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语言表达
20世纪20年代,山东大军阀韩复榘到齐鲁大学做了一次演讲:“诸位,列位,在齐位:今天是什么天气?今天是演讲的天气。来宾十分茂盛,敝人也实在是感冒。今天来的人不少,看样子大抵有五分之八啦!来到的不说,没来的举手吧。今天兄弟召集大家,来训一训!兄弟有说得不对的,大家应该互相原谅。因为兄弟和你们大家比不了,兄弟我是大老粗儿,你们大家都是从笔杆子里爬出来的,我是从那炮筒子里钻出来的。你们都是各国的留学生,都会说七八国英文。所以,今天兄弟不准备多讲,我就先说三个纲目……”韩复榘本是大老粗,却故作才气,硬装斯文,胡乱用词,令人啼笑皆非。众所周知,语言是人类所特有的用来表达意思、交流思想的工具,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对演讲来说,不论多么深刻的主题,多么动人的材料,多么精巧的结构,多么高明的表现手法,都必须借助语言这个交流思想的工具。否则,这一切都既不能形成思维,也不能表达出来。远在古希腊时期,人们就把演讲家称为“语言大师”,应该说这是很有道理的。演讲属于口头语言范畴,其语言包括意义和声音两个方面。我们这里着重从意义的角度分析一下演讲语言表达的特点和要求。
(一)准确性
准确的演讲语言是指在对听众发表演讲时,能够正确地使用某一语种,确切地表现讲述的对象——事物和道理,以揭示它们的本质和相互关系。它包括用词的词性、范围、语意、风格色彩上的准确,也包括造句时句子成分、语序和复句等运用的正确无误,还包括在反映事物时能作出恰如其分、言必及义的表达。
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因此,只有使用正确的语言,才能真实地反映事物面貌和思想实际,当然也才能为听众所接受。正如古罗马演讲大师西塞罗等人一再强调的那样:“事实本身引出言词;心灵使言词雄辩并给思想以力量;真正把握住事实,言词自然紧随……词语如与事实不符便毫无意义。”(李田:《演讲美学》,吉林演讲交际函授学院编印,第186页)在这方面,那些经得起历史考验的演讲家们给我们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对照《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的草稿和定稿可以发现,恩格斯对每一个词、每一句话都是经过认真推敲的,目的是为了高度准确地概括和评价马克思的伟大一生。如把草稿中“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他的确是一个革命者”改成“因为马克思首先是一个革命家”,把“他在欧洲是一个最遭嫉恨和最受诬蔑的人”改成“马克思是当代最遭嫉恨和最受诬蔑的人”,把“如果世界上有人能忍受诬蔑,这个人就是他”改成“他对这一切毫不在意,把它们当作蛛丝一样轻轻抹去,只是在万分必要时才给予答复”,把“他还有许多敌人,但是个人的敌人恐怕连一个也没有”改成“他可能有过许多敌人,但未必有一个私敌”。(参见《演讲与口才》1983年第二期《修改演讲辞的伟大范例》一文)这些修改后的词句显然更符合马克思伟大一生的实际情况和恩格斯的思想认识,因而也就更准确、更恰当。反过来讲,如果使用的语言不正确,对听众领会演讲内容就会产生不利影响。经验表明,若所使用的说法与客观事实不相符合,或与大家通常理解的意义相左,或与语法规范相背离,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听众的注意力,会使他们感到茫然、好笑、反感。加里宁在《关于鼓动和宣传工作中的几个问题》中,举例对此进行了尖锐的批评:“常常遇到‘超准确射手’的字样……请问,这人怎样射击,他是不是超过了目标射击呢?”这“是不正确的,并且它还有害于事”。由上述可见,强调准确性并不是故弄玄虚,而是演讲语言本质属性的必然要求,是口语最基本的表达功能。
要确保演讲语言具有准确性,就必须学会运用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观察、分析事物,以期获得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因为只有思想正确,表达时才能做到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符合逻辑。具体来说,应该做到:
第一,用词要精确无误。词是语言的建筑材料,没有词就没有句子。语言要准确,首先用词就要精确。为此,要注意两点:一是要精选最恰当的词语。在词的海洋中,每个词都代表着不同事物的概念、状态和面貌,反映着不同的景象和感情。所以,必须认真推敲、分辩词义,特别要仔细区别近义词在含义上和用法上的细微差别。如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其中有一段话是这样说的:“他们的抗战,我们是赞成的;如果有成绩,我们也是赞扬的。但是如果抗战不积极,我们就应该批评。如果有人要反共反人民,要一天一天走上反动的道路,那我们就要坚决反对。”这里用“赞成”、“赞扬”、“批评”和“反对”四个词来表达对待不同情况的同盟者的态度,用得十分贴切,显然是经过认真推敲的。二是要认真区别词的感情色彩。有的词带有赞许、肯定、喜爱的意味,有的词带有贬斥、否定、厌恶的意味,有的词则是中性的。如“成果”即属褒义词,“后果”即属贬义词,“结果”则属中性词。词的感情色彩不同,使用时必须注意认真区别。
