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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长恨歌

罗美宝第一步跨进罗白微的院子时,就觉得有一股奇异的香扑面而来,是桂花?却又觉得比桂花浓烈得多。

十九岁的罗美宝一身素白衣服,白色长裤和有点短的小衫,收腰,有点小,却又小的透着可怜。

正是8月,上海还正热,有细细的汗珠透了出来。还没有立秋,有蝉努力地叫着,为这个夏日做着努力的收梢。这样的努力罗美宝也有。她只在小时候见过姑妈三两次,只觉得是一个美艳的妇人,美艳得让她有惊艳的感觉,那才20世纪80年代初,她三四岁,而姑妈却靠着美艳嫁了一个香港商人,这在当时的小城是不能接受的。

那时还没有叫做二奶的词,可明明,姑妈就是二奶。因为香港商人是有老婆的,这让罗美宝的爷爷奶奶和父母亲感觉脸上无光,他们无一例外是小城中的老师,爷爷是一所中专的校长,奶奶那时做音乐老师,父母更是小城中难得的大学生,毕业后回来任教。

一家子的清白全让她毁掉了。

爷爷奶奶后悔让姑妈到上海读了书,还学了什么音乐,这在他们来讲,是极大的耻辱。

十多年之后,爷爷奶奶作古,因为当时吵得天翻地覆,罗白微没有能获准进家门奔丧,她冷笑着言道,以为谁喜欢那个冷清清的家呢。

罗美宝对罗白微的印象,只是冷艳的一副表情。

后来香港人死掉,留了一所房子和一大笔钱给罗白微。罗白微也会做生意,开了几个服装店,又炒了股,狠狠赚了几笔,不久,换了从前西班牙人留下的老房子。没有再嫁,不是为香港人守节,而是不相信爱情,自始至终,她不相信爱情,她从来明白自己。

喜欢上海,喜欢它的糜烂堕落和烟火气,所以,要留下来。

那时她有美貌,又有人要,有什么不可以?这一切是这样天经地义顺水推舟,不然,她奋斗一生,也不可能在上海扎下根来。

父母和兄嫂与她反目,她并不计较,只觉得从此更轻松,倒落得了清闲。每年七月十五,她也烧纸钱,落几滴眼泪,然后照样过着活色生香的生活,比如打通宵麻将,把那些没事有钱的男人女人叫来跳舞唱歌开party,夹杂着洋文和洋酒的气味——上海的老房子又重生了。

是罗白微给了它们生命的。她点一支烟,穿着花团锦簇的旗袍,庆幸自己当初的选择。

三十六岁,她正风情万种,跟着香港人的时候,她就养着一个小白脸,是一个在复旦读经济的小男生。她说,我的凯子,所有人哈哈乐,小男生也跟着哈哈乐,她想,有钱是好的。

罗美宝的到来让她有些意外,她有好多年没和家里人联系了。罗美宝坐在客厅里,背对着她,她下楼的声音惊动了罗美宝,罗美宝回过头来,罗白微几乎呆住了,这张脸,她年轻时也有过呢。

姑妈。罗美宝轻轻叫着。

罗白微竟然微微地心酸,这个称呼是有些陌生的。显然,小城出来的罗美宝对这里的环境有些不适应。

罗美宝是越过延庆路到华亭路上去的,先是一些英国商人留下来的尖顶红砖的法式小楼,那些洋房花园几乎全是上个世纪30年代中产阶级留下来的,积满了尘烟的鹅卵石的三层小楼,有隐约的钢琴声飘荡而来。再是在香山路上,要路过一座老房子,窗子很特别,哥特式的长窗,玻璃全是彩色玻璃拼成的,晚上,灯光会亮起来,晕黄的,家的感觉,一下子让人的心柔软起来。

