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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7)

表叔接着告诉我,为了救一个得急病的住校学生,蝶连夜背着那个学生赶往医院。由于天太黑,加上突来的风沙淹没了道路,蝶失足滑下了悬崖……当人们发现时,蝶已奄奄一息了。在医院的那几天,蝶总是叫着你的名字……蝶,我的蝶,你那鲜活而蓬勃的生命,怎么可能在这个世界消失了呢?我的视线再一次被泪水模糊了……

几天后,我怀着沉痛的心情又回到了家乡,走进了象牙塔。四年当中,我像呆子一样地把自己埋在书堆里发奋学习。在我独处的时候,总是不自觉地想起那难忘的第一次牵手之情,想起那曾经伴我度过难忘青春岁月的纯情维吾尔族女孩……

在今年的毕业人才交流会上,我以全优的学业成绩赢得了好几家知名企业的热情邀请,可我都一一谢绝了。在别人奇怪的目光下,我把就业意向书投到了遥远的新疆。

我要来了,美丽的新疆,我仿佛看见了蝶露出甜美的笑容,兴奋地朝我挥舞着双手,欢迎我的到来。

蝶,不管时光如何流逝,在我心中,你是一朵永不凋谢的玫瑰!

最新一碗羊汤面

丁立梅

她其实是个顶怕吃羊肉的人。她不喜欢羊肉的那种羊膻味,每次闻到,都有要呕吐的欲望。小时候家里人曾把羊肉包在饺子里,哄她说那是猪肉馅饺子,但她还是隔了一层饺子皮把它闻出来了。

可傅文喜欢吃。傅文说,羊肉肉质最为细腻,暖胃,对皮肤也好。傅文还喜欢吃羊汤泡面,一大碗羊汤泡面,他能吃得精光,连汤也喝了。

她喜欢听傅文说话,喜欢看傅文说话的样子。傅文其实也就一个普通的男人,但在她眼里,就是与别的男人不一样,特别是他说到羊肉时,眼里流露出的温暖光芒让她着迷。她认为,他是一个对生活充满热爱的男人。

女人一旦爱上,便变得痴情。她也是。为了傅文,她第一次买了羊肉回来吃。第一次吃,她呕吐得恨不得连胆汁都要吐出来。比她小一岁的妹妹在一旁看不过了,气得把羊肉全倒进了垃圾桶,说,姐,你这是自虐嘛!她却强打精神,又去买了羊肉回来,笑着对妹妹说,傻丫头,你不懂。

她苦练的结果,是使自己的味蕾完全丧失了对羊肉的抵抗。傅文再来,她可以亲自下厨,为他煎羊排和做羊肉泡面了。每当她坐到傅文对面,看着自己爱着的那个男人,一口一口吃掉她为他做的羊汤泡面,内心里就充满幸福。

这样的爱情,很温暖,像一碗羊汤泡面,冒着暖暖的气息。她以为可以为他做一辈子羊汤泡面的。但是一个冬天过去后,傅文却提出了分手。分手的理由是,他受不了她身上永远不散的羊膻味。你除了会做羊汤泡面外,你还会做什么?这是傅文最后扔给她的话。

她愣在春天的阳光下。春天的阳光,散发出花朵一样的光芒,暖暖的,像羊汤泡面上冒出的热气。但爱情,却走了。

再认识一个男孩,她的心,已裹在一层茧子里面了。男孩却很喜欢她,请她看电影,请她吃饭,请她去唱歌。她的态度不冷不热,每次男孩说什么,她都微笑着点头说好。只是在吃饭时,却固执地只点一种主食——羊汤泡面。男孩见她点羊汤泡面,也跟在后面点,但她分明看到,当他把第一筷子面条送进嘴里时,他的眉头轻轻皱了皱,随即却恢复常态,很开心地对她说,味道不错。

她生日那天,男孩亲自去菜市场买菜,挽着袖子,在租住的小屋内做菜给她吃。她应约而至的时候,十几平方米的小屋内,满满当当飘着的,全是羊膻味。男孩正挥舞着铲子在煎羊排。看到她,男孩欢欢喜喜地说,我今天给你烧了羊肉,烤了羊肉串,还烧了一锅羊汤,留着给你做羊汤泡面。