第二,造句要合乎语法规则。造句只有符合语法规则,表达出来的东西才是有条理的和可以理解的。为此,要注意两点:一是句子成分要完整。一个句子的最基本的成分是主语、谓语和宾语,有时还会有定语、补语、状语等附加成分。一般来说,句子的成分特别是主干部分是不能随便省略掉的,否则就会引起歧义。如“在群众的支持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这个句子,由于缺了主语,不仅听起来不顺当,而且容易使人产生误解。二是词语搭配要得当。在句子中,词与词的相互搭配是有特定的规范的。如果搭配不当,就会出现语法错误。如“我们在劳动中发挥了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这个句子,就犯了动宾搭配不当的语法错误。
第三,事理要合乎逻辑。从语法上看,有些句子并没有错误,但仍不准确。比如:“蓝蓝的天空,万里无云,一丝微风也没有,只见树梢轻轻地摆动着,天空飘着朵朵白云。”这样的句子之所以不准确,原因就是所反映的事理前后矛盾,不合逻辑。
(二)精练性
演讲语言的精练性是说要用最少的字句表达尽量多的内容,没有废话,没有辞藻堆砌,没有必要的词语重复,做到“言简意赅”、“文约而事丰”。
演讲通常是有时间限制的,要在有限的时间内说清一个道理,语言必须力求精练。否则,就会要么拖长时间,要么草草收场。另一方面,希望听到要言不烦的演讲,这是一般听众所共有的心理特征。只有言简意赅,才能满足听众这一心理需求。否则,就会使听众产生厌烦情绪甚至拒绝听的行为。事实上,历史上那些真正著名的演讲,大多数都有短小精悍的共同特征。斯大林当年在莫斯科红场发表卫国战争的动员讲话,全篇只有1700多字,用了不到10分钟;恩格斯当年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通篇不到1300字,用了五六分钟;林肯当年在葛提斯堡国家烈士公墓落成典礼上的讲话,总共只有10个句子,只讲了不到3分钟。为什么短小精悍的演讲往往会流传久远呢?原因就在于:“言简意赅的句子,一经了解,就能牢牢记住,变成口语;而这是冗长的论述绝对做不到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65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语言啰嗦的人却是屡见不鲜的。侯宝林的著名相声《戏剧与方言》讲了一个故事:哥儿俩同住一个院,一个在东屋,一个在西屋。有天半夜,弟弟起床上厕所,开门的声音吵醒了哥哥,兄弟俩展开了一场冗长对话。本来用“谁”、“我”、“干吗”、“撒尿”等言词即可解决问题,可他们却说了一大堆。这个故事虽然是艺术的夸张,但它确实反映了现实中这一不可忽视的语病现象。当今时代,工作、学习和生活节奏加快,时间对于人们越来越宝贵,尽力克服这一语病现象是我们每一个演讲者应尽的责任。
要确保演讲语言具有精练性,有几点必须注意:第一,要学会明晰思想认识。只有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了如指掌,才有可能用精练的语言去表达对它的认识。1984年7月17日,法国新总理洛朗·法比尤斯发表了一篇短得出奇的就职讲话:“新政府的任务是国家现代化,团结法国人民。为此要求大家保持平静和表现出决心。谢谢大家。”仅仅从字面上看,话语虽然不多,但内涵却相当丰富和精辟。如果联系到法国当时的历史背景,这两句话更是会让人感到它的确是要言不烦、一语中的。如果他对法国的现实状况和发展走向缺乏深切的了解,他不可能用如此精练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施政纲领的。可见,语言精练与思想认识明晰有着密切的关系,演讲者应该在认识事物上狠下工夫。
第二,要学会用最少的字句去表达尽量多的内容。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的第一句话是:“3月14日下午两点三刻,当代最伟大的思想家停止思想了。”这句话起码给人们提供了如下信息:马克思逝世了;逝世的确切时间是3月14日下午两点三刻;马克思是当代最伟大的思想家;马克思直到生命最后一息仍然在思考和研究。这句话信息量是相当丰富的,但却没有一个字是多余的,堪称“文约而事丰”的典范。要做到“文约而事丰”,首先要节约用字。能少说一句话就少说一句话,能少用一个字就少用一个字。其次,要删繁就简。经过分辨,把那些与表达主题不相干的多余的部分,特别是那些不必要的重复和解释统统删去。再次,要努力压缩。在不影响理解的前提下,可以采用缩写的方式。最后,还要注意选用一些特殊的词语(如成语、谚语、文言词语等)。成语是经过千锤百炼而相对稳定的言简意赅的语言形式,具有很强的概括性和丰富的表现力;谚语是经过长期传播和反复提炼后相对固定地习用于口头上的短小话语;文言词语的特点是言辞简严,有不少至今仍有一定的生命力。在演讲中适当选用一些成语、谚语、文言词语等,可以大大提高语言的精练程度。
