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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宣传队(4)

所谓的狭小、平凡、普通,只是相对于我想象中的那条浩瀚的大江而言,当年无数歌曲夸它捧它神话它,其实都并非它的本意,它与天下所有江河没有区别,静静置身高原上,默默穿行雪山间,几千年一如既往承载着只属于自己的命运。此次出行前不时有人威胁说高原反应如何如何可怕,举出谁谁谁的例子。我有过一瞬的紧张,碰到西藏作家扎西达娃时还特地向他咨询。扎西达娃头一甩,蓄着杂乱胡须的脸上呈现慈祥的表情。他说:没事!扎西达娃在那里出生成长,他的没事不具参考性。但即使有事,我也打算一意孤行,大不了倒在高原上,融化在雪山间。

拉萨市海拔三千八百多米,出机场时同行的已经有人开始高原反应,抱着便携式氧气瓶不放手,我没有。从机场直接去林芝地区,得翻过五千多米的米拉山口,并在山口附近的军营吃晚饭,许多人渐感不适,头晕,头疼,心慌,半夜还有人心脏出问题喊来0急送医院,而我除了在米拉山口走动时脚有点飘外,其他都尚好。第三天再过米拉山口,我去买了几条经幡系到高处为家人祈福,风迅疾而至,经幡像一双双硕大无朋的手漫天舞动,欢快、随意、无拘、妩媚、懒洋洋——这便是藏族舞蹈的精髓吧?我兴奋莫名,高举双手追着经幡奔跑,并喊叫,被当地人严厉制止,说这样太耗氧。确实有点喘,胸口那里堵着东西,嗓间有点黏,像刚经历剧烈运动,但还好,能接受。接下去在日喀则,在纳木错,就越发无恙。有一种说法是,瘦的人更扛得住高原上的诡异变化,我却想到或者是因为年少时一次又一次穿藏族衣服跳藏族舞的缘故?那时积的因,才有后来的果。

必须特别提及的是,就是在西藏期间,我写出了长篇小说《我的唐山》的故事大纲。

那次一行十几人,当地一位藏族女干部独独主动给我取了个藏名:次仁卓玛,就是长寿女神的意思。这是我本名、笔名之外的第三个名字。

从外面请来教舞蹈的人中,现在我要写一写其中的一男一女。

男的姓陈,在公社宣传队里既跳舞又拉小提琴,个子很高,脸很长,有着外扩的腮帮,总是笑。不记得他具体教的是哪个舞,但记住了他的姿态。男人跳女人舞在我们那时看来有趣占了上风,就把其余的淹没了。十余年后我上师专,报到那天有人在背后重重拍了下我肩膀,扭头一看是高个子男人,长脸,腮帮外扩,笑眯眯的。他问你是不是林雄标的女儿,这是我父亲的名字。我点头,他又道出自己的名字。再往下说,就说到当年去小学教我们跳舞的事了。

我有一阵发傻,觉得诧异。当年见他时,他是青年我是儿童,这么多年过去,我已经是人高马大的十八岁,而他看上去还仍是翩翩青年,时光在他身上静止了,不增一分不减一分。最意外的是,他居然和我成了同学。我想了想,记起当年确实是喊他叔叔的,既是同学了,我故意问要不要再喊叔叔,他大笑,手又在我肩头连拍几下。叔叔称谓本身并无太多笑点,我后来理解他其实是为终于能够成为“大学生”兴奋难耐。虽隶属于福州师范大专班,我们其实只是扩招的,有点不伦不类。我是在父母逼迫之下不甘不愿地来的,而他作为“老三届”,即使在公社宣传队卖力跳舞拉琴,仍无法跋涉上岸,无望挣扎十几年后,终于挤进课堂,再不济也有枯木逢春的惊喜。

师专也有演出,排过舞蹈排过话剧,当导演的都是他。有位老师写了一首歌词,名字就叫《大专班之歌》,也由他谱了曲子,然后抬出风琴,边弹边教大家唱。毕业不久他全家移民加拿大温哥华,每年回来一次,一到家就招呼同学吃饭。开头几年在外面过得很辛苦,辗转几家饭店打工,慢慢有点积蓄后开了家超市,日子总算安稳了下来。