她倚着门静静地看着他,就想起那年冬天,她在锅上为傅文做这些。那个时候,支撑她的是爱情。眼泪,不知不觉地流下来。

男孩慌了,以为是油烟呛着她了,忙关了煤气灶,拿毛巾给她擦泪。可那泪却越擦越涌,终于,她说,我不喜欢吃羊汤泡面,真的,一点也不喜欢。男孩立即怔住,半天才讷讷道,天,我也是。为了你,我苦练了两个月。

心,破茧而出。一个肯为她迁就着吃羊汤泡面的男孩,是值得托付终身的。她看见,爱情插着翅膀飞来了……

转身的深爱

羽毛

17岁时,她恋爱了,在大学校园挎着那个男孩的手,笑靥如花。同学们碰见,当面就表示羡慕:“你男友真帅啊,真是天生一对!”男孩的脸微微红了一下,腼腆地低下头。

男孩的确眉清目秀,玉树临风,但是她更喜欢他的这份青涩,透着一股纯纯的少年心事,和纯纯的爱。

四年后,她即将毕业,带着男孩回到县城的老家,面见父母。谁知道,父母听完男孩情况,面色立刻变得阴冷。男孩临走时,她的父亲说:“请把你提的东西带走,我们不需要。”男孩面红耳赤地说:“伯父,您放心,我会好好照顾您的女儿的!”父亲冷笑着反问:“你只是个做点心的,我女儿是大学生,你能给她幸福吗?”平生第一次,她居然大声呵斥父亲:“爸爸怎么这么说话!”还没反应过来,她已经挨了重重一个耳光,脸上肿起老高。父亲瞪着她:“这是我第一次打你,如果你不听话……在他和我们之间,只能做一个选择。”母亲则眼泪涟涟,苦苦相劝。

最后,女孩哭着送男孩回了旅馆。

回到家后,她明确表示不愿意放弃这段恋情,甚至绝食反抗。父母把房子锁了,她就从窗户里爬到隔壁阿姨家,偷跑出来去小旅馆找他。他仔细看她,轻轻抚摸着她脸上红肿的指印,忍不住落下泪来,半天说不出话。

当初,他们是在校园附近的饼屋认识的。她爱吃巧克力棒和草莓蛋糕,爱穿白裙子,爱笑,和店里的人很快就熟了。他是店里有名的点心师,看见她就会脸红。有一天,店里人很少,他现场制作了蛋挞,在上面放上一颗葡萄干,特意推荐给她,轻声地说:“这是公主蛋挞,我觉得很适合你。”她瞟一眼他,他脸红得像水蜜桃。她吃了一口蛋挞,香甜可口,温暖四溢,一直甜到心扉——这就是初恋的滋味吗?

镶有葡萄干的公主蛋挞一直是她四年的专属,甜蜜了她整整四年。现在,痛苦也来得惊天动地。一向孝顺的她实在不忍心看着父母以泪洗面,日渐憔悴,每每说起就抽噎个不停,却仍握住他的手:“没关系的,我们还是要在一起!”

当她第六次偷跑出来去旅馆,服务员却交给她一个小小纸叠千纸鹤,说那个男生已经退房走了。

她心慌意乱,不知所措。那段日子,她几乎天天失眠。当她终于拿到路费去省城的饼屋找他,他已经辞职走了。她几乎夜夜哭泣。

再后来,她终于消退了对他怯懦的痛恨与强烈的思念,和公司里收入丰厚的部门经理谈恋爱了;再后来,她嫁人生子,周末坐在自家的POLO小车里和一家人去郊游赏花。

岁月明媚,生活圆满。初恋,只剩下一道淡淡的痕,唯有那只千纸鹤,她仍夹在自己的日记本里,已过6年,她倒腾旧物时,忽然看见千纸鹤,有点怅惘,竟不自觉地拆开,犹如拆开自己一度无解的心事。

里面却是有字的,密密麻麻,写得缓慢细致:“希望一辈子让你做我幸福的蛋挞公主,但带给你的却是痛苦。你每次来都会更瘦更苍白,我心疼死了。那三个月我私自找过你的父母很多次,苦苦哀求,毫无结果。不忍让你如此挣扎矛盾,我只有先行退出,让你彻底忘了我,才有空白填补新的幸福……”

钢笔字迹是模糊的,有他的眼泪。

她想起父母当年说,他从不争取,临事就一走了之,算什么男人?

