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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青春轶事

每次安子开车送我回来,我们都会在楼下聊聊。那天他双手支在方向盘上,面无表情。他抽着一支烟,转过头来说,总有一天,有一个男人对你说,跟我走吧,你就跟他走。我没来由地笑了起来,说,没错儿,早晚有一歪瓜裂枣撞上门来。其实我还想说点别的,比如含情脉脉正经八百的那种,但是我们俩太熟了,说出来大家都会不好意思。

宿舍里太乱。我曾经弄了几面素色花布,把书架和木桌子都包裹起来,墙壁上也被同色花布钉满,窗帘是大朵大朵细密的皱褶。那是一种暗蓝色的小碎花,细碎的花瓣儿像是漫天遍野刮了一场大风,把屋里的空气都刮蓝了,给这屋里平添一股妖气。一只木箱子放在地上权当桌子,上面铺了一块麻桌布,有几枝干花,有两瓶别人送的洋酒。可乐是大瓶的那种。安子曾经上来过一次。一个大个子男人突然置身于一间花布包围的小屋子里总会感到别扭,我也别扭,但我比较会装。我满不在乎地站起来晃晃空暖壶瓶,说,喝点什么你,有鲜牛奶。他唇齿之间发出了一个“次—”的音,我想可能是那个字的简化,因为男人每句话之前总要说那个字,这相当于他们唱戏前的叫板。然后他说,哥儿们自打断奶之后还真的没喝过奶,这点儿真不蒙你。我说得了得了,这杯茶你喝完了快滚蛋吧。他说,这就是说,这杯茶可以喝得快也可以喝得慢。就突然沉默了。在别的什么地方都可以沉默,比如在宽敞的大厅里或热闹的大街上,但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在橘黄的灯光下怎么能沉默呢。屋里真热,每朵花都像要燃烧起来。外边工地上卸煤的“咣当咣当”的声音越来越吵,楼上是咿咿呀呀的勾人魂魄的京戏,而我们都是一些无家可归的人。

这屋子就是我的家。我家的每一朵花都冒着蓝烟。从暗蓝的玻璃窗直望出去,街上的烟尘和人影一同飘浮,太阳怪异得和天空一样大小,它不是圆形是方形的,而且正像烧开的水一样汩汩冒着热气。突然扑啦啦一阵阴影遮没,那是一群愣磕磕的鸽子。那不是二十年前的鸽子了。那时候的鸽子在胡同的电线杆之间盘旋,飞不太高也飞不太远。它们扑扇着翅膀成群结队地飞越灰暗的老屋顶,飞跃横七竖八的晾衣服的竹竿,飞跃竹竿上裂着大洞的破背心和小女孩的花裤衩。屋顶上蒿草多高,远处传来邻居家男孩们惨烈的呐喊,飞檐上鼓鼓的怪兽边上卧着我的大花猫,我正仰着头冲它努嘴:虎子,下来,给你肉吃。

我妈妈这一代早已不大明白现在的流行了。她永远喜欢女孩子穿布拉吉,卡腰的连衣群,穿高跟鞋,小鸟依人的样子。她说这才能显出腰身,就像四五十年代的好莱坞演员,这才是女人。所以她一看到我披散着直发,穿着肥大无比的本白麻布大衫儿,两条瘦鸡腿一样的细腿裤,就感慨时代的堕落。她一再强调,我不是不能接收现代的东西。我就是觉得现在你们啥都不懂。我当时正对着镜子很小心地拈掉沾在嘴唇上的几丝头发—头发直直地分披下来掩住小窄条的脸。小时候很有一阵子我总愿意把自己想象成纯净的白雪公主,然而现在镜子里的人两条细眉毛高挑上去,两只眼睛不调焦距地张着,嘴唇是一朵暗淡的紫,那副没有表情的表情倒像是白雪公主的后母。我知道我妈虽然看不惯我但还喜欢我,我就卖乖地扭两下屁股满不在乎地说,嘁!这就是你不懂了吧。其实具体她不懂什么我也含含糊糊。

