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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进击海洋——笛福小说与野性思维(3)

祭神的派生习俗是杀神。人类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神。人是要死的,他们自然认为神也处于同样可悲的境地。既然自然的进程有赖于神的生命,那么为了保证土地不会因神的生命力衰退而荒芜,就有必要让神永远强壮而在他的精力衰退之前将其杀死,以便把一个正值壮年时期的神的灵魂抓到并把它转给一个精力充沛的继承者。这种习俗,在古代的亚洲、非洲、欧洲、美洲广泛流行着。一直到19世纪还残存在如白尼罗河的西卢克族这样落后的部族中。

所谓杀神,最初是杀死神的人身代表;而杀死神的人形化身,则可以使他在更好的形体中苏醒或复活。在久远的古代,国王作为人与神之间的联系人而受到尊崇。他被当做神灵,能够降福给他的臣民和崇拜者。这种赐福通常被认为是凡人力所不及的。因此,国王往往在精力即衰之时被杀死,以免因他的生命力衰竭而影响物产的丰收。

在柬埔寨,神秘的水王和火王是不允许自然死亡的。因此他们谁要是得了重病,长老们就将其刺死。刚果人认为如果他们的大祭司契托姆自然死去,世界就要毁灭。因此,在他生病可能要死去之时,原定继承他的职位的那个人就带一根绳子或一根棒子将他勒死或打死。

最初的国王有许多就这样走上了神的祭坛。但是,他们在权势增强之后,往往不愿束手待毙,常常让“临时国王”或王子代替自己去死。把假王作为神的代表予以处死的风俗,曾在欧洲广为流行。古意大利的一个普遍的做法是:凡是流行崇奉农神萨图恩的地方,都选出一个人在一段时间内扮演萨图恩。此人享有萨图恩一切传统的权柄,然后或是死于自杀,或被他人手刃,或死于火焚,或死于绞刑。他是以善神的身份而死的,是为人世献出自己的生命的。

古代国王通常也是祭司。因此,我们也可以常常在神的祭坛上看到祭司的鲜血。在希腊神话中,远征特洛伊归来的阿伽门农为妻子和堂兄所杀,其子奥列斯特为父报仇,受到复仇女神的迫害而发疯。时阿波罗喻示他只要从异乡迎回阿尔忒弥斯女神,其病就会痊愈。根据希腊传说,奥列斯特带着女神像回到了雅典;但罗马神话却说,奥列斯特杀死了陶里斯国王,带着神像逃到了罗马内米湖畔的阿里奇亚,在丛林中建立了狄安娜神庙。圣林中有一棵大树,由一个祭司守卫着。按照圣殿的规定,一个祭司职位的候补者只有杀死前任祭司才能登上祭司的位置,直到自己又被一个更强大的人杀死为止。一个逃亡奴隶只要折断了圣树的树枝,就获得了与祭司单人决斗的资格,如杀死祭司,则可成为新的“森林之王”,而杀死森林之王又可以保证树神的生命精力永远充沛。这种奇怪的祭司职位承袭制度,一直沿袭到罗马帝国时代。一个在安东尼时代的希腊旅行者观察到,直到此时,祭司职位仍然是作为奖品授予决斗中的胜利者的。而其格杀规则,显然是早期狄安娜祭礼时以活人献祭的残余。

事实上,上面神话中的狄安娜既是祭司,又是树精。在繁殖神崇拜中,树精的变种极多,北欧有一个定期杀死森林之王的习俗;在下巴伐利亚的尼德波林,降灵节期间砍掉树林精灵芬格索的假头;在萨克森和图林根,降灵节的仪式为“把野人赶出灌木林”;在波西米亚,在降灵节则流行“斩王头”。

在欧洲,通常是在春天杀死一个“树精”,秋天杀死一个“谷精”。在历史上,世界各地杀死谷神的仪式可谓千差万别。有一个故事说,里提尔西斯是弗里吉亚王米达斯的私生子,他在收割谷子时,常常强迫偶然走近谷田的陌生人和他一道收割,最后将此人包在谷捆里,用镰刀砍掉他的头,把他的身子扔进河里。

