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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文人幽默逸事(3)

这样的文风有一点幽默感。原因在于他不是用华美的语言来赞美李白,而是用市井小民的感觉和口语来表现李白,把他写得不怎么样。这样的李白和通常在学术论文中的李白就形成了反差,这种反差越是大,幽默感就越是强烈。

从幽默上升到诗意

美国是全世界的超级幽默大国。但是这不等于说,中国人就在任何场合都不可能发挥出里根那样的幽默和创造出里根式的欢乐氛围来。幽默是一种即兴创造,在实际生活中也并不神秘,有时并不需要特别的才气,只要心态自然,就可以与幽默不期而遇。

有一个并不著名的诗人莫非,应邀到首都师大中文系演讲。诗人讲到自己的诗作时,准备朗诵一段,但是,正好诗稿在听众那里传阅,诗人便走下台去拿,不料从台下回到讲台的时候,趔趄了一下,跌倒了,听众哄堂大笑。

笑声虽然是友好的,但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如果是一般人,毕竟免不了有点尴尬。但对于富有幽默感的诗人来说,却能化尴尬为幽默,不失时机地把会场气氛调动起来。

诗人在台阶上稳住身子以后,转向听众说:

“你们看,上升一个台阶是多么不容易。生活是这样,诗歌也是这样。”

台下立刻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此时诗人还在台阶上,接着又说:

“一次成功不了,不要紧,再努力一下。”

说着诗人装作用力的样子走上了讲台。这样的幽默之所以值得称道,就是因为他不但摆脱了尴尬,而且把尴尬上升为机智和幽默,从而又上升到诗意。

刘半农的戏文

刘半农是个学者,在五四时期是个勇猛的闯将。其批判传统文化的文章,均以严峻见长,间或抒情,幽默感则非其所长。然而在朋友交往和日常生活中,往往也有幽默之时。有一次周作人写信向他借俄国小说和瑞典戏剧,他的回信竟是一篇戏文。做成奏册的样子,信封上写:“昭代名伶院本”。其所写戏文如下:

“(生)方六爷(周作人)啊,方六爷啊,(唱西皮慢板)你所要,借的书,我今奉上。这其间,一本是,俄国文章。那一本,瑞典国,小摊黄(按:江南称地方戏曲为摊黄)。只恨我,有了它,一直保藏。都未曾,打开来,看个端详。(白)如今你,提到它,(唱)不由得,小半农,眼泪汪汪。(白)咳,半农呀,半农呀,你真不用功也。(唱)但愿你,将它去,莫辜负了它。拜一拜,手儿呵,你就借去了吧。”

这在幽默学上属于戏仿,也就是形式上的模拟。明明是平常讲话,偏偏要模仿京戏中那种三三四的叙述调子。这种调子的一步三摇、拖泥带水的节奏、腔调和现实生活中对话的简洁形成对照,谐趣由此而生。

两种自嘲

幽默之道与抒情不同,行情往往免不了要美化自己和环境,而幽默则不一定,常常不惜作某种程度的“丑化”。

幽默有自嘲之法,自嘲就是自我“丑化”。鲁迅的诗曰:

“运交华盖欲何求,未敢翻身已碰头。”

“破帽遮颜过闹市,偏舟载酒泛中流。”

甚至还有:

“躲入小楼成一统,管它春夏与秋冬。”

这样的句子把自己说得好像在逆境中很消极的样子,似乎与鲁迅的战斗精神不相符合。这是因为,鲁迅在这里用的是反语。

周作人也有过自嘲诗,最著名的有两首《五十自寿》

前世出家今在家,

不将袍子换袈裟。

街头终日听谈鬼,

窗下通年学画蛇。

老去无端玩古董,

闲来随分种胡麻。

旁人若问其中意,

请到寒斋吃苦茶。

另一首:

半是儒家半释家,

光头更不着袈裟。

终年意趣窗前草,

外道生涯洞里蛇。

徒羡低头咬大蒜,

未妨拍桌拾芝麻。

谈狐说鬼寻常事,

只欠工夫喝苦茶。

表面上看,二者似乎甚为相像,仔细玩味一番,可以看出,鲁迅主要用了反语来自嘲,实际上是一种更为彻底的对抗。所以才有“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样的冷峻中带着尖锐的格言式的警句。

而周作人虽然不能说没有不满,但是消极玩世的意味压倒了一切。二者毕竟不能相提并论。不过在以口语来写古典诗歌,而且是格律很严谨的律诗,一点没有扭曲口语的语义和语法,达到如此自然的程度,则是中国律诗史上很罕见的经典之作。

不怕丑的幽默

幽默中的自嘲格,其基本精神是通过对自己的嘲弄、调侃来达到两个目的:第一和读者缩短心理距离;第二,坦然表现自己胸怀的宽广。凡有幽默感的人,到一定时刻都善于自嘲。林语堂、梁实秋、王了一、贾平凹、孙犁,乃至在日常生活中的钱钟书(不是在散文或者小说中的),都善于自嘲。

这些中国的幽默大家,大都是中国的著名学者,他们的自嘲都比较高雅。表面上是把自己贬低了,实际上是在显示着自己的睿智和胸襟宽广。越是自嘲,越是显得自己豁达大度,心智不同凡响。

