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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回族文学民族特点初探

著名的俄国文艺评论家别林斯基曾经说过:“无论就哪一种意义来说,文学都是民族的自觉,它的精神生活的花朵和果实。”①回族文学是回族人民生活的土壤上所萌生的绚丽花朵,是回族人民为祖国文学宝库贡献的一笔丰实的财富。自回族开始形成,它便以引人注目的成就,活跃在祖国的文坛上,几经盛衰,至今已走过了漫长的历史进程。探讨回族文学的发展规律,总结它的民族特点,对于促进回族文学的研究,繁荣回族文学创作,无疑是一项有意义的工作。

回族文学分为民间文学与作家文学两部分。由于回族与汉族有着历史的悠久联系,长期以来与汉族人民杂居在一起,又基本上使用的是汉语言文字,所以,一段时间以来,有些同志认为回族文学没有自己的民族特点,提倡回族文学的民族特点,只能束缚回族作者的手脚,妨碍回族文学的发展。这种观点,粗看貌似有理,细究却是极其错误的。

马克思主义认为,每一个民族,不论其大小,都有它自己的只属于它而为其他民族所没有的本质上的特殊性,这些特点便是每一民族在世界文化共同宝库中所作的贡献,补充了它,丰富了它。固然,回族文学特别是回族作家文学受到了汉族文学的一定影响,一些回族文学作品的民族特点表现得不是那么鲜明,但由于回族是一个具有自己本质特点的民族,因而在这个民族的文学中,显然是有着自己民族的鲜明特点的。

文学是通过一定的形式创作出来的。因而,民族的艺术表现形式是回族文学的第一个特点。

回族文学的民族形式是回族人民在长期的文学创作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为本民族人民所喜闻乐见的,反映着本民族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生活特点。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民族体裁。回族文学的民族体裁,与回族文学存在的具体历史形式是一致的。回族一经形成,便以自觉的中华民族的一员,加入到了祖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去。由于回族古代作家有着学习祖国文化艺术遗产的良好传统,“其于诗也,古体非建安、元康不涉于目,近体非贞观、开元不著于胸”①,因而各民族通用的一些主要的文学体裁如诗歌、小说、散文等也历史地形成了回族文学的民族体裁。虽然如此,在对体裁的选择和爱好上,回族人民也是有着自己特定的习惯的。如他们对诗歌这个文学样式较感兴趣,较为喜闻乐见。回族古代文学基本以诗歌为主。回族民间文学作品,最著名的是几首民间叙事长诗,如《马五哥与尕豆妹》②、《尕妹是凤凰阿哥是鹰》(即《吆骡子》)③,它们都达到了相当高的艺术水平,反映了那个时代回族文学的成就。在诗歌中,回族人民虽也采用传统歌谣的各种形式,但以本民族人民所喜爱的“花儿”为主体。由于它在回族地区极为流行,回族人民对它非常喜爱,所以人们一般把它作为回族民歌的标志。近年来,有些回族作者在“花儿”上大胆创新,出现了以“花儿”为形式的长篇叙事诗、以“花儿”为格调的戏剧文学作品,也出现了“花儿”夹杂其中,边叙边唱的中短篇小说。这些都反映了回族人民在民族艺术形式方面新的探索和努力。

二、民族的艺术表现手法。回族文学,喜欢而且善于运用比喻的方式来叙事状物,表达思想感情。甚至于那些普通的日常生活,他们也把它描绘得那么具体、形象,富于诗意。如诗歌《尕妹是凤凰阿哥是鹰》中的表达:

黑糖白糖加冰糖,紫花的长面情意长。

擀成纸,切成线,下在锅里莲花转。

挑上筷子银丝链,碗里开一朵白牡丹。

把吃面条这一平凡而单调的日常生活现象表现得那么绘声绘色,充满诗情画意,而又带有浓厚的西北高原生活气息,反映了回族人民美好的民族性格及高超的艺术表现技巧。

回族文学在艺术表现手法上的另一显著特点,是比兴句的熟练运用。尤其是在回族民歌“花儿”中,那贴切自然、寓意精巧的比兴,构成了“花儿”有别于其他民歌的一个重要特点。群众常说:“花儿没‘比’头,唱者没劲头,听者没听头。”前人也曾指出:“花儿饶比兴”,即反映了这一特点。

虽然,在严格的意义上来说,回族文学的比喻、比兴等艺术表现手法与其他少数民族的这些手法从纯形式上来说没有多大的不同,但由于它们各自生活内容的不同,因而他们用于比喻的事物常常不同,这就构成了回族文学的独特色彩。如同汉族文学中常用高山、江河、雄鹰、梅花入兴;蒙古族文学中常用骏马、草原、蓝天、白云入兴一样,回族文学常用凤凰、牡丹、鸽子等雍容华贵、温和俊美和事物;羊羔、青草、甘泉等与民族生活密切关联的事物入兴。如:

十冬腊月好寒天,

雪压山,

羊吃了路边的马莲。

如要我俩的婚姻断,

三九天,

冰滩上开一朵牡丹!

