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3505000000012

第12章 执法规范(5)

这种差别集中体现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拍卖和变卖都可以作为在民事诉讼程序执行阶段中对到期不履行债务的义务人的财产采取的一种民事执行措施。但拍卖的公开性及竞争性,使拍卖严格区别于变卖。主要有如下几点:

(1)程序不同。拍卖必须先期公告,并通知有关人员到场,变卖则无此规定。

(2)期限不同。拍卖从对物品的公告到拍卖的时间,均有明确的期限规定;而变卖则不受时间的限制。

(3)确定标的物价值的方法不同。拍卖时须对拍卖标的物进行估价,确定底价,然后通过竞价,确定拍卖标的价值;变卖则无此程序。

(4)形式不同。拍卖采取公开的形式,以竞争的方式当场成交,而变卖则可直接交商业部门收购或代为出售。

(5)标的范围不同。拍卖的财产既适用于动产又适用于不动产;既适用于一般的财产,也适用于特殊价值的财产。而对不动产的变卖和具有特殊价值财产的变卖,大多数国家均对其作了一定的限制。因此,在强制拍卖中,拍卖的范围比变卖更广,其地位也比变卖更重要。

(6)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强制执行的范围不同。凡拍卖的物品,在拍卖之前须对其查封、扣押,一方面禁止债务人或所有人随意处分,另一方面也便于实施拍卖。换言之,凡没有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能拍卖。而变卖的范围更广一些,它不仅包括查封、扣押的财产,也包括未经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的财产。

3.执法部门如何实施拍卖或者变卖。由于我国行政强制法和行政程序法尚未出台,关于行政执法中如何实施先行拍卖和变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很少,一般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但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拍卖、变卖的规定也非常原则,操作性不强。我国虽然有专门的拍卖法,但拍卖法主要用来调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主委托拍卖企业所进行的拍卖活动,而法院、行政执法部门的拍卖或委托拍卖企业进行拍卖有其特殊性,有很多特殊问题需要作出专门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九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按照国务院规定应当委托拍卖的,由财产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拍卖人进行拍卖。拍卖由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以及无法返还的追回物品,适用前款规定”)。

1998年、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和《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这两个司法解释对拍卖、变卖问题作了一些补充规定,明确了一些内容,但有些问题目前还没有解决。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以上两个司法解释都可以作为执法部门实施对查封、扣押物品的拍卖、变卖行为的参照依据。如关于“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拍卖的先期公告”、“拍卖中当事人的优先购买权”等等的规定,执法部门应当遵守。

执法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往往具有数量多、价格低的特点,要合理运用行政裁量权,选择使用先行拍卖还是先行变卖方式处理易腐败、变质的查封、扣押物品。

实践中,执法部门定期举行扣押、查封物品的专场拍卖会不失为一种好办法。这种做法既可以扩大执法部门的影响力,避免暗箱操作,也可实现兼顾公平和效率。应当在拍卖前,按规定时间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于拍卖日到场。经通知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当然,对于某些特殊的物品,也需要采取简易的方式迅速作出处理。要坚持优先进行拍卖的同时,善于把变卖这种简便经济的变价方式作为必要的补充。

关于对“易腐烂、变质物品”认定。《条例》制定过程中,曾使用“鲜活物品”一词,后考虑到可能出现概括不全的问题,最终采用“易腐烂、变质物品”的表述。

这里实际上给了执法部门一个行政裁量权,就是哪些物品是易腐烂、变质物品?需要由执法部门认定。执法部门应当根据人们的一般常识及实际工作中先例,对哪些物品属于易腐烂、变质物品进行梳理,结合采取拍卖方式或者变卖方式进行分类,从而规范和细化这一行政裁量权,便于行政执法人员具体运用,这也是《条例》第二十五条所要求的。