根据这种风俗,在古代,野蛮民族常常为了使田产增值而杀死“谷精”,他们认为谷精通常住在最后一捆谷子里,所以,割、捆、打最后一捆谷的人,以及过路的陌生人往往作为谷精的人形代表而被献祭,19世纪的欧洲农民则是对之加以虐待或处以罚金。

古代墨西哥一年中最大的节日叫做托克斯卡特尔,此时要献祭一个扮作特兹卡特里波卡(众神之神)的年轻人,此人是从俘虏中挑选出来的,必须体格健美,毫无瑕疵。人们将他作为大神本人一样礼拜一年,最后在5月献祭。

与此同时,古墨西哥人还要每年挑选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奴隶奉为玉米女神,一年后献祭时,把她的血淋在女神木偶和各种祭品上,并剥下她的皮,由一个祭司披上,领着大家狂歌乱舞。

在古埃及,被杀的谷精奥西里斯通常是以人牺代表的。收获者在田里把他杀掉,并唱挽歌哀悼他的逝世。据说奥西里斯是埃及的一个国王,他把外来人都杀在了宙斯的祭坛前。这个习俗的起源可能追溯到一次在埃及持续了9年的灾荒,当时一个塞浦路斯的占卜者对奥西里斯说,如果每年给宙斯献一个人牺,灾荒就会停止。但是当赫拉克勒斯来到埃及被人拖到祭坛上时,他崩断绳索,把奥西里斯和他的儿子都杀了。

古埃及的谷精崇拜已经包含了祭神和涤罪的双重意蕴,而涤罪也是古代人祭习俗的重要表现形式。整个欧洲的农民都有一个风俗,即在一年的某几天,点起篝火,围火跳舞,或从火上跳过去。人们在火中烧毁偶像或者假面具,以装做在火里焚烧一个活人。而在远古时期,有理由相信人们确实在火中焚烧活人。

流行全欧的篝火节以4旬斋篝火、复活节篝火、仲夏夜篝火、万圣节前篝火、仲冬节篝火闻名于世,它同时兼有祈求五谷丰收和驱邪两种功能,因地而异。比利时的莫朗韦人在火中烧掉一个草人,以求来年丰收;在奥弗涅山区,篝火节是一种保证庄稼丰收的巫术仪式。

不过,欧洲的篝火节更主要的功能是驱除有形的邪魔,在篝火节中焚化的偶像有时就叫“巫婆”,按照顺势或模拟巫术的原理,烧毁了偶像,也就是烧死了那些妖巫本人。

对于篝火节,比利时的布拉邦特说是为了赶走“恶毒的播种者”,法国的阿登山区是为预防疾病,卢森堡和瑞士则谓之“烧巫婆”,天主教国家称为烧“犹大”。现在假装在篝火中烧死人或焚烧人形偶像的做法只不过是真的烧死活人的古老习俗的残存遗迹。苏格兰中部高地的篝火,以“贝尔坦篝火”闻名。此地处于欧洲偏僻角落,几乎完全与世隔绝的克尔特人一直系统地遵行在篝火中奉献人牺的习俗,公元前2世纪的罗马统帅凯撒的《高卢战记》最早记载了克尔特人献祭人牺的真实画面。直到18世纪末期,这里还残存着奉献人牺的痕迹。这种习俗流传到欧洲许多地区,至今仍然年复一年地举行各种仪式。

欧洲的篝火节说明,在远古时代,未开化的民族往往用转嫁灾祸来解脱整个社会所受的各种灾害,最初是偶一为之,后来则一年一度地定期举行。被驱的邪魔有的是无形的妖怪,有的则有可见的形体。加利福利亚的波莫人每7年驱邪一次,鬼邪由人化装扮演;而在古代世界,通常是用人做替罪羊的。在尼日尔河的奥尼沙城,为了清除当地的罪过,过去每年总是献出两个活人来祭祀,其人牺由大家出钱购买、赡养。在西非的约鲁巴黑人中,人牺可以随意挑选,一旦选中,就将其禁闭,用美食豢养。献祭时人们听到了他被杀时的呻吟就会欢呼,认为消除了神灵的震怒。

