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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我这样的人(水天一色)(2)

他一直“啊”到专家坐下。这异常的小型本家会议,终于引起了旁人的关注,终于引来了令人惊恐的围观。那一道道视线仿佛都在说:看哪,这两个人居然坐在一起了。噢,这是真的吗?我没有看错吧?上帝一定是疯了。瞧那个秃老头战战兢兢的样子,他可能已经准备往后一个星期都把耳朵闭起来,不再听其他人说话,以免混淆了靳先生的清音。

他口干舌燥,头顶一层层冒着汗珠,面红耳赤。就在这张针毡再也坐不下去时,带头人过来救场了。

“哎呦,可找着你了。才一眼没看见,就跑得不见人影。你就喜欢钻到个清净的地方玩避世。我要是再不看着你呀,你能在这儿把这片生菜给我解剖了。”

平日里下巴上好像挂着冰溜子的带头人,居然会说笑话。他呵呵地俯下身,一手端起靳连城的菜盘,一手勾肩搭背地揽住老同学,拍抚他的胳膊,悄声附耳道:

“我知道你不喜欢这场合……拜托,给个面子,那边一群人等着呢……走啦走啦……”

靳连城被拥离了座位,走得远了。老靳缩着脖子挑着眼睛,视线从上眼皮下方溜出——他一向这样看人:避世?我也每次都坐角落,怎么都没人这么说?怪了,世上还有不喜欢吃免钱饭的人?

“咯吱”,他不是滋味地咬断一截虾。

3、一辆顺便搭的大客车

餐会稀稀落落地散场了,人三三两两地回家了。

开车来的最省心,直接奔了停车场;顺不顺路的也跟去了;地形熟悉一点的,从度假村晃出去到街边看站牌,找能到家的公交线路;少部分求稳的,只好再次坐上来时的大客车返回所里,再从单位走那数年如一日的下班路。

老靳混在这群人里,到了研究所,别人陆陆续续下车了,他却坐着不动。他当然可以到车棚找到自己的自行车骑回家,但他宁愿把它扔在这里一夜,明天早早起来走远路上班。因为客车是所里租来的,晚上要开回客运公司的停车场,途中恰好从他家门口经过。

他在位子上晃动颠簸,乜斜的视野里跳动着空无一人的车厢,油然生出一种自己包了一辆车的错觉。他费力地对准焦距,望住了那一个个看起来就很舒服的前排座位。每次车上只要有第二个人,他好像就会被挤到最后一排。这一次机会难得,他也嚣张地、报复性地狠狠想着,“哼!咱也坐一回前排!”跌跌撞撞地往前摸去。

他之所以“乜斜”,之所以“费力”,之所以“嚣张”,之所以“跌撞”,是因为他醉了。他醉了是因为餐会上还开了酒,红酒。

他一直向前向前向前,直到摸到了最靠近司机的座位。只有这里能让他满意,如果不前到这么前的话,就好像亏了本似的。

他刚一坐下,普遍寂寞的司机便找到了听众。他东拉西扯地敞着话匣子,语气颇为敬重,带着一种心地单纯的体力劳动者对知识分子的本能仰慕。他和大多数人一样无知,总以为研究所里全是科学家,却从来不想再了不起的单位也有扫地大妈。

他瘫在座位上,享受着这荒谬更难得的敬意。他边上的窗户开着,窜进夜晚的小凉风,吹着他散发着高热的红头涨脸,很是舒适。他陶醉得自言自语,又好像在对司机倾诉。也许絮絮地说起了自己的事情,也许没有。

他姓靳。靳,呵,他居然也姓靳。

曾经,很久很久以前的曾经,他也觉得靳是个珍稀的姓。他以为这能让那些张王李赵的同学羡慕,谁知他们不这么想,还欺负他。他们无视他傲人的姓,只嘲笑他的名字像女生。

那时,他还叫做靳双。他妈生了他这个长子,还想再要个小儿子,便把这种美好的愿望取在了他的名字里。她成功地又怀孕了,孩子还没落地,她的丈夫孩儿他爹就没了。别人都等着看小的这个怎么变成遗腹子,谁知结果出乎意料:生产的时候,大人小孩一块过去那边,和一家之主团聚了。只剩下他,在这里顶着一个破烂的名字。

