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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美国“往事”——纪念上一个马年

十二年前,应美国爱荷华大学“国际写作计划”的邀请,我们在美国生活了几个月的时间。这一组文章,是归来后不久的旧作,在甲午马年之际辑录在此,又一次感到了时光的惊心动魄。

借用了一个经典电影的名字:《美国往事》,当然,此“往事”非彼“往事”,只是觉得,这个名字里,有一种珍惜之情,那种不动声色朴素的珍惜,也许,是我们唯一可以和时光对抗的东西。

小城爱荷华

爱荷华是一个美丽的小城,到处是树,许多我叫不出名字的大树在这城市里生长了不知多少年。由于树多的缘故,动物也很多,当然是小动物,比如,松鼠,常常看到灰松鼠翘着大尾巴在草地上奔跑觅食,一点不怕人。还有野兔,似乎胆小一些,也还是能在夜晚看到它们一蹿而过的小身影。我们甚至还看到过獾和小浣熊,当然,看到的最多的,是黄昏来聂老师家门外山坡上吃晚饭的鹿。

爱荷华河流向密西西比,就在我们的窗外,抬眼就能看到它安静而丰满的河水。它不是一条大河,可它从容地朝着一条大河奔去的姿态很迷人。通往河边的小路上有几棵漂亮的树,结着繁密的小果实。一天一天地,看着它们慢慢成熟、变红,熟透了就落到了草地上,比红豆大不了多少的小果子,有点像山楂,又有点像海棠,很脆,汁水很多,不知道叫什么名字,有人说那可能是蓝莓树,也许吧,据说这种果子到冬天会变得又甜又软,是那些不能南迁的鸟越冬的口粮。

爱荷华河里有一群一群的野鸭,会飞。看到它们从天空俯冲到河里的刹那我还以为那是大雁。可它们不是。从前我常常忘记鸭子原来也是一种鸟,有飞翔的翅膀,和大雁一样,是候鸟。可听说这里的人太喜欢喂鸭子了,它们过着丰衣足食富足的日子,这几年冬天,已经不再长途迁徙飞往温暖的南方。它们忍受着爱荷华零下二三十度的严寒,靠面包屑度日。看来,“以食为天”这句话,真是一条普适的真理。它居然改变了一种动物千百年来自然的习性。

爱荷华河水气味很重,那是鱼的腥气。一尺多长灰黑的鲤鱼,常常张着大嘴来和鸭子抢食。有时,鱼群会吓退那些落单的野鸭。没有人在河边垂钓,本地人从不吃爱荷华河里的鱼,他们说因为河水有污染。所以鱼们可以自由自在终享天年,假如有一天从河里钻出一条鲤鱼精来,看来也没什么好奇怪的——爱荷华河是一条富足和没有杀戮的河流。

从爱荷华城随便哪一个方向开车出去,走不多远,就走进了广袤的田野里。美国中北部大平原,辽阔而坦荡,无边无际,却又不是一览无余,它有着非常舒缓和流畅的起伏跌宕,有如大地的呼吸,很像我们的东北。上帝或者说造物真是太厚待这一片土地了,来到这土地肥美的深处,人大概才能知道什么叫“感恩”。这平凡而生机盎然的俗世美景,唤起的竟然是人宗教的情绪。

爱荷华河岸边、公路旁,有一些小小的丘陵,他们把这叫做山。某一座山上,有一个“鹿园”。“鹿园”里,住着聂老师。更早以前,住在这里的,还有聂老师的丈夫,美国著名的诗人保罗·安格尔。鹿园其实就是丛林中一座红色的木屋,那红,不张扬,不霸道,是某种花朵的颜色,充满生气,和四周的树、山有一种奇妙的和谐。如果在冬天,树都变成了枯树,山变成了银白的雪山,那时,这红色的木屋会多么温暖和迷人,可惜,我没能看到这样的美景,我们一直没有等来爱荷华的大雪。

鹿园里有鹿,鹿是野鹿,几十年如一日,每到黄昏,鹿就从山坡后面的丛林中出现了,聂老师早早撒下了鹿食,在从前,撒鹿食的应该是保罗。保罗说过这样一句话,他喜欢动物和女人。聂老师向我们转述这句话时,脸上有着怀想的温暖的笑意,这句话,还有这笑容,都让我们深深动情。

