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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正眼看余秋雨:从审美到审智的断桥(4)

李白在我们心目中,是个大诗人,但是在他自己心目中,他并不觉得自己做诗人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政治家。他非常年轻的时候就认为自己是“奋其智能,愿为辅弼”,把我的智慧全发挥出来可以当宰相。李白的一生可以说是一场悲剧,其原因,就在这里。他为自己的幻想所苦,为自己的幻想所折磨。其实,李白真当了宰相的话,我想,老百姓就没有法活了,那就不是仗打不过人家,而是饭没得吃的问题了,因为他只会喝酒啊,求仙啊,只会写诗啊!而后,到了李璘请他的时候,他又产生一个幻想,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军事家他写了“永工东巡歌”来歌颂这个永王。他说“但用东山谢安石,与君谈笑静胡沙”。谢安石,就是自己啊,用我李白这样有谢安石一样军事才能的人,谈笑问,敌人垮台了。用现在的话说,我和你说说笑笑,喝喝酒,下下棋,来点咖啡就可以把安禄山、史思明那帮王八蛋通通消灭干净。但是,李白写诗是很强的,打仗是不行的:历史证明,这是没法翻案的。那个新接位的皇帝,还是很有眼光的,一眼就看出,老弟有野心,居然在东南,长江下游一带扩大势力范围,天无二日,民无二主呀。领导不能“二元化”哦!就派了一个大将,来打李璘。这个领兵的大将写诗也写得不错,名字叫作高适,就是那个写了“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的名句的。此人写诗,比李白差一点,但是打仗却比李白强多了。一家伙打过来,李白就当了俘虏。这罪名很大。有点像“文革”时期,上了林彪的贼船,要杀头都是可以的,但是有人欣赏他,觉得到李白影响很大,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就把他从浔阳监狱里弄了出来,给他流放到夜郎。为什么是夜郎呢?我猜想,不是有个成语叫“夜郎自大”吗?夜郎那个地方的人,都会吹。那你就去吹吧。路走了一半,到了长江边了。李白这个时候呢,年纪也很大了,58岁,快60花甲的老人了,比我现在小10岁,突然来了一道赦书,放他回家了。原因倒不是有什么人保他,而是,运气太好,关中大旱,皇帝觉得,事情可能做得太过分,老天警告自己了,就来个大赦天下。这就是李白自己讲的“中道遇赦”。就在白帝城,马上就能回家。李白一下子变得轻松起来,感到了归心似箭的幸福。所以才有“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余秋雨没有研究过李白诗文的系年,望文生义,就说,李白身上没有任何“政务商情”。事实是政务的作用可谓大矣!余秋雨没有研究过,那么这就算了吧。但是,金文明是个咬文嚼字的专家,专心致志地嚼了八年,还漏了这条大鱼、可见你嚼的水平也不怎么样。

金文明这个人也是精通传媒炒作之道的,等到余秋雨文化事态平息下去,批判余秋雨的声音逐渐休息了,他还又掀起一个高潮,说余秋雨有一百二十多处错误。其实,大概其中有三分之一是可以讨论的,三分之一是两可的,三分之一的确是余秋雨的问题。那么,我怎么看这个三分之一呢?它的确是错误,但是要改的话,也非常容易。