这个名字让他被笑了好久,久到他都忘了有多久。他稍微有点主意后,做的第一件事,也是一生中唯一一件敢想敢干的事,就是去改了名字。可是,改了以后,大家反而笑得更厉害,因为“爽”字更像女人。而他,却没有勇气再改一次了。

这里面,好像有点什么道理。以前的人总讲,命里缺什么,名字就起什么。他这一辈子,最欠的,就是这个“爽”字。

在长大以前,他寄篱在叔叔家。上完了小学上初中,然后开始闹运动。实话说,他挺感谢那场运动,这让他可以和那些日后自学成才到拥有了话语权的成功人士一起并称为“被耽误的一代”。其实,就算没有那一切,以他当时的脑子、心境和叔叔家人的眼神,只怕也上不下去了。

有时候想想,也许,连初中也不该去上的。

在初中,他遇到了一个人,他们班班长,还是团支部书记。那人也很白净,也很文雅,也长了个该死的希腊鼻子。他是他一生中最难忘记的人。是因为他特别欺负他吗?错了!是他从来没有欺负过他。

在他以前,被人欺负得久了,也自有一套自作践的道理:至少,别人还能从我的痛苦中得到快乐;至少,我还有被人欺负的价值。这人又欺负我了,你看,我又有价值了……可是那个人,他从来也不欺负他。他清澈的眼睛,一向通透地从他身上望过去,从来也看不见他,从来也不过来欺负他一下。每个人都欺负他,他为什么敢免俗?那无视的眼神昭示着答案:你?你是谁?我为什么要欺负你?难道我比你高等就会觉得高兴?那我也太没追求了……是的,就像一条虫子,它注定不会有什么大作为,毕生梦想就是惊吓到一个年轻女孩。她会撕心裂肺地尖叫,“砰砰砰”地在它身上连跺十脚,把它踩成肉饼肉泥肉酱,然后嫌恶地在地面上蹭掉鞋底粘着的它爆成汁水的内脏。作为一条虫子,这样的死法,这样的结局,也算得轰轰烈烈。它被人厌恶过,可以瞑目了。

而班长给他的感觉,要没有成就感得多。就好像两个正在讨论问题的男生,边走边言语,行色匆匆。其中一个都没往地上看,就一脚踩死了正横穿马路的它。他没有缓步、没有停顿、甚至没有知觉,依旧疾行着。旁边一个眼尖些,顺口提了一句:“你刚才好像踩着条虫子。”他没有回头,连挑眉也没有:“哦,是吗?”这个问句只是搭话,并不期待回答。于是,虫子死不瞑目。

幸好,初中没上满三年就中断了。他被发到一个极偏远的地方劳动了十年。回城后安顿进了工厂,那时年纪不小了,就将就了一个家世比容貌稍微好看些的女人。然而,就在结婚的第二天,好像一下子全世界都知道了人家是“委屈下嫁”,容不得他不交权。后来儿子出生,他在家里的地位又降了一级。换个角度想,也许没有降——以前是倒数第一,现在还是倒数第一。

孩子的姥爷在对他的没出息彻底绝望前,还为他做过一件事,帮他从堆满机器的车间活动到了刷着白墙的检验科。谁也没想到,由于高等教育的长期断档,会拿试管的人才稀缺,逼得研究院要到民间来抽调至少摸过那些玻璃器皿的人。那一批人不少,就连他这样的,也像只绵羊一样,混在羊群里被牧羊犬“呼噜呼噜”地赶过去了。这是他几十年来交到的唯一一次好运。

他被分到了一间小实验室,那窄憋的地方,就是现在研究所的前身——那时还是院里一个顶不起眼的小角落,远没有现在自立门户的潇洒。改制后虽仍挂在研究院名下,却处断自由。好在所长是个“小车不倒只管推”的无为者,只要不捅出什么大娄子,他是想不起裁员的。而凭他,也是捅不出什么大娄子的。

他也做过稍微核心些的工作,在最开始人最少的时候。直到那次记错了数据,险些毁掉一个并不重要的实验,就被调去养老鼠了。养老鼠可也挺麻烦,他总是想不起把孕期的母鼠拎出来单养,偶尔换水也懒些,又或者忘记关灯,结果就导致了吃仔——刚生下的仔鼠被它们的母亲当点心开了,也算自产自销。

