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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女贞花

每到初夏,当那股清香扑面而来的时候,我知道是女贞树开花了。

女贞树开花象碎芝麻,星星点点地白得耀人眼,而那些花所散发的气息就象少女的情怀,清清雅雅的很宜人。

那时,大学女生宿舍的楼下就有这样几株已有年代的女贞树。初夏正是复习准备考试的日子,许多女生不去教室,而是捡了有风又荫凉的女贞树,端了把小椅子坐下,然后就清清闲闲地复习功课,风一吹,女贞树就会落下碎碎的雪花,洒在女孩子黑黑的头发上,洒在那些打开着的书页中。

就在女贞树下,我记得玫悄悄地告诉了我一个秘密,那是一个女孩子最会引起心跳的秘密,很甜蜜也很诱人,玫的脸象晚霞染了一样的绯红,漆黑的眼睛从没有过的明亮,是爱情将玫点燃得楚楚动人。玫初恋的情感就象女贞树的花开一样纯真而又美丽,很多年以后,我都忘不了玫给我的那种感觉,微微的晚风吹拂着我们,连我的心都纷纷沉醉了。

也是在那棵女贞树下,我和女生琦吵架了,我们为别人的事而争吵,因误会的缠绕而吵得天翻地覆,但这些都不能妨碍我和琦之间的感情,我们依旧是最好的朋友,因为我们那时的友谊实在太纯真了。

终于在大学同学返校的日子,我去找我们住过的女生宿舍,去找那些令我心驰神往的女贞树,而夏天应是女贞树最浓郁的季节。

那几座很古典的二层楼的女生宿舍却面目全非了,楼与楼之间空档的地方居然全都盖成了房屋,哪还有女贞树的影子呢,从前的记忆就象一只漂泊的船无法靠岸了,我的心空落落的,然而那股清香却更加浓郁地渗透了我的骨髓,不记得是谁说过,不要因为失去了就说没有得到过,女贞树带给我的那种诗情画意般的感觉是永远不会消失的。

女生宿舍

十五年后,我们重返了母校。我特意去看了看曾经住过的女生宿舍,可惜楼与楼之间砌上了围墙,上面还加了顶,远远望去就像一个巨大的碉堡,不知道是为了安全,还是宿舍不够用了,我不忍心再向前走去,记忆中的校园已摇摇欲坠了。

十五年前的女生宿舍青砖尖顶,木门木窗木地板,一式的几栋二层楼。楼与楼之间蓬勃着几株已有些年岁的女贞树和开着紫花的楝树。冬天有阳光的日子,树与树之间常常晒满了女生的衣被;夏天的树荫下,错落着女生复习功课的剪影。有时晚自习回去,会在树荫下看见一两对背着书包的男生与女生,他们恋恋不舍地还在窃窃私语,直到熄灯的铃声响了,男生才会目送女生匆匆赶回寝室。

那时的住宿很拥挤,七八个人,十平方米左右的一间房子。上下铺紧挨着,房子中间放两张书桌,一人半张桌,吃饭、看书、写字、梳妆全在那儿了。一个宿舍几个人住在一起,从小心翼翼地拘谨到无拘无束地性情的坦露,然后就像一家人了。那时还不懂什么叫个人隐私,但也渴望着有一块属于自己的空间。一年四季,我们就都挂着蚊帐,因为只有在关上蚊帐之后,我们才有了那么一点如同自己家的感觉。但帐子是关不住声音的,有时能传来某个人在里面剥糖纸的声音,宿舍人多,有点吃的,大家都分是不可能的;有时会传来某个人在里面数钱的声音,女生蔷是个很细心的女孩,她带的钱好像都是新的,数起来嚓嚓的声音很是悦耳。帐子于我更是情有独钟,常常关起帐子在里面读还是男朋友的他的来信,只要一收到他的来信,我就闭上蚊帐,开始在里面一遍遍的咀嚼着那些信。那份甜蜜是不能与人共享的。那时我真羡慕死了那个住在楼梯拐角的女生,虽然是巴掌点大的地方,蜗居着,只能容下一张床和半张书桌,但那点空间是属于自己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那份为所欲为的自由是七八个人一间屋子的我们无法享受的。

