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河镇巡检司位于靖边县一百二十公里处的周河镇红柳沟村,西南和延安市的吴旗、志丹接壤,北和靖边的中山涧、新城相连,东与靖边五里湾乡毗邻。处于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地面坡度极陡,平均海拔一千五百米至一千七百米,紫外线很强。
到周河镇采风路上走的时间最长。途中经过了一条叫阎王砭的路,曲折、陡峭、险峻,令人望而生畏。因为从前道路条件差的时候经常有过往行人摔下去,所以地名叫了阎王砭。
查阅有关资料,得知巡检司原为中国元朝、明朝与清代县级衙门底下的基层组织。该组织于元朝首创,通常为管辖人烟稀少地方的非常设性组织,是一种掌管缉捕盗贼,盘诰奸伪的官署。在清代,巡检司的职责虽以缉盗诘奸为主,但不同于驻防地方的绿营“营汛”,后者属于军队,而巡检是知县或知州的属官,仍是行政官员,其所依赖的缉盗的武装是本地“弓兵”,属于民兵。作为知县的属官,巡检司位从九品官,掌缉捕盗贼、盘查奸伪之职。巡检司署通常不设于县城,而是在关津要冲之地和离州县治所较远的繁华市镇地方,因治安缉捕的需要而设立。民间也有以巡检司为区域单位的概念,具备有某种基层行政单位的作用。
巡检司除执行缉捕外,作为出现在乡村墟镇的国家官署,往往还协助知县履行其他职能,如调解民间纠纷,司法及社会救济等。一些巡检司还有权对基层的粮食仓储——社仓进行监管。《江夏县志》总结了巡检司在该县基层社会控制中的作用,说:“以四境辽阔,知县不能日遍历於乡村,故以耳目寄之四人,各察其所分治之地以告於知县,岁有丰歉,田有肥饶,民有秀顽,俗有美恶,皆其耳目所闻见。知县复从而审察之,则巨细无遗,可以不劳而理。”
简言之,巡检司在关隘及墟镇的存在,代表了国家机器对基层社会实行法律控制的一个重要设置。巡检司有固定辖境和治所,有些地方筑有小城,承担了多方面的社会控制职能,是清代州县以下最重要的一级基层行政设置,类似于民国次县级行政单位“区”的建制。
位于周河镇的巡检司具体设于何年何月已没有人能说清楚了。
周河镇巡检司曾建有城池。同治年间回民起义破坏了一些,大部分城墙在1974年学大寨时期搞大会战给打掉了。原先的古城遗址尚留一点,但城墙还保留完好,老年人还依稀记得城墙上修筑有窑洞,哪里有几个豁口。如今只剩下零星残段和三个烽火台。
周河镇还见到一处石窟佛龛。石窟在河边的半山崖上,原先被泥沙填埋,不为人知,20世纪90年代初偶然被村民发现。刚发现时的石窟非常完好,后被逐渐盗窃殆尽,如今只剩下了一个空洞和佛像基座及零星碎片。悬崖石窟出自何年无人知晓,但证明了此地在历史上曾经有佛教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