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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圣达西纳的南方,四大亲王中的布来德曼家的领地。一个叫赞美塔的城市座落在南方的中心。亡灵大战后已经过了两年。在新城主佐汉的统制下,这里也是一片歌舞升平。人们都安居乐业。

赞美塔城外三十里,是一个叫吉布罗派的小城镇。虽然说是小城镇,但由于离赞美塔比较近,所以小镇上还是应有尽有,什么货源也不缺。

“唉,大家都来买了啊,我的药酒天下第一,跌打损伤的一擦就好,感冒发热的一喝就灵埃 标准的第一流诚信商人,保证是药到病除,物美价廉啊!”一个长相不怎么样,声音也不怎么样的男人扯着嗓子喊着。但他们这个小摊上的生意却十分的好。一个坐在地上都有别人站着高的巨人正在那吃东西,想来偷鸡摸狗的人看到他之后,就打消了自己的念头。在他身边不远,一张草席上躺的,也是一个大个儿,现在正用帽子脸,睡得香着呢,看他连睡觉都抱着一把剑,估计也不是个好惹的。还有两男一女,正在现场把调好的药酒装瓶。坐在他们身后的,是一头肥得像家猪一样的大白野猪。

而这些,都不是生意好的原因。原因在哪?在卖货的摊位上呢。两个绝美的精灵,手中拿着药酒到处发放着,收钱的过程中,无意就会摸到她们的手。那种触感,真是如丝般的矛滑,让人手指上传来一阵电,一直爽到心里。而跟叫骂的人一起站着的,还有一个绝色的美人,她的微笑,把没钱买的人也都引了过来。结果,光是看热闹的人就围了里三层外三层,大家看到生意这么火,也就都来买了。赞美塔是个旅游盛地,东有高山,西有大河,南有怪石横生,北有森林密布,加上中间的商业很发达,休闲冒险,蜜月购物,真是一个没得挑的好去处。所以这里的人,总是不会断,也就每天都有生意做。

“先生,一个银币一甁。”金发精灵微笑着,两眼闪着水样的光,抬头向一个大汉伸出了手。

大汉是个光头,皮肤较黑,因为个子比精灵高出了不知道几个头,所以从上面直接可以看到精灵的领口处。那么低的领子,正好露出了发育完好的身才。他光顾着看了,口水流了一身,听到精灵叫他,才反应了过来。

“哦,给你,啊?一个银币一瓶?这么贵?”大汉掏钱时才反应了过来。

精灵微笑着把眼合成了一条迷人的缝,“呵呵,是的,我们这是奇效的哦,内外用都可以。”。

“哼,什么嘛,就是奸商,这不是骗人嘛,哪有这么好的药酒。”大汉虽然迷恋美色,但也不至于什么都忘了。

“老板,有人砸场子!”精灵的脸立即变了,撅着嘴指着大汉喊了起来。

那个叫卖的男人也停了下来,他的脸一沉,把手中的一瓶药酒递给了身边的美人。“谁呀?谁敢砸我雷沙的场子?”,没错,这些人,就是雷沙一行人。在雷沙将巨齿部落灭门后,他也不想再待在兽人国了。犯了法不说,自己已经没有留恋的地方了。他也不想让路家人难做,于是就逃到了人类的国家。事过一年,雷沙又恢复了自己的天性。他们的钱也霍霍得差不多了,于是,就有了现在这个药酒商旅。生意红得让雷沙也想不到,接着,他们又开始住最好的旅店,吃最好的菜式,穿最美的衣服。可到现在为止,还没人敢不给阿茂面子,就他在那一坐,根本没人敢来找碴。

大汉果然是大汉,比雷沙还高出一个头去,足有两米多。看到雷沙晃晃的走了过来,他向后退了一步,又站定了,“就是我,我说你们是奸商,哪有卖这么贵的。”。

雷沙右边眉毛一挑,来了个雌雄眼儿,“哦?这位先生说我们卖贵了?看你也是个高级武士,不应该这么不识货吧。”。

经过雷沙这么一说,大汉才想起来,‘对呀,自己是个高级武士,为什么怕这几个瘪三’。想到这,他又有了胆,“我说,知道我是高级武士还不乖点,药酒我用多了,就是瓦尔法德尔的万灵膏我也用过。”。

雷沙一呲牙,笑了起来,“哈哈哈,太好了。来了个识货的,大哥,麻烦你了。让这位先生试货。”。

阿茂听到之后,站了起来。他这一站,马上就把所有的高个儿都比下去了。三米出头的身高,让他可以鹤立鸡群。也不见他动只是一伸手,挥起了手中的长枪。

‘呼’的一声响后,长枪的尾部停在了高级武士的面前一厘米处。阿茂收回了枪,又坐下去了。这时,‘噗’的一声,高级武士的鼻子流下了两行血。雷沙接过了艾蜜儿手中的药酒,高举着喊道:“大家看好了,这位先生现在受的是常见外伤,鼻子被打出血了。我这药是药到病除。”,接着。雷沙把高级武士的腿一踢,他立即跪在了地上,雷沙一拉他的头,将姆指大小的一小瓶药水倒进了他的鼻子里。接着,从他身上撕下了一块布,把血和药水都擦干了。

