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庸打算搬到我这里住,被我拒绝了,这是白塔预料到的,而陆庸本人则感到意外,不过他还是强装笑脸,说:“没关系,没关系!”
我的理由是:喜欢一个人的空间,便于写作。他表示非常能够理解。其实我也能理解他当电灯泡的滋味和苦衷。人家如胶似漆如鱼得水你能一点听不见么!
他的理由正是如此。我选择了自私一点。多年的漂泊经历使我在作出选择时能够毫不犹豫且理直气壮。
正如一座城市主宰了我的青春年华一样,阳光主宰了我的居所。上午,它们在我的卧室里耀武扬威;中午,它们在我的厨房内安营扎寨;下午,它们又移师阳台,温情款款。
那段时间里,午后的阳光是我的不渝的情人。
我坐在阳台沐浴着阳光,享受着浮想联翩的快乐。一天,我想起了雪晴。
她是我迄今为止相恋时间最长的女友,有两年之久。我听说台湾歌手林志炫与女友相恋八年后分手,颇感欣慰,甚至有点沾沾自喜,相比之下,自己没受什么损失,更别说打击了。
年轻的女孩就像鸟,有的想飞得更高,有的愿栖于矮枝,当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鸟的形态和羽毛的华丽程度,
雪晴,在我最初的判断里,是愿栖于矮枝的鸟,虽然这么说显得我有点自卑,但当时我真是这样想的。圣洁、纯洁、美丽、智慧、善良、温柔……我搜索一切美好的词汇加冕于她。结果,我判断失误了。
我们相识之时,我是校园的名人,如果用现在的“人气”一词来衡量,我想我应该居于那时那地的人气榜榜首。当时的风光在现在的我看来,没多大意思,可当时,我确实有些忘乎所以了。我在全校运动会上拿了男子一百和三级跳远两项第一,并破了纪录,4×4接力也立下汗马功劳。不久,一家出版社出版了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夜凉如水》,引起校园轰动。
一天下午,我正在和寝友打篮球,一个女孩拿着一本崭新的《夜凉如水》找到我,她的明亮的眼睛和羞涩的笑容使我内心一阵悸动,虽然初恋的年岁已经远去,但莫名的兴奋和冲动还是让我热血沸腾。
我给她签了名,名字下面特意留了联系方式。很快,她以探讨小说为由约我见面。我非常爽快地毫不含糊地答应了。
放下电话,我看了看时间,还有大约一个小时。我顿时感到无所适从起来,多亏睡在上铺的兄弟的提醒,我把长出来的鼻毛剪掉,刮了胡子,然后洗头,擦鞋,鞋是旅游鞋,已经由白变黑,我用洗衣粉把它刷了几遍。想换条裤子,翻了半天才想起除了穿着的这条,今天已把其余的裤子通通洗了。正在聚精会神啃黄书的老二不知什么时候注意到我的举动,他大约看出了我的心思,他说:“老四,去约会吧?穿我的!我这裤子时髦,全是洞!”
我说:“谢谢美意,你的裤腰二尺八,我穿不了。就这么着吧。”说着,我一溜烟跑下楼去。
她已经等在那里了。
篮球场上有两伙人兴致勃勃地对抗,上半身几乎都光着,谁健壮入牛,谁一身排骨,一清二楚。
“觉得怎么样,我那本书?”
“挺好的,我不太懂小说。”
“不太懂,怎么会知道挺好的,呵呵。你的衣服很好看,一身白,很适合你,与你的名字也相称。”
“谢谢。想请教你个问题。”
“你说。”
“你喜欢穿破了洞的牛仔裤吗?”
“不喜欢,也没穿过。”
“哦。我还以为……”
“怎么?”
“没怎么。”
我在身上摸了摸,这才发现屁股处坏了一个不小的洞,不知何时何地划开的。后来才知道,有人搞了恶作剧。
她看出了我的尴尬,笑着说:“其实也没什么,好多人这么穿的。”
六月中旬,许多人为了期末考试在临阵磨枪,夜风习习,星斗满天,校园里此时正是情侣的天堂。
我们走到图书馆门前的台阶上坐下,聊起了彼此的家庭。原来,我们都来自离异的家庭。她的家在库尔勒,她十五岁时,父母离异,原因是感情不和,冲突不断。她和母亲一起生活,在她上大学后不久,母亲与一外地人结婚,去了广州,定期给她寄生活费。而我的父母离异不到半年,他们就以闪电般的速度各自组建了家庭,我对此的反应是两方“蓄谋已久”的“事变”。相比之下,雪晴似乎比我更能坦然地面对变故,而我还或多或少地留有“事变”“后遗症”。我对自己在家庭动荡时期一直被蒙在鼓里感到不可理解。
当时我正陷于初恋失败的痛苦之中,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我像风中飘摇的树枝一样柔弱无力,我的“不抵抗政策”令他们吃惊,更令他们宽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