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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江湖飘零都要跟着你(3)

他们结婚了。

拿了见证爱情的本子才一个星期,在搬家之前,之涣死了。

最短的距离变成最长的距离。

【天鹅的毛】

那个下午,刚过二十五岁的于之涣跟单位请假了,说是有事找女朋友,提前走了。然后他穿过了立交桥,经过了两所大学,步行过一条街道,到了湖边那条路。不少人在湖边趁热下水享受清凉,再然后有人喊救命。年年有悲剧报道劝止市民,用大招牌提醒人们不要下水谨防意外,总有人不以为然。

二十五岁的之涣跳下去救人了。那个人情急之下抓紧了他,还推了他一把,把他推向水底。那个人靠近了岸边而之涣向下沉去。之涣的确是个玩水的高手,但是奇怪的是,那天他心情复杂,午饭都没吃几口,然后他的腿抽筋了,拖累了他。直到最后一刻,他都不敢相信自己会死于溺水。之涣的悲哀只有几十秒,救人的人被救上来后,没意识了。

痛哭流涕的之涣父母最后能得到的慰藉是,他们的儿子死于见义勇为。被救的人发誓要把两老当自己父母……这些细节对于小龄来说,统统很不真实。之涣死了吗?

死了。

一个人的小半生,稍纵即逝,简直比天鹅毛还轻,小龄打了个寒战。

他的手机是小龄唯一带走的遗物。

如今,带着那手机的小龄,动作娴熟地操作机器,看着搅拌机榨出的果汁滴进塑料杯,封口,递给形形色色的顾客们。

小龄盯着主动找上她求爱的男生,问了他的名字和看了他手里拿的电影票后,跟他说“谢谢,我不爱看”。裁田只好失望而去,改天再接再厉。改天再接再厉了,又失望而归。

他对她一无所知,尤其是对她的过去。他不知道,她看起来年轻,却已经离了婚,死过了丈夫。人生在世各有各的不幸悲哀,但小龄的要复杂一点。

【满腹真相的手机】

小龄带着那手机,那部满腹真相的手机。那天之涣说是去见她,但实际上不是。那几天的之涣说他一直在忙房子装修的事情,那个下午他其实是去见一个叫丽丽的女人。

他们的对话在手机里无比感人地存在着——以短信的形式。这些对白一条条联系起来看,揭示着一条清晰的脉络。

丽丽是之涣什么都没发生的初恋,很快跟着所嫁的老外,到国外过沉闷但安定的日子去了。他们打算在各自都尘埃落定前,再见一面。他们要见的这一面如果不被意外救人事件打断,他们大概会可耻又快乐地搞在一起,然后若无其事地告别。

丽丽后来怎么想的,小龄也不清楚。她只知道这个女人没有再打电话到那部手机上。

一个年轻的女孩,闪电般有了一个貌似靠谱的丈夫,但他却背着她,密会初恋,然后意外挂了。

小龄心中的怪异,不可名状。

之涣死后,她吃饭必吐,觉得恶心,小半年后,才恢复吃一点米面,大部分还是喝果汁。反正很多女生食量如鸟类一样活着。

她既然当时没有揭露真相,过后就更加没必要。小龄慈悲地成全了丧子的之涣父母,保留了之涣的完美形象。他们也没有挽留她,这不是一个年轻女孩子嫁个灵牌的年代。

小龄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她办理了登记,注销了结婚证,换了个地方待着。

看见了新开的果汁店的招聘广告,她就去应聘了。这份工作与水果为敌,消灭了成千上万的苹果、香蕉、柠檬、葡萄、木瓜、柚子、桃子之后,小龄觉得她的心似乎得到了最起码的发泄。那种胸口破一个洞的痛苦,平复了一些。

这个世界上的男人太复杂,他对她那么好,好到她以为全世界他只爱她,可他还去见那个丽丽。

她挺想再次触摸到活生生的于之涣的脸,狂抽他、大骂他,或者纯粹以见义勇为的好人形象死掉。

一个好人也是一个坏人。

二十一岁的小龄已经没法再随随便便相信一个人。她对所有的人都只会假笑,即使是裁田这样看着很顺眼有些动心的男孩。谁知道他背后有多复杂?