适用本条需要注意的其他要点。条文中对被查封、扣押的易腐烂、变质的物品的处理规定了两种方式:可以在留存证据后先行拍卖或者变卖。但是,实际中经常会出现拍卖和变卖时卖不出去的情况,这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经常遇到的现实问题。条例起草过程中,曾经表述为“留存证据后先行拍卖、变卖或按其他有关规定处理”,本意是将现实操作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如将易腐烂、变质的物品赠送慈善福利机构等,通过“其他有关规定”予以保留。但在审议和征求意见中,有意见提出:过去在马路上看到城市管理执法队员随意损毁小商小贩的东西的情形,严重影响城管执法队伍形象,也是激化矛盾的根源,如果《条例》以“其他方式处理”这样不明确的表述,可能会让人产生误解,也可能很难根治执法人员随意处理扣押物品情况。基于各界不同意见较多,不得不删去“其他有关规定”。

我们认为,对于易腐烂、变质的物品的处理的规定可以这样理解:首先是采用拍卖或变卖这两种方式处理,这是毫无疑问的。至于在拍卖或者变卖过程中,无人来买的情况如何处理,即如何处理变卖、拍卖未能成交的物品,那是另一个问题。

目前《条例》对这一问题未作明确的规定,执法部门在具体操作中可以在遵循法律原则的基础上,比照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如《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不宜变卖、拍卖或者变卖、拍卖未能成交的,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可以捐赠给公益事业。”所以,执法部门将变卖、拍卖未能成交,但仍有使用价值的新鲜蔬菜、水果等物品,无偿捐赠给福利机构不失为一种好的处理方式。执法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处理这类问题,严禁行政执法人员随意处置这类物品。

第十七条执法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于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物品,予以没收;依法应当销毁的,予以销毁。对于经调查核实没有违法行为或者不再需要查封、扣押的,在作出处理决定后应当立即解除查封、扣押,返还财物;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已被拍卖或者变卖的,应当返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全部价款。因违反规定变卖或者未及时变卖造成当事人财产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或者补偿。

执法部门逾期未作决定的,被查封的物品视为自动解除查封;当事人要求退还扣押的物品,执法部门应当立即退还。

【释义】本条是关于执法部门如何处理查封扣押物品的规定。

同类推荐
  • 民事程序理念与证据规则

    民事程序理念与证据规则

    本书共9章,内容包括: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宪法与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证据制度与证据规则概述、证据的收集和调查规则、提供证据的规则、质证规则、认证规则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农民打官司法律案例精讲

    农民打官司法律案例精讲

    本书精选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法律纠纷案例25个,从案情回放、审理结果、法理评说、自我运用、法律依据等5方面,剖析打官司的主要过程,传授应用技巧。通过学习,读者可以掌握打官司的关键程序和环节,会写常用状纸和文书,实现边学边用。说法与操作并重是本书特色,拥有它就是把法律顾问请回家。本书可供广大农民朋友、打工者和农村基层干部阅读,也可供一切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的人借鉴,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者和法律工作者亦可参考。
  • 劳动合同法:释义与实务操作

    劳动合同法:释义与实务操作

    劳动争议范围不断扩大,是出台《劳动合同法》的直接原因。在《劳动法》颁布的1994年,全国5000万国有企业职工均有固定的身份,“单位”一词依旧盛行。1998年,国企开始大量裁员,5000万名国企职工的绝大多数被推向市场,劳动关系的内涵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如今,不仅国企职工的劳动关系走向了市场,另有至少1.2亿农民工加入其中,个体经济组织、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空前壮大,这一系列的新劳动关系,都需要用新的《劳动合同法》来调节。根据测算,目前已有九成以上的劳动关系在按市场法则行事。而这些关系,需要新的法律调整和规范。
  • 职务犯罪问题研究

    职务犯罪问题研究

    本书就我国当前的职务犯罪(腐败)问题作了一点实实在在的分析研究,以期能够对解决当前我国腐败问题提供一点思路和理论上的支持。
热门推荐
  • 蚊帐

    蚊帐

    温亚军,现为北京武警总部某文学杂志主编。著有长篇小说伪生活等六部,小说集硬雪、驮水的日子等七部。获第三届鲁迅文学奖,第十一届庄重文文学奖,《小说选刊》《中国作家》和《上海文学》等刊物奖,入选中国小说学会排行榜。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 战天斩轮回

    战天斩轮回

    宿命?轮回?亦或是哪些幕后黑手的牺牲品,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不可琢磨、不可预知......看少年闯天魂,探身世,破迷局。携至尊血脉,修上古圣经,斩尽四方妖孽,只为至亲之人。苍天弃我,我战天!命数已定?我便斩轮回!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
  • 全球商界精英都爱玩的366个思维游戏