第三,要学会克服以下几种语言恶习。一是力戒口头禅。有些人讲起话来,口头禅总是不离口,什么“啊”、“嗯”、“这个这个”、“是不是啊”、“对不对”。这些都是无用的信息,应该毫不留情地戒掉这一恶习。二是力戒重复啰嗦。一个意思翻来覆去地讲,生怕听众听不明白,其实大可不必。只要讲清楚了,听众自然就会听明白,完全没有必要再重复。三是力戒空话、套话。空话没有任何实际内容,套话是没有自己真知灼见的现成话,两者都属于无效信息,也必须去除掉。
(三)易懂性
演讲语言的易懂性就是说所使用的语言要通俗,能让人听得懂。演讲是讲给听众听的,那当然就得让人听懂。如果讲出的语言谁也听不懂,那就失去了听众,演讲也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和价值。俗话说:“话需通俗方传远。”就通俗性而言,讲话比写文章的要求还要严格些。因为文章一遍看不懂,可以再看一遍,直到看懂为止;而讲话是口传之事,语言稍纵即逝,如果不通俗易懂,那就会极大地影响思想感情的交流。从前有一位秀才赶集,遇到一个担柴的樵夫,就向他打招呼:“荷薪者过来。”樵夫听得莫名其妙,但“过来”两个字还是听懂了。秀才又问:“其价几何?”樵夫只听懂一个“价”字,便试着报了一个价格。秀才嫌贵,就向他讨价还价:“外实而内虚,烟多而焰少,请损之。”樵夫再也听不出所以然,只好担起柴走了。这只是一对一的个别交谈,听不懂,受害者毕竟有限。在演讲场合,如果让人听不懂,受害者那就太多了。经验告诉我们,听众对演讲语言听不懂,有两个直接后果:一是他们会被打断思路,被迫停下来思考;二是由于影响了对内容的理解,会减退他们的听讲兴趣和热情。
语言通俗易懂,一直是真正的演讲大师们追求的一种境界。有人曾经问林肯为什么喜欢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林肯传》一书引述了林肯对此所做的解释:“在回忆中,记得我小的时候,如果有人对我讲话而我不懂,我就非常生气。在我一生中,再没有比这更令我生气的了。我还记得当我听邻居和父亲谈了一夜的话以后,我回到卧室,就要来回踱步,花不少的时光去想他们谈话中我不明白的地方。我要思索的头一件事的时候,即使我想去睡了,也是夜不成眠的。只有把那件事想出以后,才能安然入睡。但是,即使想出了,还不能认为满足,还待再三地想,把这件事用通俗平易的字句讲出来,使不论哪一个孩子听了都能明白。这几乎成为我的一种嗜好,至今仍然如此。”列宁针对当时党内宣传工作的不良倾向,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重视经常的和不断的宣传工作,就应当确切地和全面地制定必须加以通俗化的那些原则。”(《列宁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63页)现在有些人做演讲,总喜欢用一些晦涩难懂的语言,似乎不这样做就没有水平,殊不知这对演讲是十分有害的。
那么,怎样才能使演讲语言做到通俗易懂呢?总的来讲,要用通行的说法即大多数人说惯听惯了的说法,要用规范化的语言即无论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上都具有明确的规范的汉民族共同语。具体要求主要有:
第一,把生僻的词换成常用的词。生僻的词的意思一般都比较晦涩,由于不常用,不容易听懂,这就需要把它们换成常用的词。如:“诅骂”应换成“咒骂”,“驳诘”应换成“驳斥”,“夜深静默”就应换成“夜深人静”等。
第二,不用生造的怪模怪样的词语。生造的词是指个人生编硬造的不合实际和汉语规律的词,如“绪思”、“情举”、“拍抚”、“茂壮”等。生造的词往往怪模怪样,叶圣陶先生说它们好比私印的钞票硬拿到市场上去流通。
第三,恰当使用文言词和方言。应严禁使用晦涩难懂的文言词语,但适当用一些大家熟悉的文言词语,不仅可以使语言简洁,而且也能达到通俗易懂的目的。有些方言已被普通话所吸收,当然可以适当采用,如上海的“瘪三”、陕西的“二流子”等;有些方言虽未被普通话所吸收,但只要能听懂,也是可用的,如“蛮好”、“搞”等。
第四,用明白的语言解释难理解的术语。有人曾拿“控制论”、“存在主义”、“立体声音”这类术语来考察人们对它们的理解情况,结果是:“控制论”回答正确的占30%,“存在主义”回答正确的占22%,“立体声音”回答正确的占18%。可见,在演讲中,对诸如此类的难理解的术语如不加以通俗的解释,其后果是不言而喻的。当然,解释的办法很多,如顾名思义、举例、对比等。
(四)情感性