【越变,越快乐】

关于那个叫裁田的男人,两个月后,他没再找小龄了。他在追求小龄的时候极尽言辞和努力,最后投降认输了。他说他真的很喜欢小龄,希望小龄做他的女朋友。

然而在小龄犹豫徘徊于相信与不相信的时候,他似乎消耗完了他的热情。

裁田带着一个年轻可爱的女孩逛街经过了,他不再去看小龄,也绝对不光顾小龄工作的鲜榨果汁店。但是他不光顾,他的女朋友光顾。那个女孩子要了一杯酸酸甜甜的柠檬蜂蜜茶给自己,还要了一杯葡萄牛奶带给裁田。她说:我男朋友最爱葡萄汁。

这是一个可爱又尽职尽责做人女友的女孩,记挂着男友和男友的口味。

仿佛被这话中的浓情蜜意刺到了一般,小龄很不舒服。

恶意汹涌,她的假笑又浮现。她盯着裁田的女友说:你还敢跟裁田交往?

为什么不敢?对方反问。

小龄微笑着,微笑着跟同样年轻的女孩子说:我为他打掉了孩子,分手了,他马上就找了新的。你自己小心吧!还有,你最好别去逼问他,他绝对不会承认的。你也别当众闹翻,他会爆发的,说不定会打你。我一直在这里等他,就是要等他回心转意。这条路他总要经过的,他就在前面四四方方的银行大楼里上班。

那女孩目瞪口呆,狠狠地摔了果汁,走开了。

这种报复很变态。

然后裁田单独一个人来找了小龄,他几乎是一言不发,只是用奇怪的眼神凝视着镇定自若的小龄。

许久之后,他小心翼翼地发问:你到底想怎么样?你不愿意接受我,干吗又来破坏我?

小龄抬起头:你不能坚持追我,干吗要追?

裁田先是恍然大悟的样子,然后露出微笑,叹气说道:你得逞了,你这是造谣诽谤。你得补偿我,要不你还是做我女朋友吧。

小龄深深地看了裁田一眼,像他一样微笑了。那么变态的报复,对这个男人来说,毫无损伤。

你交过多少个女朋友?

五六个吧!

为什么分了?是你变心吧!小龄控制不住自己跟这个男孩说话,一直问下去,刨根问底地问下去。在小龄说着的时候,蚂蚁企图攻占水果。她用一把毛刷刷过去,蚂蚁粉身碎骨。

哦,有的是我变心,有的是对方变心。裁田坦诚地交代。

大家不都是这样的吗?你爱我,我不爱你;我爱你,你不爱我;你爱我,你又想着别人;或者我爱别人,你又想着我。天时地利人和,一个都不能少。

二十四岁的裁田有限的人生恋爱经验,也足够他得出这个结论。

小龄想了一想,激动起来,语气变得恶狠狠。她说道:这个世界上,要一心一意爱一个人跟一个人在一起,真是太难了。你走吧,有多远滚多远。我不会当你女朋友。

好!我走。裁田也生气了,站起身,往门口走去。

走到门口,他又转过身:其实你这个人,一看就知道是被人伤害了,耿耿于怀。我也不知道怎么帮你,但你变成这样,有意思吗?

嗯,没意思。

小龄抓起一个桃子,朝裁田砸过去。裁田摸着脑门一声不吭地出去了。

她坐回椅子,四肢瘫软,像个泥巴捏出的人,泄气散架了。她特别想哭,可是又哭不出来。

于之涣死了,死得像天鹅的毛一样轻,压在她心头,比全中国的山还重。

【最后的努力】

清晨,小龄打开店门时发现地上有一个白信封,里面是一张电影票,和裁田的邀请。

小龄回去了,高铁几个小时就回到了那座城市。

原先上班的印务公司还在原地。站在马路对面,她遥遥看见玻璃橱窗后,坐着其他女孩在聚精会神地埋头工作。沿着马路,她走到了水生所。令她吃惊的是,游泳池门旁贴了告示,即将拆掉,改建其他建筑项目。