我的女友斯对集体宿舍是从无半点怨言的。她说自己长那么大,只有在读大学的四年里,才享受到了高枕无忧的滋味,常常在风雨交加的夜晚惊醒,但一想到是在学校,于是就又可以安心睡去。她说家里的老屋一到刮风下雨的日子就再也无法安宁,地下放着接雨的大盆小盆,有时还得帮着父母去堵屋顶上的漏洞,她说像极了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的情景,她说她的梦想就是有一间不漏雨的房子。

记得大学的四年里,自己换过好几个寝室,但室友间都留下了不少手足般的情谊,甚至至今大家还往来着,有时回忆起一些从前的事,还会忍俊不止,就像古人说的:"斯是陋室,惟吾德馨"。

《生死恋》

说起来谁也不会相信,一部爱情电影竟会起到离间的作用。

那是大学二年级的事。

同寝室的女生慧经人介绍正与另一高校的男生杰谈恋爱,那时慧温柔美丽,据说杰也长得英俊潇洒,他们彼此赏心悦目,是一对很好的倩女俊男。面对杰的频频邀请和火般的热情,慧都以一种矜持的距离再三抵挡了。

不是慧不愿意,而是慧被禁锢得太深,她一时不知如何面对。我们经历了一个爱情荒芜期,我们不知道爱情究竟是何物。我们害怕爱情就像惧怕罂粟花一样小心翼翼地防范着,我们从银幕上和舞台上所看到的高大全的英雄人物不是鳏夫就是寡妇。而一切有关爱情描写的小说全都作为黄色小说被查封了,面对爱情我们常常战战兢兢,不知所措,我们这代人真的陷入了爱情的困惑。

慧就是这样的。杰说我们一块合影吧,慧觉得不妥拒绝了;杰说"五一"节放假你到我们学校来,我们一块玩几天吧,慧以为太轻率也拒绝了;杰说放了假,你到我家去,让我父母也见见你吧,慧认为那样做是否太轻浮了,咬咬牙也拒绝了。其实慧也想,但慧走不出那个时代的种种清规戒律,她害怕在别人眼里自己是一个太随便太不自爱的女孩子,她克制了自己的情感,她不知道自己伤害了自己,也伤害了杰。

杰来我们学校看过慧以后就悻悻地回到自己学校上课了。不久,我们就看到了日本电影《生死恋》。

《生死恋》就像一发重型炮弹投入我们的禁区,将我们这代人的爱情盲点轰炸得体无完肤,我们才知道爱情是如此美丽,如此浪漫;爱情就是爱情,是可以燃烧一切的激情,她张扬着向前,甚至让人不惜去生去死。我们沉醉于《生死恋》,简直不可自拔,那是我们成人以来所上的第一堂还爱情真实面目的爱情课。

慧就在这时收到了杰的来信。杰不再提自己的爱,杰用冷峻而又忧伤的笔调告诉慧,他看了《生死恋》,终于知道爱情为何物了,他以为慧的感情不是真正的爱情,一点也不要死要活的,冷冰冰的足以冻死人,于是杰提出分手。

慧痛苦之极,慧的心告诉自己她是爱杰的,但慧放不下女孩的自尊,她不知道抓住时机向杰表白,一切都是来得及的。慧想到的是一个女孩的面子和被拒绝的伤害,于是她又一次违背自己的真实的情感,她在信中狠狠地嘲讽了杰并且坚决地同意与杰分手。

慧因此大病了一场。慧在后来的日子里一直很难忘怀杰,并且一而再、再而三的认为后面的男孩子都不如杰,可惜杰一点也不知道慧在内心深处深藏着的爱情。

不知已为人母为人妻的慧,至今是否心中还记得杰,不知道后来的杰是否对慧的那颗少女的心已有所悟。

刘老师

很多年了,我还是忘不了刘老师。

其实刘老师并没有带过我的课,她只当过我的见习指导老师。第一次见她是在学校的大门口,她慧心如兰的气质一下就吸引了我,作为一名已近中年的女人,她的清秀是从里至外的那种。在此之前,我已经听说了她的爱情绯闻,在那个不容爱情的年代里,刘老师面对的境遇可想而知。吸引我的并不是刘老师的浪漫又令人悲伤的爱情故事,而是她敢作敢为的勇气。那是一口唾液就能淹死人的时代,我不知道她是怎样走过来的。