“雪压山”反映了西北地区高寒的景物特点;“羊”“马莲”是这个地区回族人民十分熟悉的事物;“牡丹”是回族人民所极为喜爱的花卉。这首诗的比兴与回族人民常接触的事物紧密联系,与回族人民的生活紧密联系,因而使人一读即感受到了鲜明的民族与地区特点。

三、民族语言。这是回族文学民族形式的第一要素,第一标志。高尔基说:“文学就是用语言来创造形象、典型和性格,用语言来反映现实事件、自然景物和思维过程。”②每一种民族文学都是在一定的民族语言上创造出来的,因而人们一般把民族语言认为是民族文学成熟和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回族基本上与汉民族使用同一语言文字,所以回族文学的语言与汉族文学的语言有着很大的相同,但也存在着很大的不同,这种不同首先是反映在民族特定语汇的使用上。回族虽然基本上接受和使用了汉语言文字,但在民族生活内部,还保存着许多反映民族特定生活内容和情感的特殊语汇。这些语汇不是行话,也不是方言,因为它是通行于全国的回族人民中间的。它们中有些是宗教语言,有些不是;有些则具有宗教与民族语汇的双重性质。在回族文学作品中,这些语汇的恰当运用,有助于表达特定的民族生活内容,刻画民族心理,抒发民族情感。如民间故事《不见黄河心不死》中:

喜雨摘一朵山丹花给黄荷插在鬓角,算是给了定亲的“纪首”;黄河把那个流苏吊穗花荷包给喜雨拴在笛子上,算是说了“达旦”……

一山下雨一山晴,“顿亚”上好事总难成!

其中的“纪首”“达旦”“顿亚”等语汇表达着特定的民族生活内容,反映着那个时代的民族生活习俗,这是用别的语言所无法替代的。在回族文学作品中,像这类语汇的运用,还包含着某种特定的为一般语汇难以描摹出来的生动情态。如短篇小说《月光幽幽》中“我被摆羊杂碎摊子的大姑妈家收养下。亲友们念及我是‘无巴怜(乌巴力)的业提目(耶梯目)’,都很疼爱我”②。这段话凡是熟悉西北地区回族人民生活的读者,看到“无巴怜的业提目”时,会感到回族乡亲们的眼神、语调甚至面部表情,都跃然纸上,读来倍感亲切,这倘若是换成别的语言,则会神韵全消了的。

其次,回族文学的民族语言还常常通过与民族生活有密切关联的谚语、成语与修辞方式等方面表现出来。如:“多看寺顶的星月,少打心里的主意。”“闲了抓盖碗,忙了胡叫唤。”“做活要像属牛的——踏实。”“走路要像属羊的——直行。”这些句子,从民族生活中提炼而来,具有民族生活的鲜明烙印,给人以深刻的印象。过去我们有的同志因受极“左”路线的打击,心有余悸,而不敢在作品中涉及回族人民的民族语言;有的同志认识片面,把回族人民的语言作为“细枝末节”看待,以“非本质”为名而不予重视,结果削弱了回族文学的民族特色。今天我们应该纠正这些错误的认识,努力学习和掌握回族人民生活的语言,认真继承民族民间文学中的优秀遗产,使回族文学的民族形式更趋完整而多样。

文学是人学,它以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为中心。因而鲜明的民族性格,是回族文学的另一显著特点。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说:“心理素质本身,或者像人们所说的‘民族性格’本身,在旁观者看来,是一种不可捉摸的东西,但它既然表现在一个民族的共同文化的特点上,它就是可以捉摸而不应忽视的东西了。”①回族文学中的民族性格问题,是一个较难论及的问题。过去,一些同志论及少数民族的民族性格时,总喜欢用空泛的抽象术语去概括它,如“剽悍”“粗犷”“淳朴”“憨厚”之类,并认为这是民族性格的“核心”。长期以来,这些概念也似乎成了一种惯用词汇,不管是论及哪个少数民族的民族性格,翻过来覆过去,总是那么几个概念,仿佛少数民族人民都是些不开化的大孩子。这显然是一种懒汉式的不科学的做法。毫无疑问,这些惯用词汇只能说是某一类性格的概念,而并不能反映一个民族的性格。因为,这是许多民族共有的,绝不是某一民族所独有的。况且,即使在某一民族内部,人们的性格也是迥然不同千差万别的,绝不会都是一个类型。所以,我们应该摒弃这种简单化的方法。