之涣啊,你在天堂过得怎么样?二十四岁的小龄忽然冒出一个奇怪的想法,关于人生中拯救与被拯救这件事。

比如她和之涣。

与其说是之涣救了她,不如说是她救了之涣。他遇到了一个崇拜他,全身心爱他的小龄。失去了初恋得到小龄,是他的幸运。他不知珍惜,是他的事,他的损失。又或者,之涣见过了那个丽丽,回家还是要跟自己过下去,说不定就白头偕老了。

这个复杂的世界,人心或多或少都复杂。于之涣是小龄的初恋,刻骨铭心。天鹅除下的羽毛,也可以用来给自己织一件外衣。

她发现自己很想、很想跟裁田去看电影。

·叫我孙悟杰·

一、

那个人扯下大月的耳机眼睛瞪眼睛地问道:你要不要吃东西?大月侧脸探看是什么人,视线正面相对,她不得不记住这个人,记住他的名字和长相。之后他带她去吃了豆腐,和风豆腐裹了面包粉炸到至臻的黄金品相,入口之时叫人忍不住叹息。这种风味简单金灿灿的日式小吃,就应该混搭黑乎乎的可乐。

吃到很饱实,喝到很满足以后,大月问:你叫什么?他写给大月看,马杰。普普通通的名字,百度谷歌后大概跟成千上万个人同名同姓。

不是名字里有“杰”的人就会杰出。大月这么想。这个年轻男人背着上班族应该背的包,穿着上班族应该穿的衣服,他说他今年二十八岁,尚是单数,有点积蓄,可已经献身了伟大的房奴事业。

哦!大月什么都没问,他就全招了,很好很自觉。

他并不是一开始就注意到了这个女孩子,他是后来发笑了,在公交车上提醒坐在身边的邻座,你的肚子叫得太大声了。但是大月没听见,因为大月的耳朵被耳机堵塞了。整个公交车上的人都因为一个女孩子的腹鸣哄然大笑,只有她自己不知道。

大月经由他的复述得知前后。复述,就是把发生过的事情再讲一遍。大月觉得,这个男人来得正是时候,承前启后。

二、

前男友有一双类似黑熊的手掌,厚实、饱满,一只手就可以握满大月的两只手。这种不对等的呵护,让人舍不得抽手。大月喜欢手掌心里的人体温度,恰到好处,一旦习惯了就变成依赖了。

在大学毕业后,大月做了短暂的几个月老师,然后她又想方设法出来工作。原因也非常简单,因为年轻,所以不想那么早就看到自己一生的尽头。在这家私人老板的公司里,做完了前台,跳槽到那家做文秘,最后,变成活动策划,跟很多大小商家老板打交道。

前男友是其中一名假公济私的典型。万幸,他未婚,他还有可以开列出清单的诸多优点。上下班会按时开车接送,一切都好,只缺烦恼。

烦恼是在一件很小的分歧中诞生。他说:别上班了,辞职结婚!大月说待会儿再说。正是吃饭时间的黄昏,当务之急是解决吃饭问题。

大月提出:不如我们去超市买排骨吧,我来做蒜香排骨。

这个男人笑了:就你那手艺,咱们还是别自虐了,我们还是去某某吧!

每座城市都有几家口碑放出万道光芒的饭馆餐厅私房厨房什么的,某某店子也是。交往以来一直去那种地方解决问题,大月一直是温顺乖巧的好姑娘。那天大月却发作了:我就要做,你吃不吃?

男友妥协了,他们倒腾了半天,吃了十几块黑乎乎的排骨。大月自己倒是吃得津津有味,男友吃完饭就回家了。上班做饭用光了大月的力气额度,累了她去洗澡睡觉,没有挽留男友。

那件正事,男友没提了,直到他变成前男友,正事渐渐变成不重要的往事。

春节后他们分手了,大月跟这个人过的第一个情人节也是最后一个情人节,因为时间不满全年。

大月在整个2009年谈恋爱,收尾相当沉痛,她这大半年的关键字是前男友的名字——熊杰。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感慨,当时大月没有预料自己还会爱上另外一个“杰”。

三、

前任和现任只隔了两个月。为了避免恋爱再度走向失败,或者说,不那么早就败掉,虎头蛇尾草草收场,大月认真反省了自己。她开始打扫房间,清理物品。计划安排在周末,睡到中午之后她开始清扫,抱着一个液晶相册凝视了许久,影册里有漂亮的风景,世界上有名的地方,他带她去过。他对她一直很好,他说:大月你啊,像一只猫,非得顺着毛摸不可。

大月黯然,她是猫吗?