是春天的一个夜晚,已经和我们玩得很熟的刘老师邀请我们几个女生去她家做客。一个十平方米的单元间就是刘老师的家,她的家就像她本人一样清爽,洁净。一张小床铺着白色的被单,床旁是一个床头柜;两个装满了书籍的书橱;一张书桌;床后是两个箱子;然后就什么也没有了。刘老师指了指床头柜上的一张照片说,这就是他。我看见一个清癯的中年男人,站在一片风景之中,风景秀丽而又辽远,但这片风景并不属于他。那时,病魔还没有袭击他,但无法解脱的婚姻却牢牢地缠住了他。乡下的妻子无论如何也不肯离婚,但身边等待他的是一个他心仪已久的女人,这个女人就是刘老师。他们彼此的爱恋从大学就开始了,而戳穿这层薄薄的纸却在他们工作成家以后的日子。刘老师义无反顾地离了婚,然后就勇敢地走到这个男人的身边,全然不顾别人的非议,执著不已地走自己的路。他们维系的是一份爱情至上,精神至上的柏拉图式的爱情,但只能开花,无法结果。对酷爱孩子的刘老师来说,不能说不是一种遗憾。刘老师除了买书没有别的嗜好,她甚至曾经提出愿意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只想换回属于她的爱情,但这一切都不能如愿以偿。这一拖十几年的光阴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过去了。流言飞过来,又飞过去,刮遍了师大的每一个角落,我的一个在师大长大的女同学从小学起就知道刘老师的故事。但刘老师就是刘老师,不管别人怎么说,她只做自己想做并且是应该做的事,据说在他生病住院的日子里,刘老师一直守在他的身边尽心尽力地侍候着他,直到他咽下了最后一口气。这个结局是所有的人都不曾预料的,也是刘老师不曾料到的,也是那个女人不曾预料的。生命其实很短暂,并且从不曾如我们所料。这样的悲剧只有等发生了,人们才能有所悟,但生命已经不可能再从头开始了。那个女人后悔了,说三道四的人也后悔了,但刘老师没有后悔,她为了自己的所爱付出了自己该付出的。

刘老师指了指床头的一根拐杖说:这是他留给我的唯一纪念了。那根拐杖是他病中用过的,上面的余热却一直保存在刘老师的心里。

没有教过我课的刘老师,以她的人生选择给我上了另外一课。听说刘老师上课,学生都很喜欢,不仅学问深观点新,而且很能深入人心,我想这就对了,这才是刘老师。

毕业论文

准备毕业论文的时候,我犹豫了很久。

也许是下课我请教的多一些,教诗词格律的那位老人家就误以为我喜欢这门课。其实每次上诗词格律的就几个稀稀拉拉的女生,我也不喜欢,我只是想多知道一点。我知道那位老人家很希望我能写诗词格律方面的论文,但我不想勉强自己,最终的选择还是让那位好心的老头失望了。

因为我迷恋着那本当代爱情小说集《重放的鲜花》,我就想凭自己的半瓶醋来评评这本集子。这本集子收集了五十年代一批作家的爱情作品,但这些作品诞生不久就被当作罂粟花给枪毙了,再见她们是七十年代的春天,不知是什么样的心情让我对这本集子爱不释手。我的决定令我的同学吃惊,她们知道我在任性,我在自讨苦吃。因为毕业论文不过是毕业前的一项大的作业,其实就是集大成。你只要想好选题,然后就可以到图书馆收集资料。许多学报,许多评论家、教授的论著可谓汗牛充栋,你只要移花接木,东拼西凑,自圆其说,一道美丽的拼盘就可以端上餐桌了。而顾客就是你的指导老师,他只要点头,你的论文就算通过了。

