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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文学艺术辩证总论——艺概

清嘉庆年间的1813年正月,这天夜晚,江苏北部的兴化城内一个清寒知识分子家庭,出生了一个男孩,父亲刘松龄给儿子起了个名字,叫刘熙载。

刘熙载聪颖好学,但是因为家境贫困,他到了上学的年龄却不能上学读书。于是,好学的刘熙载便常常跑到私塾外面听老师讲课,时间长了,就被私塾先生张秉衡发现了。张秉衡非常感动,就亲自来到刘熙载的家中,告诉他的父母可以免费让刘熙载到学堂读书。

刘熙载10岁那年,父亲去世了;15岁那年,母亲又去世了。这一切并没有消磨刘熙载求学的意志,他读书更加刻苦勤奋了。

道光年间的1834年,刘熙载通过考试,成了文正书院中的一名秀才。在这里,刘熙载在清代书画家解如森、查咸勤两位先生的悉心指导下,学业进步很快。

1839年,踌躇满志的刘熙载赴南京参加乡试,并顺利成为一名举人。1844年春,刘熙载去北京参加会试,又金榜题名,高中进士,他还以文章与书法均优,被选为翰林院庶吉士。1847年,刘熙载成为翰林院编修。

正所谓“酒香不怕巷子深”,刘熙载的道德学问得到了咸丰皇帝的赞许。1853年,不惑之年的刘熙载,奉皇帝之命每天教皇子们读书。学识渊博的刘熙载谦虚而有责任心,他希望通过自己悉心的教授,使这些皇子们能够成为治国安邦的良才。

清咸丰皇帝听说刘熙载对诸王诲而不倦,自己又学而不厌,多次去书房看望他。每次见到刘熙载,总是看到他精神抖擞,一点疲倦的样子都没有。咸丰皇帝很是奇怪,就问刘熙载修身养性之道,他回答说:“闭门读书。”皇帝非常高兴,为嘉奖刘熙载,就亲手书写了“性静情逸”4个大字赐给他。

刘熙载的心是安静而理智的,也是超脱飘逸的。他宠辱不惊,没有因为咸丰的恩赐而沾沾自喜,依然勤恳地教学、读书。

1856年,正当刘熙载安心读书教学时,他因为治学严谨,品行端正,被派去做道府官。刘熙载不愿做官,他便请假到山东禹城开设私塾教授学生。

1859年底,刘熙载被调回到北京,仍做翰林院编修。第二年,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英法联军打进北京,刘熙载却不顾同僚亲友的劝告,毅然决定独留北京,他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向人们展示了自己的忠贞和节操。当时的湖北巡抚胡林翼深为感动,并以“贞介绝俗,学冠时人”向皇上疏荐刘熙载,并邀他到武昌主讲江汉书院。

1861年,当刘熙载兴致勃勃地赶赴武昌时,江汉书院的生员们早因战乱四处逃散了。有点失意的刘熙载只得踏上返京的旅途,他一路上访古漫游,一走就是一年多。

1863年的夏秋之际,刘熙载回到北京,第二年,他被补为国子监司业,不久,又被任命为广东学政,补左春坊左中允。1866年,刘熙载便辞官回乡了。

回到了阔别多年的故乡兴化,刘熙载陶醉在家乡的秀美风光里。他在闲暇之余,访亲会友,品诗论文,日子过得倒也清净自在。

1867年,55岁的刘熙载经不住好友敏斋再三诚恳的邀请,再次辞别家乡,前往上海龙门书院,开始了长达14年的讲学生涯。他的教育思想深受同乡北宋教育家胡瑗的影响,当时人们称赞他为“以正学教弟子,有胡安定风”。

刘熙载在主讲龙门书院以后,他推行了胡瑗的分斋教学法,就是根据学生的程度、志趣、特长进行因材施教。在教学中,他特别注重实践,引导学生乐学好学,还教育学生要仪表端庄,要远恶近善等等。

刘熙载治学严谨,也很会关心学生,每隔五天必要询问学生读了什么书、学到了什么理,还常常一个人到斋舍检查考核,不让学生有丝毫懈怠。

在龙门书院中,还经常有一批文人学士、学者,大家聚集在一起,互相切磋交流,对教学很有促进作用。当时著名的学者张文虎、郑伯奇、吴熙载、俞樾等都与刘熙载交往密切。

在龙门书院教书育人的同时,刘熙载也有时间把满腹经纶转化为传世文字。《艺概》就是刘熙载在1873年写成的。

《艺概》是刘熙载对自己历年来谈论文艺的札记所做的集中整理和修订。刘熙载把《艺概》分为共6卷,分别是《文概》、《诗概》、《赋概》、《词曲概》、《书概》、《经义概》。刘熙载在这6卷中,分别论述了文、诗、赋、词、书法、经义。

其中,《文概》有339条,专门讨论了古代散文。《诗概》有285条,专门讨论先秦至宋代的诗歌。《赋概》有137条,专门讨论赋。《词曲概》有159条,专门讨论词曲。《书概》有246条,专门讨论书法。《经义概》有95条,专门讨论文章写作方法。