旧物越是清理,越没有头绪。因为跟着主人流离失所,迁徙奔波,零落辗转不成曲调。电影票根年月日清晰,却不记得是跟谁看的了,衣物小饰品贴身陪伴过,难舍难分。大月跟自己说:该丢的丢,该留的留,该烧的烧,该撕的撕。

马杰没有车,跟她顺路一道坐公交车。马杰周末陪大月逛街,虽然他没有前任简单而强大的贵宾银行卡,但是他有时间和心。那件太紫,脸会黑;这鞋太高,伤脚。她但凡咨询,他必定参谋。

末了,她总算得以回家。大包小包大月丢给马杰。马杰统统接过来,大月一身轻松,如释重负。因为花了不少的薪水,因此他们决定慢慢走回去。可是,马杰喊住大月:给。

他给了她一袋裙装,很轻,不重。但他口吻坚定:你拿这个。

为什么?

因为,马杰想了想,因为我们要甘苦与共。他的表情证明他的话并不是妙手偶得。

原本轻飘飘走在前面的大月愣了一下,渐渐步调一致,两个人肩并肩了。

四、

大月年轻的时候,交过的第一个男孩子是大学同学。他喜欢穿白衬衫和牛仔裤,他每天都会给大月发一条笑话短信。他们头靠着头用功温书,还一起听歌看海。

那时候的大月是很受欢迎的,所以,那个男孩子是在一群敌手里拿下大月的。他送了大月一首歌。不是他作词,也不是他作曲,他翻唱了一部搞笑电影里的一首插曲,插曲的内容是这样的: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是真的真的真的真的爱你爱你爱你爱你爱你……

你见过世界上最投机取巧的求爱花招吗?这就是,并且也最有效。大月在宿舍里翻来覆去打滚,笑得肚子痛。

他赐予她快乐,她无以为报,唯有被爱。那样全能有趣的男朋友,他负责大月的灵魂解放,日常千种杂役学业万般琐碎,大月曾以为她的快乐会不朽。

等到一些年后,大月翻出了卡带。可是,有卡带没有卡带播放机。大月走了大半条电子产品街,在古董店似的二手店找到了一部索尼机。

插上耳机,大月在公交车上反复地听。她想了很多很多,最后得出了结论。

爱不可轻言,爱不可倾囊。说永远比做容易,动口永远比动手动脚简单,因此,什么都贫瘠的年少,最慷慨的是言辞。说一万遍我爱你的男孩子后来有了可以少奋斗的女孩子,飞走了。倾囊而出的是热情的焰火,花了眼睛,美了时光,不可持久。

而不吝啬金钱的男人,吝啬时间、吝啬生命。成功的、会享受生活的男人,希望你一切照着他的理想,做一个顺水推舟的贤妻良母。这样的人生许多人在过,许多人觉得也挺好。但大月却如捏到了刺猬。

我仅有一次的人生,也许不一定非要像别人那样过不可。

大月没有兴趣穿别人的鞋子。熊杰是慢慢不再联系大月的,大月也没有死缠烂打。

他们结束得温文尔雅,成年人分手越来越文明。如果发觉道不同,就各自扭头,去找愿意走一条路的人。可是,大月的眼睛红肿了好些天,大月跟同事说,眼角膜发炎了。

有人说爱是孤独的冒险,如果没有适当的人来爱,那么,姑且一个人生活。

如果不是马杰出现了……

五、

那天的路似乎格外漫长,所以大月干脆脱了自己的鞋子,更舒服地走着。他们扫了很多便宜的货,盘算着怎么过平凡的年轻男女该过的小日子。他们商议着肚子太饿,干脆半路去吃某一家大排档的猪油炒饭。油腻腻的猪油炒饭异香扑鼻,疲乏的双脚一旦松弛,便更加懒怠。

大月说:吃得太饱了,我走不动了。

可是,我要等多久?

很快,三分钟。马杰信誓旦旦说。

大月批判:你就瞎扯吧,一来一回至少半个小时。

我可以打车。

这么短,不划算。

那,我可以一个跟斗云十万八千里,立马飞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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