有次他说起一件事,是一盘CD,一首歌。他说一个朋友从国内带了盘CD给他,他随手一放几天没拆开。那天下雪,他很晚才从打工的饭店深一脚浅一脚踏雪回来,冲过澡,坐到沙发上歇一阵,想起CD,就放进机器。是彭丽媛的专辑,他喜欢民歌,到了国外尤其喜欢,便一首首跟着唱,手还一下一下叩击沙发打起拍子。到了《白发亲娘》旋律响起,“娘啊娘啊,白发亲娘……”

彭丽媛清丽悠扬的声音一下子把他击中了,他想起留在国内的母亲。他说:

“真的不行了,忍都忍不住啊,不好意思,我大哭起来,就跟小孩似的,都泣不成声了。”

有意思的是异国的颠簸生活,仍很难磨损他的外表。二○○九年冬天我到温哥华,忽然想起他,便向国内的同学要了他电话,打过去,他在电话那头习惯性地说出英语。我报出名字,话筒里电流空响了片刻,接着就听到大喊一声。天已经晚了,我只想通电话问候一下,他却执意开车过来。那时当地华人朋友正设家宴请我们一行人,我向他们做了预告,说有位六十多岁的老同学将抵达。六十多岁,比全屋所有人年纪都大,下意识里大家就把他想象成长辈。

一会儿他走进来,身板挺得直直的,腹是扁平的,脖子是细长的,肩是平缓的,看上去至少比在座的一半以上的人年轻。屋里霎时悄无声息,直到我解释说他曾是跳舞的,他们才噢了一声释然了。“真年轻啊!”这是他们共同的感叹。

这两年他再回来时,看上去终于开始老了,有些白发,脸也起皱,但身材仍然没有变形。去年他请同学吃饭时,感叹起国内的好。什么好呢?晚上公园可以跳舞。他已经去过几次,闲置太久的手脚一动起来就引来喝彩,这肯定很令他虚荣。他说没想到国内有这么多人在公园跳舞,真的太好了太好了太好了。正是这一点诱发了他,他已经有再干一两年就把超市交给女婿管理,自己和太太一起回国的打算。回国来,为了跳舞。他的太太以前也是宣传队的,会好几种器乐。

差不多就是在请他到小学教舞蹈的同一时期,另一个女知青也出现在我们眼前。她不是本公社的,而是县文艺宣传队的。县宣传队来公社巡演,白胖老师就把跳得最好的那个女演员请来了。她教我们跳的舞是《纳军鞋》,她的名字叫翁毓玲。

宣传队的排练厅,此时已经从木构楼房的底层移至内里拆空仅剩一围厚厚风火墙的大房子,空间顿时宽阔了许多,老师把唯一的一张乒乓球桌也搬到这里。平时其他同学要上课,而宣传队的不上,于是球桌就归我们所有。每天在白胖黑瘦老师来临前,我们全部的任务就是打球,以至于后来有一年公社举行中小学乒乓球赛,学校组队拉去时,竟没找出更强的人选,上阵的清一色是宣传队的。

那天正打着乒乓球,翁来了。几年前我在一篇随笔里专门写过那天的情形,我用“貌若天仙”来形容她,在此之前我确实没有亲眼见过比她更漂亮的女人。纤细、柔软、甜美,但这些词并不能全部概括她。我在那篇随笔里说,她的美貌和舞姿一下子击中我,让我对未来生出朦胧的期待。因为迟熟,之前我确实活得懵懂,过剩的精力都挥霍到上树下河与无尽的奔跑跳跃上,对所谓的前程从未有一瞬的打量。

而翁,她似一根标杆忽然立在眼前。女人原来可以在世间活得这么美好。

其实后来她的日子并不一直美。后来她调去市歌舞剧团,在轰动一时的话剧《泪血樱花》里扮演妖娆时尚的日本女孩,接着又在一部香港功夫片里扮演受尽凌辱奋起反抗的小寡妇。话剧在电视里播过,电影也正式上演过,然后她就消失了。有消息说正是在拍电影期间,她触犯了法律,大约是出卖国家机密之类的,于是入狱。那已经是八十年代中期的事了,而我一路颠簸,也跨进文学的门槛。那年暑假突然想她,要去看看她,就跑到省作协开了张介绍信,然后去了女监。

