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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散文(5)

早晨我拿着笤帚清扫院落,它忙碌地跟着跑来跑去,扁扁的嘴巴偶尔轻轻啄一下我的鞋面,很懂事的样子。我要扫院外,它偷偷从大门的缝隙溜出去,待我扫完,它又紧跟着跑进来,短短的小腿已经能灵巧地跳上台阶。爱人笑着说,小紫今天好像长大点儿了。

小紫,这是六岁的女儿为它取的名字。她看过一部新加坡电视剧,她说她很喜欢片中那个叫小紫的阿姨。幼儿园草绿色的铁栅栏外,一个外地男人蹲在那里卖小鸭。一个大纸箱内拥挤着好多毛茸茸的小脑袋,噘着扁扁的嘴巴挺可爱。女儿嚷着要买,我也喜欢,就买下两只。只是当天夜里,那只小点的鸭子似乎感冒了,抖抖索索,缩在纸箱的角落,不喝水,也不吃米。第二天竟然死了。

剩下小紫一个,很孤独。也缩在那里发抖,我找来一些感冒药,捻碎,和水喂它喝下去。过了一天,小紫果然好了。它呀呀叫着,整日在院里跑来跑去,一会要喝水,一会要吃米粒。邻居告诉我,鸭子还喜欢吃菜。

我将一些青菜、茴子白切碎,放在小盆里。它低着头,吃得很起劲。吃食时,吃着吃着,它常常要猛甩一下头,弄得身上尽是米粒和菜屑。

邻居有只小黑狗,有时会偷偷溜进来。小紫满不在乎地溜达着。我可要留神,别让小紫成为小黑狗的一顿美餐。它玩累了,就独自睡卧在太阳下的台阶上。小紫就这样摇摇摆摆地进入了我们的生活。外出回家,隔着院墙就能听到它呷呷的声音,我心里竟然感到一阵温馨。

小紫是女儿的一分骄傲,放学回家,就将它放在手心上,像个小公主,她指挥大家排好队,每人只允许抱一小会儿,动作还要轻轻的,担心别人弄疼它。夜里,小紫吃得饱饱的,女儿将它放进一只干净的纸箱,在纸箱四面钻了许多小孔。她说,灯光从小孔照进去,小紫才不会害怕。

我们没想到,那个阳光灿烂的日子,竟是小紫最后的日子。

吃中饭时,女儿端着碗出门,一脚迈出去,没想到小紫正懒懒地卧在台阶上晒太阳。小紫就这样走了。

女儿坚持要埋掉小紫,她抱着小纸盒和邻居的小姑娘去了远处一块儿空地,那块空地上已有许多小草探出绿绿的头。

小紫走了。有时从外面回来,我似乎听到院子里有呀呀的叫声,心中一动,待侧耳细听,什么也没有。我知道,这个小生命的叫声是要在家里响好长时间的。

阿黄

阿黄离开我已经有一年了。然而,每当走过公司生活区那片宽阔的空地,便恍惚看见阿黄在草丛中奔跑时矫健的影子。

阿黄是一条漂亮的母狗。

那时正是草色泛青时节,生活区那片开阔的空地上,各种不知名的小草和野花竞相登场,空前热闹。待到暮夏时节,那些草已达至人的膝前。

说阿黄漂亮,不仅指她匀称的身材和泛着淡黄色光泽的皮毛,更重要的是它那双眼睛。我每次到生活区办事,阿黄都会乐颠颠跑过来,仰起头望着我,眼睛就像两汪清水,眼光中写满信任的神情,就像一个孩童的目光,纯洁无瑕,没有任何防备。我会停下匆匆的脚步,弯下身用手轻轻摸摸它的头,它便满足地踱到一边,继续它的工作——不让陌生人踏入生活区一步。

不知什么时候,生活区又多了一只伟岸的黑狗,他个头比阿黄高出许多,全身的皮毛油光黑亮,奔跑时脚步有力,身子绷得铁紧,一看就是同类中的“酷哥”。公司的人便叫他阿黑。阿黑的到来,让阿黄的生活在不知不觉中起了变化。