现在,保罗一个人睡在墓地里,那墓地我们也去过了,黑色的大理石墓碑,一无修饰,简洁、大气、庄严、美。上面刻着两个人的名字,一个是保罗的,还有一个,是聂老师自己,那天,我一看到华苓·聂·安格尔这名字就哭了。这里将是聂老师最终的归处,这就是女人。哪里有爱情,哪里就是她们生死不渝的家园和故乡。墓碑的背面,刻着保罗的诗句:“I can't move mountains.But I can make light.(我不能移山,但我能发光)”现在,每年10月12日,保罗的生日,就是爱荷华州的“安格尔日”。

爱荷华虽小,可也有好几家巨型超市和很大的购物商城,他们把它叫做“mall”。这一类超市和商城大多都建在城外,需要开车。在爱荷华,没有车就像没有腿。还有一家大约可叫做“车间商场”的地方,卖厂家的直销产品,都是现在中国年轻人喜欢的品牌,比如李维斯,比如耐克,比如Gap,等等,还有CK的香水,价钱要比商店里便宜,叫“Williamsburg”,它离城要远一些,在高速公路上开车要走大约四十多分钟,它的英文名字我们开始记不住,李锐马上就给它起名叫“威廉堡”。从此我们就把它叫做“威廉堡”了,听起来十分欧洲。后来我才知道,“威廉堡”这名字,果然和欧洲殖民者有关,它是美国历史的一个纪念。

但是聂老师买酒,从来都是到一个叫“John's grocery”的小店,是一家小杂货店,用我们的叫法就是“江记杂货店”,这家店的店主,John,祖籍捷克,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开了这小店,如今已有六十多年的历史。John怕是已经过世了,现在的老板是他的儿子,城中的老居民,很珍惜这仅存的、唯一的小店。卖酒的店员,叫Wally,从前,六七十年代,是一个反叛的“嬉皮”,即使现在,你还是可从他身上看出一个嬉皮的痕迹:他的毛边牛仔裤,他的不修边幅,他灰白的头发在脑后编成的发辫……他笑容非常诚恳,有时竟很灿烂动人。他熟知这城中所有老主顾对于酒的口味,假如你想送酒给某个人,你就到“江记杂货店”去,问他,“谁谁谁喜欢什么酒?”他就会从一排排琳琅满目让人眼花缭乱的酒瓶中取出你所需要的。有一天,我们想带酒去鹿园,就到“江记杂货店”,我们说出了聂老师的名字,比划着,威利马上笑着带我们来到里屋,从货架上取下了一瓶,正是我们所要的——差不多每晚都要在鹿园喝的那种叫做“Cognac(康尼雅克)”的白兰地。

从前,来这里买酒的,应该是保罗。他开车下山,来到路边这小店,买“康尼雅克”,买威士忌,卖酒给他的,先是老约翰,后来就是嬉皮士威利。突然地,有一天,保罗不再来了,永远不来了。在他举行葬礼那一天,嬉皮士和他的老板,威利和老约翰,来到了墓地。聂老师匆忙中并没有想起通知他们,可他们自己来给保罗送行。那一天,嬉皮士威利,穿得非常整齐、肃穆,西装笔挺,打着领带,他肃穆地来给他的顾客、他的朋友、一个诗人送行,来和他说,永别。

还有一个加油站的老板,保罗从前,总是去他那里加油。只要一看见那辆叫做BLAZER的吉普车,飞快地驶来,不用说,准是保罗了,没有人能把一辆大吉普开得这么帅气十足。他去世后,第一次,他的吉普,他的“BLAZER”——传播者,由别人驾驶着,由他们的女儿驾驶着,去了那个加油站,老板一看到那辆车,和车上的人,就站在那里哭了。

这就是小城的魅力,全世界的小城,都有着那些大城所没有的情意。这也是一个人、一个诗人的魅力,有了这个人,小城变得非常大,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每年秋天,爱荷华最美的季节,全世界各地的作家、诗人,现在又加上了剧作家和导演,来参加由这个人和他的妻子开创的“国际写作计划”(IWP),全世界各地,比如柬埔寨,比如老挝,比如太平洋上的哪个岛国,总有一个诗人,或者一个小说家,把“爱荷华”这名字当做了他生命中的一个纪念。

