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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巴拉卡夏,每天从招魂之塔上传来跟奥古斯都模仿的但稍有不同的钟声。在最上层,同样是模仿着哈迪斯为自己修建了一座燃燃神坛的威廉姆正坐在神坛的火焰上方。他已经一整天没说过一句话了。平均每十五场战斗才牺牲四名的高等亡灵,在昨天的一次战役中,死亡了三十三名,而且,有二十六名是顶级的紫级战将。

不可否认,昨天的一战是空前的大战,是派出了更多的高等亡灵,但对战中,高等亡灵们出于荣誉一般都会各自为战,很少会被击杀,即使负了重伤,也能坚持到后援部队的到来而全身退出战常这种结果让威廉姆感到很受伤,他已经预感到了有什么特殊的事发生了,也许,他做神的日子就要到头了。如果这样打下去,那不出一个月,他的高等亡灵就要死光了,没有了依赖,纵然他再强大,与带领着上千高等亡灵的哈迪斯相遇,也只有被虚化的结果。

正在冥想的威廉姆突然间感觉到神坛的火焰开始向身后偏去,一种穿透了墙壁的风强烈由前向后吹着。他马上跳下了神坛,右手一招,已经有一把一尺多长的骨色波形刀握在了他的手中,刀身不知道是用什么做的,总是乎明乎暗地闪着乳白色的光。灰色的双眼中,瞳孔缩成了极小的两个小点。一身华丽的黑色大巫师袍上白色的条纹在手臂和胸肋横着,走起路来像是一排排的骨头在晃动。

“哈格雷恩!是什么在产生着精神的冲击?去把所有的战士集合,我预感到,我们的决斗就要开始了!”刚刚下到招魂塔中间的典礼台,威廉姆就狂吼了起来,他开始害怕了,害怕刚刚的那股力量。因为他知道,那力量并不属于他的老朋友‘哈迪斯’,但,却有着跟哈迪斯一样的强大恐怖。如果这力量的主人跟哈迪斯联手,那今天,就是他的末日。

集合,整装,所有的高等亡灵们都严阵以待。他们并不指望首在前线的那些低等亡灵们能做什么,在冥界,浩瀚而渺小的冥界,只有高等亡灵才有决定的权力,力量就是一切。当有凌驾于他们之上的力量出现时,他们怕了,所以集成团,所以抛开了平时的骄傲,因为连他们的领袖,有全知全能的威廉姆大巫都已经怕了。

等待,短短的数十分钟,对他们来说却变得像漫长的数十年。当所有人的耐性都快到极限之时,突然,天空的中心出现了一道不属于冥界的闪亮的光。那光迅速将乌云吸到了里面。大地在颤动,骨海,坟场,墓地,牢笼,全都炸开了锅。骨龙们飞舞着在天空中胡乱碰撞,就像是空气也在颤动一样。

光消失了,一切恢复了平静,远远的飞回的一些骨龙用听不懂的冥语向威廉姆报着信。它们越说越快,越说越兴奋。接着,威廉姆的身子飞了起来。

“我们胜利了!我们是冥界的主宰了,哈迪斯的镇魂塔从此消失,哈迪斯的气息也消失得一干二净。这就是与我为敌的下场,我,‘威廉姆’才是真正的冥界之神!”尖瘦的老脸因为兴奋而扭曲着,他高高举起了双手,向全体在场的高等亡灵宣布着。

接着,威廉姆开始御驾亲征,并很快取得了最后的胜利。失去了冥神哈迪斯的奥古斯都,乱得像一盘散沙,通过被曾经被哈迪斯嘲笑的招魂术,威廉姆掌控了他所有的低等亡灵部队。他的土地,他的家臣,也全都归到了威廉姆的帐下。

冥界统一了,经历了漫长的数百年的战斗,终于统一了。而没有人知道冥神为什么会突然消失,为什么强如铁铸的镇魂塔会轰然倒塌。就在前一天,哈迪斯的军队还取和最辉煌的胜利,冥界,本来应该是他的,本来。

乌云继续没有源头的滚入冥界,阴风继续吹起,黑暗继续……

“啊!”暴恩从床上坐起,噩梦一直围绕着他,从他和他哥哥被人救起的那一天开始,每天夜里出现,一年来从未间断。

身后那只瘦弱但有力的手伸了过来,像从前一样轻抚着他的头,“又做噩梦了?不用怕,那些只是梦。有我在。”。

“默林,我们,我想我们可能是从很可怕的地方来的。我看到大批的恐怖的生物,他们像暗子一样,我挥舞着大刀砍向他们,一个个将他们杀掉。那是快感,这一次我看得很清楚,我记得,杀敌时的快感,我很强大,同样,你也是,你身上穿着黑亮的金属盔甲。虽然比现在看起来病态一些,但却强壮得多。我们一定是哪个国家的战士,伟大的战士,与恐怖的生物做战的战士。”暴恩口若悬河,连忙将自己记得的梦全都说了出来,因为,如果不说,不久后他又会忘得一干二净,以至于默林问他时,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做噩梦,做的什么梦。