再到生活区,便不见阿黄亲热地跑过来蹭。阿黄跟在阿黑的后面,在草丛中快乐地奔跑,偶尔停下来,两个便静静地对望着,远远的便只见一黄一黑两只狗含情脉脉的样子。我想,阿黄一定处在热恋之中。茂密的草丛就是他们的伊甸园。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增多,整日忙得团团转。再到生活区,只顾低头走路想事,阿黄渐渐淡出我的视野。等到再见阿黄,它已做了妈妈。

阿黄身子明显瘦了下来,它懒懒地卧在楼外的水泥地上,脊梁突兀地将皮毛顶起来,那瘦削的样子让我心中一痛。见我过去,阿黄全然没有喜悦的神情,只是淡淡望我一眼,阿黄,你身体不舒服吗?我连着叫几声,它头都不抬,似乎很无力的样子。我推了推她的身子,见它身下的水泥地上有淡淡的血迹。锅炉房赵师傅说阿黄好像病了,什么也不吃,除了到草丛看看狗娃,就是卧着一动不动,走路还会摔跟头。手机响了,我叮嘱赵师傅给阿黄找点儿吃食,便打开手机和我的客户攀谈起业务上的一些事情。

不想几天以后,阿黄却死了。一个收购狗的贩子买走了阿黄。前几天一直没露面的阿黑,不知从哪里钻出来,在石头上呆呆地站着。片刻,踽踽地向草丛走去。其实,已是初冬季节,绿色的草丛变得一片萧条,曾经郁郁葱葱的枝叶像枯黄的标本一样在风中枯立。阿黑忽然在草丛中狂奔起来,成群的麻雀呼地一下飞蹿起来,不知道阿黑为什么如此疯狂。

据公司的门卫讲,那天阿黑慢慢腾腾地步出公司的大门,或许是悲伤中的它变得迟钝和麻木?在过马路时被一辆汽车撞翻在地,司机加大油门跑得无影无踪。那时,天空正飘起零星的雪花。

与爱情无关

无论是白日在滚滚红尘中奔波,还是夜深人静独坐遐思,我眼前偶尔会浮现出一张灿烂的笑脸。随着岁月的流逝,这张紫铜色脸上的笑意愈来愈浓。

十年前,他在我居住的小镇中学任教。

他是中学里第一个师范学院毕业后分在那里的年轻人。他的花格衬衫和悠扬的口琴声,以及在球场上快速奔跑的身影,给这所古老而封闭的镇办中学,带来一股清新的气息和陌生的风景。不过,中学里有些老师认为,像他这样活跃的人,在这所土地庙改做的学校里是呆不长久的,用不了多少日子,他就会像许多年轻老师一样,去追逐县城高高的楼房和闪烁的霓虹。

然而,夜夜土地庙里都会飘出悠扬的口琴声,第二天,他照样神采奕奕站在讲台上,用好听的普通话讲他的几何、代数。他是学生心目中的偶像,又是小镇姑娘们的“白马王子”。

那时,我在镇上也算一个不大不小的“名人”。而这名气不过因为我在市报上发表了几篇文章,有人便称我为“才女”。很自然,有热心人便将他与我连在一起。那意思也很明显,我们小镇的姑娘也有和你大学生般配的。按理说,我当时还是农村户口,能找个大学生应该感到心满意足。

然而,那时初出茅庐,心高气傲,得意地认为自己是一只展翅飞翔的大雁,前途无限光明,偏僻、简陋的小镇怎留得住我翱翔的心。那是个放飞的年龄。

几次接触后,我直言不讳地告诉他我的想法。可是他并不灰心,他以那种超乎寻常的热情和耐心对待我。即使这样,我们之间仍然没有进一步发展的迹象。多年以后,我有时会想,当年面对他热情如火的攻势,我怎会修炼得那样到家?不过,尽管如此,我们仍然不是泛泛的朋友。

没课时,他经常会溜达着去找我闲聊,聊一些小镇上的人听不懂的话题,话语间自然少不了他那响亮的笑声。

大约是一年半以后,我到县城一家公司担任文秘。没过多久,他也调至县城某所中学,并且很受领导器重。他有时会来找我,我们会一块儿看场电影,但更多的时间是聊,谈论一些刚上市的新书。他乐观豁达的人生态度真的让我感动。是的。既然他在小镇那所破败的土地庙都是笑着生活和工作,如今环境改变了,他更没理由不笑。

