔女,因为个性冷漠的男主角意的举动,造成她的糖果店被迫关门歇业,因此产生要报复这个男生的想法。
  • 四库全书精编1

    四库全书精编1

    《四库全书》可以称为中华传统文化最丰富最完备的集成之作。中国文、史、哲、理、工、医,几乎所有的学科都能够从中找到它的源头和血脉,几乎所有关于中国的新兴学科都能从这里找到它生存发展的泥土和营养。
  • 天猫九变

    天猫九变

    在这个穿越流行的年代,连睡觉都能穿越。一觉醒来,云天发现自己在一个不知名的原始村落的青石路上,他大喊大叫,想问一下村名们这倒地是什么地方,哪想反被村民们给围了起来,那些村民叽叽喳喳不知所语,穿着长袍短褂,看样子他似乎要被圈养起来当做怪物观赏一般。幸亏有一位好心大娘将自己救出,给了吃的喝的,还教他说那乌七八啦的话语,直到后来对这个世界有了一些了解,他才发现自己他妈穿越了。既然穿越了,那就不能像前世一般默默无闻,上天给了机会,那就必须的抓住。从此,云天只有一个念头,“要在这个世界留下哥的传说!”
  • 武侠世界游美录

    武侠世界游美录

    意外来到武侠世界,从此把原世界的美女教坏了。四大名捕世界:无情变了,姬瑶花变了,安世耿被坑了,捕神被利用了。天龙世界:王语嫣变了,巫行云变了,李秋水变了。绝代双骄世界:慕容九变了,张菁变了,邀月变了,怜星变了。
  • 女高诡事之幽灵之舞

    女高诡事之幽灵之舞

    九月十六,处女血祭祀一个古老的邪恶法术,竟然在一座学院中出现。失踪,鬼魂,幽灵层层迷踪围绕着这一切……简宁,身处一宗宗诡异的事件之中,却凭借着自己的高智商,循着小线索,解开一个个大谜团。(本文纯属虚构,请勿模仿。)
  • 网游之休闲战士

    网游之休闲战士

    为释放职业带来的压力,男主丁东每天都要上线玩一会儿游戏。因而结识了女主妞妞。了解了妞妞为什么那么抠门后,决定跟响应她的召唤,辗转进入另外一个游戏《战争伊始》
  • 渺渺仙音

    渺渺仙音

    人道渺渺,仙道茫茫。资质、悟性、心性、机缘缺一不可。天纵之资又如何,气运冲天又如何?道心不稳,谈何修仙!执拗如她,历经千难万险才明白,唯有执守我心,方成我道!本书讲述一个平凡女修机缘巧合之下被先天灵宝箜篌砸中,开启吐血修仙人生的故事。PS:本文女主不圣母,不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