演讲语言的情感性是指语言应确保所讲述的内容有相应的感情色彩,使之发挥情感作用。演讲不应当只是提供信息,只是对观点和材料进行干巴巴的叙述,而且还应当使听众产生你所期望的情绪。人们常说“以理服人,以情动人”,讲的就是这个道理。要达到“以情动人”的目的,语言具有情感性虽然不是唯一的手段,但应该说是最重要的手段。众所周知,词语本身不仅有词义,而且还有情感上的作用。随着社会的进步和语言自身的发展,现在反映同一事物或现象往往拥有好几个具有不同感情色彩的词,如人的“头”就可以表述为“头脑”、“脑袋”、“脑壳”等。有大量的词表示同一事物,正说明语言的丰富,使我们能够用词准确地表达我们的感情。词在句子中的情感意义是明显的,就是不在行文中而单独存在也具有情感意义。美国学者萨金特在一次实验中,从某报上选了40个用来描写该报所反对的政策的术语,选了20个描写该报所支持的政策的术语,外加一些中性色彩的词,然后把它们混在一起,约请社会地位不同的人们进行评价。对每个词都要求回答是“喜欢”、“不喜欢”还是“无任何感情”。极为否定的评价看做是-100,最积极的评价看做是+100。感情评价的一些典型例子如下:“在业”为+98,“合作制”为+95,“自由”为+92,“附庸化”为-79,“专制”为-84,“专政”为-84。可见,无论从什么角度看,词都是有情感色彩和情感负荷的。演讲为了做到以情动人,就必须要高度重视语言的情感性。
要确保演讲语言具有情感性,第一,要注意区别词语的褒贬色彩。词有褒义、贬义和中性之分,如“牺牲”、“逝世”、“去世”、“死了”、“完蛋”等词就有不同的感情色彩。使用时不可随意,必须注意区分。这一点在前面已有所提及,在此不再赘述。
第二,要注意区别词语分量的轻重。词语不仅有感情色彩的不同,而且还有分量的不同。比如,“满意”和“满足”,“不满”和“愤怒”,虽然是两组近义词,但各组的前者比后者程度要浅、分量要轻。使用时若不注意区别,就难以准确表达出我们的思想感情。
第三,避免用已经成为套话的词语。某些词语和说法为日常所通用,便具有习惯的套话形式。这种套话虽能使人们迅速地相互了解,但却不能原原本本地表达我们的感情。因为经常使用,它们已经失去了表达感情的作用。
第四,使用情感联想表达法。把一些词同讲话时的某些情景因素结合起来,可以使之带上明显的感情色彩。例如:“军人”可根据情景的需要,表达为“一丝不苟的军人”或“粗野的军人”。
(五)生动性
生动的语言就是指那些新鲜活泼,妙趣横生,灵活多变,能绘声绘色地描述事物和表达观点,使演讲富有感染力和激发力的语言。如鲁迅1929年6月2日在北京第一师范学校发表演讲,当讲到所谓革命文学家时说:“究竟是不是真正革命文学家,也有待于革命事实的证明。并不在于自我吹嘘和互相标榜,而在于敌我分明和言行一致。如果只是坐在上帝旁边吃糕点,或像法师捉鬼时的念咒一样,或像唐·吉诃德向羊群作战一样,那实在是等于自嘲。所以我以为革命文学家,必须首先是一个革命家,且不要忙于挂招牌,自称是真正王麻子。”(上海教育出版社:《回忆鲁迅资料辑录》,上海教育出版社1963年版,第242页)这段语言生动形象,所以有很强的感染力。
要使演讲者的思想感情更容易被听众所理解和接受,语言除了要有准确性、精练性、易懂性和情感性外,还必须要有生动性。因为生动的语言能把抽象的事物具体化,能把概念的东西形象化,能把深奥的道理浅显化,使听众更乐于感知和接受。正因为它对听众的感觉器官具有很强的刺激性,所以有经验的演讲者总是力求以生动的语言,把抽象的思想认识化为生动的形象的具体的东西,使听众通过联想、感悟和推理,深刻地领会其中的思想观点和情感态度。研究鲁迅先生的演讲不难发现,他每到一处做演讲,都充满了笑声和掌声,场面非常热烈。为什么会有这样大的吸引力?原因是多方面的,语言生动无疑是主要原因之一,上面引用的这段话就是一个有力的见证。当然,强调演讲语言要有生动性,并不是说不要抽象性和概括性,把全篇弄成纯粹的文学作品,而是说在保持演讲理性品质的前提下,尽可能使语言生动活泼一些,使之更让人乐于接受。
怎样做到使语言具有生动性呢?第一,运用形象化的语言。首先,要选用形象化的词语。如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是这样描述马克思坐在安乐椅上逝世的情景的:“他在安乐椅上安静地睡着了——但已经是永远地睡着了。”这里的“睡着”说的就是“逝世”,意思虽然一样,但由于“睡着”是形象化色彩比较浓厚的词语,听起来就要生动得多、感人得多。其次,要选用形象化的修辞手法。在形象化的修辞手法中,比喻、比拟、夸张等都可以增强语言的形象色彩。如马丁·路德·金的《在林肯纪念堂前的演讲》用的就是比喻法:他把美国历届总统对民权的许诺比作“期票”,把每个美国公民比作“期票”的合法继承人。又如:“这里叫教条主义休息,有些同志却叫它起床。”这里用的就是比拟法。
第二,运用幽默风趣的语言。这种语言既能深化主题,又能使气氛轻松和谐。如周恩来题为《把知识和经验留给后代》的演讲的开头:“这是个别开生面的会,只请了年满六十岁的政协委员参加。陈毅和彭真两位副主席例外,他们是‘候补老人’。我也只能到今年才敢召开这个会,因为今年刚过六十岁。陈毅同志喜欢用《秋江》里的一句台词,说过了六十岁又是一个新花甲。老道理新解,很好。”(周恩来:《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95页)除笑话外,借代等都可以造成幽默感。