在飘着雨丝的夜晚,我独自拥着薄被,坐在床上,会想到他,和他这样的男人生活在一起,应该是很不错的。他很知道疼人,也很是大度,他不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耿耿于怀。公司里的年轻人大都出双入对,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我“名花有主”。却不知我心仍无归属。

这期间,我在几家杂志发表了文章,公司里的年轻人眼热得不行,可我心里没有一点成就感。下了班,公司里静悄悄的,我独自站在那个大大的水池边发呆,眼看着微风吹皱一池春水,不禁觉得自己心上凭空添了许多皱纹。我知道,我是感到了心灵上的孤寂。那些日子,夜里看书常常至二三点钟,以此来打发我的寂寞。躺下来睡觉时,又会无端生出一种“夜静忽疑身是梦,更闻寒雨滴芭蕉”的愁绪。

那年冬季下第一场雪的那天,公司里包场看晚会,我和宣传科多要了一张票,给他打了电话。我决定在那天晚上确定我们的关系。

冬季的天黑得早。我到食堂打饭时,忽然发现天空飘下些米样雪粒。

晚饭后,雪竟然下得大起来,大片大片的雪花在空中飞舞,天色竟然显得亮了许多。

他穿着一件军大衣,站在礼堂门口等我。见我过去,他笑着迎上来,在用手托眼镜的同时,他用另一只手轻轻为我掸着身上的雪花。这一切都是那么自然,我心中热热的。

晚会还没开演。礼堂内乱哄哄的,灯光大亮着,公司里好多人已坐在座位上。见我俩相跟着进去,我几个要好的同事,对我们示以善意的微笑。他一点也不怯场,嘻嘻哈哈与他们打着招呼。那晚他的笑声分外响亮。

其实,那一刻我的心真像是搅成一团的乱麻。我问自己,这是爱情吗?可我为什么一点儿不激动,一点儿没有魂不守舍,偶尔碰到他的手并没有产生那种触电的感觉,坐在他身边,我很平静,就像他只是我一位大哥。我不相信,如果两个男女之间发生爱情,会这样平静,没有一点儿激情。

他偶尔扭过头,关切地问我好不好看。我木木地点点头。那一晚,我冰凉的手一直握成拳头,伸在棉外套的口袋里。我不知道演出究竟如何,我只知道我的思绪飞出礼堂,在飘着雪花的天空,飞得很远、很远……散场后,我们默默走在静静的大街上,脚下传来吱吱的声响,旋转的雪花在路灯下闪着晶莹的光。他头上蒙上了厚厚一层雪,像戴了顶白帽子,那模样使他看上去有些滑稽。在公司门口,我站住了。我伸出手,他也伸出手。他的手真暖,而我的手很凉,好久,我抽出了手。“谢谢你来送我”,转身的那一刻,我的眼角悄悄滑出两行泪水。

就在那年冬天,他调走了。调走前几天,他到公司找我。那天晚上停电,我的宿舍点着一支白色的蜡烛。他说他要调到省里,商调函已下来了。如果你觉得我不需要走,我可以留下来,说这句话时,他的声音很轻,似乎生怕惊醒一个梦。他的眼睛在镜片后专注地看着我,不,是用心在注视着我。我感觉出,他的声音隐隐有点儿发抖。

屋子里很暗,只有烛光和我们投在墙上的影子在晃动。

我望着窗台上那盆文竹出神,时间似乎过去一个世纪。我觉得太累了,心已经老了。我望着他:“祝贺你,那样你的发展前途会更大。”说出这句话,我顿时轻松了许多。

他慢慢低下头,抽出一支烟,凑近蜡烛,猛吸一口,又缓缓吐出来。

小屋里顿时升腾起一股灰色的烟雾。

当我终于忍不住咳嗽起来,他好像突然醒过来,将手中的香烟捻灭。

他站起身,慢慢走向门口。我感到喉咙发哽,轻声唤了他的名字。他回过身,看着我。而此刻,愧疚、轻松和失落一齐向我袭来。我想,假如那时他再重复一遍他的来意,我会恳求他,不要调到那个遥远的城市,留下来吧!可他只是紧紧握住我的手说,“不管如何,我们都永远是朋友,好不好?”我抬起头,他笑对着我。那张笑脸多少让我感到一丝慰藉,要不,我会觉得自己伤害了他,是个不可饶恕的罪人。