上海上海,罗美宝终于明白罗白微为什么如此贪恋这个城市,一种堕落腐朽和纸醉金迷里还有一丝粉艳艳的情欲,让人欲罢不能。

而姑妈在对面坐着,真丝软缎的新款旗袍,做得极精致,双乳恰好露出一半。她没有问起罗美宝的父母,只问,何事?话语简洁到似要省略掉所有。

来看看您,罗美宝很客气地说,我考上了交大,昨天来报到的。

啊。罗白微弹掉烟灰说,晚上在我这里吃饭吧,正好有一个party,各国朋友都有,你也应该见见世面了。

罗美宝记得,那是1992年的秋天,一个桂花飘香的夜晚,她走进了姑妈的生活,而这之前,父亲只是说,到你姑妈那里看看吧,我们两家,也应该走动走动了。

那时已经有很多女人靠男人吃饭了,观念的转变让父亲重新审时度势,他发现那些当时没有考上学的人发了财,而自己还拿着一个月一百块的工资,自己的情况和妹妹简直不能相提并论。那时,妹妹已经开着宝马香车,这在当地人眼中相当于开了飞机一样,所有人见了他都说,你妹妹在上海好棒啊。

此时的看法与十年前已经差之了千里。

于是罗白良让自己的女儿报考了上海的大学,如果罗白微到上海是误打误撞,那么,罗美宝简直是往枪口上撞的。

你这身衣服可不行,太素了。罗白微说着自己的侄女,来,我给你去换一套。

三十六岁的罗白微因为保养得体,还看着似二十多岁的女孩子,至少,脸上是生动的。她说,我只用日本的化妆品,你看你的脸太干了,应该做个保湿的,还有,女孩子怎么可以穿平底鞋的?头发也不行,太乱了,应该搞个造型。罗白微几乎把罗美宝全盘否定了,然后她亲自动手打扮了自己的侄女。

用她的话说,我可不想让别人以为来了乡下亲戚,何况,你与我生着一样的脸。罗美宝当时有些感动,她想,到底是亲人。

两个小时之后,罗美宝的面貌已经焕然一新了:她穿了吊带蕾丝的黑色长裙,彩妆,头发做了一个小时,从上色开始,到最后修剪盘头,再戴上水晶珠链,穿上六厘米的高跟鞋。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竟然觉得分外迷恋。

也许每个人都喜欢堕落,只是有的有机会,有的没有机会而已?

十九岁的罗美宝,已经决定在这个圈子里好好闯一闯。

她在给李挺的信件中说,李挺,你不知道上海有多好。那是她的青梅竹马的男生,去了清华读书,父母很满意那个男生。在这之前,罗美宝也曾经很满意,但那一晚上衣香鬓影之后,她觉得自己应该有更好的生活。

毋庸置疑,她成了那天晚上的焦点。

走下楼去,有人拍掌,罗美宝看到罗白微的眼里掠过一丝丝嫉妒,是啊,她比姑妈美,因为她年轻,年轻就是资本啊。但罗白微很快就牵着她的手走到众人面前说:我的侄女,上海交大的高才生。

是的,这也是她的资本,姑妈只读了中专,她是高才生,何况,又生得这样美丽。所有人鼓掌,她成了公主,被人拥着跳了一圈又一圈,而姑妈并不示弱,照样有年轻英俊的男人轻轻拥着她跳舞,她前仰后合地笑着,偶尔吐出一两个陌生的法语或德语单词,罗美宝知道,她还没有进入这个圈子,她还只是一个旁观者。

因为她发现,男人们所有的目光还是会落到姑妈身上。

是啊,姑妈有钱,单身,风情万种。何况,姑妈也真懂得疼爱男人,这是以后她慢慢懂得的。姑妈不止一个情人,但最好的情人是汉斯,不久,罗美宝就发现,这个叫汉斯的男人,的确是与众不同的。

罗白微的儿子送到英国读书,家里大多时候只有她一个人,但她闲不住,喜欢张罗。何况,上海这样的纸醉金迷,到处都可以让人沉醉。

往往是早晨从中午开始,下午四点开始正式吃饭化妆,晚上高潮会来临。

周末或长假,罗美宝都会住到姑妈家。姑妈不仅把她收拾得漂亮,还把一张三十万的卡递给罗美宝:送你爸爸妈妈的,别让他们吃粉笔末子了,容易得癌症的。

罗白良用三十万买了一房子一辆车,从此彻底摆脱一穷二白局面,虽然这做法被妻子不耻,但他们的暴富让许多人得了红眼病。

最受益的是罗美宝,她从吃到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前两块钱买的小内裤再也不穿了,姑妈说,一个女人的气质是从什么体现出来的?衣服!衣服是会说话的!