例如贾平凹在《说话》中很坦然地描写自己不会讲普通话,便自我调侃自己:连毛主席都讲不好普通话,我不会,有什么关系。还说,普通话,就是普通人讲的话嘛。更为精彩的是,他说自己不会说普通话,但是会用家乡话骂人,骂得很畅美。不会说普通话,就不去见领导、见女人。

这样的自我调侃,妙在把自我安慰、自鸣得意、自我嘲弄结合在一起。一般的自嘲和抒情的美化、诗化相反,多多少少有点丑化,可把自己写得处境尴尬、水平不高,甚至相貌丑陋,不过很少有人把自己写得在行为上近乎恶的。

柏杨自嘲的特点是不限于一般地贬低自己,而是有点不怕丑甚至不怕恶?

他在一篇文章中说,由于苦于别人借了他的书不还,便不但要组织一个“死不借书大联盟”,而且还要冲到一个借了他的书不还的朋友家里去,在“人赃俱获”之后,再把人家的一只名牌打火机顺手拿走。并且扬言,今后再发生类似的事情,可能还要偷走人家的金手表。

他还自称为“老泼皮”,足以表现其自嘲到了不怕丑、甚至不怕恶的程度。这样大幅度拉开了善与恶的错位幅度,更加表现了他的率真的美。

大言不惭

幽默不但有自嘲,而且有自夸;自夸的表现形式与自嘲相反。自嘲是自我贬低,自夸是自我颂扬。其实,二者在根本精神上是相同的,都是为了构成显而易见的荒谬,都是心照不宣的虚拟。差不多所有的幽默作家都善于作自我贬低来构成幽默感,而作自我颂扬者少。也许是中国人谦谦君子的传统观念太强大,中国的幽默家,很少以自夸见长的。

在自夸方面,台湾作家李敖可算是一个例外。此人是一个怪杰。他不但在思想上有特点,特立独行,敢于反潮流,真正是一个硬汉,而且在文字上也敢作惊人之语。

他说过,五百年来,中国的文章,第一是李敖,第二是李敖,第三还是李敖。这是不是幽默的自夸呢?是不是故作大言呢?似乎是,又似乎不是。

他说得有点过分认真了。以至许多人以为他是自吹。但是我却以为他是二者皆有之。

李敖之所以弄得读者摸不着头脑,弄不清他究竟是自嘲还是自夸,这是因为他向来说话都有些夸张,有时是很认真的夸张,有时是故作玄虚的夸张。在别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荒谬,而他却是一本正经,这样就造成了读者的狐疑。这样朦胧的“幽默”也能达到沟通心灵的效果。不过,这是李敖,读者对他已经有了了解,换了别人就不大一样了。

林语堂上课

林语堂到东吴大学法学院兼课的时候,已经是知名教授了。头一天,学生们免不了诚惶诚恐地等着。

好容易把他给等来了。只见他皮包鼓鼓的,学生们以为是讲义和资料,不料他不慌不忙地打开皮包却满满都是带壳的花生。他把花生当堂分送给学生。毕竟课堂有课堂庄严的氛围,又加上名教授的威望,学生们自然不敢轻易地享用,只是呆呆地望着他,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林先生终于开口了。他用简洁而流畅的英语,并不讲课文,却讲起了吃花生的妙诀:吃花生必须带壳,乐趣并不仅在吃花生米而且在剥壳。剥壳是一种期待,有了期待,趣味才会更浓。正等于诸位刚才期待我的到来一样。学生们笑了。

林语堂话锋一转说:花生又名长生果,诸位吃了长生果定然更有“长性”,一来,更有“长性”等我,二来,学习更有“长性”,不会逃课,则我亦三生有幸。这时,课堂里笑得更为开怀了。

从表面上看,林语堂不过是开玩笑,实质上,林语堂的目的就是要以幽默感来打破学生在名教授面前的拘谨,缓解气氛,缩短他们之间的心理距离。

钱玄同的幽默

钱玄同在北京师大中文系讲汉语音韵学,讲到开口音和闭口音的区别时,同学们不甚明白,请他举一个例子,他却说了一个故事:

北京有个唱京韵大鼓的女艺人,相貌很是俊美,特别是一口洁白的牙齿,是她炫耀的资本。有一次,她因车子事故,掉了两颗门牙还得赴宴应酬,无奈只好坐在席上尽量避免开口。万不得已时答话也一概使用闭口音(也就是韵母发音嘴唇不张开的)。

有人问她:“贵姓?”

她就答:“姓伍。”

再问:“家住哪里?”

答:“保安府。”

又问:“干什么工作?”

答:“唱大鼓。”(以上韵母均为u,发音时是双唇闭合的)

后来,她的牙齿修好了,再与人谈话的时候,唯恐人家看不见她漂亮的牙齿。发音就全用开口音。

人问:“贵姓?”

答曰:“姓李。”

又问:“多大年纪?”

答曰:“十七。”

再问:“家在哪里?”

答曰:“城西。”

最后问:“干什么工作?”

答曰:“唱戏。”(以上韵母均为i,发音时双唇是微微张开的)

学生大笑。

这给我一个启示,幽默感不但需要性情,而且需要学问,至少是熟能生巧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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