现在谈这些再没有用,可是,她还是忍不住给母亲打了电话:“他当初找过你们很多次吗,到底谁在说谎?”母亲沉默了很久,愤然叹了口气,悠悠地说:“他还真是痴情的孩子。”

他的确无数次地找过她的父母。最后一次的情形,她的母亲记得一清二楚。

他当时黑着眼圈,衬衫晃晃荡荡的,有点魂不守舍地说:“我准备离开她了,再不联系她,让她彻底忘了我,但是——伯母,今后我会给您打电话,请您告诉我她的近况好不好?要不然,我担心自己忍不住找她……”

“头一年,他一周打一次电话。他慢慢知道你谈恋爱了,结婚生子了,就半年打一次电话。他特意叮嘱我,别让你知道,省得挂念。他的电话是从天南地北打来的,没有固定在一个城市。前3个月,他最后一次打来电话,说他也想成家了,说他遗忘的速度远远没有你快,但是,心里终于有一点空白了。”

她在这边听着,泪水流了满脸。原来,遗忘也是一种祝福,转身也是一种深爱。他孤独一人在不同的城市辗转流浪,拿出最珍贵的青春岁月,只为延续这段只剩下一个人的初恋……

有一种幸福叫守候

晓黄

20世纪60年代,一个上海的中学生插队来到北大荒。

那年他才满17岁,还没有读懂这个世界,就被无情的命运从繁华都市抛到这个冰天雪地的异乡。

他五光十色的生活瞬间被苍凉的大荒湮没,他曾痴痴望着南方,每晚在梦里哭泣,但醒来眼前还是天苍苍、野茫茫。寂寞与思乡让这个还没长大的孩子陷入了人生的低谷。

就在这时,一个北方女孩走进了他的视线。那个年代的北大荒,爱情这个字眼还没有流行吧,一个不到17岁的小伙子,一个刚刚15岁的姑娘,更不会说“我爱你,你爱我”的,说到底,他们连手都没敢拉过,他们就那样远远地、默默地被彼此懵懂的情愫牵系着。

爱情让他适应了荒原,除了野草,他还看到了美丽的花朵。几年的相恋后,他们准备结婚了,准备死心塌地在那里过一辈子。那些日子,他们沉浸在喜悦与兴奋中,相约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对被时代抛在一起的患难情侣,用汗与泪浇灌的爱情之花终于要绽放了。就在这时,一纸造化弄人的文件把他们从喜悦中惊醒了——所有知青大返城。他的家庭政策被落实了,他可以回上海上大学了。他不知所措,她鼓励他回去,而自己会在北方等着他回来娶她。

分别的前一天晚上,荒原上的月亮特别圆,她说不知道人今后能不能圆。他就发誓,一定会回来娶她。她幸福地笑了。他终于踏上了南下的列车。

从此,她最幸福的事,就是守候,漫长的守候。每天,她都要看看他临走时没有带走的换洗衣服,回忆他每一句话,每一个笑容。他大学毕业那年,她每天都兴冲冲跑到县城的火车站,直到人群散尽。那些天,车站的工作人员都知道她的事了。就劝她,别等了,因为从没见过走了后又回来的,她对此置之一笑,然后回家去等他。

春去春又回,雁去雁又归,她一直守候着他,用一个女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其实,回到了他久违的都市后,他的父母就每天劝他忘记她,忘记北大荒的生活和一切,他说他做不到,母亲就每天看着他,父亲还模仿他的笔迹,向北大荒寄了一封信给她:我不会跟你结婚的,我们分手吧。

收到信,她晴天霹雳一样的感觉,眼睛一黑,一下子靠到门上什么也不知道了。醒来,村子里的人都来劝她,不要再等他了。趁年龄还不大,嫁了算了。但她无动于衷,她把那些人赶出家门,坐在家里守候,她相信,有一天,他会随候鸟一同飞回来。