那么,究竟应该怎样看待文学作品中的民族性格呢?普列汉诺夫说过:“任何一个民族的艺术都是由它的心理所决定的,它的心理是由它的境况所造成的,而它的境况归根到底是受它的生产力状况和它的生产关系制约的。”他还曾指出:“人们的生活方式自然而然不可避免地决定着他们的整个性格。”我们论述回族文学的民族性格,也只能从这种唯物主义的立场出发,在回族人民的社会生活、历史及现实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中把握和评价它。

根据这种观点,我们可以看到,回族文学作品为我们塑造了多少性格鲜明、栩栩如生的典型性格啊!冲破封建罗网,大胆追求幸福、自由、爱情生活的尕豆妹(《马五哥与尕豆妹》)、紫花(《尕妹是凤凰阿哥是鹰》);不顾一切艰难困苦,为理想而百折不挠的沙以德(《金雀》);机智勇敢,反映民族诙谐与智慧的小克里木(《小克里木》);英勇善战,代表民族英雄气质的马本斋(《回民支队》)……他们的身上不见得有那些其他民族所没有的绝对的“特征”,但由于是回族“生活条件的反映”,是回族作家“从周围环境得来的印象的结晶”,所以具有鲜明的民族特征。再如回族民间文学作品《孔雀胆》,它出色地塑造了清末回民起义领袖杜文秀的形象。这个作品主要是通过杜文秀牺牲的过程塑造他的典型形象的。当敌人大兵压境,内无粮草,外无援兵,自己队伍中间意见又不统一,形势极其危急时,杜文秀决定牺牲自己个人,拯救数万群众的生命。他先让全家沐浴更衣,请来阿訇念了“讨白”,然后含着热泪把自己一只心爱的绿孔雀宰了,取出孔雀胆握在手里,回头望了一眼已先一步“归真”的全家老少,不觉泪如泉涌。他昂起头,望着那滚滚的阴云,听着那呼啸的狂风,说道:“仁慈的主啊!你救救数万生灵吧!”然后吞下孔雀胆,投奔敌人营门而去。无独有偶,他的这个悲剧结局,与回族民间传说中的另一回族起义领袖马化龙是相似的。马化龙在形势危急之际,为免除百姓的苦难,只身投向敌营,被凌迟处死。他们的举动,在当时无疑是一种壮举。但他们的这种性格,与汉族文学中的起义英雄又有一定的不同。汉族文学中的这类人物往往一拼到底,即使与敌同归于尽也决不善罢甘休,即所谓“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回族文学中的这类人物性格,反映了民族的深刻烙印。一是由当时民族所处的地位所决定的。由于回族是一个居住比较分散的民族,当时民族关系又比较紧张,因而他们在斗争失败时,深感处在强大势力的包围之中,看不到前途,只好把民族存亡的希望寄托在外界上,希图以个人的牺牲换来民族的生存。二是由民族的精神世界所决定的。伊斯兰教在当时是回族人民中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由于伊斯兰教宣扬在人的后世还有一个世界,真主会惩恶扬善的,因而杜文秀、马化龙他们在危难之际都能以宗教殉难者的思想去从容就义,并认为这是自己应尽的职责、最高的壮举。所以,回族文学作品这样描写他们,就清晰地显示出了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受到民族社会生活制约的民族性格特点,并给人以真实可信的感觉。

回族文学在表现回族人民社会生活的典型环境中刻画回族人物的典型性格时,十分注意对回族人民独特的民族心理的刻画。民族的心理素质是民族生活条件所引起的民族的生理和心理的变化以及反映这些变化所表现出来的内在形式与外在形式的统一,是民族历史文化传统与现实生活的折射体现。回族文学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表现了回族人民的心理素质。

一、民族自觉感。民族自觉感是民族人物对自己所从属的民族的自觉认识及特殊情感。有时,它也表现为民族自尊感。如电影文学剧本《回民支队》中:

在被日寇烧毁的清真寺里,马本斋正对着众人在讲话:“乡亲们,这是咱们回民抗日义勇队的开张买卖,这仗打胜了,回回就算吃开啦!看今天有个八路军能打日本,说不定明天咱们回回还有个九路军也能打日本!”