其实我妈一点儿没错,不单是她,就连我,都觉得现在自己的脑子不大好使了。比方说对于现今市面上的流行—模特们的衣服令人妒忌的美丽,毫不费力地带动着女孩子们的服装潮流。最老实的青年也会十分娴熟地对女孩子们说“我对别人从没有这么认真”。自信的广告公司经理手挽着腰缠万贯的老板十分体面地去吃饭,因为一点小事就训斥那些年轻的服务小姐,看着她们下不来台然后感叹,现在这些人哪,素质太差。而美丽的女孩子们的擅长,是用自己身上不同的部件换取汽车身上不同的部件。现在你要增肥就得多吃点儿减肥茶,要减肥就得爱上一个人。同居的爱情比婚姻持久,而婚姻变成了谋职,得找一个环境、薪水和待遇都说得过去的,最好是相当于局级待遇,上下班有专车接送。大街上到处流行有个性的人。留长发扎辫子的就不要说了,这是20世纪90年代男人仅有的时尚。每次我见到他们就想起我妈无比崇拜的声音:不是个演员也是个画家,至少是个导演吧。我曾认真建议他们洗干净头发后使用街上卖的各色女用发卡,一尾木头鱼或是三朵太阳花的,好看、结实,别用那种70年代的侯皮筋儿,多勒头发呀。但是我惊异地发现,每次我若以一种不理解的眼光定定地注视,他们就会谈笑风生、感觉良好。而当我说出如上建议,就轮到他们不知说什么好了。这弄得我自己也很狼狈,觉得真是自作聪明多此一举。其实我只不过是复原了头发的本来意义而已—头发就是头发,并不是什么标志。就像有人认真地留胡子穿牛仔裤一样,那些人也未必是流氓。遗憾的是琢磨新花样比较费脑子,亏得一些男人懂得通过使用文化武器,比如写写谁都看不懂的抒情诗。但总得允许有人不会写诗,于是他们就想到了从头做起。

我们可没工夫折腾这些酸文假醋,那都是些刚入道的小孩儿折腾的玩意儿,他们还好新鲜呢,我们哪有工夫整这些事。

和他们几个在一起是永远不会寂寞。首先风子是一个闲不住的人,她时常在宿舍整一顿麻局。因为一缺三,常常就喊上我、安子和小郝。我和安子就是在她那儿认识的。安子是个神人,他1米85的个儿,以前在大学里打过篮球,常常自吹是女孩子们的宠物。安子也爱好足球,勉强看一回芭蕾舞,人家一伸腿他就扯着嗓门儿喊“好—球”!安子有车,可以负责我们的交通,小郝有老婆,可以负责我们的安全。安子目前的目标是挣很多很多的钱,小郝目前的目标是找很多很多的女孩子。风子需要他们当生活的调味品,我是没什么追求的。不管怎么说,我们几个在一起也算是情投意合各得其所。有时候我们会去酒吧坐坐。使馆区那一带总能找到很好的酒吧,装潢和酒都地道,服务也好。木桌子上是细格子的蓝桌布,墙上钉着苹果T恤衫,晚上还有菲律宾乐队,唱摇滚和美国乡村音乐,低低的音乐声有如暗香四溢,散发着异国情调。我们就在这里坐一晚上,聊聊各自的理想追求和未来。安子说,有追求太累,没追求太俗,所以有点儿追求正好。小郝就会张着两只白多黑少的大眼慢幽幽地说,追求女孩子,真好。说得我们的牙稀里哗啦倒了一大片,鼻子连打喷嚏。我所理解的他,是一个所有的菜都没吃够,就被迫一背子只允许吃一种菜的人。所以他拼命地要满足他的嘴,哪怕嘴巴没满足,光闻闻味儿满足一下鼻子也好。

对于我的朋友我们家是一点也不了解的,我也实在没必要告诉他们。每次他们呼我问干吗呢,我就说我们在吃饭。我妈就说,你们也怪了,你们有那么多胃嘛总是吃饭。她说的吃饭和我们的吃饭根本就是两回事。我这样的德行是不可能再回我爹妈家了,我只要出来了,就不能再回去。当妈的永远是这样:以前多坚强,现在就多脆弱。所以我们家生出许多脆弱的事端摔了无数脆弱的碟子。每当这个时候,就轰鸣起黑色的音乐。无边无际的音乐,低沉的音乐,烟尘一样的音乐,无休无止不可阻挡地包围过来。我姐和我姐夫是很爱跟着瞎凑热闹的。我姐生孩子以后用尽各种办法折磨自己也瘦不下去了。我姐夫是那种在机关里工作当处级干部戴眼镜的人。按照安子的说法是,这世界上什么人最坏,就是戴眼镜的人最坏。而按照我的经验,我把人基本分为四类:前半辈子急着娶老婆生孩子后半辈子可着劲折腾的;前半辈子折腾够了,后半辈子特别踏实的;还有的人一辈子都踏实;而有的人一辈子都折腾。我姐就是一辈子都不想踏踏实实过日子的人。透过我姐夫的眼镜,我看得出我姐夫是第一种人。我现在是力争当第二种人,我永远做不了他们那种人。