“好了,大家再看,药到病除,已经不流血了。哈哈哈。”

就这样,雷沙的生意比以前更红了,他们又得了一天的好收入。傍晚时分,雷沙正在卖最后一批药水。突然,一群人开始大叫着冲向街道另一边。

“快,是伟索的马戏团,大家快去看呀。”,一听到这句话,人呼拉一下全都跑去了。一阵冷风吹过,雷沙的摊子也空了。

雷沙拿着最后的几瓶药酒,愣在了原地。十秒钟过后,他头上的青筋突了出来,“妈的,什么狗屁马戏团,敢抢老子生意。”。

这时,肖可儿抢过了他手中的药酒盒。“我们今天挣了不少了,走吧去看马戏吧。”。

雷沙一撅嘴道:“不看!”。

“嗯!人家想看嘛,走嘛!”肖可儿拉着雷沙摇了起来。

“大家收摊了,今天去看马戏,看到有什么地方不好的,我们就揭穿他。”雷沙没办法,终于同意了。

跟着人流来到了吉布罗派的郊外,到了这里,雷沙才惊讶起来。一个高有二十多米,占地宽广的马戏棚,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搭好了。这可是个大工程,没几千个人干个几天,根本没有可能的。但昨天还没有,今天却像魔术一样出现在这里了。雷沙也开始对这里的事物产生了兴趣。

来到了门前,几个小丑踩着独轮车卖着票。

“一银币一位,只要一银币哦。”

看着他们不断将银币扔进自己的收款箱中,雷沙眼红了。‘老子这么好的药酒,一瓶才一银币。这个小破马戏,不能吃也不能治病,竟然卖这么贵的票。’。不过,想想算了,反正最近也挣了不少,该奢侈时就奢侈一下吧。

交了门票后,大家进入了马戏常最前排的位置早被人占满了。雷沙气鼓鼓地走到了正前方第一排,一抬手,一个风翔术,让他们全都飞了出去。“来吧,我们坐这。哈哈哈。”。

结果,连古大哥都占着两个人的位置。整个前排,被他们占满了。他们后面一排,也没有人坐,因为阿茂和罗格他们在,根本看不全场地。

‘咚’的一声炮响,马戏开始了。雷沙闻到了浓烈的火药味儿,这种火药的味道,他熟悉,于是他立即向炮的方向看去。当他看到那门炮时,他的心中一紧。‘这不是精灵们的火炮吗?当时只在矮人那订了一百五十门。怎么这里也有?’。虽然只有一门,但雷沙敢肯定,绝对是精灵们的火炮。

正在他想像之时,从天空中酒下一大堆五彩的花瓣,香味儿立即充满了整个马戏棚。那香气一直沁入了人的心肺之中,让人感觉到嘴里都在吃着蜜。找了一圈都没找到从哪发出的光,但马戏棚内就是十分的亮堂,像是白天的太阳下一样。

首先,一大群穿得很少的美-女们站在马上冲进了场地。圆形的场地,周长至少有一千米。远处的人根本看不清场地内的人什么长相,但还是马上响起了热烈的掌声。雷沙指着场中的美-女说道:“看到了吧?就是这种低俗的表演,你们还非要来看。切。”,这时,显得雷沙的先知,好像他早就知道会是这样。

可是,美-女们下场后,飞跑上场的一个矮个人,把雷沙吸引住了。那个矮人身高不到一米三,长相跟其它的矮人差不多,一脸的大胡子,一直托到自己的腿。头上带着个两角的尖帽,身着绿布衣。让雷沙惊讶的时,当年他们请矮人铸造个枪炮,要花好大的代价,之后矮人都不愿意多留一天。现在,竟然有个矮人出现在了满世界跑的马戏团里。

“先生们,女士们,各位大人,你们来自五湖四海,想必这里一定有不少高级的武士,甚至是圣斗士。但是,我们的表演,绝对的精彩,让您不服不行。下面,我们将请一位观众来配合一下。哪们自觉自己的力量过人的,请下台。”,矮人面带笑容,伸手向四周招览。

雷沙一推阿茂,“大哥,是你表现的时候了。吓吓他们。”。

阿茂也起了玩心,把枪向椅子边一放,一抬腿,跨过了米米高的围栏,进入了场中。

“哦?是一个巨人,太高大了!”观众们看到了高大的阿茂后,开始议论起来。跟矮人一比,更显得阿茂像个巨人。

矮人也抬起了头,眼中闪过一丝惊讶的光,“太好了,竟然是一位如此高大的战士。现在,请我们的巨大石盘上场!”,矮人的口气中,没有一丝对阿茂的夸奖,反倒是对自己的表演充满了自信。