2002年,和我们一起来到爱荷华的,有三十多个国家的同行。一开始,我们记不住他们的名字,于是我们就用自己的方式称呼他们:比如“日本胖丫儿”(其实并不胖,只是丰满、结实,人很美丽,有着十分坦荡的笑声,总是称呼我姐姐),比如“玛当娜”(是一个保加利亚姑娘,年轻、前卫,喜欢涂颜色怪诞的指甲油和唇膏,崇尚“肢体语言”),比如“小中世纪人”(是一个巴西青年,眼神忧郁,留着中世纪宗教画中圣徒一样的长发,喜欢弹吉他,用很小的声音唱披头士的歌),比如“英国小驼背”(其实并不驼,只是有些佝肩,金发、碧眼,他是个真正的英国贵族),还有“老德国”(自然是个德国人,小说家,是我们中年纪最大的一个,每天早晨在河边跑步,不喜欢君特·格拉斯)。此外,还有“以色列”,还有“巴勒斯坦”。“以色列”是个非常引人注目的大眼睛姑娘,据说她在世界上很有名气,她的书,每一本,都是由“兰登书屋”出版,当人们指责将要到来的这场战争的时候,她站在了大多数人一边,她说:“我不代表以色列。”而“巴勒斯坦”则是我们中最文雅最有书卷气的诗人,多情而浪漫,我们常常看到他和那位来自波兰的女诗人一起,在爱荷华河边散步,据说他们之间有了故事。那个波兰女诗人,喜欢围红色的披肩,忧郁而严肃,我特别喜欢她羞涩拘谨的笑容。还有一位来自哥斯达黎加的作家,皮肤黝黑,头发天生蜷曲,热爱摄影,我们集体旅行乘车,他总是喜欢坐在司机旁边的位置上,不失时机地,把一只胳膊从玻璃窗伸出去,举着相机,咔嚓咔嚓迎着风不停按快门,十分潇洒。他说他身上有一点华人的血统,会说一两个汉语单词,他的汉语水平和我的英语水平不相上下。可是,有一天,在我们常去吃饭的中餐馆里我们碰上了,没有翻译,也没有旁人,我们三个,他会蹦几个汉语单词,我们会蹦几个英语单词,可我们居然还谈得非常热烈,足足谈了半个小时,也许那纯粹是南辕北辙的谈话,可那“谈话”的氛围让我们给造足了,真是投契和热闹!后来,回国后我们才知道,他原来是他们国家一个身居要职的高官,部长。

传奇的是,我们不仅有贵族,有政要,还有前游击队员,那是一个来自非洲津巴布韦的女诗人,她曾真正地在丛林中打过游击。我对她充满好奇,可是由于语言的障碍我无法和她真正交流,她严肃、沉默,和另一个非洲女作家形成鲜明对比,那是一个加纳人,明亮而喧哗,牙齿白得耀眼,身材高大丰满,总是穿颜色热烈的衣服,笑容十分灿烂迷人,她待人热情、喧响、亲切,可她身上却有着与生俱来的原始的高贵,如同一个神。她是我见过的最意味深长最像神的一个人,也许,她生活的地方离神最近。我很喜欢她,她是个小说家,是加纳唯一一个获过国家大奖的女作家。有一天,我们听她朗诵自己的小说片段,她写她的童年,一群乡下孩子,在猜测着苏联的生活,孩子们说,在苏联,所有的事情都要分工,比如吃饭,有的人专门分工吃面包,有的人专门分工吃果酱,有的人则专门分工吃马铃薯。我想那小说一定非常有趣,可我只能通过翻译知道这么多。

从前,有保罗的时候,他常常邀请IWP全体作家到鹿园聚会,他们在屋后山坡前生起烤炉,用柏木枝烤牛肉。大家在阳台上喝酒,喝醉了,就唱歌,那些来自东欧的作家们跳起踢踏舞或者他们自己民族的舞蹈,一边跳一边流泪,地板都要被跺塌了。山坡对面,夕阳一点一点沉进了河水,从远处,你感觉不到它的流动,可它在流。在它的尽头,有着更仁厚的美景,那是密西西比这条神灵般的大河对它的等待。

那时,山上的树还没有这么高,它还遮挡不住阳台上人的视线,现在不行了,现在树又高又密,除了冬季,已经看不到对面的河流。爱荷华的树,在秋天,真是烂漫极了,到处是一树一树的红叶、金叶,在蓝天下,在河岸,在某些白色的建筑旁,它们耀眼的眀艳,有时撞得人一阵眼疼。原来,有这么多树是可以在秋天变红的,从前,我只知道枫树,还有黄栌,还有柿子树。我们老师曾经告诉我,《西厢记》中,“晓来谁染霜林醉”中的“霜林”,指的就是柿子树。那是我们的树。爱荷华是没有柿子树的,却有着另外的红叶和美不胜收的“霜林”。我大概永远都不会知道它们的名字,对于我,它们是异乡。