“那你为什么害怕的大叫呢?杀敌既然有快感,你应该兴奋得大喊才对,可你的声音出卖了你,我可怜的弟弟。不得不承认,你的想像力很丰富,但你想得太入神了,我们是平凡的普通人,现在是农民,在高斯大陆的东方福尔斯泰王国中,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村庄斯格瑞姆村。醒醒吧我的弟弟,不要再妄想些什么神秘的生物了,如果你愿意,可以下田地帮我对付那些可怕的害虫,如果不把它们消灭干净,我们的收成就会减少到可怜的程度。税收之后,我们的生活就成了问题,我想你的想像就是来源于对现实的影射。”默林用自己不知从何而来的知识教育着自己年少的弟弟,长相英俊得不像个农民的弟弟。相比起默林的不健康的白色脸也,略显老气的银灰色头发和那一张看起来最多只能打个七分的瘦脸,几乎所有人都不相信他们是亲生的兄弟,但他们胸口上一模一样的三尖火焰形青色胎记,却让人不得不把他们的身份联系在一起。

默林披了一件外衣,下床为弟弟倒了一杯水,回到床边时,看到暴恩仍然是那种即兴奋,又害怕的表情,他的两眼有些无神地看着床上的被子,两手抱着自己的膝盖堆坐在那,一动不动。

“喝口水,明天,我们去找光明教庭的传教士问一下,也许,他会知道如何治疗你的玻仁慈的光明神一定会眷顾我们的。”不知道为什么,默林在说这句话时,发自内心的一阵感觉恶心。他也明白,自己并不信仰任何神,包括在村子里口碑很好的光明神。但为了自己唯一的亲人,他还是愿意去试一试。

“不,哥哥,默林!我确定,我的梦是真实的,可信的,绝对不是幻想。我害怕是因为,因为……”暴恩没有接受默林的关心,他将水杯向边上推开了一些,但当他想说出原因时,却又语塞了。

“算了吧,暴恩,我受够了,难道你还要坚持让自己受折磨吗?我是你的哥哥,我不会害你的,听我的,忘了它,从明天开始,也不要再去做些无聊的事,来地里帮我种田。相信汗水和果实会让你忘掉这些不愉快的事。”默林生气了,他将水杯放回了桌子上,转身上了家里唯一的一张足够两人睡的大木床,背对着暴恩轻语道:“我都是为你好,希望你明白,暴恩,我的弟弟。”。

暴恩咽下口水,静静地躺下,但他的两眼始终无法合上,因为只要一合起来,他就会看到那梦里的一幕幕,虽然零散,但也可以根据那些,猜出一些事情来。其中就包括,他和默林已经死掉了的事实。

第二天,暴恩难得地早早起床,拿起了锄头,笑盈盈地跟在了默林的身后。默林没说什么,只是给了他一个赞扬的微笑。两兄弟一起向田地的方向走去。夏天的太阳很足,如果不赶在早上把工作多做一些,那到了中午,人就无法再继续做活。

路经一家叫‘铁皮达克’的杂货店时,那家店的门突然打开了。从里面冲出了一个到默林下巴高的小姑娘,白色的紧身上衣外面,套了一件吊肩的棕色连身裙子,微圆的脸上,还有一些婴儿气的微胖,粉嫩的皮肤看起来并不像一个村庄里的人。跟暴恩差不多,她也几乎不干农活,所以,她的细嫩美丽并不是太出人意料。因为暴恩也长得像高贵的贵族公子哥儿。她正是这家杂货店的主人的妹妹,卢比内丝。

“默林大哥!快来,我给你们准备了些玉米饼,你们一定还没吃早饭吧?”卢比内丝平举起胳膊,将一个小篮子递到了默林面前。

默林笑着接了过来,毫不客气地从里面拿出两张厚厚的金黄色的玉米饼,递给了暴恩一张后,对卢比内丝道谢道:“真是麻烦你了,我们兄弟俩都是粗人。记在帐上吧,等秋天收了庄稼,我会加倍答谢你的。”。

“谁要你答谢,话说回来,你们总这样不照顾自己,身子会累垮的。”说着话,卢比内丝的眼睛躲开了默林炎热的目光。默林一直把她当做小妹妹,而卢比内丝的心里,默林显然不止是哥哥。

“这样啊,哥,不如找人给你说个媳妇吧,到时就有人照顾我们了。我看,眼下就有个很合适的。”暴恩在一旁煽动着,他一早就知道卢比内丝的想法,也早就明白默林并没有这个意思。

“暴恩哥,你!还我的饼,以后都不跟你说话了。”卢比内丝娇怒着粉拳打在了暴恩的身上,追着他开始闹起来。

默林对于这种事,也只能一笑而过。他并不是不想找个人成家,而是条件不允许。他的家里太穷,穷到只有一间两兄弟一起住的小木屋。院子里除了干活儿的农具就再也没有别的。最可笑的是,他们穷得连父母亲人都没有,这种条件,娶了谁家的姑娘,不就是害了谁家的姑娘嘛。默林是个好人,他可不愿干这种缺德的事,当然,也不会有哪家人傻到愿意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他。

“不好,有一大批人来了!”暴恩突然间不再躲闪,任卢比内丝捶打着自己。他脸上的表情从未有过,以至于把卢比内丝吓了一跳。

“什么人?”默林对自己弟弟的这种天赋还是心知肚明的,每次暴恩都能听到别人听不到的声音。他的听力就像是狼一样敏锐。

“不知道,只是骑着马的人,有些还带着武器,就快到了。”暴恩说着皱起的眉头更加深了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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