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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百家争鸣(10)

在理学家看来,孟子学术思想的精华全在其心性学说。据我们今天的目光看来,孟子的心性学说在“人性论”上主张“性善”,运用于政治层面,导致片面重视道德教化而轻视制度法制建设;在“认识论”上否认外在实践的作用,并将学习简单化为如何找回散失的本心这样的心性修养问题,虽然有其合理的成分,但总体而论,正是其学说的糟粕。

二、孟子的身后沉浮

与孔子生前被尊为国老(尽管依然被扔在冷板凳上)、死后几乎备极哀荣相比,孟子的时来运转要晚很多,包括他与弟子万章等人精心打造的“述仲尼之意”的著作,后世形形色色将孔子抬上神坛的人也不怎么注意。一个明显的证据是,从《汉书·艺文志》到《隋书·经籍志》,《孟子》一直被冷落在“子书”里面,并没有被看做儒家的经典著作。甚至连为之作注的人也很少,只有赵岐、郑玄、刘熙,再加上亡佚的綦毋邃之注,共四家。与汗牛充栋的经书注解相比,真是少之又少。生前不甘寂寞的孟老夫子,死后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相当地寂寞,甚至其地位还比不上另一位儒学大师荀子。这是因为经过焚书坑儒之后,在儒学经典的传授方面,荀子的弟子居功甚伟,汉代许多经师乃是荀子的再传三传弟子。

孟子的不受重视,还可以从儒学的反对派中体现出来。比如大家都熟悉的魏晋风流的代表人物之一嵇康,他在《与山巨源绝交书》中宣称自己“非汤武而薄周孔”。这里的周孔,乃是指儒家的代表人物周公和孔子。魏晋时期,官方提倡的儒学还是“周孔之道”,并非后来一些所谓的学者喜欢称道的“孔孟之道”。当时孟子还不在儒家的圣人之列,要挨骂也没有资格。这种情况其实一直持续到隋代都没有变化,隋唐之际的王绩,生性旷达,嗜酒如命,也对儒家不怎么瞧得上眼。他的《赠程处士》诗中名句“礼乐囚姬旦,诗书缚孔丘”,依然是把周公和孔子作为儒家的代表人物加以嘲弄的。

当然,这并不是说在这一时期绝对没有人欣赏、崇拜孟子,东汉的赵岐就在《孟子题辞》中认为《孟子》是“大贤拟圣之作”,并称孟子“可谓直而不倨,曲而不屈,命世亚圣之大才者也”,孟子“亚圣”的头衔,最早即来自这里。但这些零零星星的声音,并未形成气候,更未打动官方,因此也未能帮助孟子扭转命运。

真正给孟子的命运带来转机的是韩愈。在唐代,道教和佛教的势力很盛,几欲驾儒教而上之。尤其是禅宗,自达摩西来传法,至六祖慧能,代代衣钵相传,形成一套源远流长的传授体系和简洁易行的修行体系,很容易吸引老百姓。韩愈则是儒学的铁杆粉丝,为了对抗日益强大的佛教势力,韩愈“师夷长技以制夷”,也仿照禅宗的传法世系,在他的名作《原道》一文中,编造出儒家的“道统”。韩愈在《原道》一文中提出中国有个道统,开始于尧舜,由圣人代代相传,“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轲之死,不得其传焉。荀与扬也,择焉而不精,语焉而不详”。“荀与扬”指的是荀子和西汉末年的大学者扬雄。在这里,韩愈开始把孟子列入儒家道统的一环,那么孟子也就成为和尧、舜、禹、汤、文王、武王、周公、孔子并列的圣人,其地位与被视为子的荀子和扬雄拉开了距离。韩愈还提出,孟子死后,道统即断绝了,因此孟子不仅是圣人,还是儒家道统中相当关键的一环。