从前,我们把美国北中部这一片肥美的土地,称作“衣阿华”,现在我们的地图上,则译成“艾奥瓦”(IOWA),第一个,叫它“爱荷华”的人,是聂老师,聂华苓,一个黑头发黑眼睛的中国女人,她使“爱荷华”名扬世界。

卡巴莱

在走进这个酒吧之前,我从没听说过“卡巴莱”,我是一个孤陋寡闻的人,在我生活的城市,歌城歌厅星罗棋布,可我和大多数规矩本分的市民一样很少光顾那些声色犬马的场所。据说我们城市的歌城歌厅很有一些声名,但那里的歌手唱的仍然是普通的大众的流行歌曲,并没有一种称之为“歌厅音乐”的乐曲应运而生。

卡巴莱据说就是——“酒吧音乐”。

那是我们到达芝加哥的第一个夜晚。这个黑色的城市在白天已经给了我们足够的震惊。我们五个中国人,从伊利诺伊州立大学的朗诵会场溜出来,凭着手里的一张地图,一头钻入了这城市巨大的腹部。那摩天大厦组成的黑色的峡谷,壁立千仞,寒光凛凛,有着冷酷的华丽,和伟大的邪恶。我们在寒风中“狂走”,不屈不挠,却摸不到这城市的一点血肉。芝加哥是著名的“风城”,在这个下午我们透彻地领略了那风的强劲。这是一座不可触摸和亲近的城市,它没有体温,没有表情,我仰头站在它最高的建筑——西尔斯大厦的脚下,心想,有什么力量可以使这个城市动容?

从前,有一支歌这样唱:“芝加哥,甜蜜的家,”那是南方的黑奴们对一个天国般美好地方的憧憬,当年,有多少黑奴历尽艰辛九死不悔地唱着“蓝调”,涉过田纳西河,密苏里河,密西西比奔向密歇根湖边这象征着自由的“甜蜜的家”,可是,今天,无论我怎么努力也无法把“甜蜜”这字眼和“芝加哥”联系在一起。芝加哥太不“甜蜜”了,芝加哥总让我想起另一个词——奇迹:财富的奇迹,工业的奇迹,现代化的奇迹,建筑的奇迹,人创造了一个嚣张的奇迹来向上帝炫耀。而从前的芝加哥,那可以被称为是“家”的地方,早已让一把大火烧得干干净净了。

从前的芝加哥,如今,只剩下了城中心一个水塔,石头的建筑,朴素、沉寂。我在另一个黄昏时分站在了它脚下,感受着它的黯然神伤。它是最后的、唯一的一个见证了,见证着被“毁尸灭迹”的过去。南方酷烈的棉田里,成千上万的黑奴吟唱的芝加哥,想往的芝加哥,是它挽留不住的啊。那个芝加哥死了,而它做了墓碑。

大火成就了今天的城市,一片焦土之上,人们尽可以甩开膀子没有任何羁绊地大干了。于是,一座同名的城市拔地而起,全世界最优秀的建筑学家在这里争奇斗异,如今,任何一个游客,都可以随便乘上一只观光游船,从蓝色的密歇根湖上回头眺望那个“一英里半的奇迹”,那已成为最经典的芝加哥景色。蔚蓝色的湖水,蔚蓝色的天空,如此纯净、如此辽阔和悠远的背景之上,现代人想象的极致,也无非就是,把一道道几何习题做到了天上。

幸好,我们还有黑夜。黑夜到来之后,芝加哥在灯光的抚慰下柔软下来。我们乘车来到城中心一家酒吧,这里就是演卡巴莱的地方。从孟京辉和廖一梅那里,我知道了“卡巴莱”是酒吧音乐,有固定的演出形式和风格。其实,我来这里,只是为了消磨掉一个陌生的夜晚,至于“卡巴莱”,我想,无非就是艳舞的一种,除了色情,色情,色情,我并不期待它带给我别的什么。