从马戏棚后后方,拉开了一面十米高的大布帘。从里面慢慢的滚进来一个直径八米多,宽有四米的巨大石盘。后方推动的人排成了排,还要用铁棍一起撬,才能让它缓缓的移动。好不容易才到了场地中间。就连阿茂,看到这块大石头,也吓了一跳。

雷沙却完全不在意这个,他转着头四处找着。‘是什么发声装置呢?从他这里到矮人那里,足足有三百多米远。而后面的观众离得更远。但这么大的一个空间里,竟然好像所有人都能听到矮人的声音。真是不可思议’。

雷沙还没有弄明白,矮人又说话了。“好了,请大家安静一下。现在,我们来问问这位勇士。您来自哪里?叫什么名字?有没有信心举起我们的天下第一大石盘?先讲好,如果你举起来了,会有一千金币的奖励!大家鼓掌给他加把劲儿!”。

阿茂还没动,全场掌声就响了起来。等到掌声过后,阿茂才小声说道:“我叫阿茂,圣达西纳西方人。”。

看着阿茂走到了大石盘前,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当然,雷沙他们不会,因为他们太了解了,即使那整个石盘都是金子打的,只要阿茂斗气一发,还不是手到擒来?他可是皇家骑士埃

“嗯”阿茂双后扣住石盘边,一拉石盘向身体靠来,肚子一顶,已经将劲儿使上了。果然,这石盘重有万斤,不好弄。阿茂大喝一声,“啊!”全身的斗气放了出来。这下,所有人都傻了。包括雷沙,‘怎么?石盘有问题吗?连阿茂都举不起来?’。

场边的矮人眯着眼笑着,眼看着石盘离了地,他也一点不急。

这时,雷沙对身边的人说道:“大家小心,我感觉到有一种压力,是针对我的。”。

经雷沙一说,大家都开始注意到了,确实有一股的压力开始使人透不过气来。但看来看去,古大哥却非常轻松的趴在那。

雷沙一拉他的尾巴,“喂,你怎么没事?”。

古大哥回头纳闷,“啊?有什么事?”。

这时,雷沙突然间明白了,他向四周看去,果然,很多有战衔的人已经开始流汗。但大部份没什么战斗力的人却一点事也没有,还在看着场中的表演。

‘咚’的一声,石盘落地了。阿茂流着汗,大口喘着气,“我举不起来!”。

矮人笑着拿出了一块纯金的奖牌,向上一递,对场边说道:“大家为这个勇士喝彩吧,他是到如今为止,第一个能将石盘抬离地面的观众。这面奖牌,价值得三十金币,我已经准备了一年了,今天,终于有人能拿走了。”。

阿茂接过奖牌一看,上面打着三个字‘大力士’。他笑了,然后走回了位置。说也奇怪,在他放下石盘之时,在场所有的观众都没有了那种压抑感。雷沙开始提高了警觉。

接着,矮人又把手放在了石盘上,“大家安静一下,谢谢。现在,我来为大家解说。我们的石盘,是从龙之国度里开彩来的。这种白色的石块,就是银龙住的银白山石。 别看它不大。想要让他滚动。要有几十个圣斗士级的人用撬棍才能办到。曾经,我们以特殊的方法测了它的重量,告诉大家,是28888公斤。就是马车,也拉不动它。那就有人要问了,我们天南海 北的,是怎么样弄动这块石头的呢?答案,就是接下来将要出场的,‘天下第一大力士’巨人,亚先生!”。

矮人拖着长声喊出了刚才的话,而大家刚看到过阿茂,他怎么又会说有巨人呢?难道真的有比阿茂还高的人?而且,天下第一大力士这个称号,也太臭屁了吧?即使阿茂不行,罗格的力量,那是连龙王都承认比不过的。

黑白条相间的大由帘再次卷起,从后台的黑暗中,缓缓的走出来一个身影。他的每一次走动,都会让地面发出一声震颤。当他真的走出了后台后,突然从天棚处传来一道圆柱形的光,照在了他的身上。

“哦!巨人!”大家马上叫出了声。因为场中的是一个真正的‘巨人’。那是跟传说中的巨人族一样高大的巨人。棕色的卷发,高突的颧骨,宽宽的下巴,全身上下只围了一个单肩的兽皮衣。而无论是谁都能看出来,那兽皮衣是用不知道多少只整张的大老虎皮缝在一起才做成的。由于料子有限,只能挡住他的半个胸,和下身的关键部位。这个叫‘亚’的男子,身高竟然超过了六米。足足比阿茂还高了一倍。如果叫他巨人,没有任何人会怀疑。

“啊!”亚一张嘴,发出了一声野兽一般的号叫。接着,他大步跨到了那个石盘前。双手扣住石盘,在他的面前,石盘仍然巨大,但已经不再大得那么吓人了。

“好了,请大家拭目以待,亚先生将为大家上演,万斤巨石举过头顶!”矮人这次马上跑开了很远,看样子,他知道,这个巨人真的会将这块石头举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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