我的自讨苦吃,首先是我的指导老师就忌讳谈论这本集子,也许那时人们对爱情的领域太敏感,弄不好怕引火烧身,但我执意要写,他也无可奈何。我费了好大的劲来评这本集子,我记得我不得不引用了恩格斯关于婚姻、家庭的观点;不得不引用了许多外国评论家的观点,然后再融进自己不知天高地厚的真知灼见。好在指导老师也没有为难我,他只是指出我的论文中不该引用了太多的别林斯基、车尔尼雪夫斯基、黑格尔等人的观点,他怕有崇洋媚外之嫌。但我不管。最好笑的是当我去他家请教他时,他总是很礼貌请我进去,然后不顾寒冷的风,把家里的大门敞开来。他的所作所为令我不屑。老师的学问高不高是另一回事,我没法从心里敬仰他。我的论文当然也通过了。

后来这篇论文被一个朋友借去给他的学生当毕业论文用了。只可惜了我的那本集子,不知是谁借去了至今未还,一想到那本《重放的鲜花》,那股质朴的芬芳依旧令我心醉。

六人行

大四的时候,和柳成了同桌。

两人一对话,就发现彼此相见恨晚。柳那时家就在学校,上学来,放学走,我和她因此三年来失之交臂。三年来,她有她的朋友,我有我的朋友,和柳成了好朋友后,就像红军时期两方面军的会合,两边人就合成了六人帮。

六人帮在大四的时候走到一起,出点子的人多了,活动范围大了,玩的花样多了,快乐也多了,枯燥无味的学习生活也丰富了许多。星期天不上课,我们跑遍了大学四周可以游玩的各处景点。然后就是划船,溜冰,看画展,更多的是在六个人共同看完一本书、或是一部电影后自然而然地开始争论,六个人各抒其见,不仅扩大了彼此的眼界,而且也加深了彼此间的友谊和了解。

大四的最后一个元旦,六人约好玩上一个通宵,先是一块出去看了场电影,沿着镜湖公园逛了一圈,然后回到寝室玩击鼓传花。猜谜;接成语;连对子;讲笑话;唱歌,一直疯玩到第二天清晨,六个人才昏昏睡去。

那时已临近毕业分配,不少女生心思重重,各忙各的,而我们六个人仿佛才找到青春的影子,忙的是眼前的日子,想的是未来的日子,把分配的忧虑全都丢置到了脑后,也许六个人都是凭了这份单纯的心境,所以才能走到一起,并且在后来的日子里,天长地久,相互依存。

六个人毕业前去照了一张合影,题为"长相依"。然后就常常聚在一起讨论毕业以后的一些约定。比如说,我们打算办一份六人的刊物,只发表我们自己的作品;比如说大家一年见一次面,说好了时间,谁也不许失约,失约的人就要受到惩罚;再比如,每个人都要坚守住各自的志向及爱好,如果有人仅仅陷入了小家庭的小日子,大家就要想方设法把她拉出来。

为了这些约定,我和柳上课时心不在焉,总是交头接耳,叽叽咕咕,想入非非,热血沸腾,恨不能赶快毕业了做自己的事去。那时我和柳甚至商量好了一毕业就去合著一部《中国现代史》。

后来,我们六个人的确办了个叫"萤"的刊物,几年后,因为操办的人太累了才无疾而终;一年一次的聚会却在偶尔缺谁的情况下一直坚持着,聚会聚得很辛苦也很愉悦,柳是在年年的酷暑中从深圳回来看我们;而梅每每是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从黄山赶到M市,然后又因工作繁忙匆匆坐了夜班车再赶回去。但六个人的友谊却在长长的日子中越积越厚,越积越深,常常是一个人的幸福成了大家的欢喜;一个人的不幸成了大家的忧虑;而另一个人的痛苦则成了大家的牵挂。