他终于被逼着跟父亲老战友的女儿结了婚,她的影子,在他的印象中渐渐淡了。婚后两口子去了美国,几年后离了婚,他一个人回到上海。就在那一年,与他一起插队的同伴儿回了趟北大荒,那个同伴儿见到了憔悴不堪、一直独身的她。她对那个同伴儿说,不要找他,不要打扰他的生活,这是我自己的选择。其实这个同伴儿好几年前就调到青岛工作了,早就跟他失去了联系。可事情就这样凑巧,有一次他去上海出差,临走前去一家商场买东西,他下班回家也碰巧路过这家商场,于是,这两个20年没见面的老朋友巧遇了。同伴儿问他,你知不知道有个人一直在等着你。他说谁呀,同伴说是她。他差点没摔倒。他丢掉了手里的东西,发疯一般踏上了北去的列车,这个冬天,距离他和她最后一次见面已经整整18年。

那天,当她在屋子里整理他当年留下的衣物时,房门被推开了,她抬头,刚好看到他含泪的眼睛。

18年,18年的风刀霜剑,能沧桑多少心灵,荒芜多少爱情,削平多少誓言。

18年的苦苦守候,如果说最开始那是望穿秋水的等待,到了后来等待对于她来说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惯。她像一个勇士一样守候着自己的幸福。

幸福,除了现实中我们拥有的一切,有时,它还是深藏在每个人内心的守候,为人生的约定,为事业的梦想,为一个擦肩而过的爱情。

有一颗时刻守候的心灵,就永远会有即将到来的幸福。

爱她,所以离开她

李箐

从初中起,安冬就是我的同桌,他爱玩爱闹,成绩却很好。中考时,安冬的分数大大超过了他所报考的那所中专,然而最终却被拒之门外,原因是他有先天性心脏病。

但在我们眼里,他骑车、游泳、爱唱爱笑,比“健康人”还健康。

高中时我和安冬竟然又分在同一班,这令我们高兴不已,自作主张搬到一起又做起了同桌。平时,我的话不多,可是跟安冬在一起却滔滔不绝,又笑又闹。他常常约我们几个好友去米江边散步,走在暖洋洋、白茫茫的河滩上看芦苇随风轻舞,碧水依山低唱,安冬会无比兴奋高歌几曲。

那时我是个爱做梦的小姑娘,在我心里,安冬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成了我想象中的白马王子。他英俊、活泼、聪明,尤其是他经常阳光灿烂的笑脸让我心动,有时他也会偶尔掠过一丝别人不易察觉的忧郁,他如此望我一眼时,我居然会有种凄美而心痛的感觉。当然,这是心里最深最深的秘密。

高二时的一天,我无意中翻安冬的笔记本,最后一面居然写着:“爱她,所以离开她。”我一听,莫非安冬对哪个女孩倾心了?我装作好奇、活泼的样子对他嚷:“快快从实招来,是哪位!”不料安冬却沉下脸很烦躁地说:“你干吗乱翻我的东西!我抄的一句歌词,关你什么事!”同学们都诧异地望着我们,我第一次被安冬如此冷落,又恼又气,不再理他。第二天一早到学校,发现安冬已自作主张和别人换了位子。少女的矜持与自尊,使我装作对他的举动无动于衷,跟我的新同桌很快打得火热,其实我心里很难过。我有时想,那句话是不是对我而言呢?可很快就骂自己自作多情。

我们也慢慢疏远了。

不久,一向成绩优异的安冬却突然宣布退学了,他说:“我早就想赚钱了。赚钱,是一种责任,懂不懂?我要接管我哥的小百货店,以后各位读大学缺钱,找我就是!”

安冬经营那家小百货商店后,还真的赚了不少钱,他出资把家里,尤其是父母的房间装修得很豪华,被我们县许多人称为有出息的孝子。

后来我考上大学,偶尔想起以前的那个白马王子的梦想,感到十分可笑。安冬偶尔会给我打次电话,我庆幸从没提起过曾暗恋他,要不多尴尬!

大学三年级的一个雨天,安冬的姐姐居然出现在我眼前,显得很憔悴。她告诉我:“你知道吗?我弟弟有种先天性心脏病,治愈率只有千分之二,医生曾说他很难活过二十岁,这一点弟弟十三四岁便知道,但他一直很坚强,一直是最合格的好儿子、好弟弟。他曾经告诉我他非常喜欢同桌的一个好女孩,当然这不能告诉她,她是一个那么脆弱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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