在印度的贡德人中,替罪羊可以是一个被神附体的有神性的人。东高加索的阿尔巴利亚人在月神庙里蓄养一批圣奴,其中如有一个被神灵附体,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疯癫迹象,大祭司就用圣绳把他捆起来,优裕地蓄养一年,到期涂上药膏,送去献祭。

在人类文明曙光未露之前,受神灵转世观念的影响,在各种祭礼活动中被杀的人牺往往被原始人当做“圣餐”吃掉以获取神性。也正因为如此,人牺在精神上并不感到什么痛苦。他们经过巫术或宗教的灌输和训练,往往是心甘情愿地走上祭坛的。在古希腊,葡萄酒通常被代为酒神之血,所以在祭祀葡萄神的仪式上喝葡萄酒,是一项庄严的圣餐。非洲西部的阿贝奥库塔的国王死去之后,为了能更确定地继承王室的巫术或其他德行,新王须要吃先王的一块肉。所以,此地的土人在表述“国王统治”的含义时,就说“他已经吃过国王了”。在西非拉各斯内地的伊巴丹,国王死后,其心脏被他的继承者吃掉,以把神圣的受崇拜的灵魂传给新王。

野蛮人通常相信繁殖神能够随意变化为人和动物,所以用做谷精祭祀的人牺往往也被当做圣餐吃掉。只是到了近代,欧洲农民才用人形面包代替了人牺。在瑞典的韦姆兰省,主妇每年通常用最后一捆谷穗上的谷粒烤出一个女孩形的面包分给全家人吃。

法国的拉帕利斯人往往用面做一个人形挂在枞树上,用最后一辆收获车送到镇长家里,保存到葡萄收获完毕之后,由镇长把面人碎成小块分给大家吃。墨西哥的阿兹台克人在每年的5月和12月,都要用面做一个墨西哥大神徽兹罗波契特利或维兹里朴茨特里的神像,然后掰碎,由信徒庄严地吃掉。在罗马,人们把一些人形面包称之为“曼尼”。因为在阿里奇亚每年杀死森林之王后要按他的偶像做一些面包当圣餐吃,而据说阿里奇亚圣林的创建者是一个叫做曼尼的人。

同样的,受吃神肉的顺势巫术的影响,野蛮人认为吃一个动物或一个人的肉,他就不仅获得了该动物或该人的体质特征,而且获得了该动物或该人的道德和智力特征。所以,他们不仅把代表神的人或动物当做圣餐吃,或是吃人形或动物形的面包,而且通常还吃死人的血肉,以吸取那些死者所特有的勇敢、聪明或其他素质。

在东南非洲的山居部落中有一些组织年轻人加入行会或帮会的仪式,其中一项是将勇敢、智慧或其他素质灌注到新入会的人身上。凡是行动特别勇敢的敌人被杀后,他的肝被认为是勇敢的所在地,耳朵是智慧的所在地,前额的皮肤是忍耐的所在地。这些部位都要被烧成灰烬,用牛角保存起来。举行割礼时,和其他成分一起拌成糊,由族里的祭司给青年人吃。他们以为用这种方法,被杀者的力量、勇气、智慧和其他美德就传给了吃的人。山居的巴苏陀人杀死一个勇敢的敌人时,他们立即把心挖出来吃掉,因为他们认为这会使他们打仗时有勇气、有力量。苏印第安人常把勇敢敌人的心碾成粉末咽进肚里,希望以此获得死者的勇气。

除了吃人心之外,人体的其他部分也常常被吃。澳大利亚东南部的色多恩和恩加里戈的武士常吃被杀敌人的头和脚,以为可以借此得到死者的素质和勇气。新南威尔士的卡米拉罗伊人为了得到死者的勇气,吃他的肝和心。沙捞越的达雅克人常吃被杀者的手心和膝盖肉,以增强他们自己的手和膝盖的力气。西里伯斯中部的托拉基部族喝被杀死者的血,吃他们的脑子,以求自己变得勇敢。菲律宾群岛的伊塔隆人喝他们杀死的敌人的血,生吃他的后脑和内脏,以求得到他们的勇气。为了同样的原因,菲律宾的埃富高人和德属新几内亚的卡伊族人也吃死人之脑。

