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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不期而遇

漠南的风光在大陆上一直都是闻名遐迩,万里黄沙,千里戈壁,充满异域风情的沙漠民族,若不是此地原住民好战成性的民风实在是名声太响,漠南一定会成为那些立志浪迹天涯的游侠们的乐园。

虽说如此,但不怕死的人毕竟还是有,沙族领地也并非一块生命的禁区,至少那些追逐金钱的商人将此地视为一处大大的宝藏。然而自从宪国内乱爆发,南疆数十万人揭竿而起,在广袤的南方大地上打得不可开交,作为叛军后方的漠南大沙漠就几乎再也看不到中原百姓的身影了。

宪国德直府,漠南戈壁的边缘,有一支驼队正在艰难地跋涉前进。骆驼的毛色有些发黑,驼峰也不怎么饱满,两侧悬挂的干粮袋和水囊也都瘪瘪的,看样子是一支经历了长途沙漠旅行的队伍。

这支队伍正是历经一个多月的艰苦旅程,一路从沙府走到这里的维轩和夏宁姗等人。他们在那个沙漠小镇立了威风,又赶跑了驭虫者塔西米之后,临时镇长卡里诺依约派出镇里最好的向导为他们送行。除了两个负责定位和寻路的专业向导,还有卡里诺的侄子罗姆巴,老猎人萨穆尔和他的儿子小萨穆尔。加上维轩,夏宁姗和苏苏,一行八人还算是顺利地找到了路,横穿戈壁,即将到达他们的目的地。

“终于快走出这鬼地方了。”维轩一身沙族牧民打扮,牵着骆驼走在队伍中间,极力眺望着一望无际的大戈壁,远处似乎隐隐约约能看到山地的轮廓。

“哈亚戈,我们沙族有一句话,能看见的永远都在最远处。你能看到的那些景象,要走到那里至少还要两天呢。”皮肤黝黑的沙族猎手阿拉维•萨穆尔,也就是小萨穆尔接话道。他们称呼维轩为哈亚戈,因为他们把夏宁姗叫成塔甘娜,而哈亚戈在沙族语言中,是女神之护卫的意思,维轩虽然并不认可这个叫法,不过这些沙族人执拗的要命,就是改不了口,他也就随他们去了。

“噢——该死!水囊都快空了。”维轩拉长声音抱怨着。这些天他们在向导的带领下,为了安全起见,从沙漠深处穿过,历经好几次沙暴的折腾,克服饮水短缺的困难,好不容易才熬出头,没想到还得跋涉两天的路程才能到,让他很是失望。

虽然沙漠里的行程很艰苦,就连夏宁姗也面露疲惫之色,但维轩却并不怎么累。他的紫阳功自从得到小小的点拨之后,似乎越发的运转顺畅,加上他每天依旧勤练不辍,扎实的功力基础足以支撑长途旅程的体力需求。

“别抱怨了,留着点力气走路吧。”夏宁姗看了他一眼,而驭虫女苏苏早已累得在骆驼上睡了过去。

维轩也不再说话,反正说再多也是白搭,还不如老老实实埋头走路。

而他们所不知道的是,就在此时此刻,离他们只有几里之外的一个小沙丘后面,一队骑兵正风尘仆仆地赶路。这队骑兵身着宪国主力军团的骑兵军服,人数大约在三千左右,他们人衔枚,马裹蹄,也没有任何一面军旗。黄沙扬起,迷了人眼的同时也掩盖住了他们的行踪。

这支军队看上去经历了一场长距离的行军,每个人脸上浓浓的疲惫之色完全遮掩不住,但他们的眼神依旧犀利坚毅,充满了对胜利的渴望。因为每当他们抬头,都能看到在最前方的那个挺拔身影,沉默而鼓舞人心,只要有他在,队伍就有继续前进的动力。

平南大元帅兼四府总督。这十个字就是安明仲现在的官衔,这就意味着,在宪国的整个南方疆域,军事权和行政权都集于他一身,他安明仲就是皇帝的代言人,他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任何人都不得对他有任何异议。

当然这个位置并不是那么好坐的,南方的这场大叛乱,绝不是普通的暴动,而是影社右阁精心策划已久的一次行动,这几乎意味着传承了上千年的影社组织终于出现了大规模的内乱,可以说具有颠覆全局的战略意义,一旦镇压不下去,战火必将越烧越烈,最后席卷整个大陆,到时候一定会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惨烈战争,生灵涂炭,成千上万的人将失去自己的家园和亲人,后果不堪设想。

正因为明仲是影社的精英成员,接触到的秘密比常人要多得多,所以他更能明白自己肩上所担负的压力。在南方四府,除了波府境况稍好,其他三府几乎已经完全沦陷,叛军在几个月的时间内就像滚雪球一样扩张到了六十万兵马,占据南方大部分疆界。在摧毁了左阁在南方的整个情报系统之后,叛军开始不安于现状,大将成琛率领十万大军,已经开始准备誓师北伐,打到平扬城去了。