果然,它是色情的,色情而炫目的一群女人,色情的舞蹈,色情的语言和挑逗,热烈而又欢快。女人欢快地在舞台上抛弃着身上的衣服,把一件充满亵渎意味的事变得那么光明坦荡,一个女人,也许是男人,他(她)肥胖得足有半吨的体重使他成为了一个没有性别的人,这个人就像我们中国戏剧中的“彩旦”,欢快放肆纵情地说着我听不懂的粗话。人人都快活得要疯了,我也很快活。我以为我会反感这一切可却没有。我很少能体会俗世生活中粗鄙的美和快乐,像这个色情的芝加哥之夜。那狂舞的肢体奔放而健康,每一寸都会说话都会倾吐,每一寸都有情有意,哪怕那舞者全无心肝,可那肢体是情真意切的血肉。冷酷的白昼是需要这样温暖的肢体这样色情的抚慰的,色情,却理直气壮,有一种粗俗茁壮的生机,没心没肺的快活,快活到了极点,到了底,一往无前乃至——壮烈。

想起一句话,红灯映照里的欢愉,用来形容卡巴莱,真是再贴切不过。四周的黑,托举出了这一团欢天喜地的光明,那是肢体的奇迹:肢体是这城市深处的灯和光明。在这个异域的夜晚,或许,任何有声有色有光明的东西都能使我心生感激,我刚巧撞上了卡巴莱,我撞上的卡巴莱很可能和真实的卡巴莱,相去万里,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因为卡巴莱,芝加哥这不可触摸的冰冷的城市才有了蒸腾的人气。

博物馆

不去总是不甘心的,所以,在芝加哥,在纽约,或者,在爱荷华州府德梅因,大部分时间,都是泡在博物馆、艺术馆里,那简直是一种淹没。所有那些不同年代、不同种族、不同国别的艺术家和他们的作品,在同一个时间同一个地方,突然地,向你逼来,包围了你,那伟大的气势能给人造成高山缺氧的窒息感。我走进那些伟大的地方,总是头晕,这让我不辨东西南北甚至迟钝。博物馆这一类去处是强悍的、压迫的,也许它并不适合如我一样脆弱和小家子气的观众。我常常看到别人描写参观博物馆艺术馆的文章,看到人家在那些珍贵的艺术品在那些伟大的原作面前的惊喜和震撼,可我不行。一个人,过惯了穷日子,一夜之间发了横财,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承受得住那巨大的喜悦和财富,在博物馆里,我就是一个被“暴发”的感觉所摧毁的观众。

也许,在芝加哥艺术博物馆那一次是个例外。那一次,由于时间紧迫,参观整个的博物馆是不可能的,朋友就说,明确一下主题,去中国馆吧,我就跟在大家后面仓皇地直奔中国馆而去,那样子好像是去赶飞机。我们匆匆忙忙穿越在那些奇迹之中几乎是目不斜视,就连莫奈、马奈,就连高更,甚至凡·高也没能让我们停下脚步。经过凡·高身边时我感到心揪了一下,可我还是硬着心肠掉头而去。我知道我们的同行者,那些年轻人是不喜欢凡·高的,他们说凡·高已经变成了中产阶级趣味的一个庸俗符号。我不愿意在苛刻的批评眼光的陪伴下和我热爱的凡·高见面,我也吃不准在这样的氛围里凡·高是否会让我失望,所以我宁愿舍弃。

于是,在异国他乡,和祖国突然地见面了,在千重山万重水之外的别人的土地上,我遇上了老中国: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还有伟大的盛唐时代,一个身穿红色唐装的女人,小小的,高不过尺余,骑在一匹骏马上,她丰腴肥美的身体前倾着,似乎是在顶风上山。刹那间我被震撼了。这个泥塑的女人,这个女人奇异的姿态,是我在我们自己的庙宇和博物馆里所从没见到过的,我不知道她是谁,也不知道她骑着马要去哪儿,可她伏在马上的那个真实而艰难的姿态让我深深感动,多么美啊!多么让人怜悯!不知为什么我深深地、深深地怜悯着这个唐朝的仕女,这个丰满多情的泥塑。我怜悯她眉宇间的孤寂、怜悯她无人抚摸的丰肌、怜悯她从颈到肩那温柔典雅美不胜收的曲线、怜悯她背井离乡的千年乡愁。我站在她面前,不敢张嘴说话,一张嘴就哽咽。