如今的六个人已不仅是当年的那六个人了,六人中又加进了各自的先生和孩子,如今,他们也成了相互的朋友,那可是我们当初的约定中未曾想到的。

绝 唱

十几年前,我爱上了越剧,爱上越剧,是因为越剧《红楼梦》。

记得越剧《红楼梦》就要重映的时候,我读大学的那个江南小城一下就雀跃了。走进电影院,我发现那些中老年观众的神情充满了冀盼已久的喜悦。那种氛围也感染了我,我觉得我和他们一块等得的是一场即将开席的盛宴。我的旁边坐了一对年轻的夫妇。那个少妇对《红楼梦》一无所知,但她却记住了贾宝玉、林黛玉的名字,所以她不停地问她身边的男人:林黛玉呢?贾宝玉呢?只要宝黛一换服装,在一群花团锦簇的古装人物中,她就会迷失自己喜欢的人物,但宝玉哭灵时,我分明看见她的脸上也挂上了伤心的泪珠。

大幕拉下,宝黛缠绵绯恻的爱情悲剧推到了极致,在那种极致中,我们触摸到了一个苍凉的手势,在那个苍凉的手势中,我们的情感世界得以升华,我们对世态的炎凉和宝黛的纯真的人性有了更本质的认识。那些是以击穿我们心扉的唱词,那些别有韵味的唱腔,以她高雅的气质,非凡的气度,在我们的心灵深处留下了永远的芬芳和靓丽的身影。

越剧《红楼梦》因此弥漫在我们的校园,也弥漫在我们女生寝室。我们先是一个传一个地抄了那些唱词,然后又一段一段地学会了那些唱腔。后来,女生羽就常扮演宝玉,而女生敏就扮演黛玉,没事的时候,我们就会来上几段,唱着唱着,我们就有了凄惋的感动,那种感动一直深入到我们的骨髓,并且和我们的青春一块留在过去的日子里了。

再见越剧《红楼梦》,是十几年以后了。那天晚上,中央电视台推出了宁波小百花艺术团重新排演的越剧《红楼梦》。一样的唱词,一样的唱腔,只是换了演员。仅仅转播了几个主要片段,但字字泪,声声腔,就像当年一样润湿了我的心灵,时光已经老去,而宝黛的爱情就像一段洁白、绵软、高贵的绸缎,浮泛着不曾磨灭的岁月的光泽,令污浊的双手不忍触动,令粗糙的心灵根本无法靠近。在那种久违的情愫中,我突然感到了时代的隔膜,和现代人对情感的隔膜。

记得电视剧《红楼梦》上映的时候,曾经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观众。我不喜欢电视剧《红楼梦》,除去她独具匠心、毫不逊色的片头曲,整个电视剧沉迷在那种过于奢侈的荣华富贵的场景中,多愁善感的林黛玉像个小媳妇一样微不足道;八面琳珑的薛宝钗秀色可餐;只有威风凛凛、张扬拔扈的王熙凤出尽了风头,占尽了风光,简直就是我们生活着的现实生活的写照。我没有看见显现在《红楼梦》背后的那种苍凉与美丽,没有了那种苍凉与美丽的《红楼梦》就失去了她特有的本质魅力,也就违背曹雪芹掩抑在繁华似锦生活背后的那把"辛酸泪"了。我没法走近电视剧《红楼梦》,是因为她的轻浮与虚假。

越剧《红楼梦》在历经苍桑之后又回到了我们的身边,就像我们冀盼已久的心灵回音,风物依旧,魅力不减当年。细细品味那词那曲,我们只凭添了更多的惆怅与感慨,因为越剧《红楼梦》与现代人所渴望所追求的已经越来越远了,但她就像我们初恋的情人在我们的心中占据着永远的地位,她是我们在绝望的现实生活中一支永远的绝唱,并伴随到我们生命的老去。