但韩愈只是个学者,官职也不大,不代表官方意见。他自己还因为上表讽刺唐宪宗迎佛骨舍利活动而差点掉了脑袋。在官方,孟子的地位依然没有变化。不过,此前在唐太宗时期,官方崇祀儒家圣贤之列已有了一些变化,那就是把周公调整出局,以孔子为先圣、颜回为先师,取代之前周公为先圣、孔子为先师的排序。原因在于,周公在成王幼时曾经“摄行政当国”,“履天子之籍,听天下之断”,做了七年的代理天子。周公的这一行为为后世野心家提供了便利,他们往往打着效法周公的幌子,行篡国之实。在唐太宗之前,王莽和杨坚就是这么做的,其后还有明成祖朱棣。为了杜绝王莽、杨坚似的奸雄再次得逞,唐太宗于贞观二年(628)下诏,将周公赶出太学,以孔子为先圣,颜回递补孔子空缺出来的先师席位。周公和颜回的一升一降,说明所谓“圣人”之类的偶像,不过是权力的奴婢,近乎完全由最高统治者按照政治的需要予取予夺。唐玄宗时,又下诏赋予颜回“亚圣”的头衔,成为仅次于孔子的人物。所以,颜回坐上孔家店二掌柜的位子,要比孟子早得多,而且一坐就是几百年,大约在元文宗时期,才被孟子取代。

不过,将孟子列入道统一环,作为儒家崇拜的圣人之一,一经韩愈提出,在民间便由涓涓细流,逐渐汇聚成不可遏抑的江河,并最终影响到官方。韩愈的追随者,在宋代为欧阳修、王安石等。文坛领袖欧阳修认可了韩愈将孟子列入道统的主张,极大地扩大了孟子的影响。而王安石则更是引孟子为知己,他有一首咏孟子的诗云:

沉魄浮魂不可招,遗编一读想风标。

何妨举世嫌迂阔,故有斯人慰寂寥。

在王安石的推动下,宋神宗对科举考试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其中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将《孟子》作为“经”列入必考科目,取得了和《论语》同等的地位,这对巩固孟子的地位意义非常深远。尽管此时《孟子》的地位仍是作为副科的“兼经”,但既已被列入做官的敲门砖,必然受到读书人的重视。从此,孟子虽然仍时不时遭到非难,但其地位日隆已是不可逆转之势。在这之后,程朱理学大谈心性,认孟子为祖师,孟子的地位也就更加巩固。至南宋高宗绍兴六年(1136)时,已明确降诏:“士大夫之学宜以孔孟为师,庶几言行相称,可济时用。”尽管宋高宗的目的在于打击自命为孟子传人的二程学派,但他将孔孟并称作为士子们学习的榜样,说明在那个时期,孟子已经被官方认可为读书人的偶像。到元文宗时,孟子被抬到“亚圣”的神坛,成为仅次于孔子的孔家店二掌柜,“孔孟之道”也开始成为统治者治国平天下的指导思想。

孟子的时来运转,由韩愈发端,由唐入宋,日甚一日。到了元代,终于成为“亚圣”。但这期间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也夹杂着不少反对的声音,宋代一些学者对孟子的非毁与攻击即很能说明问题。其中代表人物为郑厚叔、李觏和司马光。

大凡经过洗脑的人,基本上丧失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却自以为掌握最高真理。奴性已经侵入他们的骨髓,镪水也洗不掉,他们是现行制度、道德、伦理的最铁杆的“卫道士”,最忠诚的看门狗。只要看到一点带有独立思考、独立人格的文字,出于本能的反应,就会大光其火,立即扑上去撕咬。孟子追求完美的独立人格,是善养浩然正气的大丈夫,性格独立不羁,有点像今天我们知识分子所提倡的“独立精神”。所以孟子才能说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等话来,做出“说大人则藐之”、托疾不见齐宣王等事来。

孟子的这些言行,自然为郑厚叔、李觏、司马光辈等卫道士所不容,他们吹毛求疵、鸡蛋里面挑骨头,对孟子横加指责。在郑厚叔看来,孟子作为周王朝的臣民,“履周之地、食周之粟”,却“常有无周之心”,到处游说齐宣王、梁惠王,煽动他们施行王道仁政以取周而代之,简直是大逆不道、禽兽不如!因此孟子是心肠歹毒的“忍人”,是“挟仲尼以欺天下”、“诵仁义卖仁义者”。他在齐宣王面前不肯屈尊低头、“枉尺直寻”的种种行为,也不过是讨价还价的手段,等同于“市井贩妇行鬻鱼盐果菜之态”。司马光也深深担心孟子所提倡的独立人格和君臣伦理道德不利于培养忠实顺从的奴才,“惧后之人挟其有以骄其君”,因此也对孟子大加挞伐,尤其是对于孟子所宣扬的同姓之卿可以废黜不合格的君主这一条,宣言“孟子之言不足以格骄君之非,而适足以为篡乱之资”,并指责孟子“是不免于鬻先王之道以售其身也”。