罗美宝就常常想到张爱玲和她的姑妈,也是这样讨论过吃什么穿什么吧?只是张的姑妈没有在经济上帮她多少,但姑妈却给足了她面子。在同学中,她算是有钱人了,而随之而来的是和清华男生的分手,清华男生跑到上海来问为什么,看到那杂牌子的牛仔裤和有些脱线的白衬衣,罗美宝笑了笑说,李挺,我一瓶香水要一千块,你给得起吗?

她渐渐理解陆小曼为什么舍不得离开上海,她也舍不得了。

如果十几年前父母还为着可怜的清白和骄傲不肯和他们的妹妹来往,那么现在,他们全家对姑妈的态度简直是扭转乾坤的变化了。

两年之后,如果你再看到罗美宝,一定不再认为她是那个穿着一身素白,小衫有点短的女孩子了。她举手投足之间完全是名家风范,最重要的不是这个,最重要的是,她学会了如何与男人周旋,用姑妈的话说,那可是一项技术活,你要懂得,这个世界上最难懂的动物就是男人,但最好玩让女人最有兴趣的也是男人。

比如汉斯。

汉斯是真正的混血儿,父母是中法,外公外婆是中瑞,有曾经的德国租界的房子,三十二岁,典型的钻石王老五。投资了地产,很老派的人物,爱听周璇,常常说自己生错了年代,他常常叫罗美宝英语名字Anita。

但罗美宝并不喜欢那个名字,那是姑妈赠给她的。

罗美宝开始并不知道汉斯是姑妈的情人,那时汉斯总和她调情,说她生得这样骨感而美丽。她也开始穿露胸的衣服,最刺激的一次是穿露背装,整个背全露着,几乎到底线,背上纹了一朵大蝴蝶,汉斯拥着她跳舞时叫她,妖精。

她觉得,女人被叫妖精,那是对女人最大的褒扬。

谁不喜欢有情有趣的男人?何况汉斯生得美,潘安似的一张脸,因为轮廓清晰,罗美宝总是觉得,这样的男人生得这样好,简直对女人是一种引诱。

他们跳舞时,汉斯常常会把手放在她腰间,捏来捏去。总之,身体的语言只有他们自己明白,他在挑逗她,汉斯未尝不是一个好的选择,有钱,多金,英俊,可是,罗美宝知道,汉斯对她,有半点真心也是借来的。

他们之间,没有爱情可言,但并不妨碍喜欢。

他喝醉了,把她逼到墙角问,你是不是处女呢?

她偏着头,有点凌厉的姿势,张狂地笑着:不是啊,谁还是处女呢。我才不做处女呢。

其实她根本还是处女。清华男生的手曾游走,但只到小腹就舍不得了,他很真情地说,等待结婚那一天吧,我的天使。

可现在,她罗美宝不是天使,她要做魔鬼了。

那天晚上,她被汉斯带去了他的房子。德国人留下来的老房子,阴气极重,他们在一张柔软苍白的大床上缠绵,一次又一次,她明明是处女,可分明没有血迹。

这真是定数。罗美宝想。

那是唯一的一次,姑妈跑去英国看儿子,她组织了聚会,然后失身。她笃定自己是处女,但却没有人相信。

姑妈为汉斯和她翻了脸,指着她的鼻子骂她不要脸。

那时她有小小的得意,因为年轻,年轻就可以得意的。原来,冷和自私几乎是可以遗传的东西,即使隔得再远,如果有环境照样可以激发出来。

她毕业了,进入一家法国公司,拿着月薪六千,不够两套衣服钱,与姑妈翻了脸,居然是为了一个男人,于是她觉得还是自己有钱好。

吴灿就是这时走入她生活的。吴灿是计算机业的精英,有老婆孩子在美国,他一个人寂寞,聚会时遇到罗美宝,罗美宝卓尔不群的气质吸引了他。她很高雅,亦很冷漠,可冷漠中闪着艳情。吴灿走到她身边,然后说,不如,去上海夜色中兜风?