红 薯

红薯也叫山芋。我喜欢吃红薯,就像我女儿喜欢吃麦当劳、肯德基一样,这与我们不同的成长经历有关。

小时候,每当红薯上市的时候,母亲就会在饭锅上蒸蒸上几片,软软甜甜的红薯就这样慢慢渗进我的味觉,并成了我喜欢的食物。

最难忘的是我的初中时代,学校工宣队组织我们去他们所在单位的建筑工地学工。建筑工地在梅山,就是现在的梅冶。我们住在工棚里,每天都去施工现场扛建筑上用的那些沉甸甸的枕木、钢筋和跳板;晚上还要经常加班,将一筐筐的水泥、沙子和石子抬进搅拌机,然后再浇注到那些高大的建筑中。我们那时都是十五、六岁的孩子,生怕别人说自己劳动表现不好,干活都很卖力气。施工单位就把我们这些学生当成了廉价劳动力,连伙食补贴都不肯出一点。那个年代的人家日子过得都很紧巴,父母只能从自家的生活费中硬扣出点钱给我们出去学工。那时我们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每天消耗那么大的体力,却又不能尽着自己的身体需求而放开肚量吃,很多同学都吃不饱。而我那时早早地就生了一个心思,就是省出伙食费好到自己早就想去的南京玩。于是也勒紧了裤腰带,常常饿得头昏眼花,饿极了的时候,我和几个女生就到附近农民的菜地里去觅食。那是秋天,正是红薯收获的季节。我们就在农民翻过藤的红薯地里细细寻找一些遗漏的红薯头子充饥。我的同学说又瘦又小的我当时穿了一身的旧军装,口袋里坠满了小红薯,一边走一边吃的样子活像一个乞丐。但我只记得那些能果腹的红薯又脆又甜。

我不知道自己对红薯的那份喜爱的情感是否与这段经历有关。

我只记得八十年代末的一个冬季,我在深圳特别的想家,突然地就想起了红薯,于是我就着了魔似的就在深圳的大街小巷四处找烤红薯。可惜这个城市根本就没有烤红薯,而又甜又软的烤红薯加剧了我思乡的情感。直到那一天,当我从南京出了机场,去做中巴的时候,一下就看见了巷口一个卖烤红薯的摊子。我几乎是一下子就冲了过去,忙不迭地抢起两个烤红薯。又甜又软又热乎的红薯吃在嘴里,暖在心里,那是一种终于又回到家的感觉,特别的满足和温暖。

又到了红薯上市的季节,而红薯在城市的眼里,不过是曾经那个年代的一个浮影,人们品尝它仿佛是在品尝一个意味深长的记忆。那种回味所以永远不会成为现在的孩子的品味,他们更爱吃的是炸薯条烤薯片。如今的红薯就像一件永远不会入时的旧衣裳,只有经历了红薯的那个时代的我们,才会对它情有独钟。

走在人生的路上

三年前,77届中文系同学回母校校庆的时候,一位如日中升叫明的同学就象一颗耀眼的星,在老师、同学们的瞩目中熠熠生辉。今年盛夏的时候,正值中年的他突然倒下去就再也没有站起来,他的死让我们感到了生命的无常。如今,老同学间只要彼此路过,就会抓紧时机见面,都说生命实在是无法把握的东西。

走在人生的路上,所有的心情,所有的感觉都会随着四季的变化而变化,都会随着人生的经历而变更。年轻的时候,为了那颗好奇的心,可以毫不犹豫地拿着青春作赌注;再年轻的时候,为了那颗燃烧的心,不惜以生命为代价,只为换回那份美丽的爱。人到中年,在庸庸碌碌中,我们分不清自己究竟是为什么活着的。同学斯甚至仍记得我在大学毕业时的信誓旦旦:为了事业,不要家,不要孩子。如今的我不仅有了家,也有了孩子,而家和孩子甚至成了我生命最重要的一个部分,而曾经那颗执著的事业心却淡了又淡,再也找不到当年的狂妄。

走在人生的路上,朋友越来越少,但都是很知己的那种,再也不会象从前那样,走到哪里,朋友就会跟到哪里。其实人生就象站台,一些人上去了,一些人又下去了,能和自己一路走下去的朋友又能有几人。既使被所谓的朋友伤害过,那只能说明自己曾经的浅薄。古人说,君子之交淡如水。真正的朋友是彼此镜子,看见了朋友就像看见了自己,朋友是人生道路上不可多得的另种财富。

走在人生的路上,早已学会了不在乎,曾经为了一点不如意的事就会垂头丧气;为了一些曲折就哀怨命运不公;被一点小事就弄得憔悴不堪的岁月早已成为过去。有时看见两个吵架的情侣,女孩子绷着脸较着劲,男孩子一脸焦虑,手足无措。自己就会暗笑那个女孩犯不着,好累。但好累的也是曾经的自己,我在笑自己,但有一天,他们也会象我这样笑后来的人。