第三,注意语言的音乐美。老舍先生的演讲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那就是:上句末用了一个仄声字,下句就用一个平声字,让句子念起来叮当地响。这是有道理的,因为这样的语言有着美的声音,说起来顺口,听起来入耳。语言的声音美主要体现在声调的和谐和节奏的变化上。因此,在缀字造句时,要注意声调的搭配和节奏的处理。
(六)口语化
先看梁启超《人权与女权》演讲中的一个片段:“啊,啊!了不得,了不得!人类心力发动起来,什么东西也挡不住。‘一!二!三!开步走!’‘走!走!走!’走到十八世纪末年,在法国巴黎城轰的放出一声大炮来:《人权宣言》!好呀!好呀!我们一起来!属地么,要自治;阶级么,要废除;选举么,要普遍;黑奴农奴么,要解放。”一看就知道,这就是与书面语有很大不同的口语。当然,这里所说的口语不是日常口头语言的复制,而是经过加工提炼了的口头语言,仍然具有逻辑严密、语句通顺的基本特征的口头语言。如果梁启超这几句话没有经过必要的加工处理,那就不属于我们演讲要谈的口语范畴了。
演讲语言要口语化,这是由演讲的性质所决定的。演讲不是书面表达形式,而是口头表达形式。既然如此,那它要使用口头语言就是理所当然的。如果通篇都是书面语,可以讲就不是真正的演讲。强调要用口语,当然更重要的是它本身具有诸多优点:最通俗易懂,最好听,最有真实感。尽管经过了加工处理,但它的基本形式与人们日常生活中用以交谈的语言一样,这样自然就比书面语通俗易懂;把它用口讲出来,声音的高低、轻重、顿挫等更富于变化,因而听起来更入耳;由于语汇和语式等都是人们熟悉的,表达的又是对现实问题的看法和主张,所以它自然更具有真实感。演讲者说出来的是一连串的声音,听众听到的也是一连串的声音,怎样才能让听众听得更懂呢?显然采用具有诸多优点的口头语更有利于沟通和交流。
演讲语言要口语化,最重要的是要从思想认识上解决问题。也就是说,当我们即将发表演讲的时候,首先要明确我不是做一篇文章,而是用口发表一篇讲话。有了这样的思想认识,就可以大大提高运用口头语言的自觉性。同时,还可以采用如下具体方法:
第一,把单音词换成双音词。单音词声音存在时间短暂,稍不注意,就不容易听清楚。双音词声音存在时间相对长些,更容易听明白。所以,要尽可能把单音词改成双音词。比如:应——应该,已——已经,曾——曾经。
第二,把长句改成短句。句子过长,讲起来吃力,听起来费力。如:“爸爸不但叹气而且学着妈妈的样把眉心皱得紧紧的。”若改成:“爸爸不但叹气,而且学着妈妈的样,把眉心皱得紧紧的。”这样一改,无论是说还是听,都比较轻松了。
第三,把倒装句改成正装句。倒装句对强调某一成分有重要作用,但有的倒装句讲起来让人感到别扭,如尽可能改成正装句,无论是讲还是听都会倍感顺当。如:“让我们团结起来,如果想战胜困难”可改成“如果想战胜困难,让我们团结起来”。
第四,改换或删去听不明白的文言词语、成语。不能否认文言词语、成语的重要价值,但如果所用是不便于听的或听众不熟悉的,那就会影响表达效果。这样,就需要改换或删去。如“何其相似乃尔”可改为“这是多么相像啊”;而像“万籁俱寂”等则可以删去,另外换一种说法。
三、声音表现
上面是从意义的角度来探讨演讲语言的特点和要求的,这里将专门分析有声语言的声音问题。声音是怎样发出来的,曾经长期使人类感到困惑,当然现在已经是常识了。简单说,人类发声过程大体是这样的:横膈膜和肋间的肌肉群在肺部造成压力产生气流,气流被传送到气管中;气流在声带的管缝中通过,刺激声带振动发出一股极为细小的声音;这极为细小的声音继续通过喉头上部的咽头部分,引起第一次共鸣,声音在此受振而扩大;声音在口腔内接受第二次共鸣,同时也受到鼻腔和胸腔中气流一致的振动而扩大;随后经由声门、舌头、牙齿、软腭和嘴唇分别润色而成形,最后反弹到硬腭并被送出口腔。可见,这个过程由呼吸、发声和共鸣三个环节构成,而这三个环节又必须由呼吸器官、发声器官和共鸣器官的协调合作才能完成。发声原理至少给我们如下启示:声音并不神秘,不过是人体特别是人脑的一种机能;呼吸器官、发声器官和共鸣器官是声音的物质基础,保护好这些器官相当重要;声音是可塑的,只要训练有方,声音质量会得到提高。
演讲是口语表达形式,其口语由意义和声音两个要素构成。前者可以视为内容要素,后者可以视为形式要素,两者缺一不可。说到底,演讲就是以流动的声音为载体,运载着思想感情,作用于听众的听觉器官。离开了声音,思想感情的表达就无从谈起,进而口语也就无法存在。从这个角度去评价声音的重要性,可以讲不存在任何分歧。真正的分歧在于:怎么看声音的优劣对表达效果的影响?一些人总认为,只要能发出声音就行,至于优劣与否并不重要。这一看法显然不符合客观事实。心理学家达维茨做过一个实验:请四男四女通过朗读若干英语字母表达10种不同的感情:愤怒、害怕、高兴、妒忌、难受、紧张、骄傲、悲伤、满足和同情。然后,由30名评判者来分析。结果表明:就是没有实在内容的声音形式也可以沟通情感。无独有偶,意大利有一位演员在台上用悲切的语调“朗诵”阿拉伯数字时,坐在台下的观众居然被强烈感染,不少人甚至泪如雨注。声音不仅深刻地影响着思想感情的表达效果,而且还明显地影响着听众对说话者品质的评价。有一个实验是让听众听一段录音,录音在内容上没有任何什么区别,但在声音方面是经过处理的:提高音调或者降低音调,加快速度或者减慢速度。结果发现:高音调的人被认为是小个子、软弱、不诚实,比较神经质;说话慢的人被认为冷漠、被动、不太可靠;正常的音调和速度则被认为安静、痛快、有说服力。由此可见,对演讲来说,声音不仅是最重要的载体,而且其优劣对表达效果有着极为深刻的影响。那么,评价声音优劣的标志是什么呢?有的人一谈到这个问题,动不动就喜欢拿歌唱家、播音员作比较。能有他们那样的嗓音,当然是求之不得的事情。但是,对绝大多数演讲者来说,这样的要求是不现实的,甚至还可以讲是不必要的。所以,笔者始终认为,只要符合洪亮、清正、有节奏这三条标准,就是好的声音。