罗美宝知道吴灿只是她的一个目标,她早就修炼到能做到一个好的诱饵。坐上他的奔驰,她神情镇定,点了一支爱喜,一边吸,一边哼着陈慧琳的《花花宇宙》。

他们的亲吻是那样自然,车停在路边,然后就亲到了,忘记了谁碰到了喇叭,一阵乱响,乱响之后,罗美宝说,我不要你的钱,我要你的股份。

自始至终,她是一个明白人,这一点,罗家人是多么相似。

她得到10个点的股份,从此可以高枕无忧。定期与吴灿约会,做他的秘密情人,不嚷着要结婚,听话,风情,在床上让吴灿感觉似在飞,她有这个本事,她相信,自己的姑妈也有这个本事。

世纪末,吴灿拉她到欧洲度假,她带回了好多正宗的法国香水,当然是送给姑妈的。

罗白微只说了一句话,青出于蓝胜于蓝啊。

那时姑妈已年过四十,但依然玉貌朱颜。妖精是不会老的,张曼玉会老吗,赵雅芝会老吗?所以,姑妈也不会变老,永远年轻,永远二十八岁。

那时她们重归于好,因为汉斯去了德国,据说,他对男性更感兴趣。

姑妈说,真没看出来啊。

罗美宝侧过脸去,看到外面的桂花又开了,原来又是八月了。还没有立秋,有微微的热,空调开得冷,她看到姑妈缩了一下脖子,这个动作让她十分感慨,因为罗白微的脖子上有了皱纹。

谁说过啊,一个女人如果老,必然先老的是脖子。

她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还算光滑。

毕竟,才二十五岁啊。

和姑妈一样,罗美宝喜欢年轻好看的男子,如果再洋派一些就更好了。

她出手很大方,每次三千五千,姑妈说,真是流着罗家的骨血啊。罗家的女子,全是透着阴阴柔柔的风情的。

姑妈的男友依旧换得勤,这一点罗美宝和罗白微略有区别。

她固定三两个,心情好了就叫他们过来。更多的时候,她跑去姑妈组织的party上跳舞喝茶打麻将,麻将和男人,两大消遣方式,她都喜欢。特别是和那个高大威猛的美国人在一起,她感觉极美妙,并不感觉自己已经二十九岁了,男人才二十三岁,有很腥的体味,可是她喜欢。

因为年轻,才会有那样的体味啊。

他们缠绵时间很长,罗美宝很迷恋这个美国男人的床上功夫,居然可以坚持两个小时。有一次她看璩美凤的录像,不过半个多小时,相比较而言,她比璩美凤幸福得多了。

而结婚,是不曾想过的事情。她不能想象把一个男人死死捆在自己身上的感觉,真的太无聊了。当年的清华男生前些日子来上海找她,带着老婆孩子,一脸的小富即康的表情。她带他们游遍上海,又去了周庄和乌镇,那男生连半句调情的话都没有说,罗美宝想,当年甩掉他是多么正确啊。

日子总在有条不紊地过着。

如果不是姑妈出了事,如果不是她被杀于那座老房子,罗美宝想,她这一辈子会这样过下去的。

姑妈是在秋天被杀的。案子很快就破了,是一个看上她财产的男子,用一双丝袜子勒死了罗白微。罗白微的舌头吐出来,很恐怖,罗美宝镇定地把它放回了姑妈的嘴中,忽然觉得一阵心酸。

窗外的桂花开得更灿烂了。阵阵的诡香让罗美宝想起十年前,她回过头,看到姑妈年轻而妖艳的脸,那一刻,也许就注定了结局吧。

二十九岁的罗美宝,住进姑妈西班牙人留下的老房子,同样地喜欢热闹,打麻将,夜夜笙歌。她和喜欢的男子睡觉,一掷千金,青春总会过去的,一滴滴,一寸寸,最后,能剩下什么呢?

她吃了两粒安定,沉沉睡去,明天,明天是她三十岁生日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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