余秋雨写这个长江三峡还有一个错误,说到巫山神女峰的时候,讲楚襄王怎么样跟巫山神女交会,这个典故有错,金文明也没有咬出来。明朝的胡应麟的《唐音癸笺》,就发现搞错了,不是楚襄王,是楚襄王的爸爸怀王。那个时候就有一句诗叫“襄王枕上原无梦,枉诬阳台一片云”。唐朝人就搞错了,明朝人发现了。余秋雨也搞错了,这不值得大惊小怪嘛。所以我就不写文章,算了,大家马马虎虎了。因为什么呢?我有一个考虑,我们的文化主要是靠建设。余秋雨写了那么多好文章,他对中国当代散文有重大的贡献。这贡献呢,要研究透是很不容易的,可挖他的墙脚是非常容易的。我还有一个想法,破坏容易创造(建设)难。我好有一比,要破坏一个人,要他死很容易,要建设一个人,要他活很不容易。比如我现在在这里作讲座,要多少的功能协同呢?第一,我声带要好,不然你们听不到;第二,我要吃得饱,不然没有力气上台;第三,我要能出汗,能撒尿,不然,尿中毒;第四,要穿衣服,光屁股不行,连光膀子都不行;第五,我要能够呼吸;第六,我的心脏还要能够跳;第七,我的大脑里血管不能破裂,否则立马倒毙,呜呼哀哉。(热烈的掌声、笑声)是吧,种种种种的,少说也要几十个条件的协同作用,包括我的神经系统不错乱,我的运动肌肉不能萎缩,互相协调,我才能活,才能作最起码的演讲。但是要我死很简单,就是脑袋里有一个小血栓堵着这个地方,最多10分钟,就连“再见”都不能说了。所以说,我们要把一个人棒杀是很容易的。棒你120处,我给你加上几处,这并不难,但是你要再出一个余秋雨就不容易了。人才难得,这是千古不灭的真理。从这点出发,对有才能的人,要加以保护。保护什么呢?优点不需要保护,要保护的是他的缺点。尤其是对余秋雨这样既有才能,缺点又很不老小的人物。保护一下特别重要。(鼓掌声)

当然,对余秋雨也应当严格要求,余秋雨有一万条优点,但有一个缺点不讨人喜欢,那就是对批评持一种硬着头皮顶的姿态。有时,死不认账,有时,强同夺理,这就使得本来简单的是非问题带上了品德的性质、以至于一些本来对余秋雨的才华比较欣赏的人七,也反感了?这可以陈耀南先生为代表:“余秋雨天分之高,文笔之巧,只一本《文化苦旅》便令人心服口服;不过,他的文德之坏,文品之劣,被金文明一一揭露得‘石破天惊’。”如果是批评我的话,我就说,错了,我愿意改正,而且感谢你用可贵的时间来阅读我的作品。这是君子风度嘛!我有一篇散文,其中有一句“孔夫子说,食色,性也”有一个读者就骂了,你这个糟老头子,这不是孔夫子讲的。我去一查,是《孟子》里的,也不是孟子讲的,而是孟子引用了告子的话。我错了几十年,一直被自己的记忆蒙蔽,如今一朝拨开云雾,不是很精彩吗!我马上对他表示真诚的感谢。我的文章中诸如此类的错误一定还有不少,很可惜的是,金文明一直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笑声)。

所谓硬伤,其绝大部分是很局部的细节,它跟文章的心肌梗死症是一样的。但是,有些先牛把这个问题看得太严重了一有这样一位先牛,他说余秋雨《遥远的绝响》写魏晋的嵇康和阮籍。文章写得太差了,只要他把它和同样写嵇康阮籍的鲁迅的《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对比一下就知道,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了。我这个人呢,是不太敢相信自己记忆的,鲁迅的文章,我倒是看过。现在就再学习一下,“温故而知新”,“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嘛!结果,有重大发现,恰恰鲁迅的文章也有“硬伤”,而且伤得很厉害,程度不亚于余秋雨。

曹操主张用人不拘一格,哪怕是道德上有问题,只要是有才能就应该用。这就是《求贤令》中的所谓“盗嫂受金”,“盗嫂”就是跟嫂子有不清不楚的男女关系,“受金”用今天话来说,就是贪污。“盗嫂受金”,指的是汉朝的陈平,有人说他有盗嫂的事情,他自己也承认受过贿赂。但是他很有谋略。吕后专政,封诸吕为王,问他,他没有反对,但是,吕后一死了,他就和周勃发动政变,挽救刘家王朝,鲁迅讲,曹操认为“不忠不孝”的人也可以用。“硬伤”来了,不是“不忠不孝”,而是“不仁不孝”。曹操怎么敢提倡“忠”呢,曹操自己是个奸臣啊!他提倡的是“不仁不孝”。鲁迅的这篇文章是一个演讲——在香港的一个演讲,演讲稿登在报纸上,鲁迅不满意,重新修改了一遍,登在自己编的《语丝》上,仍然出现了一个大的错误。讲到嵇康的死,鲁迅说是司马懿杀的。又错了,不是司马懿,是司马懿的儿子司马昭。然而,这个问题并不大,不算硬伤,为什么呢?这是个局部问题,并不影响文章很高的价值、很经典性的价值。余秋雨,就算是有“硬伤”,也不应当双重标准,对鲁迅是一个标准,对于余秋雨也是这个标准。这是文化良心问题!