刘熙载的散文多模仿先秦诸子,以立意为宗。他说自己谈艺“好言其概”,故以“概”名书。“概”的涵义就是,得文章的大意,说文章的概要,以简驭繁,以少概多,使人明白要旨,触类旁通。这是刘熙载谈艺的宗旨和方法,也是《艺概》的特色所在。

因此,《艺概》全书内容虽复杂,但论述简练而有重点,尤其在论及诗文辞赋等部分中,对作家作品的评定,对文学形式的演变,对艺术特点的阐发等方面,有很多精辟的观点。

刘熙载评论文学有一条重要原则,他不仅强调文学作品要有充实的内容,而且还能把文学作品同作家的思想品质联系起来考察。他认为“诗为天人之合”,即诗歌是天理与诗人性情的融合,文学作品价值的高低与作家人品的优劣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他直截了当地指出“诗品出于人品”。

正是从“诗品出于人品”这一原则出发,刘熙载推崇的是屈原、李白、杜甫、苏轼、辛弃疾等人。

也正是根据“诗品出于人品”这一精神,刘熙载才大胆地把历来尊为正统的温庭筠、韦庄的婉约派列入“变调”,而把苏轼开创的豪放派列入“正调”。在《书概》中,刘熙载同样从字的内涵来比喻人的内在素质,强调“字如其人”。他说:

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

不仅如此,刘熙载还更形象、更具体地把不同的人写出不同的字作了进一步阐述,他说:

圣哲之书温醇,骏雄之书沉毅,畸士之书历落,才子之书秀颖。

在这里,刘熙载把“字如其人”表述得淋漓尽致。刘熙载还注重文学自身的特点和规律,他认为文学是“心”学,是“我”与“物”相激荡的产物,强调作品中感情的真挚。在《赋概》中,他说:

在外者物色,在我者生意,二者相摩相荡而赋出焉。

在这里,物色是指客观事物,生意是指主观感情。二者必须互相交融才能产生好的作品,达到“言有尽而意无穷”的艺术境界。在《诗概》和《词曲概》中,刘熙载提出,反映在作品中的思想感情必须深刻,文学作品如果只重外在的美,不能抒发胸臆,尽管辞藻华丽,也是没有生命力的。他认为,词曲“以色论之,有借色,有真色”,“诗有借色而无真色,虽藻绘实死灰耳”。在这里的借色是人工雕饰的美,真色是事物本质的美。刘熙载肯定了有个性和独创性的作家作品,反对因袭模拟、夸世媚俗的作风。他认为:“在古人为清新者,袭之即腐烂也”,如果“拾得珠玉,化为灰尘,岂不重可鄙笑”,因此,文学作品“切忌拾古人牙慧”。

刘熙载还十分重视艺术形象和虚构,认为“能构象,象乃生生不穷矣”。他说:庄子的文章“意出尘外,怪生笔端”,是“寓真于诞,寓实于玄”;李白的诗“言在口头,想出天外”,其实与杜甫“同一志在经世”。

在《经义概》和《文概》中,刘熙载运用辩证方法总结了艺术规律,指出:

文之为物,必有对也,然对必有主是对者矣……更当知物无一则无文,盖一乃文之真宰,必有一在其中,斯能用夫不一者也。

在《艺概》中,刘熙载对“物我”、“情景”、“义法”种种关系的论述着重揭示了这几个要素之间是如何辩证统一的,而且突出了“我”、“情”、“义”的主导作用。

在《书概》中,刘熙载在论及书法中“丑”与“美”的关系时,有一段非常有名的话:

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一丑字中丘壑未易尽言。

意思是说,书法艺术上的“丑”,有着语言难以尽述的内涵。在这句话之前,他说:

学书者始由不工求工,继由工求不工,不工者,工之极也。《庄子·山木篇》曰:“既雕且琢,复归于朴”,善夫!

这前后两者的意思是连贯的,“不工”就是丑的具体内容,刘熙载将学书过程最后落实在“工求不工”,以“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为审美标准,这与传统观念正好相反,自有其独特美妙之处。正因为能够把握艺术辩证,刘熙载评价作家作品时,往往有独到之见,长处和短处都能如实指出。他说:

齐梁小赋,唐末小诗,五代小词,虽小却好,虽好却小,盖所谓“儿女情多,风云气少”也。

刘熙载论表现手法与技巧时,还提出了一系列相反相成的艺术范畴,如深浅、重轻、劲婉、直曲、奇正、空实、抑扬、开合、淡丽等等观点,对后来的文艺创作有所启发。

《艺概》是刘熙载谈文说艺的精华荟萃,是刘熙载最重要的学术理论著作,也是晚清的一部优秀的文艺理论著作。

在《艺概》中,刘熙载对艺术创作中一系列辩证关系进行了深刻而全面的探讨。他从解剖各种艺术的具体实践出发,概括出100多个对立统一的美学范畴。刘熙载总结出的这100多个美学范畴,构成了我国古典艺术辩证法的一个独特的审美体系,是我国古典美学辩证法方面的一大贡献。他希望运用两物相对峙的矛盾法则来揭示艺术美的构成和创作规律。

刘熙载的《艺概》被认为是我国近代文学史上的一部优秀的古典美学经典之作,他的广博和慧深为后代许多学者所推崇。而刘熙载也成为我国古典美学的最后一位思想家,被誉为“东方黑格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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