(一)声音要洪亮
声音洪亮就是声音宏大、响亮。说起演讲家,人们总是把他们与声音洪亮联系在一起,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演讲不是一对一的个别交谈,更不是个人的自言自语,而是面对众人的讲话。它的听众少则数人,多则成千上万。面对数人时,用比平时稍大的声音去讲就足够,固然没有必要扯起嗓子去说;如果面对的是成百上千甚至成千上万的听众,若没有一付洪亮的嗓音,不要说去出色完成什么内容的传播任务了,就是连起码的场面恐怕都难以得到有效的维持。假设有一付洪亮的嗓音,问题就简单多了:不需要高声的时候,小得下来;需要洪亮的时候,洪亮得起来。在古希腊时代,评价演讲家的第一条标准就是要有洪亮的声音,现在看来是很有道理的。就是到了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尽管有了各种各样的扩音设备的支持,但洪亮的声音仍然是不可缺少的。原因很简单,即兴讲话的机会越来越多,我们不可能随时都拥有扩音设备条件,即使准备了扩音设备条件,也难以保证不出任何故障。
现在的一大问题是:讲话声太低,不足以让听众听清所言,更不足以用声音去激起听众的热情,已经成为许多人的通病。有的是属于演讲时音量掌握不好,自以为已经足够,实际上并不够。这种情况比较好办,只要看着听众,从他们身上收集反馈信号,就可以根据需要作出适当调整。有的是属于心理障碍,由于惧怕演讲,低声说话就是一种合乎逻辑的和正常的对策。有的是习惯使然,长期低声说话,发音器官未得到充分的锻炼,一旦需要放开讲,便感到很困难。后两种情况要麻烦些,除了增强信心、加强锻炼外,是没有再好的办法的。
应当指出,强调声音洪亮是就演讲者声音基本素质要求而言的,并不意味着每到之处都要扯起嗓子吼,每个讲话从头至尾都要高声喊叫。不看人数多少,不看内容需要,一味慷慨激昂、大吼大叫,只能让人感到奇怪和难受。
(二)声音要清正
声音清正有两层含义:一是发音正确,二是吐字清楚。我国声乐传统唱法中有“以字行腔”、“字正腔圆”之说,意思是讲发声应从唱准字音出发,既要把字唱准,又要把声音唱得圆润,将两者结合起来以增强表现力。如前所述,要求演讲者都像歌唱家那样发音和吐字是不现实的,但这样的要求应该是我们追求的境界。道理很简单,声音是演讲者最主要的物质手段,只有每个字音发准确、说清楚,才能把思想感情明晰地表达出去。如果字音发不正确、吐字不清楚,听众就不知所云,结果自然难以达到交流的目的。特别是在我们这样一个方言繁多的国家,不从这方面提出严格要求,交流障碍将极大影响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比如有的地方,“王”与“黄”不分,“思”与“诗”无别,就经常闹笑话甚至引起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声音要清正,首先就要求学说普通话。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既然它是汉民族的共同语,是中华民族的“同根语”,人人都应该学说普通话,有志于通晓演讲者更应该能说一口比较纯正的普通话。其次,要正确运用发音器官。发音器官作为人的生理结构,是由呼吸、喉头、声带、共鸣腔和咬字器官等因素所组成的。只有各个器官之间相互协调和配合,才能发出正确和清楚的声音来。比如:咬字就是用“五音”(即唇、舌、齿、牙、喉)咬准声母,吐字就是用“四呼”(即开口、齐齿、撮口、合口)把韵母吐出来。演讲者要力求声音清正,在养成说普通话的前提下,还必须学会正确运用发音器官。再次,特别要注意克服几种声音缺陷。常见的声音缺陷有:一是弱音,即声音太微弱,让人听不清;二是喉音,即发声时舌根习惯向后扯近咽壁,使音流扼在喉咙里,喉部器官过度紧张,甚至错误地用喉咙去操纵发声;三是鼻音,即音流大部分集中在鼻孔,使声音变得暗闷和混浊;四是抖音,即声音颤动厉害,导致听不明白;五是沙音,即声音伴有沙声,听起来不清楚。这些都是声音清正的大敌,必须加以矫正。最后,要注意扩音器的使用。在使用扩音器的情况下,一定要注意嘴巴与扩音器之间的距离。离得太近,发出的声音不仅刺耳,而且还会产生噪音;离得太远,发出的声音微弱,同样会妨碍听准听清。
(三)声音要有节奏