关于这件事我得多说两句。在这件事上我永远是个倒霉蛋儿。说来也奇,我想一定是擅妒的上帝爱上我了,对我的任何一件美事都横加阻挠。在这种情形下,我是无力违抗他的。比如我去赴一个好约会,临走准会掉几个扣子,出门打车一定堵车,而且准碰到一个特孙子的司机,而且肯定没零钱找。总之会有一百个不顺。那天就是,车子排了一大串儿,大部分是夏利,夹杂有有掏粪的130,于是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厚实的大粪味,其中有一辆部队的甲A尼桑。我探出头来,里面的战士目光炯炯,也探出头来大声喧哗,当然这跟我并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我冷眼扫过他们,看见的是他们的青春抑制不住地外溢。同时我的司机大爷—这个词儿您得在“爷”字上念重音—这时候不耐烦了,把车门粗暴地打开,直起身子大着嗓门嚷嚷起来:哪个杂种操的挡中间儿啦,挡你妈中间去!在这种情绪的影响下,我径直去见一个陌生人,点头要注意角度,微笑要有分寸,要和他在尽量短的时间内说清楚我的生活、我的性格以及我的理想等,还要和他谈谈以后的日子,我觉着这场景充满了黑色幽默,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最糟糕的是,在我认识的几百个人中间,起码有一半是1米69的,我总觉得和一个同我等高的男人在一起我总得付出代价。比如最现实的就是,我不能穿高跟鞋,而我这辈子是一定要穿高跟鞋的,这是我的生活方式。若为了别的事,我可以随和地以一种自残的壮烈心情割舍或者修理自己,若为了这件事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是大大地不值。真的,唯独这件事不成。同理,这也牵扯到另一个重要问题,我要和1米69们一起走路或看电影,倚靠起来相当的不方便,我得曲着身体弯着脖子,我向来是愿意挺拔地走路的,这不但涉及到改变我自己的行走姿态问题,而且久而久之会得肩椎疾病或颈椎炎,我当然不能因此而影响健康。健康和爱情相比,当然是健康重要。就像自己和别人相比,永远是自己重要一样。

安子的游戏断断续续,时不时地发作一次。有一回我正玩儿电脑玩儿得津津有味呢小郝急火火地呼我。小郝说,没事儿来吧。我说呸,想什么呢你。他说,你瞧你这人,安子在这呢。我知道这小子从来没真的。我听见小郝那边的电话没挂,果然又有人拿起了分机,还真是安子。安子说,想我了吧。我说,我想小郝呢。我听见小郝在那边忘形地笑起来,含含糊糊地说,完了吧安子。但是安子的声音大得重叠在小郝之上,说,我可是就想你一人。我哧地笑了,说,我信。然后我们俩不合时宜地相对哈哈大笑起来。这回轮到小郝不耐烦了,你们俩有完没完,真够累的你们!

其实没事时我根本不爱理他们,那帮家伙没有好东西。没事时我就给我们风子打电话。她就说,有什么屎,尽情拉吧。她一向把我的倾吐当成排泄。你这笨蛋,你也应该按照快乐原则,信奉行动主义。她时常这么劝我。我知道她的好意,但是我的快乐原则好像不是她说的那种,不过原则这东西向来是越来越走样的。

一次我在风子的房间里翻看施咸荣译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忽然有一张照片掉出来。那是一张她高中时代的照片。很瘦,梳着短头发,穿的是那种小碎花布的衬衫,笑意和神态都是她,但眼神已经全变了。我试着想象风子刚进复旦校园时的样子。我说,呦,真纯哪,有十二吗?她拿过来看了看,一边往嘴里塞着草莓,一边怪里怪气地说,十二!都二十啦!变的也就是这几年。说到这儿我们俩都有些黯然神伤。

其实变的还真就是这几年,风子变了,我也变了。几年以前,我还兴致勃勃地打算跟一个人过一辈子呢。那时候他刚刚中大研究生毕业。那时候我们俩爱在大街上瞎逛,把北京的胡同几乎走遍。我们说着钱钟书和沈从文,说着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说着和现实不着边际的话题,互相猜度和揣摩,每一句话都意味深长。在他们公司的大楼里,在黑暗的楼道里,在那里接吻,旁边电梯呼啸着忽上忽下,像火车轰鸣般惊心动魄。黑暗里什么也看不见,只听见轰轰烈烈的火车由远及近的剧烈喘息,让我想起旧时古堡里的偷情。前几天我收拾以前的衣衫—是那种淡粉色的绒线衣—都能嗅出当时青春的气息。但是一切都已远去,一切激情、爱、感动都可以平静地复述,我知道真正的青春已经缓缓离去。我们不是垮掉的一代,但是在生活的滑梯上我们正慢慢出溜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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