年少的时候,曾经为了一粒丢掉的扣子不肯吃饭,弄得全家人吃不了饭等我。记得只有看不过去的表哥在旁边说了我一句:看不出你会这么任性。这么任性是因年少时被家娇宠时的一种幸福,如今,天大的事掉下来,自己也会暗暗接住,并学会了忍耐,而在父母面前,自己早已学会了大事、小事都放在自己的心里,并且装得若无其事。

走在人生的路上,眼看着孩子就长大了,我们甚至从他们身上已经看到了自己年少时的模样,那时悲从心生,孩子大了,就意味着我们对孩子肩负的使命也既将结束了,而我们生命的航标却如夕阳正驶向山的那一边。山的那一边,我们看见那些无所事事的老人们,那些曾被我们称作"叔叔"、"阿姨"的人;满头乌丝多成白发,曾经的矫健已变得步履蹒跚,那也将是我们的明天。于是更多的凄凉浸满了生命的每一寸血管,而那时突然意识到就是生命的每一分钟对现在的自己来说都变得如此珍惜和美好,再也经不起半点的奢侈与浪漫。于是就想到了舍弃,想到自己最应该去做的事情,并且清醒地知道,再不做就真的来不及了。

走在人生的路上,生命再也不是年轻时的那种无限感觉,时间也不再是那种多得攒不下的感觉,一切一切地都过去了,所有的所有,有一天都将不再属于我们,于是自己对自己说的就是:好好把握这个村,再好好把握这个店,因为转眼这一切就会变成烟云,记忆也会变成烟云,而自己我们也将变成一片烟云。我们拿得住的就是每一个今天,和今天中的每一秒钟。

我们离自己有多远

喜欢香港电影《心动》是影片从始至终都流淌着绝而未忘一段情感忧伤,那种忧伤就像流行感冒从香港城市的上空正向我们慢慢逼进,它逼进了我的内心深处,我有一种喘不过气的感觉。我们生活的时代果真就像女人翁小君感叹的那样:我们每天都在忙,忙碌得什么都忘了,其实我们都只是在为自己活。

为了自己活得好些,我们就得跟上这个时代的节奏,在这个时代的节奏中,我们不得不放弃许多东西,甚至包括我们自己。《心动》中的浩生与小君至爱却始终不能成为眷属,他们不是没有机缘,也不是天意不公,是他们自己在一次次相遇中又一次次地分手。在现代生活的高速列车中,他们在不同的车厢里,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座位,如果他们向对方走去,不论是哪一位,自然就会出现善良的人们所愿意看到的美好结局,但那样就意味有一方的失去,在爱情与现实的选择中,其实他们更在乎的是自己在现实中的那张座位,所以他们只能各自呆在不同的国度为自己的生活而奔波、劳碌。而他们的爱就像一件过于奢华的精品,只能在他们心底纠缠、迷离、不忍离去。那时,我的女儿就坐在我的身边,她也喜欢《心动》,但她却用很平常的口吻对我说:如果让我选择,我也会这样选择生活,而不是爱情。她说生活属于自己,而爱情不是。她说这话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泪流满面的小女孩已经从我的身边走去了,那时她才上高中,《祝英台和梁山伯》的电视让她看得泣不成声,一个美丽而凄惋的爱情故事就这样一下就打开了一个女孩纯洁的情感世界。我不知道是哪一天,因为什么就这样轻而易举地改变了女儿对人生的看法,我只觉得时代的列车正以极快的速度穿过我的心底,我知道女儿的话代表了一个新的时代观点,站在今天的这个时代面前,我已经成为过去。

过去的时代没有自我,那是一个只有共性的时代,在集体与个人之间,在事业和情感之间,在组织需要与个人爱好之间,我们只会选择前者而不是后者,因为我们只能服从,所以我们学会了牺牲,只有牺牲自我,我们才能与那个时代共存。

当张扬自我的时代到来时,同时也带来了速度,速度意味着这个世界每天都在变,变得让我们瞠目结舌,措手不及,我们都成了穿红舞鞋的人,只有不停地旋转,我们才能跟上这个时代的节奏。《心动》中的小君一次次地握住爱人的手,但她就是没有勇气戴上那枚婚姻的戒指。这是现代人的喜还是悲?我不清楚。

如果说现代生活就意味着爱情让步于现实终将从我们的生命中剥离出来,我们的生命究竟还剩下什么,如果我们连自己的幸福、自己的情感、自己真实的内心需求都把握不住,我们看似心满意足的物质生活又有什么意义?有人说,人类正在丢失自己的物性,丢失自己的亲情、友情和爱情,以及精神的家园,在这个固守自我、追逐自我的时代里,我们离自己究竟是近了,还是远了呢?