那一上午,我激动不已,这是从前逛博物馆这一类去处时从没有过的,以后也没有过。那是唯一的一次,被深深地感动、震惊,被缠绵爱意所笼盖和折磨,像少年人一样对美那么敏感和敬畏。我们流落他乡的珍宝,让我看到了美是怎样在孤独的、隐秘的传递中照亮了时间和万物,她在离群索居之后所到达的神秘峰巅,还有,她让我更清晰地看到了一个宿命的真实,那就是,在这个世界上,我永远,并且,只可能属于什么族类和人群。

看阿仙

阿仙是一个中国人,旅居澳大利亚,在美国展出他的艺术作品。我们是偶然撞上的,在这之前,我没听说过他的名字。后来,向朋友询问,知道了多年前,他是北京那些比较另类的艺术家中的一个。

那天,下着雨,为了躲雨我们走进了这所叫做“亚洲艺术协会”的展览馆,楼上,一个很大的展厅里,一边,陈列着洛克菲勒家族收藏的中国瓷器,另一边,则是阿仙。当然,不是阿仙本人,而是他的作品,也是瓷器,半身的胸像,也有全身,像我们常见的中医针灸挂图中的人体,呆板、光头、冷漠、面无表情、闭着眼,若不仔细分辨,几乎看不出性别,当然,裸着,而裸着的身上、脸上,则烧制出极其经典的中国瓷器的图案:青花、斗彩、景泰蓝等等,或是花鸟鱼虫,或是人物山水……一尊一尊,脸上、皮肤上,飞着蝴蝶,游着鸳鸯,开着艳丽的缠枝大牡丹,背负着高山流水名山胜川,嬉戏着放纸鸢或是点炮仗的垂环小童,一切,都是我们自己熟到骨子里的,也是外国人眼里最经典的中国符号。

你得承认,它奇异、怪诞,有着强烈的视觉冲击力量,你还得承认它的“巧”,它的通俗,它的明白畅晓和“热”。它在用古老的中国符号演绎着西方,特别是美国艺术家们最热衷的艺术话题:关于人的身份认同、人的自我认同,以及性别认同等等,这是一个讲给人家听,人家听得懂,至少,自以为能听懂的故事。

回国后,看了宫崎骏的动画片《千与千寻》,这是奥斯卡第一次把他们的动画片奖颁给一个外国人。同样的,这也是一个丢失与寻找、迷失与发现的故事,在历经了长久的困惑、迷失、茫然与没有身份的混沌黑暗之后,“千”终于发现了、找到了他丢失许久的名字“千寻”。宫崎骏的想象力,丰沛而奇诡,其中的动画造型也非常日本和东方,他就用这充满想象力的东方符号给美国人讲了一个他们听得懂,并且,关心的故事。

我不知道为什么美国艺术家如此热衷、如此痴迷这种“认同”,以至使它变成了压倒一切的强势语言,我想,这当然是和现代、后现代哲学思潮有关,但恐怕也和他们移民的历史、种族的历史有关,不过,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人类要面对的问题,人类生存和精神的困境,不仅仅是一个“认同”啊!全世界的艺术家,难道,都必须加入到这众口一词的合唱之中吗?

还说电影吧,不久前,看了一个关于9·11的影片,来自世界各地的11位导演,每人用11分9秒的时间,讲述一个关于9·11的故事。伊朗年轻的女导演萨米拉·马克马巴夫是这样讲述的:在伊朗某乡村,年轻的女教师,试图使一群正在从事着艰辛劳动的孩子们明白,世界上刚刚发生了一件什么样的大事,她问她的孩子,谁知道这件重要的大事是什么?孩子们仰起被汗水和劳作弄脏的小脸,回答说,村子里挖井,一个孩子的爸爸掉下去摔死了;另一个则回答,摔死的不是一个,而是两人。女教师再三启发,说,不,比这更重要的大事情发生了,又一个孩子,用天籁般的声音回答说,更重要的是,他的姑姑,在阿富汗,被活埋了……

那真是令人震撼的回答。

哒啦呱哒

“哒啦呱哒”是什么?我也不知道,我想也许没人会知道,它只是一个音节,一个节奏,一个声响,或者,一个随意的碰撞,就像风对任何一种物体的抚摸。

《哒啦呱哒》在外百老汇上演,这就是说,它具有这样一些可能:新、锐利、粗糙、叛逆和野心勃勃。在这之前,我们已经看了几个百老汇经典的音乐剧,比如《西贡小姐》,比如《悲惨世界》,还有正在成为经典的《芝加哥》。外百老汇,还有,外外百老汇对我们来说,就显得更有吸引力。年轻的艺术家,还没有被百老汇这巨大的商业机器轧制成型、没有被体制所征服的新人,他们用什么证明着他们珍贵的存在呢?

