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指刚强正直,指原则问题上寸步不让,力求辩明;柔,即柔和含蓄,指通情达理。辩论是以理论论证为主的,若能语言辅以诙谐与幽默,“以笑来矫正或诛伐”(老舍语),这样的辩论就更富有力量。例如:
1946年5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以东条英机为首的28名日本甲级战犯,曾因排定法庭座次,10个参与国的法官们展开了一场激烈的争论。中国法官理应排在庭长左边的第二把交椅,可是由于中国国力不强,而被各强权国所否定。在这种情况下,惟一出庭的中国法官梅汝嗷,面对列强展开了一场机智的舌战。他首先从正面阐明,排座次应按日本投降时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列,这是惟一正确的原则立场。接着他微微一笑说:
当然,如果各位同仁不赞成这一方法,我们不妨找个体重测量器来,然后以体重的大小排座,体重者居中,体轻者居旁。各国法官听了忍俊不禁地笑了。庭长笑着说:您的建议很好,但它只适用于拳击比赛。梅法官接着回答说:若不以受降国签字顺序排座,那就是按体重排好。这样纵使我被置于末座亦心安理得,并且可以此对我的国家有所交待,一旦他们认为我坐在边上不合适,可以派另一名比我肥胖的来换我呀!这回答引得法官们大笑起来。
在严肃的国际法庭上,法官的座次以体重来排定,显然是滑天下之大稽!梅法官正是用这样的笑话,辛辣地嘲弄了倚仗强权、践踏国际公理的帝国主义分子及其走狗(这是辩论“刚”的一面);在这种以邪压正的险恶形势下,如果以证明来反驳、来辩论,恐怕难以收效。讽刺与幽默对矫正和诛伐倒是最有反击力的(这是辩论中“柔”的一面)。这种“刚柔相济”的辩论技巧,在辩论中效果较为明显。
以上我们介绍了各种技巧,但是技巧不是万能的,关键在于“巧”。不管是逻辑技巧还是语言技巧,或者其他技巧,该用且能“巧”用,方能显出魔力;不顾目的,不分对象和场合地错用或滥用,只能是弄“巧”成拙。请记住,技巧犹如一叶小舟,乘坐它只是为了顺利地达到你所期望的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