他就这么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地养着老鼠,养到了研究所独立。这一独立可不得了,好像突然就了不起了,隔三差五地曝出这样那样的新成果,在报纸电视上这个说完那个说。按道理,这些伟大的创举中,应该也有自己一份功劳,可他,总像是站在地面看星星,只觉得遥远不真实。他当然知道,这些成绩都是把他辛苦养大的老鼠扯断脊椎、钉在实验台上开膛破肚、剥皮拆骨才取得的,可他不心疼,一点也不心疼。

算起来,老鼠一代新人换旧人地在他手中繁衍了上百代,把他繁衍老了,儿子也繁衍大了。这孩子,自从拿到了技校的毕业证书,就再也不想文凭的事儿了。他找过一些工作,各有瑕疵,都不想干,终于发现还是学校踏实;心血来潮地看上一项专业,就异乎寻常地狂热,以为那是世上最有趣、值得为之奋斗终生的事业,等真去学了,一个领域的新奇看过之后,碰到了稍微需要点钻研才能继续前行的关卡,便觉得还是工作自由。如此循环往复,周而复始。现在也老大不小了,到用钱的时候了……家里所有的钱都在孩子他妈手里,被她拿进股市,套得牢牢的……唔……这惬意到近乎愉快的一切,结束于他在醉酒和晕车的双重作用下,把一肚子海鲜倾倒在人家车上。

4、一支赚来的笔

吐过之后,酒劲儿醒了不少。亏得是醒了,不然醉猫似的爬回家去,虽然一时人事不省,但总有“省”的时候。到那时,老婆那儿,必然没有好果子吃。

现在状态不错,神智清楚,身上还存着些酒气。这非但没过错,反而有面子:你看,我也有人请吃饭,吃可以喝酒的饭,红酒。

他也知道,这顿饭的主客不是他,他连陪客也算不上。正如所长所说,“靳先生大驾光临,蓬荜生辉。您看,我们全所的人都来欢迎您了”。他的作用,就是和其他人一起凑一个“全所”罢了。有他参与的饭局,也就是个刻意摆出的大场面,以表示对对方的足够重视,其后必然还有他参加不了的、更小范围的私宴。

他想象着私宴上的菜色,一边打开了门。

妻子正蜷在沙发上看电视;一头中年妇女标志性的卷花在靠背上摊着,那凌乱、稀疏、不均的样子,活似厨房里那团刷了几百个碗的钢丝球;怀里抱着一只靠垫,靠垫下压着与之同体积的肚腩;两只赤脚缩上去,脚踝处乱七八糟地露出一截秋裤。一双拖鞋歪扭着躺在沙发脚下,中间夹着一盆略嫌混浊的洗脚水。

他突然觉得自己老年痴呆了。他尝试着努力回忆,却怎么也想不起她做姑娘、做少妇时的模样。好像从他认识她的那天起,她就是这个样子。

他带着一身脸上有光的酒味儿,打了个招呼。妻子好似没听见,忽然低下头在沙发角落里翻找起指甲刀来,全神贯注。

他讨个没趣,耷拉着脑袋黄花鱼一般溜边游过客厅,游进了儿子的房间。

还没顾得上看那永远不叠的被窝,从不清扫的地面,就闻到一股不和谐的味道,熏得他张不开嘴。他偏头看见在门边椅子一堆脏衣服上置顶的两双袜子,将手指圈成O型像捏死老鼠一样拎起它们,迅速包裹进下面待洗的衬衫里,勉强换得了适合人类生存的空气质量。

他带着畏难情绪蹭到儿子的电脑桌边,那桌面异常凌乱——山头林立,杂物纷呈,奇门遁甲似的惑人眼目,任何东西往上一放立刻叶隐于林,如入四维空间一般消失不见。

他硬着头皮清出一块空地,然后把手伸进衣兜,拿出一支笔来。即使是在自己家里,他也是先左右看看,再悄悄拿出来的。他凝视了那笔好一会儿,顺手从桌上抹过一张纸条,拔开笔帽在上面划了几笔。笔划连贯,出水流畅,谁说这回的笔不好用来着?他满意地对着笔点点头:多亏了那个挑剔的小梁,自己赚到一根笔。一根笔,是一根笔呢。