找回失去的家园

moneg的时代是不自不觉地到来的,当它无所不能,无所不在,所向披靡的时候,我们才发现曾经我们生活过的那个纯朴而又单纯的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这种怅惘的情怀就象今天的人去偏远的地区,当他们从那些少数民族部落重新发现憨厚的人群,纯朴的民风,和纯净的人性时,那是怎样的一种惊喜,在一种久违的情愫中,他们仿佛看见了从前的家园。

感念从前的家园,是因为在那个义大于情,情大于物的年代里,那些情义并重的故事才有可能发生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而那些有情有义的故事不仅滋润了人的灵魂,也滋润了人的生命。

我的同学说至今他们兄妹五人象对待自己的生母一样侍奉着他们的干妈。他们的干妈就是与他们家共同生活了几十年的保姆。五个孩子成长经历中都有她付出的血脉般的真情。即使在特别的年代,他们的父母双双被揪、下放,但他们的干妈心甘情愿地用自己另外挣的一份辛苦钱支撑着他们的家,并养育了没有父母照管的五个孩子。在相濡以沫中,干妈成了五个孩子一生无法分割的亲情一个部分。

不知金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征服我们的人性,并一点点地渗透我们的血脉的。最早的发现是从孩子开始的。那时女儿才上小学,她说同学中有人推销方便袋,一角钱一个,方便袋是那个孩子的母亲银行里发的。女儿说帮同学做作业也可以挣钱,一门功课五角钱。也就是说相互帮助,互助友爱的时代在我们的孩子身上已经宣告结束。金钱的意识已经早早地渗透在孩子的观念中,成了我们无法抵御的客观现实。他们不曾生活在我们的那个时代,所以他们也无从接受和理解我们这代人已经过时的观念。

至今我还记得一位大伯的故事。他说那是文革期间,他回老家探亲,人多买不到车票,他只好跟着串连的人群上了火车又下了火车。探亲回来,他的觉悟告诉他不能就这样去占国家的便宜。虽然那趟往返的车票对他们一家子来讲就是一个月的生活费,他工资不高,家里人口又多,但他还是自觉自愿地在没人知道的情况下凭着自己的良知把车票的钱寄到了火车站。这样纯朴的良知,对这个唯利是图,锱铢必争的社会来说,显得是那样微不足道,但它依旧能深深打动我的心灵。

金钱对我们这代人来说,曾经是一个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少女,如今却再也不见了当年的娇羞与矜持,金钱对今天的人来说就是一个袒胸露臂的女郎,无论她走在市井街头,还是走在T型的舞台上,她都毫无顾忌地坦荡着她摄人的魅力,如果你不能战胜自己对她的欲望,那么你只能做她的奴隶。在这个为金钱所奴役的社会里,大到贪官,小到亡命之徒,我们的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太多的为钱而亡的悲剧与遗憾。

一个作家告诉我们,当他重返曾经去过的一个少数民族部落时,他发现景色依然,碧绿的草地开满鲜花,当他情不自禁地想要拍摄的时候,几个孩子冲了过来,他们用弊脚的汉语大声地喊着:"钱!钱!",并且急不可耐地伸出了自己稚嫩的小手。。。。。。,那位作家感到十分的伤痛与遗憾。那个少数民族部落现状也是我们今天的现状,同时也是西方社会曾经走过的现状。当物质的东西有一天真正充裕了人们的生活,人类还是要回过头去寻找他们曾经失去的情感家园。有一天,也许我们也会回过头来去寻找我们失去家园的,但是我实在不知道我们的等待将会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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