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9399700000025

第25章 律师制度的引进与被告人辩护权利的发展(3)

1911年辛亥革命后,满清统治被推翻,与清末预备立宪同时进行的司法改革也随之中断。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仿照西方国家的法治原则,勾勒了建立包括律师辩护制度在内的新型法制蓝图。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设立司法部为中央政府九部之一,其职掌就包括对于律师业务的管理。1912年5月13日,司法总长王宠惠在参议院第五次会议中提出,司法部致力解决五大问题,其中之一即为律师辩护制度:

近今学说以辩护士为司法上三联之一,既可以牵制法官而不至意为出入,且可代人之诉讼剖白是非,其用意深且远也。且以中国现状而论,国体已变为共和,从事法律之人当日益众。若尽使之为法官,势必有所不能。故亟宜励行此制,庶人民权利有所保障,而法政人才有所展布。此关于辩护制度之所以亟宜创设者也。

至北洋政府时期,虽然北京的中央政府频易其主,但无论谁主政,都以追赶世界文明潮流自居,都以保持政权的民主、共和性质自诩。同时,自清末修律以来,尤其是经过急风暴雨的辛亥革命,新的政治与法律理论在更广的范围内得以传播。北洋政府为收拢人心,加强政权的凝聚力,在很多方面继续了中国法律近代化的进程,律师法律体系也相应得到较快发展。1912年9月16日,北洋政府公布实施《律师暂行章程》,对律师资格、证书、名薄、职务与义务、惩戒等方面,作出了较为详备的规定。此后,一直到1926年,北洋政府先后对该章程进行了多次修订,同时,也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法规。如《律师应守义务》、《律师登录暂行章程》、《律师考试令》、《律师考试规则》、《律师惩戒会暂行规则》、《甄拔律师委员会章程》、《复审查律师惩戒会审查细则》、《无领事裁判权国律师出庭暂行章程》等等,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律师法律体系。

(二)律师职责的发展

1906年初,清末修律大臣沈家本、伍廷芳向清廷上《进呈诉讼律拟请先行试办折》,首倡在诉讼法中引入律师制。此后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都专门详细规定了律师制度。

《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在《刑事民事通用规则》一章中专设《律师》一节,在中国法制史上第一次给代人诉辩的“讼棍”以合法地位,“凡律师,俱准在各公堂为人辩案”(第199条)。这是律师制度在中国的最初萌动,意义非同一般。但正因其刚刚起步,对其管理亦非常谨慎而严格,律师执业地位远未得到切实保障与尊重:“凡律师欲为人辩案,须在法律学堂考取入格,给有堪为律师文凭,该律师亲自持往该省之高等公堂,呈请核验并自行立誓,概无假冒情节且须有与该律师相识之殷实人二名,立誓具保该律师品行端正,人凭相符,方准该律师在高等公堂或各属公堂办案”(第200条),不然,“如该公堂或各属公堂办案验明文凭并不合格或并无殷实人具保或声名平常者,可批斥不准”(第201条)。同时,律师执业受到严格的地域限制:

“如该律师往他省公堂办案,应再呈凭照,依以上各条如在初到之省,一律办理”(第203条)。

同时,对于律师在法庭辩护过程中的具体义务和责任,草案也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原告律师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第一,为原告撰写状书以及其他各项应呈交法庭的书面材料;第二,与原告一起到法庭办理所控事件;第三,法庭开庭之时,代原告向法庭陈述所控之事,并就具体案情,询问原告及证人;第四,在被告或其律师就原告所控之事进行辩解、说明后,可再次向法庭陈述,驳斥原告的辩解。

被告律师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第一,为被告撰写答辩状,以驳斥原告所控之事,并收集、准备有利于被告的各项证据;第二,法庭开庭之时,与被告一同到庭,就证据、法律条款等为被告进行辩护,以促进法庭正确理解证据,并依照法律,进行公正的裁判;第三,代被告对诘原告及其原告所提出的证人;第四,在原告提出控词、原告证人提供证词后,向法庭陈述被告辩护词,并向法庭提供被告证人证词;第五,在双方控、辩及证人提供证词完毕后,再援引法律条款及案例,为被告作详尽辩护,以防止法庭作出不公正的判决。