悬念在购票时就已经埋伏下了,它告知大家这一场演出没有座位。起初,我不明白这没有座位的意思,还以为是不用对号入座,但是不是,而是,剧场中不设座位。它的广告词这样形容《哒啦呱哒》,它说,它像性一样美丽。

我们先走进一个厅,不大,灯光温暖明亮,平平常常,看不出玄机,环墙还有几张供观众休息的凳子,在这里大家存包、等待,放松下来,忽然地,有人手持喇叭出现了,引领着大家拐上一条黑暗的小楼梯,这楼梯又窄又陡,绕来绕去,然后,我们就到了一间大厅里。暗沉沉的灯光,果然,没有一张椅子,四周围,还有头顶,全被一种幕布似的东西遮蔽着——这是真正的剧场了,压抑、令人不安、神秘和危机四伏。人们不由得屏住了呼吸,不用说,我们已经走进十面埋伏之中了。假如,这不是演戏而是,一个圈套一个陷阱呢?

就在这时,灯灭了,一片漆黑。什么都没有,只有黑,黑和寂静。突然地,头顶天幕上,有了响动,像是来了暴雨,沉重的大雨点落下来,砸下来,砸在天棚上,不是雨点,而是,流星雨,金色的大流星,在天棚上,闪烁,滚动。这不是人间而是宇宙了,宇宙洪荒。然后,天棚上,“刷”的一下,飞过了黑色的、奇怪的人的投影,扭曲着,似乎在挣扎,刷刷地,更多的人,在我们的头顶飞着,都在挣扎、呼喊,似乎,痛苦不堪,惊恐不堪。突然,一只手臂,从天棚上咚地掉下来,掉在了我们的头顶,更多的手臂,吊下来,天棚被扯破了,露出了惊恐的挣扎的人脸。

没有了天棚的遮蔽,人就在我们头上呼啸着飞翔,一个人,或者,一组人,飞着、喊着、骚动着、扭曲着、挣扎着,变幻着各种造型,如同但丁告诉我们的地狱的景象,又如同,神话或者宗教故事中的某个画面:拉奥孔、美杜莎之筏……一个人倏地飞下来,迅雷不及掩耳地,把观众中一个美丽的姑娘掳走了,掳到了天上,就像魔鬼掳走了公主,吓得人们一片尖叫。起了音乐,是打击乐,一个人,在半空中,唱起来,似乎是,远古的音乐,图腾的音乐,没有词,只有那一个神秘的音节,那就是:哒啦呱哒,哒啦呱哒。

两小时,刺激、震惊、神奇、恐怖,充满魔幻感和想象力,事后回想,它其实是把我们传统意义上的杂技空中飞人、杂耍、音乐,特别是打击乐,再加上类似中国的皮影等,糅合在了一起,完全是一个大杂烩,却黑暗而艳丽,生气勃勃,肆无忌惮,也许,它是在表现人的困境,生命的剧痛与狂欢、人间的荒诞感,也许,它什么都不表现,它就是为了给你一个新鲜、热血贲张的体验,让被生活折磨得麻木的我们,在黑暗惊悚的魔幻世界中,激活生命古老的激情,哪怕只是一个夜晚。

只是,尽管如此,《哒啦呱哒》在纽约,好像也没有造成多么大的响动。是啊,纽约,它什么没有见过呢?若论标新立异,谁又能新过纽约去?纽约,几乎成了全世界那些以标新立异为理想的艺术家的梦魇!这个巨大的都市,它几乎每时每刻,都在汲取着世界上最新鲜、最奇异、最热烈、最丰沛的激情、思想和创造力来滋养自己,甚至,是榨取,它榨取一切。所以,它充满不可思议的活力。然后,它将这初夜般珍贵的一切:诚实而鲜明的、独特的欢乐、痛苦、挣扎、反抗,择其所需,迅速地,复制、拷贝成商品——也许这就是外百老汇、外外百老汇和百老汇之间永恒的关系。