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个回族英雄强烈的民族意识与炽热的民族情感。一方面,他认识到打日本是为了抗日救国,为了使中国人民不当亡国奴。另一方面,他作为回族的一员,又流露着一种为本民族争气,以及“说不定明天咱们回回还有个九路军也能打日本”的民族自豪感与民族自信心。这些作为他民族心理的一部分,有力地表现了他的民族性格。

有时,民族自觉感还表现为民族凝聚力。如回族中普遍存在的“天下回回是一家”“亲不亲,穆斯林”的心理。这种心理今天看来是缺乏阶级分析的,但它产生在过去的那个年代,反映了回族人民在那特定的年代,保持民族团聚,巩固民族内部团结的愿望。我们对此应区别情况,正确对待。

二、民族心理活动的方式。各个民族的心理活动,包括观察生活、理解事物的方式,到言谈举止、表情达意的气派风度,无一不表现出他们的民族独特性。回族文学所表现的民族心理活动,则带有自己民族的显著特点。如小说《来五养牛》中:

来五在这头躺在地上,喘着粗气,好像还在流着眼泪的老牛身旁直打“磨磨儿”。他疼牛、恨人。真主啊,你造化万物来到盹因上,难道就让他们这样受罪?养牛养马比君子,你们……来五怒了,那灰暗的眼睛里射出利剑一样的光。他怒视着那些幸灾乐祸的人,诅咒着:你们这样对待一个哑巴畜力,将来都得进躲斯海于(地狱)。

面对那些人面兽心的家伙,来五极其痛恨,但他表达这种内心感情的方式,不是到大街上大跳大骂,也不是借酒浇愁(这是由回民的不喝酒所决定的),而是躺在炕上,在心底里向他视为最神圣的真主倾诉,这是来五习惯的一种表达情感的方式。

回族人民表达情感的方式当然也是多样的,不能认为仅仅提到了真主就是民族的心理特征。有时,回族文学作品则根据回族历史的传统思想与作品中具体人物的社会地位来刻画人物的心理。如短篇小说《夏桂》中,主人公夏桂的丈夫瞧不起夏桂,故意拿话刺激她,甚至提高了嗓子吼道:“你别想拖后腿,咱们过不到一搭!”夏桂听了,脸顿时红到脖子根,双手颤抖,她把嘴咬得很紧,好容易忍下了心中的羞辱与委屈。她从不愿公开争吵,但又不想轻易放过他,她想了半晌才想出一句话:“我说的是队上劳力紧。贺兰山高挡不住大雁,远走高飞你的!”说完又低下头,研究割麦子的事。

夏桂的丈夫瞧不起她,拿话刺激她,她不愿也不可能与他公开争吵,这主要是由夏桂所处的地位与回族的传统思想所决定的。在过去社会回族的传统思想中,妇女社会地位较低,一切得服从丈夫。夏桂所在的是偏僻的农村,封建思想残余一下子不可能完全扫除,而一些传统思想在回族妇女中已成了习惯的心理,短时间内不可能完全改变,所以作品这样描写夏桂,就符合历史的真实,反映了当时回族妇女心理活动的特点。这与汉族文学中的李双双是截然不同的。

三、民族审美观。民族心理是与一定民族的审美观相联系的。对善与恶、美与丑的判断、褒贬,常构成民族心理活动的一个重要侧面。而这,又直接影响着按照什么样的民族审美观塑造民族典型性格的问题。换句话说,也就是作品中的民族性格所具有什么样的民族审美观的问题。回族文学作品常根据民族的审美观念刻画人物,刻画人物心理,其中流露出了鲜明的爱憎态度。如民间文学作品《要口还》。故事讲的是:回族青年哈儿三走路口渴,见到一座果园,就摘了一个果子吃了。但当他休息后准备赶路时,却忽然想起了“我白吃了人家一个没‘口还’的果子,那怎么能成呢?我去找这果园的主人,向他要个‘口还’才能走。”是他便找到果园主人,向他要“口还”。果园的主人看他这诚实的样子,提出:“我有一个独生女儿,可是她是个瞎子,又是个哑巴,没有头发,也没有脚,只要你答应娶她做你的妻子,我就给你‘口还’。”哈儿三想了好半天,为了要老汉的“口还”只得答应跟她的女儿成亲。新婚之夜,哈儿三揭开新娘的盖头一看,原来是一个容貌美丽、品行端庄的姑娘。是,他恍然大悟,果园主人是以此来试探他是否诚实,是否讲信义,是否忠厚可靠。这个故事,在哈儿三的一系列心理活动中,寄寓着回族人民的审美观念,即:不经允许吃了或用了别人的东西是可耻的,只有经过了别人的同意,讨得了“口还”才是合乎礼法的。诚实守信、本分忠厚的性格是美的,不讲信义、奸诈狡猾的人物是可鄙的。作品反映了回族人民美好的心灵和特定的心理状态,成功地塑造了哈儿三这个可爱的回族青年形象。

