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不知不觉她在他这里住了差不多一个星期了,他的病好得不快,尤其是在他经常忘记吃药的情况下,好得更慢了,被这样一拖,事情也被耽误了。
这天吃完晚饭,他又没吃药就进书房去了,袁艺拿着温水和药到他书房找他,她觉得自己怎么就沦落成为他的丫环了呢?不过也罢了,他身体早点好起来,对她也是有好处的,他们可以早点进入培训阶段,然后……然后完成这个任务,离开。
她走进去,看到他坐在米黄色的布艺沙发上看书,他的书房是比较特殊的一间---铺着厚厚的地毯。
她觉得有点奇怪,要么全铺,要么都不要铺,为何就只铺这一间,后来她才知道,那是因为他一天中几乎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书房里度过的,在这里走到比较多,难免磕磕碰碰的,于是就叫人铺上了后地毯。
她脱掉拖鞋,赤脚走进来,脚底接触到软绵绵的地毯,一种说不出的舒服。他的听觉非常敏锐,所以按照平时的话,他应该是感觉到她的到来的,可是从她踏进书房后,他的头头由始至终没有抬起来过。
莫非还在为刚才的事而闹别扭?应该不会吧,她吐舌头朝他做个鬼脸,然后挨近他一些。他的膝盖上放着一本书,不是很厚,可是上面细密的点字她却完全看不懂。
他眼睛闭着,指间在上面密密麻麻的行间飞速地移动着,之前略微苍白的脸色此时恢复了不少,气色看上去很不错,估计明天再休息一天,后天就可以开始培训了。
“该吃药了。”她走过去,将杯子递到他的面前,这样近距离看他,眉目更显清俊。
只见他两排浓密纤长的睫毛微微颤动了一下,灯光照射下,形成两个淡淡的弧形阴影,人却没有动,依旧保持着端正的坐姿,手指爬行于点字间。
心想,哟,还摆大少爷架子呢。 她一撇唇,在他身边坐下来,盯着他的手指看,他的手指修长白皙,骨节均匀,像钢琴家的手指,十分优美好看。
鼻息间忽然飘来她身上淡淡的香味,苏木良用力抿了抿唇,触摸点字的手指未停:“放下吧,我等会再吃。”
“医生说了,饭后用药,现在吃是最合适的。”她想不明白,怎么这么大一个人了,还是在吃药时扭扭捏捏,像个孩子似的。
他忽然睁开眼睛,手指停下来,朝着她的方面侧过脸去,歪着头,那双漆黑如墨的眼睛看向她,若有所思,好一会才开口:
“我吃不吃药你很在乎?”
“那是当然。”她想也没想地说道。
闻言,他忽然展颜一笑,眉眼完全舒展开来,眼睛亮得像天空上闪烁的星星,嘴角微微扬着,干净的气质看上去带着点孩子气。
袁艺一怔,有一刹那,她听到心快速跳动的声音,“咚”的声,仿佛石头丢进了湖心里,泛起了些微的波澜。
空气里浮动着燥热的因子,气氛变得有些微妙。
袁艺意识到自己的失常,马上回过神来,用力压抑下这蓦然浮起的心绪,定了定神,看着那双乌黑幽深的、带着笑意的眼眸,补充道:“你身体好了,我们才能尽快进行训练。”
闻言,苏木良在瞬间沉默了下来,嘴角的笑意还来不及掩饰,有点尴尬地僵在那里。微微皱眉,很快他就把目光从她脸上移开,低下头去,过了半晌才冷笑道:“拿来吧。”
袁艺心中突然一堵,有些郁郁,低下头去,将杯子和药默默放到他的手里,他接过去,服下,然后将杯子搁置在旁边的桌子上,不再看她,淡淡地说:“没事你忙你的去吧,我还要看会书。”
他的侧脸冷静淡漠,眼底深邃幽暗,一样让人猜不透。
袁艺觉得有些尴尬,这次是她不好,那样的话的确有些伤人了,自从他们见面到现在,她一直在强调是为了捐款才过来的,导盲犬本来是慈善事业,不为功利,可是她现在的行为不仅跟利益挂上钩,而且显得很不近人情,换作是自己,如果有人是为了钱才不得不来照顾自己,接近自己,她也会非常反感。
袁艺轻轻吸了口气,从他的方向上传来一股幽香,淡淡的薄荷味,她忽然想起有关薄荷的传说,传说薄荷的原名出自希腊神话,薄荷的前身是美丽且坚强的女精灵曼(Menthe),由于冥王哈得斯(Hades)的妻子佩瑟芬妮(Persephone)的嫉妒,才被变成了一棵不起眼的小草,任人践踏;可是坚强的曼茜变成小草后,身上却散发出清凉迷人的芬芳,而且越是被摧折踩踏就越浓烈,从而获得更多人的喜欢。
这个传说当年是他告诉她的,不过她现在想到的不是邵琛,而是想着下次买些薄荷叶来冲茶,因为她听说薄荷对眼疾非常有用。
“既然你这么急着要训练,那我们明天就开始吧。”没听到她的声音,过了一会,他接着补充道,语气又回到了第一次见面那种冷淡,拒人于千里之外。
面对这突然的转变,袁艺咬着下嘴唇,有些措手不及,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最后一抹阳光穿过宽大明亮的玻璃窗投射进来,铺在柔软的地毯上,她对面的男人,有一半的身影隐藏在黑暗里,在这样半明半暗的光线下,他整个人看上去,越发透出一股冷淡,还有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寂寞。