在此基础上,随后拟就的《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从人员范围、律师权限、代理人数、律师介入时间等方面,作出了更加详尽的规定:

“被告人于提起公诉后得随时选任辩护人”(第55条);“辩护人选任律师充之。但非律师而经审判衙门许可者,亦得选任为辩护人”(第56条);“辩护人之数,每被告一人不得过二人”(第57条)。在相关条目后所附的“理由”中,逐一的立法解释显示出立法者既吸纳西法、又注重国情的科学态度。在对非律师人员充当辩护人的阐述中,立法者认为:“辩护制度虽不可少,然使不得其人,则有害无益。故本条原则上规定,非律师不得为辩护人,盖律师必经考试,始准就职,且受必要之监督,不至有包揽词颂、咆哮公堂之弊。若律师以外之人为辩护人者,则以经审判庭许可者为限,其未经许可者,不得从中干预也”,显示了立法者原则性与灵活性的较好结合。在辩护人的人数问题上,立法者解释道:“外国实例律师中,有多至数十人者,然人数过多,聚讼一堂之上,不免于事务进行反有阻碍,故本条特限制之。”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虽然各项具体审判制度未及详订,但实践中的有益尝试已开始积极进行。在审讯前山阴县县令姚荣泽案时,时任司法总长的伍廷芳即主张“准两造聘请辩护士到堂辩护”,一开律师辩护的实践之先。

1912年9月,民国北京政府颁布《律师暂行章程》,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律师法。共8章38条的律文,规定了律师资格、证书、律师公会、惩戒等,但并未突出律师辩护职责。《刑事诉讼条例》则对律师辩护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其《辩护》一章即开宗明义:

被告于开始预审或起诉后得随时选任辩护人。被告之法定代理人、保佐人或配偶,得独立为被告选任辩护人;刑事辩护制度,所以保护被告之利益,维持审判之公平。故各国立法例对于重大案件,多采用强制辩护之制现在律师辩护制度业已实行,关于强制辩护之办法,自应一并援用。嗣后,刑事案件被告人应科二等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若未经选任辩护人,或所选辩护人不出庭时,应由审判衙门为被告指定辩护人,以昭慎重。

对照清末《刑事诉讼律》草案中316条“被告案件应科二等有期徒刑以上刑者,无辩护人不得开公判”的规定,辩护制度的前后承继痕迹,非常明显。

继承明显,发展亦彰。首先,为切实保护被告人利益,《刑事诉讼条例》严格规定,“辩护人应选任律师充之”。如果选任非律师充当辩护人,则“预审中经预审推事许可,审判中经法院许可”(第173条)。

相比于清末《刑事诉讼律》草案第318条的“辩护人应由审判长就审判衙门所在地之律师或学习检察官、学习推事中选任”的规定,条例中的规定无疑更加符合律、检、法析分的世界通例;同时,也显示出国家为保护被告人利益而加大了干涉力度。

其次,关于律师介入的时间方面,《刑事诉讼条例》允许被告于“开始预审或起诉后得随时选任辩护人”(第173条);而《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规定被告人只能“于提起公诉后得随时选任辩护人”(第55条)。相比之下,条例将律师介入的时间大大提前,无疑会更有利于被告人利益的保护。

再次,条例规定“被告之法定代理人、保佐人或配偶,得独立为被告选任辩护人”(第173条),与大清刑诉草案的“被告人之法定代理人或其夫得独立选任辩护人”(第55条)的规定相比较,条例不但拓宽了为被告聘请辩护人的委托人的范围,方便了被告人的权利行使;而且,将被告人之“夫”改为“配偶”,无疑大大提高了妇女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不过,司法实践中,条例第172条所设置的指定辩护人制度虽对特定案件的嫌疑人形成了一定保护,但由于辩护的无偿性,却也经常出现律师敷衍搪塞的情形。谢振民在《中华民国立法史》即批评道:

我国自实行指定辩护人制以来,遇有道德高尚及富有责任心之律师,对于指定案件尽心辩护者固不乏人,然因无相当报酬,而敷衍塞责者,实居多数,既无利于被告,且有拖延案件之虞,故一般舆论,均认为此种制度应予纠正,故公设辩护人制实有采用之必要。

总体来说,近代以来,随着被告人诉讼地位的主体化以及律师制度的引入和发展,被告人针对于检察官的抗辩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刑事诉讼结构初步呈现出如日本学者河和弘之先生所论述的“三角形”

诉讼结构趋势:“检察官起诉,提出不利于被告的犯罪事实和旁证,而辩护人则提出有利于被告的事实和旁证,审判官从中看到真实的材料,得出正确的判断。这就是近代刑事诉讼的基本结构。”从长远观点来看,采取这样的基本结构,审判机关的裁判活动也受到相应的约束与监督,不但“可以将错判制止在最小限度”,而且“也可以防止滥用权力”。

同类推荐
  • 校园生活法律一本通

    校园生活法律一本通

    我国著名的文学家鲁迅先生说过:“看几岁的孩子便可预料20年后中国的情形。”鲁迅先生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现在的孩子,再过20多年已是壮年,为国家的中坚力量。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将决定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几十年的命运和兴衰。为此,我国对青少年的保护和违法犯罪的预防是非常重视的,国家及时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为保护音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青少年朋友因为不懂法而受到伤害,特别是学生,下面就让我们一起认识法律以期提高青少年朋友的法律意识,帮助青少年学法、守法和用法。
  • 专利侵权民事救济的经济分析

    专利侵权民事救济的经济分析

    侵犯专利权民事求济制度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尤其是随着技术的商品化而产生发展起来的。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专利权二次界定制度,二是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制定制度,三是专利实施安排制度,四是外部性解决制度。侵犯专利权民事救济制度具有两大特点:一个是将权利行使制度与救济制度相互整合起来,形成禁止性规范;另一个是相对其他权利来讲,对产权更为严格的限制。
  • 民事错诉规制研究

    民事错诉规制研究

    从国内外总体情况来看,研究民事错诉的范围比较狭窄,研究的深度还严重不足,我国司法实务界对民事错诉认识的态度还相当保守。这表明了民事错诉的理论还不够成熟,尚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在我国民法典的起草过程中,由王利明教授和梁慧星教授分别主持起草的“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编草案建议稿”中,都曾将民事错诉行为列为侵权行为之一。遗憾的是,有关民事错诉的相关规定没有出现在正式公布的民法典中。这恐怕与民事错诉的研究不够彻底有一定关系。
  • 趣味案情解剖(侦探趣味推理故事)

    趣味案情解剖(侦探趣味推理故事)

    探案故事的模式由4部分构成:一是神秘的环境。二是严密的情节,包括介绍侦探、列出犯罪事实及犯罪线索、调查、宣布案件侦破、解释破案和结局。三是人物和人物间关系。主要有4类人物:①受害者;②罪犯;③侦探;④侦探的朋友,牵涉进罪案的好人。四是特定的故事背景。
  • 国际法的理念与运作

    国际法的理念与运作

    本书立足于从法哲学角度,对有关法治的两重含义进行审视、反思和设想。一是法治的理念,这是一个民族基于其独特的文化背景与社会结构及其情感,对法产生的一种内心信念与基本精神;概言之,法治理念是人类社会特有的情感和精神。二是法治的运作,这是法治原则与精神现实化的过程,从而使法治内容与形式在社会关系中得以具体实现。在承接《国际法的理念与运作》撰写任务后,经过《国际法的理念与运作》合著同行们几经切磋,形成《国际法的理念与运作》的基本思路和总体构架。
热门推荐
  • 青春蜜恋:奇葩兄妹闯校园

    青春蜜恋:奇葩兄妹闯校园

    她,欧阳筱筱,一个二次元少女与她的面瘫老哥家产过亿,为了安全起见,身为跨国W集团的千金和少爷只能隐藏身份从韩国归来,殊不知在韩国交的二货盆友也一同归来,中韩跨国的青春密恋由此展开...
  • 兽御天下:邪君小小妻