文学是生活的反映。回族文学最主要、最基本的特点,是真实地反映了回族人民富有特色的民族生活。

车尔尼雪夫斯基说“艺术的第一作用,一切艺术作品毫无例外的一个作用,就是再现自然和生活”,回族文学注意选取与民族生活密切相连的创作题材,反映了各个时期的民族生活的广阔画面。萨都剌、丁鹤年等古代诗人的诗歌作品,表达了回族人民对祖国山河的无限热爱,反映了古代回族人民群众的苦难生活。回族民间故事、民间歌谣再现了历史上回族人民的劳动与斗争生活,寄寓了那个时代回族人民的追求和理想。解放后回族人民的口头和书面创作,更是从各个方面展示了回族人民新的前进姿态,刻画了回族人民崭新的精神风貌……如果说,把文学理解为某一民族的文献的话,那么,回族文学作品就是回族人民在各个时期所留下的珍贵的历史文献,它们真切地反映了各个时代民族的特定生活,为我们展示了一幅幅民族生活的壮美画卷。

“每一个民族都有某种完整的、独特的、局部的和个别的东西;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精神,自己的性格,自己的对事物的看法,自己的理解方法和行动方法。”回族文学对民族生活的反映,不是泛泛的反映,而是能够扣住民族生活中特定的矛盾和斗争,以及那些具有特殊色彩的东西予以集中刻画和描绘,因而具有独特的民族生活情调。如回族民间文学作品《审石头》于,故事讲的是:寡妇法图麦,靠传统的回族手艺卖“油香”“馓子”等油炸食品为生,后被坏人谋财害命而死,留下一个女娃娃。女娃娃到县衙告状,回族知县伊玛目却抬来块石头,在大堂上审问,招来了许多看热闹的人。伊玛目放声说道:“石头!石头!你的心为什么这样狠!贪财害命,害得女娃娃无依无靠,快说你是怎么把人害死的?”一会儿,他又高声对大家说:“石头说话你们听不见,我听得见。刚才石头告诉我,先给女娃娃散个‘乜帖’,多少不限,然后再听石头交待,才可升堂判案。”然后,他令人摆了个水盆,凡散“乜帖”者都依次走过,将钱投在水盆里。结果,有一个中年汉子将钱投入水盆时,水盆里浮起了一圈油花,他便断定此人是凶手,经过审问,果然如此,遂了结了此案。在这个故事里,矛盾的结扣与解扣都是具有民族生活的特定色彩的。被害人是回族妇女,她卖的是回族传统的油炸食品,因而她得来的铜钱大多沾有油渍,伊玛目是回族清官,他察看了被害人遭劫的情况后,断定凶手抢去的铜钱上一定沾有油渍,但他又不能逐个去搜查,因此,使用了审石头,借女娃娃需要帮助,请众人散“乜帖”的计策,这样,他便轻而易举地破了案。这种破案方式,与汉族的不同,与其他少数民族的也不同,带有回族生活的鲜明烙印,因而具有不可混淆的民族特点。

回族文学在其所展开的生活图景中,在作品的情节和细节中,还能通过对民族生活习俗的细致刻画,来反映民族生活的具体内容,使我们读来感到一股浓郁的民族生活气息扑面而来。如诗歌《请君端起盖碗来》:

同志同志快快快,

请到炕上坐下来!