落日的余晖中,浮动着一些细小的灰尘,它们在光束中不断地飞舞着,天色逐渐暗下去,暮霭沉沉,他垂着眼帘,两排睫毛轻轻地颤动着,刻意忽视她的存在,仿佛她是空气。
心微微一沉,有种说不出的惆怅和莫名其妙地不舒服,她站了一会,才出声:“那我先出去了,你有什么需要就叫我吧。”
他漫不经心地“哦”了声,算是回答,手指由始至终再也没有停过。
袁艺转身离去,轻轻掩上门,门关上的刹那,忽然觉得眼睛有点酸涩。
她一关上门,屋子里瞬间寂静下来,苏木良的手指在同一瞬间停了下来,其实刚才他根本一个字也没有看进去。
苏木良暗自叹了口气,手摩挲着锋利的盲锥,不小心被扎了一下,十指连心,钻心的疼。
所有人都以为他放弃了希望,他有一段时间的确很灰心丧气,尤其是在刚知道这辈子都无法恢复视力时,他几乎崩溃了,无止尽的黑暗让他第一次感觉到恐惧,无论何时何地,无论他将眼睛睁得多大,呈现在眼前的都是漫无止境的黑,无声无息,无穷无尽,直至把人吞噬掉,那一个月里,他躺在床上,脑海里一直浮现着亚尔市的向日葵田野,曾经色彩斑澜的岁月河流在脑海里奔腾不息地流淌着
他从来不认为死亡就能解决一切的问题,死亡教会人一切,可却有种事后诸葛亮的感觉,即使恍然大悟,也为时已晚。自杀在一定程度上是结束了自己的痛苦,可是却给身边的人带来了无止尽的痛苦,自杀,是很自私的行为,所以即使在最痛苦的那段时间里,他也没有想过自杀,他只是有点彷徨,有点不知所措。
这样的彷徨期持续了一个多月,很快他就从自艾自怜中走了出来,他搬出来的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不想别人用同情的眼光来看待他,眼睛虽然是瞎了,可是他还是希望能够有尊严地活下去。
于是他决定学习盲文,从用眼睛看文字到用手摸文字,是一个非常痛苦的过程,学习盲文,需要战胜的不仅是那些扎在纸板上密密麻麻的盲点,更需要的心理上的接纳与适应。搬出来后,他用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克服种种心里,学着慢慢去接受自己是个盲人的笃定事实。
当时,他在身体还没有完全康复,可是每天却花费那么多的时间去学习,体力严重透支,好几次他都病倒在公寓里没有人知道,直到钟点工过来打扫时才发现。林宇劝他慢慢来,可是他等不及了,他没有那么多的时间花在学习盲文上,他必须以最快的时间掌握盲文,重新站起来。
初学的时候,他怎么也不习惯。练习时,锋利的盲锥经常扎得他的手指鲜血淋漓。他问林宇,如何才能以最快的时间掌握盲文。
林宇是他的朋友,也是他的主治医生。他说,一般人学习盲人,都需要三到五年的时间,可是也有例外,有些人用了十几天就学会了,当然这种是个奇迹,也有人是用了三四个月的时间掌握的,只是其中的过程强度大,非常的辛苦。
他相信奇迹,可是既然是奇迹了,那就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于是他选择了三四个月那种方法。
等到亲自尝试了,才知道那种强度大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来的,他按照林宇给他找的资料,按照前辈们的方法去做。为了增强手指尖的灵敏度,就必须把手指尖上磨出的茧子削掉,然后在水泥地上磨,有几次他不小心把皮给磨破了,疼得他全身直冒冷汗。
这样的练习简直是一种折磨,他的手指破了又好,好了又破,脱了很多层皮,在那段时间里,他的十指没有一天是完好的,没人知道他用了多大的毅力才坚持下去的,无论如何他坚持下来了,最终在第四个月时完成了这一艰巨的任务,现在,他一分钟可以摸几乎200个字。
他做这些就是为了向别人证明,他不需要同情,所以当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她说的话跟自己所想的不谋而合,轻易就触动了他的心,而她那比牛顿还牛的自我介绍,更是让他深深记住了她的名字,之后的几次相处中,她的确是一点一滴地沁入到他的心里去,他不否认,他对她是有好感的,她给他的感觉就像是向日葵,绽开着张扬的、浓烈的色彩,仰着笑脸迎向太阳,让他有种温暖的感觉。
他闭上眼睛,又想起那天下午的情景,她的声音轻柔得像春天的柳絮,从他的耳畔吹拂而过,吹开一大片向日葵的田野,金色的灿烂扑面而来。
之于他,她是朵向着太阳的向日葵,生命正灿烂,而之于她,他也是朵向日葵,只是是朵打焉的向日葵,没有了生命的璀璨,这样的他,连想看一看她的模样,都是种奢侈,想到这,他的眉拢起,心底泛起一种说不出的苦涩,他还是太高估自己了,她怎么会看上一个瞎子呢?
说不清的情绪在胸中弥散着,药已经有点起作用了,他感觉到眼睛有些发涩,于是将书放回原位,摸索着回房间洗澡,睡下,半夜醒来,又是一身冷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