节奏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在希腊语中,节奏一词有程度、匀称活动的意思。我国古籍《礼乐记》中说:“节奏,谓或作或止。作则奏之,止则节之。”《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音乐中交替出现的有规律的强弱、长短的现象;比喻均匀的有规律的工作进程。可见,节奏的实质是指事物的有秩序、有节拍的变化。那么,什么是声音的节奏呢?简单说,就是讲话声音中的一切要素有秩序、有节拍的变化。为什么要强调演讲声音要有节奏呢?有道是:“文似看山不喜平。”刘大櫆在《论文偶记》中也说:“文章最要节奏;譬之管弦繁奏中,必有希声窈渺处。”虽然这里讲的是文章,但演讲声音何尝不也是这个道理。声音表现出有秩序、有节拍的运动和变化,既能充分地表情达意,又符合听众听觉的感知规律,从而有助于增强演讲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如果声音没有节奏或节奏感不强,就不能更准确更鲜明地表达思想感情,对听众的听觉和思维也会造成抑制,结果必然是使演讲效果大打折扣。遗憾的是,现在有很多演讲者太缺乏声音的节奏意识,始终是一种速度、一个调子,显得十分单调和枯燥,要么像催眠曲,要么让人喘不过气来。所以,评价声音优劣与否,不仅要看是否洪亮和清正,而且还要看是否具有节奏感。那么,怎样才能使声音具有节奏感呢?我认为,关键是要有抑扬顿挫的变化,而要做到抑扬顿挫,主要应在以下要素上下工夫。
1.语速
演讲语速就是演讲时声音的快慢缓急,或者说是在单位时间里吐词的速度。研究表明,由于民族语言不同和地区的差异,人们讲话的语速存在很大的差距。说得最快的是法国人,语速平均每分钟350个音节;日本人其次,每分钟310个音节;第三是德国人,平均每分钟250个音节。说得最慢的是中太平洋群岛上的波利尼西亚人、美拉尼西亚人和密克罗尼西亚人,他们平均每分钟只说50个音节。在同一种语言中,由于国度不同,语速也不同。比如英语,英国人每分钟可以说220个音节,而美国人才160个音节左右。中国人讲汉语,语速较之欧洲人要慢一些。在汉语口语表达形式中,语速最慢的是朗诵,其次是播音,较快的是演讲,最快的是体育比赛实况转播。笔者做过调查研究,发现中国人用汉语做演讲,一般人每分钟大概讲180个字。当然,同样存在个性差异,比如笔者每分钟就达到200个字左右。
之所以要研究演讲的语速,首先是因为正确使用语速是演讲者表达思想感情的需要。一篇好的演讲,往往是既有春水微波,又有惊涛骇浪;既有嬉笑,又有怒骂;既有理智的陈述,又有感情的呐喊。内容不同,表达这些内容的语速也应当是不尽一致。如果语速处理不当,就不足以表达演讲者的思想感情。其次,是因为只有运用恰当的语速,才能适合听众理会的程度。一方面,听众的感知速度比信息传播速度要慢,如果说得太快,听众不但不可能领会所有信息,而且会由于经常处于紧张状态而感到疲乏以致分散注意力。另一方面,听众的听的速度却比演讲者的讲话速度要快,倘若说得太慢,不仅容易有慵懒病弱之嫌,而且会使演讲拉得太长,更重要的是听众由于长时间未听到信息,思想就会开小差。总之,演讲语速应变化得当,快慢适度。现在有的人做演讲时,或如放连珠炮仓促完成,或一板一眼慢慢道来,这实在是大有改进的必要。
演讲语速可分为三种类型,即快速、慢速和中速。快速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容纳的词语数量多一些,其使用条件主要有:讲到不甚重要之处;讲到意义浅显之处;讲到斥责、愤怒和争辩之处;讲到欢快、兴奋和激动之处;讲到紧急之处;讲到语气带有命令式之处;讲到旨在加强语势之处。慢速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容纳的词语数量相对少一些,其使用条件大凡有:讲到重要之处;讲到意义深奥之处;讲到有意强调之处;讲到平静、沉寂、失望、忧郁、痛苦、悲痛之处。介于两者之间的就是中速,它通常用于一般性的说明、解释、交代和过渡。
显然,要恰当运用上述各种语速,就必须做到:一是要根据演讲内容选择,使其变化有序,务必克服脱离思想感情而自定的快与慢和由于演讲者性格决定的快与慢。二是要根据听讲对象选择,对文化水平低者、老人、小朋友和慢性子者要适当慢些,反之要稍微快些。三是根据公众演讲时境选择,如在悼念会上语速要慢些,在庆贺会上则相对要快些。之外,使用快速时一定要以听得清楚为原则,使用慢速时一定要避免倒听众胃口的“官腔”。
2.音量
演讲音量就是指演讲时声音的高与低、大与小。音量受制于声带的松紧程度:声带收紧,音量就高、大;声带放松,音量就低、小。要使声音具有节奏感,还必须学会正确运用音量。
音量的高低大小变化是由思想感情决定的。换句话说,音量是演讲者表情达意的重要手段。一篇演讲各个构成部分的思想内容总是不同的,各个构成部分的感情色彩也总是不同的,要把这种不同的东西表达出来,在很大程度上必须依赖音量的变化。适当的音量有助于正确地表情达意,进而有助于听众感知演讲者的思想感情。如果该高不高,该大不大,该低不低,该小不小,就不仅起不到表情达意的作用,相反会破坏思想感情的表达。如“看懂了没有”这句话,本是想善意地询问,却用的是很大的声音,听众感到的可能就不是关心、关怀,而是粗暴的指责和批评。再举一个例子,不懂汉语的外国人看中国艺术家的演出,虽然他们不明白唱词的意思,但往往也能引起强烈的共鸣,原因之一就是音量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所以,做演讲时,音量既不能一味地高,也不能一味地低,而要根据表情达意的需要来处理。