而明仲现在却是捉襟见肘,靖平皇帝给他的部队,加上他的父王安重达的两万私人卫队,七拼八凑勉强凑到了十万人马,军械粮饷也并不足备,就是这样的力量,要对付的却是整个右阁的力量。

在同叛军交战了两个月之后,明仲意识到,如果真刀真枪的正面对决,他的对手拥有巨大的兵力优势和补给优势,以及绝不输于他的军事能力和求胜欲望,这样打下去胜算实在寥寥。于是,在和靖平信件秘议之后,他力排众议,决定兵行险招——偷袭。

现在的这支三千骑兵部队,每个人是他从宪军各军团的军官中挑选出来的佼佼者,算得上是精锐中的精锐。而他们的目标也配得起使用这样一支精锐突袭小队去完成——由明仲亲自带队,从波府出发,向南绕一个大圈,避开沙人的耳目,斜斜穿过无人的大沙漠,行军千里,奔袭叛军的临时大本营,德直府的府治所在,凌安城。

凌安是南方最大的一座城市,叛军占据它之后就把它作为指挥部所在,卢永然本人也亲自坐镇城中遥遥指挥千军万马的行动。只要攻下凌安,摧毁叛军整个指挥系统,就能极大地动摇叛军的士气,震慑整个南方的局势,到时候再调集兵力,主攻一点,必将突破叛军的防御阵线,造成叛军阵营的混乱和溃败。

然而要奔袭凌安,难度也是极其的高,这样一支三千人的部队已经是极限,若人数再多,右阁的耳目将会轻易发现他们的行踪,从而暴露目标。

幸好,明仲率领着这支军队长途跋涉,一路躲开了许多危险地带,总算离凌安城只剩百余里的路程了。不过明仲并没有因此而放松警惕,越是到这种时候越容易出状况,更何况随着凌安城近在眼前,敌人的防备也肯定更加严密,想要悄无声息地摸到城下发动突然袭击更是难于登天。虽然之前分析的情况是叛军主力都在外作战,凌安城实际上防御力量并不充足,但这毕竟只是根据表象做出的猜测,没有完整情报系统的支撑,明仲这一步的危险程度可见一斑。

实际上,一个看不见的危险也正在慢慢向他们逼近。

凌安城七十里之外,一支五百人左右的巡逻队像往常一样,照例出城巡察。按说凌安城位于整个叛军控制领地的大后方,安全方面应是无虞。但叛军指挥官显然不是等闲之辈,还是严格要求守军控制好各个险要路口,岗哨齐备,并且每天都会派一个标队的兵力出城巡视。这对于明仲来说,绝对不是一个好消息。

一方想要偷偷溜过叛军的防线去偷袭城防,另一方则是毫不知情,优哉游哉地出城巡逻,两支敌对的队伍在不知不觉中沿着相对的方向互相慢慢靠近。

宪军骑兵正在一片令人窒息的沉默中行军,明仲忽然勒住了缰绳,同时伸出左手。看到他这个手势,所有的宪军士兵全都在同一时间停住,静候他的指示。

这里正好是成片的沙丘地带,加上飞扬的黄沙遮挡视线,其实很难看清楚远方的事物。明仲只是隐隐地觉得,似乎有什么危险的气息正在逼近。他眯起眼睛,竭力眺望着远方,也只看到一些模模糊糊的影子,不甚清晰。

可能是过于警觉了吧。明仲又挥下左手,示意队伍继续前进。

大约前进了一里地,他就后悔了。

就在不远处,一支大约五百人左右,打着叛军旗号的队伍正大眼瞪小眼地望着他们,像是在看从天而降的怪物。

不好!明仲心中狂吼一声,他张开嘴,喊出了几天来的第一句话:“全军突击!给我全部拿下,不要留一个活的!”

没有任何犹豫,宪军发动了势在必行的冲锋,他们知道,一旦让这股巡逻队逃回去一个,守军就会有所准备,他们的突袭计划成功的希望就少了一大半。

叛军巡逻队自然也不是吃素的,在经历了刚开始的迟钝之后,他们也反应过来了。这么一支宪军骑兵突兀地出现在叛军势力的腹心地带,目标再明显不过了,他们必然是要趁虚袭取凌安城,以图打开目前的僵持局面。想到这里,巡逻队的指挥官下达了他这一生中或许是最为正确的命令:全军原地摆开阵势迎敌,拖延时间,只派十名骑兵以最快速度往凌安城赶去通风报信。

两军之间虽然还隔着一里地的距离,但在宪军精锐骑兵的冲锋之下,这点距离转瞬即至,叛军还没来得及摆好防御的阵势,宪军的马刀已经架到了他们的脖子上。叛军指挥官叫嚣着冲上来督战,被明仲亲手一刀砍下了脑袋,在宪军骑兵的冲锋下,这支叛军很快就抵挡不住,溃不成军。

不过明仲也知道这些炮灰只是用来拖延时间的,战斗还没完全结束,他就留下一千骑兵继续清理战场,杀掉还活着的叛军士兵,自己则带着其余部队顺着叛军信使撤离的方向追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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