我站在门口,望着他高大的背影,慢慢消失在夜幕中。他似乎还回头挥了挥手。

如今,我已做了别人的妻子,而他也做了别人的丈夫。偶尔,我们会通个电话,电话中常常会传来他爽朗的笑声和关心的问候。我不由也会笑起来,在我心里,他会永远是一个大哥的角色,而这个角色,我们双方都很满意。与此同时,我眼前会浮现出他那张紫铜色的笑脸。它会为奔波中感到疲倦的我,注入一丝活力,让我感到友情和温暖。

是的,许多年前,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这样一段话“唯有我们的心灵世界,一朵花可以永远盛开,一股风可以永远吹拂,一阵雨可以永远淅沥,一缕春晖可以永远明媚”。还有,一张笑脸可以永远灿烂,这一切会让生活变得美好而温馨。不过,这一切与爱情无关。

逐渐模糊的背影韦伯时代面对他的一刹那,我就知道面前这个人已经不是十多年前那个人了。

尽管他身材还是那样挺拔,服饰还是那样考究,但那双眼睛已没有了昔日的清澈,那里面多了一些我读不懂的东西。

那时他刚大学毕业,总爱穿一件乳白色的夹克,一条发白的牛仔裤,腋下常常挟一个长方形的黑色公文皮包。走路时脚下像踩着弹簧,一头黑发随着脚步淘气地跳动着,脸上闪出一种若有似无的自信的微笑。各科室的人都拿这个大学生当宝贝似的宠着。那时的他真是青春又清纯。

单位里年轻姑娘们都在悄悄喜欢他。可我当时似乎没什么感觉,我总觉得他压根就与我没什么关系,况且他偶尔流露出来的那种高人一等的神情,让我很反感。

直到有一次,他看了我发表在省报上的一篇散文,他的反应才让我对他有所改变。当时,是个星期天的下午,我骑着自行车刚从乡下风尘仆仆地归来,和单位里一个女孩在水房里就着水龙头猛洗一通。剪得短短的男孩儿头湿漉漉的,头顶上的头发一根根直竖着,还闪烁着水珠。

洗漱完毕,我们说笑着走出来。这时,他挟着那个公文包笑嘻嘻地凑过来:

“嘿……”我扭头看了他一眼,只是笑笑,并不搭话。那时我年轻气盛,只想杀杀他的傲气。他仍然跟过来:“嘿,我看了你写的那篇文章,写的真不错。”“是吗?谢谢夸奖。”我直视着他。

面对他的赞叹,我居然毫无愧色。他站在阳光下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雪白牙齿:“哎,你一点也不谦虚。”我忍不住“扑哧”一下笑出声来。

事后,女伴意味深长地说:“他可很少夸奖人呀!”我“呸”了一声并不当回事。我很清醒,我们是两条道上的人,根本不会有什么故事。

他过后也恢复常态,仍然是趾高气扬地走在单位的林阴道上,不过见了面总要热情地打个招呼。能让单位里女孩心中公认的“白马王子”

做到这一点,也不过是满足了我小小的虚荣心,仅此而已。以后,他调到市里,便再也没有见面。斗转星移,十几年转瞬间即逝。不过,有时脑海里偶尔会闪出那个黑头发淘气地跳动着,穿着白夹克牛仔裤的身影。

九十年代大学生的印象就是以那样一种姿态留在我的脑海中。

再见面时,则是在电视屏幕上。他夹杂在一群肥头大耳的人中正在视察一项刚竣工的工程。看上去他几乎没什么变化,只是以前的夹克改为笔挺的西服,脸上的神情显得很有城府,不时对身边的肥头大耳们点头,哈腰,他的神情和年龄在那一大群人中显得很突出。我忽然想起那时他脸上那种若有似无的自信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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