正是中午,女监在半山上,从山底一路上去,两旁光秃秃的仅剩零星一些杂草,顶着大太阳晒到女监门口,已是下班时间。有介绍信也没用,必须等。

于是只好等,等到上班,领导模样的女警出来接见,一问才知翁不在这里,而是在另一所监狱。

那天下山时又饿又累,在火辣辣的太阳下走得无比沮丧,心一下子老了,满腹纯真的热情一去不返。但她依旧时时会在不经意间突然浮现,令我怅然一下,怀想一阵,宛若一位命定的亲人。传说她早已出狱,做了生意,消息都是零星的碎片,不真实,似也不可靠。前年我托一位户籍警在全国公安网上查找她,没有,任何蛛丝马迹都没有。改名字了?出国了?不知道,音信全无。她的存在像一个幻觉。

我一直谨慎地让生活与小说保持距离,换一句话说,我的小说呈现的往往是别人的生活。民工、钉子户、下岗女工、街道主任或者其他什么,他们都在我的视线之内,却又与我没有直接关联。“我的生活无可奉告”,这是我多年前一个中篇小说的题目,事实就是这样。

躲在文字背后,借别人的故事发出叹息,这样已经把自己对世界的想法表达出来,并与生活建立一种安全而妥当的联系,对我而言已经足够了。但在那部十余年前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的长篇小说《蔷薇前面》里,却倒映着我很多的生活影子:一个舞姿撩人的美貌女知青,一个懵懂的十余岁黑瘦小丫头,一个公社革委会副主任,三个人物构成了整部小说的故事核。我把自己少年时代的许多经历与感受写进小说的第一部分,然后想象,然后虚构,然后完整了这个美丽女知青波涛汹涌的一生。父亲看过我绝大多数文字,年轻时他也曾经在报纸上发过小文章,大概因此还做过作家梦,“文革”被批被斗后才忍痛弃之,忽然子女中有人接替他拿起笔。尽管这条道并不是他最期待我走的,但他还是得意地逢人便吹嘘。他没看过我这部小说,我有意瞒下了,所以对于我把革委会副主任与女知青悲戚苦恋的杜撰,他没机会表示不满或赞许。

县宣传队的翁教我们跳的是山东大嫂为前线军人《纳军鞋》,而在《蔷薇前面》里,女知青吕佳薇教的却是芭蕾舞《我编斗笠送红军》。

“万泉河水清又清,我编斗笠送红军。军爱民来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一家亲……”我们跳这首曲子不是请人来教,而是去了福州,在市工人文化宫,那里有幢在当时我们眼里几乎与皇宫类似的房子,大门、大广场、大楼,楼的入口处耸立着高高的圆柱。因为海峡对岸的那个岛,新中国成立以来,福州一直是前线,“时刻有来犯之敌”的概念几乎妇孺皆知。并非危言耸听,一九五五年一月二十日,对岸数架飞机忽然降临,投下三十六枚炸弹,离文化宫一两百米远的小桥头一片火海,屋被毁四千余间,被炸死烧死一百八十八人,重伤九十人,这些都已被史料记载下来,不曾被记载的是母亲的火海逃生。她那时新婚不久,独自从乡下回娘家,娘家离小桥头也仅一两百米。炸弹从头顶狂泻下来时,母亲正在小桥头一位同学家里聊天。忽然警笛响,忽然轰隆隆飞机响,然后地动山摇。好动的母亲身手灵敏,她一直到八十岁仍然可以行走匆匆,和我一同出行,其速度甚至更胜一筹。那天在房屋倒塌的瞬间,母亲飞速钻入床底,然后又迅速跑出火海捡了一条命。身在异地的新郎吓得魂都没了,又无法通消息,差点连夜徒步赶往市里。后来父亲每提起这件事,都加重语气肃穆地说:“要是那一次……就没有你了!”应了那句“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的老话,活在枪口下哪还有安全感?福州乃至整个福建省在那几十年里都缩手缩脚不敢盖像样的楼,一眼望去低矮破旧的木头老房子乌压压一片,蝇飞鼠走,蟑螂纵横。