枣木炕桌亮莹莹,

羊毛炕毯绣五彩。

镀金的盅船托茶盅,

雪花花盅碗兰花花盖。

片片茶叶似云团,

块块核桃像花开。

柿饼味香沁心肺,

葡萄干酸甜润双腮。

白生生芝麻香喷喷,

甘郁郁桂肉溢盅外。

大红枣儿烧一对,

白糖红茶配味来。

黄铜壶儿亮晶晶,

一腔滚汤为君开。

为君沏碗回回茶,

八珍味味入君怀。

回回无酒有酽茶,

请君端起盖碗来。

……

诗中通过富有色彩的各种生活图景的描绘,反映了回族人民日常的生活习俗。这样,这首诗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都具有回族的特有风味。这是那些脱离民族生活的具体内容,只单纯在形式上猎奇的作品所无法比拟的。

有时候,回族文学在表现民族生活习俗时,能与地方色彩结合起来,使其具有更加逼真的艺术效果。如短篇小说《月光幽幽》中:“天,还黑沉沉的,只有东方透过一弯弧形的清淡亮光。寂静的夜幕退走了,这时隐约传来‘邦—邦—邦’的有节奏的声音。这是清真寺召唤穆斯林去做‘邦达’的梆子声。接着,就听见爷爷习惯地干咳两声之后,‘呀—’的一声,拉开了大门趿拉着鞋,‘啪嗒嗒,啪嗒嗒’,迈着稳重单调的步子,渐渐消失在远方。”使人如同身临其境,感受到了浓郁的民族生活气息。

回族文学对民族生活的真实和形象的反映,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文学民族化的实质是什么,这是民族文学研究中还有待继续讨论的一个问题。过去,许多回族文学研究者对此作了种种回答,有的说是独特的民族性格,有的说是民族的心理素质,有的说是民族的集中情感……这些论点虽也接触到了文学民族化的一些实质性的问题,但还不能说是完全中“的”的。

别林斯基指出:“文学是民族意识、民族精神的表现,而这些就存在于现实生活之中。”因此,文学民族化的实质就是深刻地、真实地描写民族的社会生活。因为“任何民族的生活都表露在只被它所固有的形式之中,因而,如果生活描绘是忠实的,那就也必然是民族的”。普列汉诺夫也说:“文学——民族的精神本性的反映——是那些创造这个本性的历史条件本身的产物。这就是说,并非人的本性,并非一定的民族性格,而是它的历史和它的社会制度向我们说明了它的文学。”这些论述一针见血,十分确切。因为,所谓民族特点,并不是外加的东西,它来源于民族生活,决定于民族的生活内容。各个民族的社会生活内容不相同,地理环境不同,风俗习惯不同,历史文化传统不同,他们的文学才必然的带有自己本民族的鲜明色彩。过去,我们总是局限于斯大林关于民族独特性的论点,仿佛是民族特点等于民族性格等于民族情感。而在讨论这个问题时,又过分强调那种只属于自己而为其他民族所没有的特征。这样作茧自缚,使回族文学的民族特点变得玄而又玄,很难捉摸,实际上反而看不到自己的特点了。这种态度,显然应予纠正。民族是历史上形成的稳定的人民共同体,它以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的经济生活、共同的心理状态为基本特征,缺一不可,我们怎能弃其余特征而不顾,只在一个很狭窄的范围内理解讨论它的属性呢?固然,文学的民族特点十分鲜明地体现在人物形象身上,然而人物性格毕竟是一种思想范畴的现象,是一定的社会条件的产物。反映在作品中,是为独特的民族生活的客观历史内容所决定的。因此,文学民族化的实质,只能是对民族生活的真实而深刻的反映。只要你忠实地反映了民族生活,就必然地带有民族特点。那种脱离民族的生活条件和历史发展过程,仅在文学内部探求民族特点的渊源,片面地追求那些脱离生活的特征,或是简单地把民族特点的形成归结为民族文学传统的重复,一般形式特征演化的继续都是错误的,都容易陷入唯心主义的形而上学。只有真正地熟悉并掌握了民族生活的真谛,才有可能了解并正确地运用民族的艺术表现形式,才有可能接触到民族特点的实质与精髓。

目前,统观回族文学的创作,发现有一些作品尚缺乏民族特点,有的虽在形式上有些光泽,但由于缺乏回族生活气息,不但看不出其中的回族味道,反而给人以做作不自然之感。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那些表象的东西,应该真正地从生活出发,深入发掘本民族人民生活中独特的矛盾和斗争,注意选取民族生活的特定题材,深刻揭示民族生活的本质和时代精神,努力反映出回族人民新的精神风貌,使回族文学之花在祖国文艺百花园中放射出更加浓烈的香和色!

载《宁夏大学学报》198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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