他感觉些微满足,他经常感受到这样的满足,因为他经常把单位的东西拿回家来。在他和妻子房间的衣柜里,叠放着半柜子浆挺的白大褂,都是所里发给他,被他拿回家的。其实,这种东西,在家里穿简直神经,穿出去就更是有病,也就只能在单位暂时披挂一下。可是,把工作用的东西用于工作,总觉得有些蚀本;而摆在家里再没场合穿上身,倒好像真的变成了自己的。也难怪小梁看到他身上簇新的白大褂就会怀疑其归属,仿佛大家都知道他那件一定是穿了几年的。

他把笔小心地插好,又在手里眷恋地掂弄了一阵。每次偷偷欣赏这些“收藏品”,他心中就会涌起一种神秘的快感。大约,靳连城看到妻子的细腰和儿子的希腊鼻子时,也会有类似的感觉。只是,人家的快感,用不着这么神秘。

他咂咂嘴,把笔端端正正放在桌上唯一的空白处,然后又觉得竖放不够醒目,再把它横过来。他希望儿子能发现它,并把它用在工作学习之类有用的地方。这近乎梦想——有梦想谁都了不起。

他随手抓起试笔的纸条要当垃圾扔掉,却撩见白面的背后抖动着花花绿绿的图案,“全球行销百万册”的宣传语赫然在目。无疑,这是一本书的腰封——出版商花很少的钱做的小广告,阅读时它会上蹿下跳搅扰得你看不好这本书。像老靳的儿子这样把它摘掉是明智的选择。那上面除了不知是否属实的发行量以外,还印有其他几行字:

这一切都是谁的错?又是为了什么?

谁该为此负责?谁又负得了责?

有时生活,不过是一场黑色幽默。

这云山雾罩的腰封所勾连的书,也在桌上,倒扣在读到的那页。《谁之过》,一个颇具寓意的题目,被鲜血横流的封面和罗列着胡吹乱侃名人简评的封底弄得低俗而廉价。

他瞥了瞥并不低廉的售价,嘟囔着“老弄这些没用的”,带着难免的好奇掀起书,眼睛随便找到一行看起来——在那一刻,他忽然觉得一切的一切都到了尽头,身体里好像有什么崩碎了,他不知道是什么,只知道高速飞溅的尖利碎片扎得额头、眼睛甚至指尖都抽搐地疼。身上的毛孔全张开了,汗毛竖起来,从里到外一阵冷一阵热,也不知难受还是舒服。他眼珠瞪凸着,闭不拢嘴,大口大口喘着气,却控制着不发出一点声音,像是怕惊扰了什么,也许他害怕惊扰的,正是自己。他蠕动般轻轻挪移着身子,手鬼使神差地伸向他一直觉得奇怪的雕像,微触到后一把攥死,冲着那个在眼前不住晃动的头颅,狠狠地……“啪”!他猛地合上书,被吓到一般将它丢得远远的。他用力咽着口水,心里怦怦地跳。从那不祥的字里行间,他感受到了某种危险的东西。

一个声音由远及近传来,意识模糊时听得影影绰绰,这一回神,尖锐得仿佛炸在耳边:

“老靳!干吗呢?聋啦?叫你没听见啊?!”

他迅速奔出房间,在能望见客厅的拐角处停了下来。与妻子相对,他总习惯呆在这样的地方,仿佛身边有个障蔽,见势不好能立刻隐身其后——虽然他从没敢这么做过。

妻子上半身趴在膝盖上,蜷着腿正在剪脚趾。听见响动,斜着眼睛挑了挑他,将只连着最后一点的一片指甲揪下来,弹进垃圾桶里。

“婷婷妈又来电话了。”

婷婷是儿子的女朋友,也是他上学多年唯一的收获。第一次把她带回家时,这位“技校的女同学”缤纷得让老靳不敢正视,眼前只闪耀着那奶油般白皙的皮肤、被莹彩唇膏勾勒得边界分明的丰润双唇,以及一双出奇修长的腿。他当时简直不敢相信:怎么?我的儿子也能找到这种质量的女人?真是与有荣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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