所以市文化宫青砖和钢筋水泥砌成的大楼房就突兀而立。工人阶级那时领导一切,主人翁地位显赫。在母亲的娘家,她继母还活着,同父异母的弟弟一家与之住在一起,那里就成为我们来福州的落脚点。春节或者别的什么节日,母亲就照例带我们来一趟,住几天。她与继母虽有隔阂,但彼此礼数是到家的,倒也和和气气。我与表妹表弟都比上一辈简单,该说就说,该笑就笑,该玩就玩,一玩往往就玩到文化宫来了。周围唯有这里最开阔热闹,广场上都是人,老人下棋,中年人聊天,小孩嬉闹。没想到有一天老师会把我们带到这里学跳舞。

《我编斗笠送红军》是芭蕾舞《红色娘子军》里的片断,六个海南妇女穿湖蓝色的大脚裤、浅绿和本白拼接的短大襟衫,手拿大斗笠,优美而抒情地为红军女战士编织斗笠。教我们的是个瘦削的中年女人,不怎么爱笑,但很用心,一个动作反反复复地挑剔。不过最终她也没太费神,早上去,至下午拿下,傍晚我们回公社。有点像一支小小的作战队伍,每个人都有昂扬感,都相信这个节目一旦搬到公社的舞台上,一定很长脸,哗啦啦的掌声已经预先听到了。

公社电影院也属于父亲的管辖范围,电影放映队的几个人每天都在公社食堂吃晚饭,他们放下筷子走出公社大院时,后面通常就多出一个小丫头了。即使当时没有跟上,在电影临开演前,我只要挤到电影院门口,那几个检票的人也不可能拦着我。《蔷薇前面》有这样一段文字:“检票员看到黑压压的人群中钻出一颗黑瘦的脑袋,脑袋上梳着一个稀疏的小辫子,辫子朝天翘起,像一根芦苇划过水面,越过人群游弋而来。这时候,他们总是理所当然地扬扬手,甚至笑一笑,就把我放进门内了……”这个辫子朝天的黑瘦脑袋其实就是我,我差不多每天出现在这里,不出现的原因只有一个:电影院当晚关门或者我外出了。

真是太闲了,闲得除了样板戏,再没其他可消遣。几年前有次接受采访,记者问最初的文学启蒙是哪些,我脱口道出《红灯记》《沙家浜》和《智取威虎山》,这三出老牌样板戏当时我背得出所有的唱词和对白,它们滋润过我。

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那时刚被拍成电影,它的上映犹如一池干荷叶上盛开出一朵新莲。太新鲜了,居然可以用脚尖跳出那么波澜壮阔的故事。到处可见吴清华的剧照,最著名的是一张她在空中高高跃起的瞬间,这个丰腴饱满的女子身穿火红的残破衣衫,凌空劈开腿呈斜斜的一字形,上身后弓,左手握拳,右手向后舞动几乎与高跷的左腿触碰到一起——这个被定格的动作有个很霸气的名字,叫“倒踢紫金冠”。很少有人会在这个剧照前无动于衷,它太超越我们生活常规了。速度、力量、技巧,三者的有效叠加,最重要的是肢体在空中必须足够舒展优雅,这才是舞蹈语言的最高境界。

我相信白胖或者黑瘦老师必定也是在一遍遍看这部电影时,因血液流速过快,脑子失去判断,才忽然有了把《我编斗笠送红军》搬到公社舞台上的念头。

“呐,嗦,咪呐咪哆嗦,呐嗦咪哆咪呐咪,呐哆呐呐嗦,呐嗦……”多么悦耳的旋律,四拍子的,在每一个节拍的最强音和次强音中,我们贴着舞台底部,背对观众,一个接一个举着斗笠,用脚尖踩着小碎步上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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