最可笑的是李觏,这位家世寒微、自称“南城小民”的人,尽管一辈子沦落在下层社会,只做过几年的“太学说书”,却对维护君主的绝对权威打压士大夫的独立人格抱有与生俱来的责任感。在他看来,人生来的首要意义,就是给君主当忠实顺从的奴才,否则活着一点意义都没有。所以当他读到孟子那些讨伐独夫民贼、力主在权势面前保持士大夫独立人格的篇章时,不禁一腔“义愤”喷薄而出。一生追求匍匐在君主脚下为鹰犬而不得的李觏动怒了,拍案大骂孟子为“五霸之罪人”。他最不能容忍的是“孟子之道,人皆可以为君也”,以为“天下无王道可也,不可无天子”,哪怕天子再混蛋再残暴再没人性,他李觏也要竭诚拥戴,九死不悔。像李觏这般被洗脑洗成脑残的哈巴狗,对孟子这样具有“自由之思想、独立之精神”的知识分子深恶而痛绝之,实在情理之中。为了批倒孟子,“以正君臣之义,以明孔子之道,以防乱患于后世”,李觏还弄了本《常语》出来,一时间成为洗脑人士的“葵花宝典”。恨孟子批孟子,孟子成了李觏的一块心病。当时一些轻薄之徒,利用他这一点,尽情地戏弄他。《庚溪诗话》记载了关于他的一则笑话:

江南李泰伯,尝著书非《孟子》,名曰《常语》。时有一士人,颇滑稽而饕餮,闻有馈李以酒者,欲以计求之,因录所业诗数篇投之,其首章乃《非孟》诗也。诗曰:“焚廪捐阶事可嗤,孟轲深信不知非。岳翁方且为天子,女婿如何弟杀之?”言虽鄙俚,然颇合李之意。李喜甚,留饮连日,酒尽方去。他日,士人又闻有馈李以酒者,复著论一篇,名曰《疑孟》,以投之。李读毕,喻之曰:“前此酒本拟留作数日计,君至一饮遽尽,旬馀殊索寞也。公之论固佳,然此酒不可复得也。”士人遂望逡巡而退,传者以为笑。

据冯梦龙《古今谈概》所载,这篇所谓的《疑孟》与《非孟》并无二致,就是摭取《孟子》中无关宏旨却看似不合逻辑的地方,对孟子进行非难:

乞丐何曾有二妻,邻家焉得许多鸡?

当时自有周天子,何事纷纷说魏齐?

有人赠李觏几壶美酒,当时有个滑稽而贪杯的文痞,利用李觏忌恨孟子的心理,投其所好,专门拼凑了些骂孟子的文字,登门拜访,目的就是赚李觏的美酒喝。李觏这脑残果然上当,一见其《非孟》诗,大喜,引为知己,就把所得美酒拿出,与客人一边痛饮一边给孟子挑刺。看看美酒已尽,客人告辞而去。待到酒瘾再犯,听说李觏又得美酒数壶时,便又胡乱拼凑了首《疑孟》诗,欲再度骗吃骗喝,哪知李觏虽然脑残,却不再上当了,于是失望而去。

《非孟》诗所挑的刺,是《孟子》中记载的大舜事迹。据《孟子》载:大舜的父亲瞽瞍和后母生的弟弟象都是很浑的家伙,为了霸占舜的财产,他们多次设计陷害舜,都没得逞。他们让舜修粮仓,舜上去后,他们将梯子撤掉,然后放火焚粮仓,想烧死舜。结果舜命大,从粮仓上跳下来逃生。在那个无赖的文痞看来,当时尧帝已把两个女儿嫁给了舜,瞽瞍和象再浑蛋再胆大,也不敢烧死尧帝的驸马爷啊,万章和孟子讨论的这件事,根本不靠谱,而孟子竟然相信真有此事,所以是很傻很天真。这话看似有理,实则不然。一来那时还处于“选贤举能”的民主时代,贵为天子的尧帝并不像后来集权专制时代的帝王那样拥有绝对的权力,对于自己选出的“公仆”,公民们还未必真的畏惧。二来是如果大家都怕死不做坏事,那么早就天下太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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