    兽御天下:邪君小小妻

    身怀异能女特工,意外葬身军工厂爆炸,是天灾还是人祸?大闹地府,强接转生任务,是称心如意,还是另有隐情?重活一世,且看季云璃如何逆天改命,与兽兽相亲相爱,与渣男渣女斗智斗勇。************过错,抑或是错过,三世转生,情缘是否能够依旧?
  • 大周风云志

    大周风云志

    大周更始元年,春寒料峭,坊间突传“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天下动乱,大陆开始上演一段波澜壮阔的英雄演绎......
  • 好习惯银行

    好习惯银行

    本书讲述了和二月兰一样坚强的星儿,孝敬父母的小狗奇奇,因为持之以恒而获得长跑冠军的噜噜马,因为自信而变得快乐的大脸猴等故事。孩子们通过读故事,明白哪些坏习惯不能养成,哪些好习惯该及时养成。在每个故事后面都涉及了亲子互动栏目,让爸爸妈妈和孩子共同交流读完故事后的感受,一起回答与习惯养成有关的问题,让孩子充分理解养成好习惯的意义,明白在实际生活中自己应该做什么和怎么做。
  • 亚非现代著名作家(世界文学百科)

    亚非现代著名作家(世界文学百科)

    本套书系共计24册,包括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文学大师篇”,主要包括中国古代著名作家、中国现代著名作家、世界古代著名作家、亚非现代著名作家、美洲现代著名作家、俄苏现代著名作家、中欧现代著名作家、西欧现代著名作家、南北欧现代著名作家等内容;第二部分“文学作品篇”,主要包括中国古代著名作品、中国现代著名作品、世界古代著名作品、亚非现代著名作品、美洲现代著名作品、俄苏现代著名作品、西欧现代著名作品、中北欧现代著名作品、东南欧现代著名作品等内容;第三部分“文学简史篇”,主要包括中国古代文学简史、中国近代文学简史、中国现代文学简史、世界古代文学简史、世界近代文学简史、世界现代文学简史等内容。
  • 异界神尊逆天

    异界神尊逆天

    一个年少轻狂的少年,穿越异界。陆逸这个人在一个武者聚集的地方,什么都没有,就只有一股不服输的态度,和对亲人朋友的关心。无止境的修行,终于在这个强者为尊的天下,不断的创造奇迹,成为了异界神话。
  • 神三国杀

    神三国杀

    零,既是开始,亦是结束!这里阴谋诡计,瞒天过海,不到最后你永远不知道结局是怎样的!这里奸诈险恶,遮天笼地,不到最后你永远不知道谁才是真正的赢家!这里是三国,,神话中的三国,一个不一样的三国,完全颠覆思想的三国!
  • 教主身软易推倒

    教主身软易推倒

    她曾经是将军府最无用的大小姐,姿色平平。一朝不慎落了水……再醒来时却变成了另一个人。江湖第一大魔教的右护法,容貌出众。然而如今身为右护法的她,每日里不仅要应付江湖人士对她下的各种挑战,还要应付腹黑教主的事事挑剔。她的人生……活得太憋屈了!于是她决定,推倒腹黑教主,称霸天下!
  • 医科圣手

    医科圣手

    他是最年轻的院长。他的身边佳丽如云。他就是陆飞,当代最强医科圣手。
  • 天域剑神

    天域剑神

    平凡少年,因仇而走上强者之路。平凡之身,也可对抗强大势力。强者之路无止境,弱者也可以历经万险,最后剑指大能。一颗聚灵珠让他修炼神速,被封印的记忆为他提供各种武技。随着修为的提升,随着封印记忆的解开。昔日的一切秘密不断的浮现。剑起剑落,热血漫天;恩怨情仇,毅然看破;千难万险,修得自我。情必惜,仇必报,恩怨分明。灭家族、抗宗门、血深仇,复仇之路也是强者之路。这条路上,唯我独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