四、从审美向审智过渡

有些评论家,对余秋雨似乎有深仇大恨,说余秋雨的散文很糟糕,“滥情”,“滥”到什么程度呢?“滥”到扼杀了现代散文的生命。问题提得有点耸人听闻,但是挺重要?前面所说的“文革”中的身份问题,“硬伤”问题,仅仅是外围争论,这个滥情问题,倒是涉及了艺术价值的核心,而这正是传媒批评所忽略了的。这是由于文学的事件化(新闻化)造成的。我觉得有再次引用一下管宁先生文章的必要。

当一部作品与一系列的事件、报道和评论联系起来而成为一种文化现象时,人们关注点通常被种种与作品相关的新闻报道所吸引,而对作品却往往不甚了然。那种“一读为快”的心理也只是出于对现象的好奇。这时文本本身表现了什么、表现得如何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人们必须把阅读这样一部作品当作一件必须参与的事情来做——当尽人皆知的作品你竟然一无所知,势必被人们当作另类看待。这样一种文化语境中,文学常常有意无意地被事件化也就理所当然了。

余秋雨的散文引起的文化事件,旷日持久,挞伐长达数年,但是,发行量长期高居榜首,长期为广大读者热爱,这是文化事件理论所不能充分解释的。有些论者,就提出了“媚俗”的说法,“滥情”,就是“媚俗”一种手段。

什么叫滥情?就是抒情抒得泛滥了。从表面上看,泛滥就是过多,其实,这不是个量的多少问题,泛滥,就是超越最大限度了,那超越了的部分就不实在了,就有点虚了,就是虚虚实实了,就是矫揉造作了,就是真真假假了。从情感上来说,虚情,就是假情,就是虚情假意,就是为文而造情。关键是,余秋雨的散文是不是滥情呢?

我看,要把这个滥情的来龙去脉弄清楚。

文学价值,粗糙地说,就是以情感为核心的价值,文雅一点说,就是审美价值,它跟科学的理性价值是不一样的,它是人的感情和感觉互动的关系。古希腊把关于人的学问,分成两种,一个学问就是Physics,和metaphysics同属于理性范畴;还有一种学问在古希腊叫esthetics,就是人的感情和感觉,自然而然就是抒情作家跟一般人不一样,他不能太理性,他必须有一种独特的感情、多愁善感,尽想些没有道理的东西,没有实用价值的名堂。多愁善感在西方有一个词,原文是Sentimentalism,就是很敏感,感情很容易激发,五四前后翻译成“感伤主义”,像林黛玉那样,看到花开了要哭,看到花落了还要哭,看见花不开不落也要哭。(笑声)抒发感情,浪漫一番,就成为做文章的法门了,难免有些感情就不是真的,而是为写文章而制造出来的。这就是刘勰早就发现的“为文而造情”。现代西方的文学,发展到上个世纪初叶,就讨厌感情抒发得泛滥了,抒发强烈感情的浪漫主义就吃不开了,诗歌最为敏感,现代派诗人就提出了口号叫作“放逐抒情”。Sentimentalism到了后来,同样一个词,翻译什么呢?叫滥情主义。余秋雨的作品被有些批评家认为是滥情,滥在哪里呢?他们提到一个例子,是《道士塔》中的。藏在敦煌石窟里的文物,佛经等等的,被西方文化大盗弄走了,而那个王道士对此麻木不仁。余秋雨就感觉到非常痛苦啊,他这样写:

住手!我在心底痛苦地呼喊,只见王道士转过脸来,满眼困惑不解。是呀,他在整理他的宅院,闲人何必喧哗?我甚至想向他跪下,低声求他:“请等一等,等一等……”

这种捶胸顿足的姿态,的确是比较滥情的。特别是,写到“想向他跪下,低声求他”,这显然是有点作态,有点神经质了。好像不是几十年前的事,就在眼前的样子,还要跪下来哭一场,这是不是天真呢?你们说。(众:不是。)那么是什么呢?(众:有一点点“傻逼”。大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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