在西非的基姆班达人中,新王继位时要杀一个勇敢的俘虏,新王和贵族都吃他的肉以获得他的勇气和力量。祖鲁酋长马图阿拉喝过30个酋长的胆汁,以为这会使他强壮。祖鲁人还认为吃掉敌人前额的中部和眉毛就能得到凝视敌人的胆量。西里伯斯的米拉哈萨人每次出征前,都要拿一把被杀敌人的头发泡在开水里提取勇气并要战士们将这种勇气水喝下去。在新西兰,酋长就是阿图亚(神),某武士杀了一个酋长时,就立即挖掉他的眼睛吞掉。因为他认为神就住在眼睛里,通过这种方式,他不仅杀死了敌人的躯体,而且还占据了敌人的魂魄。因此,他深信吞噬敌酋的眼睛愈多,他的灵气就越大。

作为历史文化巨川的折射,吃神肉这种圣餐仪式经历了人牺——动物——偶像(模拟人)——植物这样一个全过程。那么,人牺是从什么时候退出历史舞台的呢?

在历史的启蒙时期,古希腊的西皮罗斯国王坦塔罗斯曾因杀了亲生儿子为众神献祭而在地狱里饱受饥渴和头悬巨石三种酷刑的惩罚。但据另一则古希腊神话说,这种野蛮遗风在公元前12世纪时的特洛伊战争期间仍然普遍存在:希腊联军统帅阿伽门农猎杀了狩猎女神阿耳忒弥斯(狄安娜)的赤鹿,为了平复女神的震怒,不得不将自己的女儿伊菲革涅亚作为人牺献祭。女神用一只鹿换走了伊菲革涅亚,将她救到陶里斯,使她成了自己的忠实祭司。后起的古希伯莱文明登上历史舞台之时,用动物作为牺牲的习俗已经非常普遍。当亚当之子该隐和亚伯向耶和华献祭时,上帝接受了亚伯献的头生羊而弃绝了该隐的素祭,致使该隐杀弟。然而,当时人祭的残余依然存在。当士师耶弗他为了还愿而将独生女儿燔祭给耶和华时,全能的上帝并无异议。耶弗他的女儿为战败民族强敌亚扪人而受烧烤之苦,所以以色列的女子每年都要为她哀哭4天。

此后,意大利阿里奇亚丛林中半野蛮的拉丁人因袭了这种人祭习俗,其遗风直到古罗马的普鲁塔克(约46~约120年)时代还存在着。在奥尔霍梅努斯古城,住着一家每年出一个活人献祭的王室后裔。每年在阿格利昂的节日时,酒神狄俄尼索斯的祭司们就持剑追杀他们。国王的三个女儿一向闭门不出。但是有一次,“神威终于感染了这三个在寂静闺房里的皇家妇女……于是三人拈阄确定应当由谁交出一个孩子供应吃人宴会。阄儿落到露茜普头上,她交出了她的儿子希巴索斯,三人共同把他的四肢一条一条地撕下来”。另有资料记载,罗马士兵在过农神节时,还每年用活人来献祭。节前30天,他们用抽签的方法,选一个年轻漂亮的小伙子,给他穿上萨图恩的皇服,然后由一群士兵陪同他去放纵情欲,享受各种乐趣。农神节一到,他就得在神的祭坛上刎颈自杀。公元303年,有一个中签的基督教士兵达修斯不愿意扮演异教的神,他的长官巴瑟斯威胁说服不成,只得将他斩首。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用人牺祭神的野蛮陋习已经随着一个混沌的时代消逝在人类文明的地平线上了。在世界近代文明史上,这种仪式大多为偶像祭祀所代替。然而,笛福置身于欧洲殖民统治的第一个浪潮之中,其小说作为描写前帝国主义时代欧洲历史的一部分,却刻意返祖,肆意虚构美洲的土人吃人的天方夜谭,从而格外引起我们的文化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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