    全球商界精英都爱玩的366个思维游戏

    刀不磨,会生锈;脑不用,不灵光!本书是一本针对商界人士精心编写的训练大脑思维的游戏书。全书共有10章,涵盖了利害思维、宏观思维、整合思维、要素思维等10种比较有代表性的、商务人士经常要用到的思维方式,每章既有方法解析,又有实例可供练习,共收录了代表性强的366个思维游戏。通过阅读本书,一方面,您能掌握思维游戏题的解题方法,另一方面,您又能徜徉在这366个与商业思维相关的游戏的解题趣味中,从而开启商业智慧,越玩越聪明。
  • 诸天万界之王

    诸天万界之王

    败尽神魔再无敌,诸天万界我为王!15岁少年李毅,携带一本西游记穿越古灵大陆,开创惊人传奇。他孕西宝,炼神通,灭神魔,破万界,掌诸天,同天地争寿,和日月齐辉,从一个卑微被人欺凌的少年,一路成长为诸天万界之王!受诸天万界修士膜拜!
  • 致命游戏:首席BOSS很危险

    致命游戏:首席BOSS很危险

    惨遭男友无情抛弃,她蓄谋计划,惹上A市最有权势的男人!传闻他冷酷无情,诽闻不断,身边的女人从来没有超过一周,却唯独将她捆在身边。人人都羡慕她得到了盛世般的宠爱,可谁又知道她天天苦逼得下不了床。终有一天她带球逃跑,他便开始追她到天涯海角;他说,“老婆,没有你,我就像离开水里的鱼,无法呼吸。”
  • 护美邪医

    护美邪医

    特种兵隐身都市,身怀透视异能,凭借一腔骚情和两只铁拳,泡尽如花美眷,独掌暧昧江山!纯情萝莉,麻辣警花,千金小姐,美女总裁……大家请排好队,挨个侍寝!
  • 圣者传说之核心

    圣者传说之核心

    这,是一个传说。开始的结束,是过去。结束的开始,是未来。这个世界,遗忘的或许太多……但他,未开始也未结束
  • 玄王冷妃

    玄王冷妃

    意外穿越,她成了胆小如鼠的玄王妃,本只想求得一纸休书便自去逍遥天下,谁知这玄王竟不如世人所传纨绔不羁,竟是智谋深藏,狡猾如狐。面对她的咄咄相逼,他莞尔一笑:玄王妃,你这辈子还是乖乖在本王身边呆着吧,怎能放你去祸害众生呢?
  • 捡个cp好蛋疼

    捡个cp好蛋疼

    14岁的沈舒在初三那年白捡了一个大神帐号,窃喜啊窃喜。可号还没捂热,原主的那些烂摊子啊旧情人啊就都找上门来了。波澜壮阔的二次元生活,却牵扯到三次元的恩怨纠葛。谁能告诉她,为什么捡号还附赠高冷大神一枚!莺莺燕燕惹一堆,流言蜚语满天飞,到头来收拾烂摊子的还是她!还没吐槽上两句,大神又傲娇了:哼,我是上帝给你的恩赐!沈舒默默垂泪望天。上帝啊,我要求退货行咩?我只是想当一个安静滴小新人!
  • 蜜制小娇妻:老公,轻点撩

    蜜制小娇妻:老公,轻点撩

    “痛,痛痛......我错了......”她哭着求饶,他不为所动,狠狠压上,“敢爬床,就要做好痛的觉悟!”一夜两夜要不够,那就夜夜夜。人前高冷禁欲,优雅无双的贵公子,人后化身不知餍足的大尾巴狼,呜呜呜,她腰都快断了!更过分的是,他吃干抹净还一脸嫌弃,说她太小,不够塞牙缝。她恼羞成怒:“我小,你还欺负我!”他暧昧一笑:“就是小,才有发展空间!”说完,脑袋埋她胸前,继续。她愤而欲哭:“老公,我累了,歇歇吧!”他摸摸亲亲:“宝贝,等等,还有一分钟!”骗纸,压着她一个多小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