在55吧

这是一个小酒吧,在格林威治村,很小,半埋在地下,有七八张小桌,也许更少一些,陈旧,简朴,甚至可以说,简陋。可是,在纽约,所有喜欢爵士乐的人,没有不知道它的。

我们的向导,小白,是个“另类”的美国青年,在著名的哥伦比亚大学读博士,读的竟然是中国当代文学!显然,他的寒窗苦读不是为了日后的饭碗。这个小白,痴迷地爱着爵士、蓝调,却一点不喜欢时尚的流行音乐,比如“RAP”之类。在纽约这样飞速旋转的城市,他生活得从容不迫,甚至是悠闲。我想,他有些像上海人所谓的“老克腊”,对了,他就是一个纽约的“老克腊”。

有一张油画,画的就是这55吧,冬天寒冷空旷的街道,一地的积雪,上面印满凌乱而安静的脚印,夜大概很深了,一团朦胧温暖的灯光,投在雪地上,那是55吧的小窗口,那是属于55吧的温暖和光明,贴心、知己,忧伤又甜蜜,就像JAZZ本身。

纽约的“老克腊”小白,是这里的常客,这里,有他最喜欢的爵士乐手迈克·斯特恩(Milk·Stern),这个迈克·斯特恩,如今,已是世界级的爵士“大腕儿”,每年,要在世界各地巡回演出,可是,只要他人在纽约,那么,每周,必定有两次,他要到这小小的、简朴而陈旧的55吧来演奏。小白说,那是因为,迈克热爱这里,热爱这里的气氛,热爱这里的听众——那应该都是痴迷JAZZ的发烧友,还因为,他热爱这种随意、即兴、自由的演出方式,那是爵士的灵魂。虽然在这里他几乎挣不到什么钱。

而我,则基本是个音乐盲,说起听音乐,我的耳朵,“约等于”聋子的耳朵。但这个夜晚我还是坐在了这里,等待着迈克。他来了,小白把我们介绍给他,他很高兴,因为他将要在2003年春天去中国演出,一时间我们成了中国的代表,可我这个代表实在“代表”不了中国JAZZ乐迷的水准,叫我好生惭愧。可渐渐地我被那气氛所感染,那一天,演出阵容是个三人方阵,只有吉他和鼓,迈克弹吉他,优雅、洒脱、浪漫,像一个风一样自由的游吟诗人。鼓手是个黑人,棒极了,他的鼓敲得让人灵魂出窍,热血沸腾。他坐在那里,离我不到一米,我觉得他痛苦得就像一个奴隶,痛苦却激情四溢,辛辣而强烈,黑暗逼人。一时间我恍然大悟,原来,“激情”是有气味和形状的啊,就是眼前这黑色的神灵般的鼓手。

那一天,到最后,出现了一个意外的高潮,夜已经很深了,忽然间,不知从哪里,跑来一个“萨克斯”,他进来,来到乐手们中间,他们交换了几个手势,然后,他的萨克斯就吹响了。他们互不相识,于是,他们彼此试探、猜测、询问,不是用语言,而是,用旋律、节奏,用乐器和音乐,你问我答,你来我往,慢慢地,热烈起来,激昂起来,高亢起来,明亮起来,像一群江湖侠客,华山论剑,又像高山流水,喜遇知音。那可真是一场狂喜啊!忘我的、豁出性命般的狂喜,峰巅般的狂喜。我听呆了,也看呆了,想一想,若是在任何一个辉煌的大剧场,庄严的大音乐厅,怎么可能撞上这种“意外”?怎么可能有这半路上杀出来的萨克斯带给我们的惊喜与感动?也许,在这里,JAZZ还是水泊梁山上打家劫舍自由不羁的好汉,本色不改,始终未被朝廷所招安吧?这大概也是迈克·斯特恩,一个真正的、浪漫的乐手,对55吧情有独钟的原因所在。

那一年,在美国爱荷华大学“国际写作计划”的告别酒会上,来自三十几个国家的作家们,举着酒杯,借着酒力,动情地说着“再见”,其实,很多人心里都清楚,此一别,是不会再见了。

尤其是像我这样一句英语也不会说,来自黄土高原上的中国内陆作家。我想,我还有什么可能,和遥远的津巴布韦或者加纳的同行们“再见”呢?这让我在那个告别的夜晚,格外伤感。

我们响亮地碰杯,拥抱。一个来自印度的女诗人这样说:“因为认识了你,我知道了这样一件事,语言,在人类交流中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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