音量一般可以分为三种:即高音、中音和低音。高音的特点是比较高亢、明亮和尖锐,通常用于下列情况:激动、惊愕、疑问、兴奋、喜悦、活泼、舒畅、爽利、反问、呼唤;重要的句子或字、词;相比较的字(如高低);转折的虚词(如但是)等。比如,毛泽东1949年10月1日在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由于这里是重要和令人激动之处,他当时用的就是高音。事实证明,高音用得恰到好处,能使听众热血沸腾、跃跃欲试,使全场为之振奋。中音的特点是比较丰满、结实,通常用于下列情况:比较平缓的感情,一般性的说明、叙述、阐述等。对于一篇演讲来说,大量使用的是中音。低音的特点是比较深沉、宽厚、幽静和柔和,通常用于下列情况:表示宁静、平淡、忧郁、迟滞、沉闷、压抑之情。如邓小平在周恩来追悼大会上的悼词,在叙述周恩来不幸逝世的经过时,他的声音极其低沉缓慢,然而却像重锤一样敲击在与会者的心上,使全场上千人潸然泪下。如果此时用中音甚至高音,结果可能就大不相同了。
运用好音量,首先要注意确定基调。基调是全篇的基本音量,即上面所说的中音,它像一条红线贯穿始终,中间的一切变化都是在基调的基础上产生的。确定基调的原则主要有二:一是看全篇总的感情色彩,二是看演讲场面的大小。其次,高、低音的变化要服从演讲内容、对象和环境等因素的需要。
3.停顿
这里讲的停顿是特指演讲有声语言行进过程中声音的有意中断或间歇,不包括更不是指由于忘词或口语能力低下而造成的声音的无意停止。研究表明,在讲话中,停顿时间大约占40%。正是这样,所以古今中外都很重视对停顿的研究。在当代美国,甚至出现了一门新的科学——停顿学,仅仅是奥孔诺教授一个人为此就出版了8本专著。
演讲中之所以要有停顿,根本原因不外乎有二:第一,停顿是生理上换气的需要。众所周知,声音发出的动力是从肺里呼出的气流。可是,肺里储存的气流总是有限的,当气流基本用完了的时候(肺里仍有余气,只不过由于余气的力量太弱不能造成声音),必须要从外部吸入新气以补充肺里气流之不足,然后才能继续呼气发声。在这个吸气的刹那间,声音自然就要间断。第二,停顿更是表情达意的需要。演讲是宣传听众、教育听众和娱乐听众的重要手段和工具,要达到这一目的,演讲者必须让听众听懂所讲的内容。而要让听众听懂,给听众以足够的感知时间就是极其重要的一环,这个感知时间的一部分便是由声音的间断来体现的。对于意思和结构比较简单的语句,就是不用停顿,一般听众也能听清和理解。一旦遇到意思和结构都比较复杂的语句,如果不在句中适当处和句尾加以必要的停顿,语意表现的清晰度就将会降低,情感表达的效应度也将会随之降低,其结果必然会给听众的感知和理解带来困难。同时,由于听众耳鼓对长久连续的信息刺激容易产生抑制,也需要有声音的间断。尽管停顿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但不少人似乎并不曾认识到这一点,下述两种情况便是明证:一是话匣子一打开,话就一串一串的,总是急于一口气讲完,管它要不要停顿;二是走向另一个极端,两字一停,三字一顿,一句话半天讲不完。
演讲停顿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气息停顿。语句太长,一口气说不出来,中间必须缓一缓气。调节气息的地方,必须是不妨碍语意的表达,不割裂语法结构的地方。如在“可是等来的是你妈妈拉响了手榴弹跟敌人同归于尽的噩耗”这句话中,“是”和“手榴弹”的后面本无标点,为了缓和气息,可以稍作停顿。二是语法停顿。即在段落过渡、标点符号的地方加以停顿。停顿时间长短一般是这样的:段落过渡长于句号、问号和感叹号,句号、问号和感叹号又长于分号和冒号,分号和冒号又长于逗号,逗号又长于顿号。语法停顿可使层次分明,表意准确。三是强调停顿。即为了强调某一个特殊的意思而故意作出的停顿。有两种情况:其一是在有标点符号应该停顿的地方延长停顿时间。如“我们共产党人,是用特殊材料做的”这句话中,“人”后面虽然是逗号,但是为了强调“我们共产党人”,就可以多停。其二是在没有语法停顿的地方停顿。如在“饭总要吃,事也总要做”这一句话中,“饭”和“事”后面在语法上本都不该停,但如果要加以突出,就可以处理为强调停顿。四是感情停顿(也称心理停顿)。即为了表达某种强烈的感情而作出的停顿。有两种情况:其一是可延长或缩短语法停顿的时间。如在“你丢下自己的小孙孙,把伤员背进防空洞,而当你再回去抢救小孙孙的时候,房子已经炸平了”这句话中,“时候”后面虽是逗号,但为表示不忍马上说出当时的不幸事情,可以延长停顿时间。其二是猛然收口,常用“……”表示,说出的可能是不完整的词句。如:“不料敌人的一颗炸弹在您的身旁爆炸,您倒在了血泊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